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强盛的根基(3)
(刘邦)至平城。匈奴围我平城,七日而后罢去。(《史记·高祖本纪》)
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不得食。高帝用陈平奇计,使单于阏氏,围以得开。高帝既出,其计秘,世莫得闻。(《史记·陈丞相世家》)
汉令车骑击破匈奴。匈奴常败走,汉乘胜追北,闻冒顿居代谷,高皇帝居晋阳,使人视冒顿,还报曰“可击”。上遂至平城。上出白登,匈奴骑围上,上乃使人厚遗阏氏。阏氏乃说冒顿曰:“今得汉地,犹不能居;且两主不相厄。”居七日,胡骑稍引去。时天大雾,汉使人往来,胡不觉。护军中尉陈平言上曰:“胡者全兵,请令强弩傅两矢外乡,徐行出围。”入平城,汉救兵亦到,胡骑遂解去。(《史记·韩(王)信列传》)
高帝自将兵往击之。会冬大寒雨雪,卒之堕指者十二三,於是冒顿佯败走,诱汉兵。汉兵逐击冒顿,冒顿匿其精兵,见其羸弱,於是汉悉兵,多步兵,三十二万,北逐之。高帝先至平城,步兵未尽到,冒顿纵精兵四十万骑围高帝於白登。七日,汉兵中外不得相救饷。
……
高帝乃使使间厚遗阏氏,阏氏乃谓冒顿曰:“两主不相困。今得汉地,而单于终非能居之也。且汉王亦有神,单于察之。”冒顿与韩王信之将王黄、赵利期,而黄、利兵又不来,疑其与汉有谋,亦取阏氏之言,乃解围之一角。於是高帝令士皆持满傅矢外乡,从解角直出,竟与大军合,而冒顿遂引兵而去。(《史记·匈奴传》)
但是如果我们综合各方面历史记述,从军事角度而不是从简单的宫斗角度来分析整个“白登之围”,那么,我们就能拨开历史的迷雾,发现被后世文人的演绎与想象所层层遮盖的历史真相。
刘邦因为轻敌冒进,与汉军主力脱节,导致整个指挥中枢和前锋被匈奴主力合围。汉军苦战七日不得突围,所带的粮食也要耗尽。在这窘迫之时,刘邦派使者贿赂匈奴阏氏,阏氏劝说冒顿单于,冒顿单于将包围圈放开一角,这些事情都确有其事。但是如果我们只按事情的表面现象去理解,就明显背离了军事常识和冒顿单于的为人性格。
冒顿在当太子的时候,他的父亲头曼单于喜爱后妻所生的孩子,就想废了冒顿。于是头曼派冒顿到月氏国当人质,然后故意发兵攻击月氏国,以此借刀杀人。冒顿偷得了月氏人的千里马,才逃脱了月氏人的追杀。
头曼单于见冒顿如此勇壮,就让他当上了万骑长。当上万骑长的冒顿制造了一种名叫“鸣镝”的响箭,然后规定:“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出猎时,冒顿射出鸣镝,随从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被斩杀。后来冒顿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随从有不敢射者,也被立斩。再后来,冒顿又用鸣镝射自己的爱妻,随从仍有不敢射者,又被斩杀。最后,当冒顿用鸣镝射父亲头曼单于的宝马,冒顿的随从都没有一个人敢不射了。
这时,冒顿才显露了他的真实目的。他随父亲头曼单于出猎时,用鸣镝射头曼。随从条件反射般都随之放箭,于是头曼单于被射身亡。随后,冒顿又诛杀了后母及那个差点取代他的弟弟,杀光了不服从自己的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冒顿刚当上单于,东胡王趁其立足不稳,派使者来索要头曼单于的千里马。冒顿不顾群臣反对,将千里马送给了东胡王。东胡王又索要冒顿单于的阏氏。结果,冒顿不顾周围大臣的反对和气愤,把自己的妻子也送给了东胡王。东胡王认为冒顿软弱可欺,不再将其放在眼里,自然也放松了警惕。过了一段时间,东胡王又来索要匈奴与东胡之间的一块荒弃地。匈奴有大臣认为可以出让,结果冒顿却大怒,称“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人”。冒顿杀掉了主张让地的大臣,发兵突袭东胡。东胡猝不及防,东胡王被杀,其民众及畜产尽为匈奴所得。
可见,冒顿是一个性格隐忍果敢,下手毒辣凶狠的枭雄。别人珍视的宝马爱妻,他是说杀就杀,说送就送。只要碍到他了,别说随从大臣,就是后母、异母兄弟,甚至亲生父亲,他杀起来也毫不留情。这样一个枭雄,现在调动了全国的兵力与汉帝国进行战略决战,并且已经包围了对方的整个指挥中枢。他怎么可能因为在他看来可以随意杀掉、随意送人的女人的几句话,就中止这么庞大而关乎国运的军事行动?如果冒顿是这样一个视军国大事为儿戏、耳根子软的人,估计早就死在了月氏国,更别说成为“草原苍狼之王”,建立如此强悍的帝国了。
所以,冒顿主动将包围圈放开一个缺口,明显是一个反常举动。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当一个人有突然的反常举动,那么他一定有更深层次的需求。其实我们综合前面的史料,同时换个角度考虑,就能发现其中的端倪。匈奴面对被包围的刘邦,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是指当时天气寒冷,汉军非战斗伤亡增多,战斗力下降;地利,指匈奴军队已将汉军重重围困;人和,即匈奴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被围的汉军无法突破匈奴人的包围,可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匈奴人同样也无法突破汉军的防御。这就等于,冒顿单于动员倾国之兵,将刘邦和汉军前军包了饺子,但这个饺子夹生了,吃不掉。同时,汉军后续主力也在源源不断地赶来。等到第七天的时候,被包围的汉军、包围的匈奴人、前来解围的汉军主力,三方形成了一个僵持状态。之前占尽优势的匈奴人反而要担心被汉军内外夹击了。
本来冒顿单于也在等待韩王信叛军的支援,但韩王信的叛军却迟迟不到。背叛者从来都是得不到信任的,韩王信的叛军也是如此。冒顿甚至开始担心叛军和汉军重新联合起来。因此,冒顿单于的战役决心不可能不发生动摇。但冒顿打仗一贯喜欢用假象欺骗敌人,使敌人出现误判,从而打破僵局占据主动。比如他对付东胡人就各种委屈求全,然后突然一击必杀。冒顿对汉军同样也是如此。之前匈奴和汉军的前哨战中,面对汉军战车与骑兵的正面突击,匈奴总是处于下风。因此,冒顿故意进一步示弱于敌,面对着汉朝的使者,故意将精锐隐藏起来,只显露老弱病残,于是成功欺骗了久经战阵的汉高祖刘邦,最终促成了白登之围。
因此,冒顿单于听从阏氏的劝告,主动放开围困一角,极有可能是一个烟雾弹,背后有着更大的杀招。《孙子兵法》曾经说过“围师必阙”,强调包围敌人时,为防止敌军产生拼死作战的决心,要虚留缺口,以动摇敌军指挥官的意志,涣散敌军士兵的斗志。更重要的是,虚留缺口并非放任不管,而是要在敌人逃跑时,发动致命一击,使敌人在仓促逃跑过程中陷入覆灭。冒顿单于应该没有读过《孙子兵法》,但大草原上残酷的生存竞争无时无刻不在教授着他这种战争哲学。
草原上的群居猛兽,如狮子和狼,常常会进行类似的围猎。比如狼群捕猎鹿的时候,会先分散于鹿群的四周,全部隐蔽,逐渐逼近鹿群。当靠近之后,一部分狼采取骚扰或追赶的方式,把目标赶往隐蔽好的头狼附近。当鹿奔跑到埋伏的头狼身边时,头狼便开始以偷袭的方式发动必杀一击。一来鹿已经开始慌乱,二来狼出其不意,故而比简单的追赶更加容易得手。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很早就学会了这种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群体作战伏击作战方式。13世纪波斯史学家志费尼有关成吉思汗及其子孙远征国外的历史著作《世界征服者史》一书中记载道:“凡从事战争者,必先训练使用武器,必须熟于围猎,如何迫近野兽,如何遵守秩序,如何依人数多寡,包围兽类。”
联系冒顿灭亡东胡之前给东胡的“甜头”,从军事角度分析,冒顿在白登之围中给刘邦的这个解围一角的“甜头”,更像是鱼饵。但当时僵持的战局逼迫着身经百战的刘邦只能硬生生吞下这个鱼饵。这时候,陈平出现了。历史上的陈平不是那个后世描写的谋士般的形象。当时他的官职是护军中尉,汉帝国军队里的高级军官。历史上记载的陈平奇计,也不是那个“宫斗奇计”,而是一个重要的战术建议。陈平建议,士兵手持强弩,以战斗队形,徐徐撤出围困。
草原上的哲学是,面对强壮的敌人要主动退让,以减少己方的损害。野狼捕猎时也是让开最强壮的猎物,只攻击病弱者。匈奴的哲学更是如此。面对着围而不乱、退而不溃,严阵以待的汉军阵列,匈奴人找不到发动致命一击的契机。此时,前来救援的汉军也赶到了。因此冒顿单于只能撤兵北返,汉匈两大帝国的第一次碰撞就这样落下了帷幕。虽然没有最终的结果,但双方也在这次碰撞中体会到了对方的实力。
在正面战场上,匈奴面对汉军的车骑突击处于下风。面对严阵以待的汉军,匈奴也无法突破其防御,讨到什么便宜。但匈奴却可以通过机动力上的绝对优势,集中优势兵力,决定什么时候打、在哪里打,或者通过袭扰、围困来拖垮汉军。细究之下,匈奴所有优势的核心点在于这个游牧帝国掌握着当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战争利器——战马。
四 马背上的袭击者
其实直到上个世纪,战马依然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纳粹德国就拥有包括第一骑兵师、第八弗洛里安·盖尔骑兵师在内的多个骑兵师。
战马给骑兵部队带来的速度优势是毋庸置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使用阿拉伯诺曼马的法国骑兵的大部队(营团规模)一天能走40公里,小部队(连排规模)一天能走60公里左右。而当时的步兵部队行军的标准是一天24公里,急行军为一天40公里。
法军骑兵的行进方式主要有五种:常步、速步、跑步、快跑步和袭步。前四种的速度依次为:100米/分钟、220米/分钟、320米/分钟、420米/分钟,袭步则是以马的全速来跑。跑步、快跑步和袭步主要用于急行军和快速袭击,而且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骑兵长途行军时,一般只采用常步和速步,大概速度就是6千米/小时—13.2千米/小时。而制约近现代骑兵机动力的主要因素是后勤。因为战马和人一样,都得吃东西。马在自然条件下,可以一整天都吃草。但作战状态下不可能让战马一整天光吃草不打仗,必须让战马在短时间内摄取营养。而且进食时战马要停住,因为饲料是包含大麦、燕麦、高粱、大豆、小麦、干草、蒿和食盐的精饲料,这样的干料,战马边走边吃会呛到。
因此,近现代骑兵部队,每天行军一般5—6小时。战斗状态中,法军战马的大麦平均定量是4800克/马/日。如果战斗持续七天,就需要33.6千克大麦。这会大大加重战马的负荷,因此一人一马的近现代骑兵,持续行军作战一般不会超过一周。但这个限制对古典时代的游牧帝国军队来说却不是问题,因为游牧骑兵往往是一人多马。从某种角度上说,游牧帝国是由战马所承载的。
中国台湾地区的著名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王明珂先生,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曾多次到内蒙古及四川进行蒙古族、藏族游牧经济考察和历史田野研究。根据他的考察和研究,马在游牧民族的文化中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比如在蒙古社会中马是最尊贵的牲畜。在所有被人类驯养的动物中,除了狗以外,马应是与人类关系最亲密的动物了。马对主人驯服、效忠,据动物行为研究者称,这与马群中的马儿们服从领头雄马之习性有关。马被广泛用于各种类型的游牧中,作为载物、交通以及牧者坐骑之用,马奶也可作为乳品食用。然而马被大量牧养主要还是在欧亚草原,这也是马最原始的栖息地,以及它们最早被人们驯养的地方。
不过对于游牧经济来说,马并不是一种很经济的动物。马的胃只有单胃室,对食物的消化利用不如牛、羊等有反刍胃的动物那样彻底,因此它们消耗草食不甚经济。它们的肉、乳产量与生殖率也不如牛羊。但在大多数游牧社会中,马的肉与乳并非牧养它们的主要目的。比如马与羊在欧亚草原游牧中有密切的共生关系。马在冬季能踢破冰层,得到冰下的牧草,而羊吃草比马接近草根,这样羊能啃食冰层下马吃过的草。另外,据研究,内蒙古地区一个徒步的牧人可照管150—200头羊,但一个骑马的牧人能控制约500头羊;两个骑马牧人合作,可放牧多达2000头羊的羊群。更不用说在没有汽车摩托电话的时代,马卓越的移动力让牧人能利用更广大的、更远的草场资源,可以帮助牧人沟通讯息,并让牧人快速远离危机。因此对于牧人来说,养马已超越“经济”考虑,而蕴含着更多的社会文化意涵与情感——它们被牧民视为忠诚的朋友与伴侣,以及社会身份地位的象征。
王明珂先生曾问一位蒙古族朋友,为何许多蒙古牧人所养的马远超过其生计所需。对此那个牧民的回答十分有趣:“若没有几十上百匹马,出门时就不容易选到一匹宜于乘骑的马。”(一个丈夫或许能因此体会,为何他太太的衣橱中会有那么多的衣服。)又比如根据前苏联学者的统计,20世纪之前,在草原上游牧的哈萨克牧民,每一家有15—30匹马,最富有的拥有3000匹马。以此类推,牧人的军队最大的优势就是以一人多马为常态,能够突破近代骑兵部队受限于后勤的瓶颈。
又比如宋代时,辽军每正军一人,就要备马三匹,其中一匹为战马,以供临阵冲锋交战时骑乘,另二匹为备用马,供平时行军时骑乘。《辽史·兵卫志》中写道,“未遇大敌,不乘战马;侯近敌师,乘新羁马,蹄有馀力”。每一名正军还配有两名管后勤的家丁随军从征,此二人也各有一匹马为坐骑。因而,辽军每一战斗单位(一名正军、两名家丁),要自备五匹马。而这种军马资源上的优势,被蒙古帝国发挥到了极致。
根据《蒙古族古代战争史》的统计,“(蒙古骑兵)从扬子江北岸至保加尔边境,部队集结都是在2个月至3个月完成的。这样部队每天平均行军速度达到90公里至95公里。它攻占北俄罗斯,只用了2个月零5天时间,每天的平均速度达到85公里至90公里;攻占南俄罗斯,只用了2个月零10天时间,每天进攻速度达到55公里到60公里;攻占匈亚利和波兰,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每天进攻速度达到58公里到62公里。”
当然,这样高强度、不计成本的快速行军,是以战马的大量损耗为代价的。1252年9月,忽必烈与将领兀良合台等率军十万人,迂回数千里,远征大理。中国蒙元史研究著名学者方龄贵教授曾经考证,忽必烈在这次远征中,光战马就损失了将近四十万匹。
关于忽必烈大理行军艰险的情状,《元史》所载不多,惟《牧庵集·卷一七·雍国公谥忠贞贺公神道碑》中有较具体的描写,节录如下:
公(贺仁杰)由是人备宿卫,经吐蕃曼沱,涉大泸水,入不毛瘴喘沮泽之乡,深林盲壑,绝崖狭蹊,马相縻以颠死,万里而至大理。归由来涂,前行者雪三尺,后至及丈,峻阪踏冰为梯,卫士多徒行,有远至千里外者。比饮至略畔,最诸军亡失马几四十万匹。
不过这种巨大的损耗对于游牧帝国来说,根本不会伤筋动骨。比如辽国道宗年间,“以牧马蕃息,多至百万”;至天祚朝,尽管“累与金(女真)战,番汉战马损十六七”,但仍有马“数万群,每群不下千匹”。辽亡后,除被女真掠走的外,塞外尚有马数十万匹,被西迁的耶律大石所得。
作为历史上第一个游牧帝国,匈奴帝国自然也是如此。如公元前127年,“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公元前71年,“校尉常惠与乌孙兵至右谷蠡庭,虏马、牛、羊、驴、骡、橐驼七十余万”;公元89年,窦宪破北匈奴单于于私渠比鞮海,“获生口马牛羊橐驼百馀万头”;公元134年,“车师后部司马率加特奴等千五百人,掩击北匈奴于阊吾陆谷,获牛、羊十余万头”。以上仅一个地区的一次战役,俘获数量就已十余万甚至上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