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法国佬(1)
一辆敞篷马车陷入了波兰的沼泽地里,马已经挣脱了绳子。车上站着一个年轻人,他刚刚在军队里升了级,同伴们都叫他法国佬,因为他以前跟着贵族老爷去过法国,也在那儿学习了一些当地的礼仪。奥克斯胡福德上尉和几名中尉还有士兵们都在外边等待着,暴风夹着雪花刮到他们脸上。
“马车和箱子都应该丢掉。”奥克斯胡福德说。法国佬打开了箱子,拿出了自己所能带的一切。“多么五彩斑斓的晨衣啊!做工精细又漂亮!”奥克斯胡福德和中尉们叹道,“多么小巧的拖鞋!还有漂亮的帽子!”“那是一份礼物,是——”
“把它扔掉!”“是妈妈给的。”“看那顶小假发!”
“还有中号的!”“还有大号的!”
奥克斯胡福德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拖着他。“我说,把那些都扔掉!”法国佬苍白的面容立马涨得通红,他一手按着刀。“上尉大人,这么重——”“您这么重要的人物会耽搁我们出征的,您觉得呢?”“不是的。我要说,像你们这样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当然不应该穿着这么破烂的衣服,连晨衣都是好多年前的!”“真是胡扯!像个女的!去你妈的!”“上尉你太不尊重我了,但我是有教养的,我曾经游历法国,是的,还跟沃邦(法国路易十四时期的著名军事工程师)面对面地交流过。”“那沃邦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了什么啊?”“对,我就是问这个。”
“‘滚一边去!’他说,因为他正要出门,而我就站在门口。”“天啊!天啊!快点儿从马车上下来!过来,你们两个家伙,把这家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收起来!”法国佬把拖鞋和假发都卷进了花斑纹晨衣里,并把衣服背在背上,把一副长柄眼镜推到鼻梁上。他下了车,瘦削的奥克斯胡福德站在他面前,面色红润,下巴上长着黑色的小胡须。“听着,先生,你想在战场上干什么呀,想干出点名堂来吗?”
“虽然出身不好,但我还是想往上爬。谁知道我哪天会功成名就呢?”
“你想得美!在这里就没人提过要建功劳,但大家都必须要竭尽所能。”
奥克斯胡福德已经骂了他很久了,骂着骂着,他坚硬的心开始融化,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柔和了不少:“大胆地去干吧,你应该能上战场的!我们已经改造了不少像你一样的瑞典人。在那小树林子里,有一所大房子前边有洁白的阶梯,你要去那里侦察。我们总共还剩了不到二十五人,所以不能派人跟你一起去。用心侦察敌情,我们就能取胜!”奥克斯胡福德带着小股人马离开了,而法国佬则背着衣物来到了房子前。
他什么人也没看到,犹豫不定地靠在了背风处的墙上。他全身湿透了,感觉很冷,但更要紧的是他的靴子里塞满了泥土。他难道不能从窗口里查看房里的情况吗?他最希望房里有一张干净整洁的床,铺着丝质的床罩,旁边还有脚套。
房子的下面横着一张漆黑的门,他十分谨慎地靠着墙移到了旁边。他擦了擦湿漉漉的眼镜,谨慎地探出头去观察。
里边传出动物踢踏和嘶鸣的声音,他看到一对亮闪闪的眼睛。他的心紧张得怦怦直跳,他后退了一步,抽出了刀。一匹黑马冲了出来,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后蹄扬起的雪花在空中飞舞。
“我可驯服不了这家伙。”法国佬想道,“如果战士骑着这样一匹烈马,马儿死去的主人会在沼泽里出现,偷偷到战士身后,把他从马鞍上揪下来。晚上他们烤火的时候总是讲这样恐怖的故事。”
他用刀吓跑了马,然后走了进去,推开了对面的一扇门,这样光线更充足。这下他才发现房子四周都是门。
马又嘶鸣着跑了回来,法国佬又把它赶了出去,然后他走了出去,靠近窗口,一个头发灰白的女佣伸出头来。
“斯坦尼斯洛思王或是撒克逊醉鬼的朋友是住这里吗?”他问道。“这里是住了一个老隐士,不过他既不是什么人的朋友,也不是谁的敌人。”
“很好,那他不会反对一个冻坏了的瑞典士兵加入吧。”
女佣离开了,一会儿之后又带着一个梯子回来了,他顺着梯子爬了进去。
房间很大,木制的椅子很粗糙但却很干净,靠在墙边,墙上空空如也。他想用刀鞘把一把椅子推回去,女佣立刻把它搬到了之前的位置上。两个身着蓝色衣服的小姑娘跑了进来,什么也没说又消失了,她们卷发,面容苍白。一旦有一个人落后了几步,就会马上跑到另一个身旁。她们相互推推挤挤,用长长的手指摸索着,尽管是大白天,她们手中却提着两盏亮着的灯。
女佣替他清理掉了靴子里的泥土,擦干了地板上的湿鞋印之后,轻轻地小心地打开了去另一个房间的门。
“脚步轻点儿!”她低声说道。那边房间里站了一个中年男子,他身着晨衣,鼻子又尖又长,头发很卷,洁白的手指上戴着很多钻石戒指。法国佬坐在他的衣包上,透过镜片打量着那个人。那人被法国佬的神态逗乐了,于是他双臂摊开,深深地弯下腰。“我很有礼貌的。”他说,“有这个荣幸认识您吗,善良的先生?”“请坐吧,好心的先生。我不过是个被人遗忘的隐士罢了,既然您是个高贵的绅士,我会跟您讲一些非同寻常的故事。”两位男士直挺挺地坐下来,双手放在膝头上。“以前我是个很快乐的人,我外套上的花纹都是全华沙热议的焦点,但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我跟朋友们坐在一起喝酒,我举起酒杯跟朋友们说:朋友们,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你们的眼睛越来越不好使了,心眼儿也越来越小了。一些人支持凶残的斯坦尼斯洛思大帝,而有些人则喜欢善良的奥古斯特大帝。于是你们各自做好了谋划,谋求职位和奖赏。我不想到死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兄弟们都像该隐(《圣经》中残杀兄弟的人物)一样残忍。我把友情看得比爱情更重要,因为友情是灵魂的交流,因此今天我要跟你们道别,尽管我们都还年轻。你们不会再了解到我的任何事,但我现在仍然还看到你们,你们仍然坐在我的房间里陪着我,而我却要离开你们,独自一人老去。门外的女佣听到我这么大的声音,她会说,‘现在老主人正跟他年轻时的朋友交谈。’”
“之后你就跟他们道别了?”“然后我就回家了,关上了门。我的佣人们进出都要非常小心。”“主人如此讲感情,客人在这里应该自在吧。”“自在?您知道什么呀?带着灯走进房间的是我的双胞胎女儿,她们都是疯子,她们的母亲是一个遭人绑架的尼姑。不会,客人一点也不会自在的。”
“也许,你的意思是,我的到来打扰了你。”“啊,我可不会这么说。但这里有鬼。”他昂起了头,站起身来,满意地搓着双手。“我觉得,不论怎样,作为主人,说实话是负责任的表现。这里有个傻男仆名叫乔纳森,他总是穿着棕色的衣服,把头发梳成辫子站在窗口和门后边。他非常热衷于自己的工作,就连死后他都会在客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为他们服务。幸运的是,这里客人很少。告诉我,您是伯爵吗?”
“我吗?不是。”“你是王族吗?”“不,也不是。”“那也不是普通的贵族吗?”“你是来侮辱我的吗?”
法国佬因窘迫而涨红了脸。“成为贵族一直是我的梦想。”他想道,“我会带着这个梦想去见上帝,那样就不会再有人骂我像女人了,他们就会说,‘在那个人出名之前我就知道他一定会有成就的。’”
“这么个简单的问题怎么就伤害你了?”隐士饶有兴致地问道。“我当然是贵族了,我的家族是很古老的一个家族。”
“那又是另一回事了。那样很好。尽管乔纳森是按基督徒的礼仪下葬的,不过他完全是个贵族的奴仆,只要他面前有个人,他就会竭尽所能巴结讨好他。”
法国佬的小手指头插进自己稀疏的胡须里,不耐烦地调整着眼镜。“客人会品意大利红酒吗?”他问道。
“不会。”
“我也更喜欢澳洲红酒。我最爱的菜是蔬菜蘑菇炖肉,尽管用百里香炖羊肉也不错。烹饪主要是看调料。噢,我可不想回家就着黑吃燕麦片。”
“就着黑?你是说夏天的晚上吗?”“夏天晚上有光。”
“冬天也是啊,因为那时下雪了嘛。如果你害怕黑暗,就不要再来南方了!你家附近有伟大的艺术家和学者吗?”
“以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你太低估你家乡的人了。”
“我只见过这大世界的几个小小角落,先生。我曾经在法国住过两个月,跟太阳之王(路易十四)一起住过一晚。”
“你?你曾经在路易十四身边?”“是的,曾经,在剧院,尽管我只是在他身旁的空地上站着。以前瑞典圣明的君主也没统治过如此神圣的王国。他们也要向他鞠躬!”“瑞典国王也是人啊。”“当然,因为他让我们在国外被人注意,但那样多可怜啊!”“最近华沙也非常穷。斯坦尼斯洛思携他胆小的妻子来教堂参加加冕礼的时候,他不仅从瑞典人这里得到了新的王冠、权杖、宝贝、刀剑、貂皮、腰带和鞋子,还得到了绶带、教堂墙上挂的织锦、餐桌上的盘子、加冕礼金和保卫加冕仪式的卫士,最后他感谢主教并吻了他的手。你也很穷吗?”
“穷?我吗?”法国佬想起了缝在自己外套里边的两张废弃的查尔斯币,那是他的全部家当,不过他把眼镜放在了桌子上,很快答道:“我很有钱,经常看演出,钱包里没十块钱我是不会出门的。”
“那你能借我五块吗?”法国佬抬头看着屋顶。
“啊,真不凑巧,我今天把钱包留在我帐篷中的一件外套里了,但我一定会第一时间把钱送给你的。先生,不要把我们瑞典人当成不讲信用的人。不论我地位多高,我也是从普通人奋斗而来的。”
“您近期要是参与我们波兰的选举会很麻烦的,阿维德·霍恩带着自己的笔记本坐在那里记录下所有反对瑞典统治的人,而我们的国王绝望地解散了他所统领的政府。——而你也把我这里当自己家。烟斗放在香水瓶旁,香水放在脂粉盒上,脂粉盒又在烟盒上,烟盒又在洗脸台上,这些你慢慢就会发现的。”
说着这些,他拿出一本用皮革包边的书,坐下来阅读。“请你不要再自找烦恼了。”法国佬回应道,从眼镜片里不信任地瞥了他一眼,他心里想着,“等着吧,等我获得了高贵的地位,然后大家就会说,‘那位绅士就是我们新任的爵士马格努斯·加百利。’”
两个小女孩儿不时会跑到房间里,用灯光照亮他,每次他都站起来鞠躬。隐士一边读书,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他终于拿起衣包,回到了外边的房间。
“天黑了。”他告诉女佣,“我很累了,不能再待在里边。”“我们在大厅里给您备好了床。那里是唯一点了火的房间。”房间里被浇过石灰水,椅子不整齐地堆在一起,还有两张粗糙的折叠桌子。门边有一张罩着荷兰亚麻布床罩的床,老妇人在烛台上点了四根蜡烛后就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了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