第2章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1)
【隔着漫漫山河岁月,
与你再相逢,千言万语,
都在这沉默一望里了。】
朱旧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那个梦了。
她又看到浑身是伤、奄奄一息的自己,被人像垃圾一样丢进内卡河里,“咕咚”一声,激起一圈圈水花,寒冬里刺骨的河水令她瞬间清醒,她拼命地挣扎,扑腾着,呼喊着,可夜色那样浓黑,天地寂静,夕阳下温柔静美的内卡河转眼就成了一座荒岛,唯有她绝望的呼救声在夜色里响着。很快,水波一点点漫过她的头顶,灌入她的耳、鼻、眼、嘴,胸腔肺腑被挤压得生疼,呼吸渐弱,她的身体在下沉,她微睁着眼,看着刺目的鲜血染红了河水……
“Mint,Mint!”
一只手温柔地拍着她的脸,掌心的温度令她下意识贪恋,她握住那只手,紧紧地抓住。
她缓缓睁开眼,便对上季司朗关切的眼神。
“你还好吗?做噩梦了?”他抽出纸巾,给她擦拭额上细密的汗珠。
朱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紧抓住他的手,他的手背被她的指甲掐出了深深的痕迹。
“抱歉。”她松开手,转头看了眼窗外,季司朗的车已经停在了一栋宅院外。
季司朗说:“你脸色很差,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再约时间吧,我现在送你回去休息。”
她昨晚有一台漫长的手术,没休息好又一大早起来去美容院、女装店折腾了一番,本来季司朗说她跟平时一样随意点就好,但她觉得,该有的基本礼仪不能少,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朱旧用“你在跟我开玩笑吗”的表情瞪了他一眼,打开车门,下车。
季司朗说:“哎,你真OK?”
朱旧说:“不就有点睡眠不足嘛,我没那么娇弱。”
季司朗忍不住笑了,“那倒也是。”
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爬过雪山,滚过沙漠,穿越过原始丛林,在非洲那样艰苦的环境里医疗救援一待就是一年,混在他们一堆男人中间,从没让人照顾过。
这是朱旧第三次来季家,走在这个静谧古朴的园林里,她再一次感叹:“季司朗,你们家的人真是每天都活在民国时代。”
难以想象,在离中国这么遥远的旧金山,竟然藏了一座江南园林。是真正的江南园林,几进几出的庭院构架,九曲回廊,一泓碧波,一砖一瓦,无一不是古色古香,身处其中,有一种时空穿越感。
季家的生活做派也复古,男人们在外打拼事业,女人们穿着旧式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在家相夫教子。
季家原是江南望族,在民国时期举族迁到旧金山,生意越做越大,到季司朗这代,已是第四代。只是季司朗这个人,为人极为低调,哪怕亲近如朱旧,也不知他的家庭底细。
她第一次见他的家人,听到他说他奶奶、母亲、婶婶们,自从结婚后就没有再出去工作过,她立即就想甩手走人。最后还是季司朗再三向她保证,结婚后,她依旧可以做她任何想做的事。
第一次来季家,她是以他女朋友的身份。
而这一次,他带她过来商量婚事,量身定做礼服,选首饰。
他们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季家人的婚礼流程也极为繁杂,季司朗又是长子,因此格外隆重。光宴席就两场,中式西式各一场。
朱旧想到那些繁复的流程与应酬,头都大了。
季家宅院的偏厅里。
季母与季司朗在喝茶,偶尔低声说几句话。
朱旧站在屋子中央,张开手臂,任由做礼服的老裁缝拿着皮尺在她身上量来量去,先是中式礼服尺寸,接着又换婚纱设计师来量。
她抬头望着屋顶,眼神怔怔的,思绪一下子就飘出了好远……
记忆里的场景与眼前的重叠,那年冬天,她也是这样张开双臂,站在灯光璀璨的婚纱店里,让人帮她量尺寸,深蓝色眼睛的英俊设计师夸她的身材比例很好,穿他设计的婚纱一定非常美。她听后,转身朝坐在她身后微笑凝视着她的男人得意地炫耀……
视线渐渐变得模糊,直至有声音将她拉回现实。
“好了,朱小姐。”
量完尺寸,又是选搭配的首饰。
季母对这些很讲究,桌子上层层排列了十几只宽大的丝绒盒子,里面陈列着琳琅满目的首饰,有搭配中式礼服的也有搭配婚纱的。她一一询问朱旧的意见,她说什么朱旧都说好看,心不在焉的语气惹得季母面色有点不快。
朱旧也知道,作为新嫁娘,又在长辈面前,自己的态度很不对,可此刻,她只觉得疲惫,没有力气强颜欢笑。
折腾了好久,总算完事。
朱旧轻轻呼出一口气。
季司朗看出她神色恹恹,同母亲打过招呼,便将她拉走了。
季司朗的卧室在二楼,里面有个小阁楼,整整一屋子的书,很多难买的医学专业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朱旧进了房间,就直奔阁楼,上楼梯的时候,她忘记自己正穿着高跟鞋与长裙,步子跨得大,鞋跟踩着了裙子,“砰”的一声,她整个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万幸,她才刚踏上三个阶梯。
正在煮咖啡的季司朗回头,难得见她狼狈的样子,一下没忍住,笑出声来。
“季司朗!”朱旧疼得龇牙咧嘴,怒吼。
季司朗将她扶起来,才发现她的小腿被刮伤了,有血迹渗出。
“我去拿医药箱。”
朱旧坐在沙发上,踢掉碍事的鞋子,抬手,“刺啦”一声,脆弱的丝质长裙被她撕掉了一大截。
季司朗拿着医药箱回来时,看到地上的长裙残片,摇头叹道:“啧啧,这么漂亮的裙子,就被你给糟蹋了。Mint,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你的属性真是女人吗?”
朱旧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你要验证下吗?”
“OK,OK。当我没说。”季司朗在她面前蹲下来,为她处理伤口。
酒精棉擦在伤口上,朱旧哼都没哼一声,季司朗抬头看了她一眼,眸中浮起一丝心疼。他低头,在她的伤口上轻轻吹拂了几下,又捧起她被高跟鞋摩擦红了的脚背,轻轻地揉着。
朱旧看着季司朗温柔的神情与动作,忽然伸手捧起他的脸,四目相对,她漆黑的眸子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低声喃喃:“季司朗,你别这样啊,我会爱上你的。”
良久,季司朗勾了勾嘴角,说:“你不会。”
朱旧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倒在沙发上,心里哀叹,又失败了,每一次都骗不到他。
她伸手盖在眼睛上,真有点累了。
季司朗转身,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双平底鞋,给她穿上,忽然说:“Mint,委屈你了。”
朱旧睁开眼,见他语气神色都特别认真,愣了愣,坐起身,轻快地说道:“哪里委屈了?”她指着他,一本正经地背诵医院里那些护士对他的赞美之词,“Doctor季,仪表堂堂,英俊潇洒,风趣幽默,温柔体贴,专业一流……”
季司朗哭笑不得地打断她,“喂!你背书呢!”
朱旧再接再厉,“哦,还是钟鼎世家!委屈?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咧!”
季司朗摇摇头,“但不包括你。”他顿了顿,正色道:“如果你觉得困扰,现在还来得及。”
朱旧也收起嬉笑表情,说:“司朗,你知道的,没有人能逼我做我不愿意的事,你不用有负担。”
有一句话她没说,也知道他不爱听。这一点帮忙,哪里算得上委屈?她的命都是他给的,如果不是他,三年前的撒哈拉沙漠里,她早就死了。是他把埋在黄沙里的她挖出来,明明都缺水,他却用小刀划开皮肤,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进她干枯的嘴里,支撑着奄奄一息的她等到了最后的救援。
这一份恩情,她一辈子铭记。而她能为他做的事情,实在是寥寥无几。所以在得知他被家里逼婚逼得困扰不堪时,她提议,要不,我俩凑一对?他非常震惊。虽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但他从小受家族影响,知道婚姻对一个中国女人意味着什么。可朱旧对他说,她这辈子原本也不打算结婚,她并不在意那些虚无的名声。
“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季司朗转移了话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品,举着它递到朱旧面前,单膝跪地,凝视着她的眼睛,用特别温柔的声音说道:“朱旧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朱旧看着他手中的戒指以及他认真的神色,瞪他,“喂,季司朗,入戏太深了啊你!”
季司朗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满眼坚持。
朱旧抚额,“好吧好吧,我接受。”她伸手去抓戒指,却被季司朗避开,他握住她的手,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还俯身在她的手指上落下一个轻吻。
朱旧身体一僵。
季司朗抬头时表情忽然一换,勾起嘴角冲着她眨眨眼,“Cut!怎样?够拿影帝了吗?”
朱旧抬脚就踹他,“去死!”
若不是知道他压根不喜欢女人,与她的婚事也不过是被家里逼得急了掩人耳目,她真要被他这个样子给骗了。
“你真该改行去做演员。”朱旧又躺倒在沙发上,打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非常漂亮的祖母绿,哪怕她这种不懂玉石的人,也瞧得出来是年代久远的珍品。
她想起什么,说:“季司朗,这戒指不会是你们家的传家宝吧,那我可不敢随便收。”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他。
季司朗按住她的手,毫不在意的语气:“我们家别的不多,这种不知什么年代的玩意儿倒是多,你拿着玩呗。”
啧啧,这口气!朱旧没跟他争,但她也不会真的收下,因为她平日里从不戴首饰。先拿着吧,回头再还给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戴戒指。”她转了转戒指,忽然低声说。
季司朗讶异了,“第一次?”
怎么会?她明明……
“嗯……”朱旧翻了个身,将手掌盖在眼睛上,嘀咕道:“我好困,睡一会儿。”
他嘴角动了动,但没有再问。取过沙发上的薄毯,搭在她身上。
他们吃过晚餐后驱车离开,季司朗送朱旧回家,他还要回医院,车离朱旧的公寓还有一段距离时,她让他停车。
正是旧金山最美的秋季,她住的那条街非常安静,道路两旁种植了高大的银杏树,这个季节,叶子都黄了,落了一地,特别美。朱旧很喜欢听鞋子踩在树叶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那是独属于秋天的声音,她最喜欢的季节。
夜里有点凉了,她紧了紧风衣,伸手插进衣兜里时,摸到了一个东西,是季司朗给她的那枚戒指,她拿出来,对着路灯看了看,那种少见的绿色真的非常非常美,就连不喜欢首饰的她都为它心动。大概是女人对戒指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吧。
她想起季司朗在她下车时问她的那个问题,你真的是第一次收到戒指?
她知道他意有所指,是啊,曾结过一次婚的女人,怎么会是第一次戴戒指呢?
可她并没有撒谎,当年啊,那人对她求婚时,用的不是戒指,而是一块腕表,他亲手制作的,表盘是一片深蓝色的星空,在黑夜里会发出璀璨的星光。
朱旧拍拍脸,让自己从回忆里抽身。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一些画面,与记忆中的太重叠,让她情不自禁想起了蛰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片段。
可是,都过去了。
她抬头望着头顶金黄色的银杏叶子,过不了多久,这些叶子就会慢慢落光,秋天会过去,寒冬会来临,春天也就不远了。
很多事情,就像季节一样,翻一页,就成过往。
晚上她竟然又失眠了,哪怕满身的疲惫。她的失眠症有很多年了,早些年,最严重的时候,她整夜整夜睡不着,索性爬起来看医书。再年轻的身体,这样熬久了,也撑不住。后来就开始吃药。季司朗知道了教训过她,说她自己是医生,难道不知道药物对身体的极大损伤吗?她来旧金山后,与季司朗住的公寓离得近,他就常拉着她去晨跑,周末只要不上班,就拖她去爬山、攀岩、远足。户外运动一向是她所喜爱的,她也就乐得跟他一起。失眠症慢慢有所缓和。
在床上折腾了许久,朱旧爬起来,从床头柜里翻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的药片,吞下去。
第二天起来,精神还是有点不太好。她想了想,将才到下巴的短发扎成个马尾,用皮筋绑得紧紧的。当年在医学院,班上有个日本女生,每次考试前在图书馆复习,总是把头发紧紧地绑成个高马尾,她说皮筋绑紧扯着头皮,可以让人在疲惫时稍微清醒精神点。
朱旧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好像,真的是这样。
进了医院,她换上白大褂,直接去了重症病房。
前天手术过的病人,还在沉睡中,她做了术后常规检查,嘱咐护士时刻密切关注病人状况。
金发碧眼的护士小姐点点头,走出病房的时候,忽然对她说:“哎,Mint,你今天看起来,特别、特别青春。”
她指了指朱旧的小马尾。
朱旧微愣,笑着说:“谢谢。”
青春?二十九岁的女人,可以用很多词语来形容,但无论哪一个,似乎都跟青春不搭边。
快下班的时候,季司朗走进她的办公室。
“一起晚餐?”
朱旧从病例本上抬起头,“你这么闲?”
季司朗说:“我今天没事了,再说了,再忙也要吃饭呀。”
朱旧又低头翻着病例本,“我加班,你去吧。”
季司朗没有走,拉了把椅子在她面前坐下来,伸手将病历本盖上,“停一下,跟你说件事。”
朱旧皱眉看他,但还是静静等他开口。
“我们去亚马孙度蜜月,怎样?”
“季司朗……”朱旧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季司朗立即改口:“我的意思是说,趁这个机会,你正好休个假。你看,这两年来,你一次假都没有休过。”
朱旧神色稍缓。
“而且,南美丛林你不是一直很想去吗?”
朱旧被他说得有点心动起来。
确实,南美亚马孙丛林,一直都是她心向往之的。作为一名外科医生,长假很是奢侈。而婚假,确实够名正言顺。虽然这桩婚事,看起来有那么点荒诞。
朱旧说:“我考虑一下。”
季司朗见到她心动的神色,满意地离开了。
朱旧在医院里待到九点才下班。
医院离住的地方不是很远,她一直步行上下班。走上公寓楼的台阶时,忽然听到有人叫她。
“Mint。”
朱旧抬头,便看到有个人影正从台阶上站起来,他的面孔逆着光,直至他走到她面前,她才认出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