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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历史研究法(2)

历史的缘起,从心理方面说来,可以说:(一)属于理智方面。因为人类有求知的欲望,所以(1)属于无可解释之事,亦要给它一个解释,神话的起源即如此。(2)要记录已往之事,以做将来办事的根据或参考,国家设立史官的根源,就在于此。(3)要记录已往的事。以作后人的法戒,其说已如第一章所述。(二)属于情感方面。不论什么人,都有一个恋旧而不忍忘记之感情,所以要把自己的经历,或他人的事情,是他认为有意义的,传述下来,留给后人。有这两种动机,历史就诞生出来了。但是古人对于主客观的分别,不甚清楚。所以(一)其所流传,真正的事实,和自己的意思,往往混合不分,甚至全篇的话,都是以意构造的,和现在的小说一般,而亦用记事的形式,流传下来,此即所谓寓言,最易使事实淆混。(古代所谓小说,乃谓其出于街谈巷议,而不出于士大夫,说见《汉书·艺文志》。事实出于虚构,如后世之小说者,古人谓之寓言。后世的小说,情节虽经理想化,事实或有根据,然其人名、地名等,则必非真实,故不易与事实相混。古代之寓言,则正相反。情节出于虚构,而人、地名则多用真者,如《庄子·盗跖篇》,欲寓其“秀才遇着兵,有理讲不成”的理想,乃捏造一孔子欲说服盗跖,反为所大骂,几至遇祸之事,即其一例)(二)更古的人,则连生物和无生物、人和动植物的区别,都弄不清楚了,所以又有所谓神话。(三)就是述及制度,也是如此的,孰为当时实有的制度?孰为传述者的理想?二者并不分开。(记制度者,以儒家之书为最多。儒学分今古文两派,今文言制度者,以《礼记》的《王制》篇为总汇,古文以《周礼》为大宗,皆系如此)诸子书言制度者,以《管子》为最多,亦系如此。所以古代的史实特别模糊。这种性质,大概秦、汉之际,是一个界限。在汉朝初年以前,历史所传的,如赵高指鹿为马之事,如流俗所谓鸿门宴的故事。见《史记·秦本纪》及《项羽本纪》。都是说得天花乱坠,极有趣味,而细想一想,就知道其万无此理的。其可信的程度,决不会超出后世的《三国演义》之上。秦、汉之际,尚且如此,前乎此者,就更不必说了。所以所谓古史,实当别为一科,专门研究。(因为研究的人,各有专长,而古史的研究,有需于特别技术者尤多。至某书或某书的某部分,是否当属于古史的范围,则当以其是否具有此种性质而定,不能执时代为断)从汉朝统一天下以后,文化发达,传述者的程度骤然提高;可靠的材料,流传下来的亦多(前乎此者,采取不足信的材料,亦不能为其人咎。因为历史是不能造作的,断不能以自己推想所信的,作为史实。流传下来的,只有这样的材料,自只能照其原样,传给后人。而采取它的人,原并不以为可信,所以既采取之,而又加以辨正者亦甚多),历史便焕然改观了。

史学的发达,不能不为物力所限。古代作书的材料,简牍笨重,缣帛价贵,而书写又烦难,于是乎(一)著作难;(二)材料之搜辑亦不易。所以能成立一部巨著的,非依靠国家,得其助力不可。司马谈、迁父子世为史官,即其一例。但自隋以前,作史的人,虽借国家的助力,而其事则仍系私人的事业。虽然有时候编成某一朝的历史,系出于国家的命令,亦都就有志于此,或业已从事于此者而命令之,国家不过给以某种助力而已。时代愈后,则(一)材料愈多,(二)所关涉的范围亦愈广,从分量和门类两方面而论,都非一人之力所克胜,唐时遂开集众纂修之例,此后就沿为故事了。(可参看《史通》的《古今正史》、《史官建置》两篇。其唐以后的事,可以参看本书的《史通评》)向来论史学的人,多数偏袒私家著述,而贱视集众修纂,这亦是一偏之见,其实二者是各有所长的。(如《晋书》系集众所修,其纪、传的凌乱和琐屑,诚不能为讳,然志却是好的,即由聚集各专家,各用其所长之故)况且一人独著,事实上已陷于不可能,那也不必去追慕它了。

著述的人,都要靠国家的助力,其事自然和政治接近了,因书写材料之笨重和昂贵,以致书写艰难,流传不易的情形,自造纸术成功而一小变,至印刷术发明而一大变。然而从事于作史的,都是所谓士大夫,士大夫是以政治为职业的,所以历史注重政治的情形,始终无甚变动。政治方面的现象,昔人所重视的有两种:(一)随时发生的事情,如某年月日太子生,某年月日旧君死,新君立,某年月日某外国入寇之类,这是无从预知的。(二)则政治上预定一个办法,以处理某种事务,此即所谓政治制度。其能行与否,诚未可知;行之而能历多久,亦未可知;然既定为制度,总是期其行之永久,至少亦是期其行之于某一时期之中的。这两种政治现象,马端临的《文献通考·总序》中,各给了它一个名目,称前者为理乱兴亡,后者为典章经制。历代的史籍,实以此二者为记载的中心。所谓正史,它的体裁,大体上有纪、传、表、志四种,(《史记》尚有世家一体,乃系记载未统一前的列国的,后世已无其物,故诸史皆不用,欧阳修《新五代史》,袭用其名,实属无谓;《晋书》有载记一体,源于《东观汉记》,《东观汉记》用以记开国时的群雄,《晋书》则用以记割据诸国,然亦可以不必别立名目,故他书亦总称为列传)本纪、列传,是所以记前一类的事实的,志是所以记后一类的事实的,表则二者皆可用。因其体例,于此两种事实,能够包括无遗,所以历代功令,定为正史。但纪、传之意,虽在于记事,而以人为单位,于事实未免割裂,不便观览(此不能为司马迁咎,因古代的纪、传,事实多不相关涉;其相关涉的,材料性质亦各有不同,不能合并也。但后世袭用之,则使史事割裂),所以又有取别种体裁的书,与之并行。其记前一类事实,而以时间为条理系统的,谓之编年;挑选若干大事,逐事详其始末的,谓之纪事本末。记后一类事实的,有的通贯列代,如《通典》和《文献通考》是;有的专详一代,如《两汉会要》是。其随意记载,并无一定的范围,或并无条理系统的,则称为杂史。(又有稗史、野史等名。其体例与正史同,而未列为正史的,清《四库书目》称为别史。专以人为主,而记其事迹的,则称为传记。包括年谱等。传记有专记一人的,亦有并列多人的,后者如《高僧传》《耆献类征》等都是)从前的历史,所取编纂的方式,重要的,大抵不外乎此。此外地理应当独立为一科。旧时书目,亦入史部之中,乃因(一)从前的地理偏于考古,论其性质,大部分系读史地理,不能独立为一科;(二)又旧时书籍,以经、史、子、集为四大部,地理不能归入经、子、集,势不得不附于史部之中。目录学的归入史部,亦可说是出于后一个理由。此外如诏令奏议、职官等门,则只可说是未经编纂的历史材料而已。时令亦列入史部,最为无理,即以旧时的分部论,亦应列入子部天文家之中。史评一门,内容分为(一)考证、评论史事,(二)论作史之法。二者同用一名,亦为未妥。有史时代的史材,大致如此。

先史时代的史材,则不是求之于书,而是取之于物的。其物,从性质上言之,可分为三类,即:(一)人类的遗骸。(二)古物。此门包括极广,不论食物、衣服、用具、建筑物、道路及天产品等都属之。能得实物固佳,如不能得,则得图画、模型,亦较但用文字说明者为亲切明白。惜乎从前绘画之技不甚精,辗转传抄或翻刻,更易失其原样;仿制之物,亦多以牟利为动机(如古钱便是)。不尽可信而已。书籍,自其又一方面观之,亦为实物,如宋版、元椠,可观其纸墨、字体,而知当时制造及印刷的技术是。他种实物,更不待论,如钟鼎,一方面可观其铭刻,又一方面,即可观其冶铸的技术,其重要,实有过于根据其文字以考史事。中国从前科学不发达,不甚知道实物的价值,属于古物,偏重其有文字者,以致作伪者亦以此为务。(如殷墟甲骨文,据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报告,伪造者确有其人,且有姓名及每伪造一片的价格)今后实不可不翻然改图。(三)为法、俗。法、俗二字,乃历史上四裔传中所用的。这两个字实在用得很好。法系指某一社会中有强行之力的事情,俗则大家自然能率循不越之事,所以这两个字,可以包括法、令和风俗、习惯;而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在古代,亦皆包括于俗之中;所以这两个字的范围很广,几于能包括一个社会的一切情形。(1)法、俗的变迁,有的很迟,所以古代的法、俗,还存于现在,这固不啻目击的历史。(2)又其变迁,大抵有一定的途径,所以业经变迁之后,考察现在的情形,仍可推想已往的情形。(3)社会进化的阶段,亦往往相类。所以观察这一群人现在的情形,可以推测别一种人前代的情形。社会学之所以有裨于史学,其根源实在于此。此种材料,有的即在地面上,有的则须掘地以求之。大概时代愈远,则其有待于发掘者愈多。历史的年代,是能追溯得愈远愈好,所以锄头考古学和史学大有关系。

史学进化的几个阶段

不论哪一种学问,都是逐渐进步的,史学将来的进步未知如何,这或者连它所要走的方向,亦非现在所能预知。若回顾既往,则其进步,有历历可指的。我现在把它分做几个阶段,这可以看出史学发达的情形,而史学研究的方法,亦即因此而可知。

中国史学的进化,大略可以分做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把司马谈、迁父子做代表。他父子俩才有意网罗一切史材,做成一部当时的世界通史。(所谓世界,总系以当时的人所知道的为界限,在近世世界大通以前,西洋人的所谓世界,亦系如此。所以《史记》实在是当时的世界史,而不是本国史。不但《史记》,即中国历代的正史,称为其时的世界史,亦无不可,因为它已经把它这时代所知道的外国,一概包括在内了)在他以前,固非没有知道看重历史的人,所以有许多材料,流传下来,还有一部无名氏所作的《世本》,史学家称它为《史记》的前身。(《世本》亦有本纪,有世家,有传;又有谱,即表的前身;有《居篇》,记帝王都邑;有《作篇》,记一切事物创作之原;为书之所本。所以洪饴孙作《史表》,把它列在诸史之前)然总还是片段的、部分的保存而已,重视历史的观念,总还觉得未臻于圆满,到他父子俩,就大不相同了。所以他父子俩,可说是前此重视史学的思想的结晶,亦可说是后世编纂历史的事业的开山。这种精神,这种事业,可以说是承先启后。后来许多史学家的著作,都是从此基础之上发展出来的。

第二,自司马迁以后,史学界有许多名家。不过觉得史料要保存,要编纂,以诒后人而已,编纂的方法如何,加以研究的很少。到唐朝的刘知几,才于此加以检讨。据《唐书》的《刘知几传》,和他同时,怀抱相类的思想的,有好几个人,可见这是史学上进化自然的趋势,刘知几只是一个代表。他著了一部《史通》,对于古今的史籍,加以批评。他先把史籍分成正史和非正史两种,评论其可称为正史的,共有几家;其体裁适用于后世的,共有几种。(见《史通》之《六家》《二体》《杂述》三篇。《六家》系刘知几认为正史的;《二体》则六家之中,刘氏谓其可行于后世的,所以其《古今正史篇》所述,亦以此二体为限;《杂述》则其所认为非正史的)对于材料的去取,以及编制的方法,文辞的应当如何,都一一加以研究。实为作史方法的一个大检讨。

第三,刘知几的《史通》,不过遵守前人的范围,对其作法加以研究而已。所谓范围,就是何种材料,当为史家之所取,何种材料可以置诸不问,刘知几和他以前的人,意见实无大异同,即可说他史学上根本的意见,和他以前的人,亦无大异同。到宋朝的郑樵,便又不同了。他反对断代史而主张通史,已经是史法上的一个大变。这还可说是《史记》的体例本来如此,而郑樵从而恢复之。其尤为重要的,则他觉得前人所搜集者,不足于用,而要于其外另增门类。他在《通志》的《总序》中,表示这种意见,而其所作的二十略,门类和内容亦确有出于前人之外的,(据《总序》自述:《氏族》《六书》《七音》《天文》《地理》《都邑》《谥》《器服》《乐》《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昆虫草木》十五略,都出自胸臆,不袭汉、唐诸儒,此就内容而言。若以门类而论,则《六书》《七音》《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乃全为郑氏所新立)这可说是史学上的一个大变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