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大国的贸易安全与贸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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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贸易安全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非易事,为此国内外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我们在综合国内外学者有关论述的基础上,结合贸易安全自身的特点,提出以下构建贸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贸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一国贸易安全的现状,以较少的综合性指标,规范、准确地反映一国贸易安全的程度。因此,每个指标的选取及指标的分类都要有科学的依据,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每个指标都能从科学的角度准确、客观地反映所研究对象的实质。

(二)系统性原则

贸易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评价指标的简单堆积,其构建应遵循系统性原则。在筛选评价指标时应认真考虑每一个指标在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注意各指标之间的相互作用。各指标还应具备足够大的涵盖面,并能从不同角度来充分反映一国贸易安全的程度。同时,指标体系还应能反映系统的动态变化及其发展趋势。

(三)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的构建还应体现可操作性。任何指标体系并不是越复杂越好,也不是越大越好,在构建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可操作性。这首先要求各指标必须能用数量化统计参数或可操作化语言具体明确地表述出来;其次,在涉及指标体系时,尽可能多用可量化的指标,对于不能量化或数量化处理难度较大的指标尽量少要;此外,还要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数据的选取尽可能从国家或国际权威的统计出版物获得。

(四)可比性原则

构建贸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必须能够反映贸易安全的共同属性,反映贸易安全属性中共同的东西。这就要求质的一致性,只有在质一致的前提下,才能客观、科学地进行比较。此外,在构建贸易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时还应明确各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等,以确保评价结果能够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

(五)层次性

贸易安全指标体系涉及贸易安全各方面,构建指标体系时应考虑指标的层次性,同时应遵循同层次指标相互独立的原则,即确保每一个指标代表一个独立方面,指标之间不重叠、不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这是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与合理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