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
唐宪宗(李纯)元和十四年,韩愈因谏迎佛骨得罪了唐宪宗而被贬为潮州刺史,这就是他所说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潮州地处蛮夷之地,地势潮湿,多毒蛇猛兽,水族怪类。当时鳄鱼在大小河流繁殖盛行,危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民怨极大,希望官府能为民除害。韩愈到任后,先礼后兵,写下了这篇告诫和驱逐鳄鱼的文章。文中郑重宣告刺史受命守土的重大责任。历数并痛责鳄鱼的罪状,向鳄鱼指明正当的出路和顽抗的下场,义正词严,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表现了作者疾恶如仇的思想和为民除害的决心。
【原文】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甦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痠,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 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译文】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军事衙推秦济,用一只羊、一头猪,投入恶溪的深水里,来给鳄鱼吃,并且警告它说:
从前先王统治天下以后,封闭山林湖泽,用罗网捕,用利刃刺,来消灭成为老百姓大害的虫蛇一类恶物,把它们赶往四海之外。到后代帝王,德泽微薄,不能保有边远地区,即使长江、汉水一带,也一并放弃了,把它们让给蛮、夷、楚、越等族,何况潮州在五岭和南海之间,离开京城极其遥远呢?鳄鱼在这里潜藏繁殖,当然也是它的适合的场所。但是,当今皇上继承大唐帝位,既神圣,又仁慈威武,四海之外,宇宙之内,都在其安抚统治之下。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之地,处在古扬州的境内,属于刺史、县令管理之地,是他们出贡品、赋税来供给天地、宗庙、百神祭祀所用的地方呢!鳄鱼可不能在这块土地上跟刺史混杂居住!
刺史接受皇上的命令,守卫这个地方,管理这里的百姓,可是鳄鱼非常凶悍,不肯在深潭里安居,盘踞此地,吃掉百姓的家畜以及熊、野猪、鹿、獐等野兽,以养肥自己,繁殖后代,和刺史对抗争雄。刺史虽然平庸懦弱,又怎么肯向鳄鱼低声下气,小心恐惧,不敢正眼而视,以致被百姓和官吏所耻笑,在这里偷生苟活呢?再说,奉了皇上的命令来任职,在情理上当然不得不同鳄鱼讲明道理。
鳄鱼假使有灵性,可要听听刺史的话:潮州这地方,大海就在它的南边,大的像鲸鱼和鲲鱼,细小的像鱼虾和螃蟹,没有哪一种不被容纳的,可以在此繁殖生息。鳄鱼早晨出发,晚上就可以到达。现在我跟鳄鱼约定:在三天之内,要带领你的同伙向南搬到大海里去,来回避皇上任命的官吏。三天不能,就延到五天;五天不能,就延到七天。如果七天还不离开,那就是鳄鱼始终不肯搬走了,也就是其心目中没有刺史,不肯听从他的话了。假使不是这样,那么,就是鳄鱼愚钝无知,刺史虽然有言在先,但是鳄鱼不会听,也不能理解。傲视皇上的命官,不听他的话,不肯搬走来回避他,和愚钝无知而成为百姓的祸害的,都应该杀掉。刺史就要挑选有才能有武艺的官吏和民丁,拿起强弓毒箭,来同鳄鱼周旋,一定要杀完才停手。可不要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