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弘一法师在各地讲法汇集(11)
一.略述大师之生平
印光大师为陕西人。幼读儒书,二十一岁出家,三十三岁居普陀山,历二十年,人鲜知者。至一九一一年,师五十二岁时,始有人以师文隐名登入上海《佛学丛报》者。一九一七年,师五十七岁,乃有人刊其信稿一小册。至一九一八年,师五十八岁,即余出家之年,是年春,乃刊《文钞》一册,世遂稍有知师名者。以后续刊《文钞》二册,又增为四册,于是知名者渐众。有通信问法者,有亲至普陀参礼者。一九三○年,师七十岁,移居苏州报国寺。此后十年,为弘法最盛之时期。一九三七年,战事起,乃移灵岩山,遂兴念佛之大道场。一九四○年十一月初四日生西。生平不求名誉,他人有作文赞扬师德者,辄痛斥之。不贪蓄财物,他人供养钱财者至多,师以印佛书流通,或救济灾难等。一生不畜剃度弟子,而全国僧众多钦服其教化。一生不任寺中住持、监院等职,而全国寺院多蒙其护法。各处寺房或寺产,有受人占夺者,师必为尽力设法以保全之。故综观师之一生而言,在师自己,决不求名利恭敬,而于实际上,能令一切众生皆受莫大之利益。
二.略举盛德之四端
印光大师盛德至多,今且举常人之力所能随学者四端,略说述之。因师之种种盛德,多非吾人所可及,今所举之四端,皆是至简至易,无论何人,皆可依此而学也。
甲.习劳
印光大师一生,最喜自作劳动之事。余于一九二四年曾到普陀山,其时师年六十四岁,余见师一人独居,事事躬自操作,别无侍者等为之帮助。直至去年,师年八十岁,每日仍自己扫地,拭几,擦油灯,洗衣服。师既如此习劳,为常人的模范,故见人有懒惰懈怠者,多诫劝之。
乙.惜福
印光大师一生,于惜福一事最为注意。衣食住等,皆极简单粗劣,力斥精美。一九二四年,余至普陀山,居七日,每日自晨至夕,皆在师房内观察师一切行为。师每日晨食仅粥一大碗,无菜。师自云:“初至普陀时,晨食有咸菜,因北方人吃不惯,故改为仅食白粥,已三十余年矣。”食毕,以舌舐碗,至极净为止。复以开水注入碗中,涤荡其余汁,即以之漱口,旋即咽下,惟恐轻弃残余之饭粒也。至午食时,饭一碗,大众菜一碗。师食之,饭菜皆尽。先以舌舐碗,又注入开水涤荡以漱口,与晨食无异。师自行如是,而劝人亦极严厉。见有客人食后,碗内剩饭粒者,必大呵曰:“汝有多么大的福气?竟如此糟蹋!”此事常常有,余屡闻及人言之。又有客人以冷茶泼弃痰桶中者,师亦呵诫之。以上且举饭食而言。其他惜福之事,亦均类此也。
丙.注重因果
印光大师一生最注重因果,尝语人云:“因果之法,为救国救民之急务。必令人人皆知现在有如此因,将来即有如此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须于此入手。”大师无论见何等人,皆以此理痛切言之。
丁.专心念佛
印光大师虽精通种种佛法,而自行劝人,则专依念佛法门。师之在家弟子,多有曾受高等教育及留学欧美者。而师决不与彼等高谈佛法之哲理,惟一劝其专心念佛。彼弟子辈闻师言者,亦皆一一信受奉行,决不敢轻视念佛法门而妄生疑议。此盖大师盛德感化有以致之也。
以上所述,因时间短促,未能详尽,然即此亦可略见大师盛德之一斑。若欲详知,有上海出版之印光大师永思集,泉州各寺当有存者,可以借阅。今日所讲者止于此。
临终助念
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今为讲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病重时
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如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今白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痴狂大错耶。若病重时痛苦甚剧者,切勿惊惶。因此病苦,乃宿世业障。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一详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临终时
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恐彼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瞋心,而牵人恶道者,如经所载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本应面西右胁侧卧。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日寸,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今见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磬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磐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请僧众念佛时,家族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得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津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临终虽恃他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关于女性异说讨论致竺摩法师书,兹综合律文,及南山律、灵芝钞、疏记义,列表如下:犯相——与女说法,过五六语——波逸提。五六语,且举阴人。灵芝谓:亦可说余法也。此戒制意,如《南山戒疏》云:“凡说法生善,事须应时。不请而说,理无强授。本无敬信,情怀奢慢。脱因斯次。致有过非,不免讥谤,清白难拔。”灵芝释云:“叙制意有二:一乖说法之仪;二是生讥之本。”在有智男子前,过五六语说——不犯。开缘——有智男子者,解知粗恶、不粗恶事;即检小儿痴狂等。不在有智男子前,若女请问者。应答广说——不犯。
灵芝大师云:“若请说,若问义,随多少者,以虚心求请,义非强说;故不限多少。”
真谛三藏之三种解释中,第三解谓:“女性暗弱,是故律云云。”此与律文不同。是戒缘起,因与女耳语说法,发生嫌疑而制;决未云暗弱二字也。
说法贵观机,不可拘泥。为女众说法时,可以不用第三解。于前二解中,择其契机者用之可耳。
大小乘佛典中,虽有似轻女性之说;此乃佛指其时印度之女性而言,现代之女众不应于此介怀。
又佛之所以出此等语者,实于大慈悲心,以诫诲勖励,冀其改过迁善;决无丝毫轻贱之心也。
大小乘佛典中,记述女人之胜行圣迹甚多;如证初二、三、四果、发无上道心,乃至法华龙女成佛、华严善财所参善知识中亦有示现女身者。惟冀仁者暇时,遍采大藏经中此等事迹,汇辑一编,以被当代上流女众之机;则阅者必生大欢喜心,欣欣向荣,宁复轻生疑谤乎?
佛典中常有互相歧异之处,人每疑其佛意,何以自相矛盾,宁知此乃各被一机,不须合会,无足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