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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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中国近世史前编(4)

一般的风气,家族主义颇为发达。人类在较早的时代,其团结大概是依据血统的。当这时代,治理之权,和相生相养之道,都由血缘团体来担负,是为氏族时代。后来交通渐广,交易日繁,一团体的自给自足,不如广大的分工合作来得有利,于是氏族破坏,家族代兴。中国的家族,大体以“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为范围,较诸西洋的小家庭,多出上父母一代,间有超过于此的,如兄弟几房同居等,其为数实不多,此等组织,观念论者多以为其原因在伦理上,说中国人的团结,胜于欧美人。其实不然,其原因仍在经济上。(一)因有些财产,不能分析,如兄弟数人,有一所大屋子,因而不能分居。(二)而其最重要的原因,则小家庭中,人口太少,在经济上不足自立。譬如一夫一妻,有一个害了病,一个要看护他,其余事情就都没人做了。若在较大的家庭中,则多少可借些旁人的力,须知在平民的家庭中,老年的父母,亦不是坐食的,多少帮着照顾孩子,做些轻易的事情。(三)慕累世同居等美名以为伦理上的美谈,因而不肯分析的,容或有之,怕究居少数,但亦未必能持久。凡人总有一件尽力经营的事情,对于它总是十分爱护的。中国人从前对于国家的关系,本不甚密切,社会虽互相联结,然自分配变为交易,明明互相倚赖之事,必以互相剥削之道行之,于是除财产共同的团体以内的人,大率处于半敌对的地位。个人所恃以为保障的,只有家族,普通人的精力,自然聚集于此了。因此,家族自私之情,亦特别发达。(一)为要保持血统的纯洁,则排斥螟蛉子,重视妇女的贞操。(二)为要维持家族,使之不绝,则人人以无后为大戚。因而奖励早婚,奖励多丁,致经济上的负担加重,教养都不能达到相当的程度。(三)公益事情,有一部分亦以家族为范围,如族内的义田、义学等是。(四)因此而有害于更大的公益。如官吏的贪污,社会上经手公共事业的人的不清白,均系剥削广大的社会,以利其家族。(五)一部分人,被家族主义所吞噬,失其独立,而人格不能发展。尤其是妇女,如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因而不施以教育,反加以抑压锢蔽之类。总而言之,家族制度和资本制度,是现代社会的两根支柱,把这两根支柱拉倒了,而代以他种支柱,社会的情形就大变了。

乡土观念亦是习惯所重的。(一)因交通不便,各地方的风俗,不能齐一,尤其言语不能尽通。(二)而家族主义,亦本来重视乡土的。因为家族的根据,总在一定的地方,而习俗重视坟墓,尤属难于迁移之故。因此离开本乡,辄有凄凉之念,虽在外数十年,立有事业,仍抱着“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的思想,总想要归老故乡,而尸棺在千里之外,亦要运归埋葬。此于远适异域,建立功业,从事拓殖,颇有些阻碍。羁旅之人,遇见同乡,亦觉得特别亲近,只看各地会馆的林立,便可知道,此于国族的大团结,亦颇有妨碍。后来旅外的华侨,虽在异国,仍因乡贯分帮,即其一证。

中国人是现实主义的,不甚迷信宗教。其故:因自汉以后,儒教盛行,儒教的宗旨,系将已往的时代,分为三阶段。(一)在部族公产之世,社会内部,绝无矛盾,对外亦无争斗,谓之大同。(二)及封建时代,此等美妙的文化,业经过去了,然大同时代的规制,仍有存留。社会内部的矛盾,还不甚深刻,是为小康。大同小康之名,见于《礼记·礼运》。(三)其第三个时期,没有提及,我们只得借《春秋》中的名词,称之为乱世了。《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分为三世:(1)据乱而作,(2)进于升平,(3)再进于太平,明是要把世运逆挽至小康,再挽之大同的。太平大同的意义,后世已无人能解,小康之义,儒书传者较详,后人都奉为治化的极则(其实儒家的高义,并不止此)。其说法,还是注重于社会组织的。想把事务件件处置得妥帖,使人养生送死无憾。儒教盛行,大家所希望的,都在现世,都可以人力致之。所以别种宗教,所希望的未来世界,或别一世界,靠他力致之的,在中国不能甚占势力。虽然如此,人对现世的觖望,总是不能无有的,于是有道佛二教,以弥补其空隙。(一)儒教的善恶报应,是限于现世的,延长之则及于子孙,这往往没有应验,不能使求报的人满足。佛教乃延长其时间而说轮回,另辟一空间而说净土,使人不致失望。(二)高深的哲学,在中国是不甚发达的,佛教则极为发达,可以满足一部分人的求知欲。(三)其随时随地,各有一神以临之,或则系属善性,而可以使人祈求;或则系属恶性,而可以使人畏怖。则自古以来,此等迷信的对象本甚多,即后来亦有因事而发生的,都并入于道教之中,前者如各地方的土地山川之神;后者如后世货币用弘,则发生财神;天痘传染,则发生痘神等是。中国宗教发达至此,已完全具足,所以再有新宗教输入,便不易盛行。

以上所说,系就通常情形立论。若在社会秩序特别不安定之时,亦有借宗教以资煽惑的,则其宗教,迷信的色彩,必较浓厚,而其性质,亦不如平时的宗教的平和,历代丧乱时所谓邪教者都是。

以上是中国政治和社会的轮廓。总而言之:

(一)当时中国的政治,是消极性的,在闭关时代,可以苟安,以应付近世列国并立的局面则不足。

(二)当时中国的人民和政府的关系该说是对立的,社会的规则都靠相沿的习惯维持。但到真有外族侵入时,人民就能奋起而与国家一致了。

(三)中国社会的风俗习惯,都是中国社会的生活情形所规定的,入近世期以后,生活情形变,风俗习惯亦不得不变。但中国疆域广大,各地方的生活,所受新的影响不一致,所以其变的迟速,亦不能一致,而积习既深,变起来自然也有相当的困难。

第三章 中西的初期交涉

第一节 近代西人的东来及中西交通

旧世界之地,文明的中心点,共有三处:(一)为亚洲东部的中国;(二)为亚洲南部的印度;(三)在亚欧非三洲之交,即所谓西洋文明。印度人在历史上,未曾充分发挥过政治上的势力,所以讲历史的人,大抵把它分做东洋西洋两部。东西洋的文明,中以亚洲中部的高原为之间隔(不甚读史的人,往往误以欧亚二洲为东西洋的界限,其实不然,水本不足为交通的障碍。乌拉尔岭虽长而低,高加索虽高而短,亦不足以为交通的障碍的。所以为历史上东西洋文化的间隔的,实在是亚洲中央的高原。自亚洲的东方到欧洲,有三条路:一为北道,经西伯利亚逾乌拉尔岭入欧俄,其地太觉荒凉,从古无甚往来;二为中道,自蒙古经天山北路,历咸海、里海地带至欧洲,亦是常受侵掠的路;三为南道,自天山南路逾葱岭入西亚,则系文明发达之地。但其地太艰险,所以交通不能大盛),所以其相通,必于海而不于陆。中国和欧洲的交通,是自古就有的,但其互相灌输,不过是枝节的技术问题(罗盘针、印刷术、火药等,至近世虽能令社会文明焕然改观,然在当时,实不过如此),未能使社会焕然改观。社会向外发展之力,既尚不大,亦未能使东西两洋发生亲密的关系。所以历史上的中欧交通,握其枢纽的,实在多是印度、阿拉伯及其他西亚诸国人。中国人到欧洲,欧洲人到中国的,究竟不多。这种情形,在未入近世史之前,始终没有改变。中欧的大通既不于陆而于海,则起着先鞭的,必然是长于航海的人。以地理形势论,必属于欧洲而不属于亚洲的东部(欧洲海岸线最长,内地的每一关,距海岸皆较近。且其文明发达,自古即在地中海沿岸,其国家的富厚繁荣,实与海有甚深的关系。与中国以陆为中心,视海路的发展无甚关系的,大不相同)。这是自然形势所支配,无足为异的。

近世欧人的东来,起于15世纪,即明朝的中叶。其时君士坦丁为土耳其所据(事在公元1453年,即明景帝景泰四年),欧人出波斯湾东航之路绝。其自亚历山大里亚溯尼罗河入红海的路,则因中经沙漠,颇觉不便,欧人乃想别觅新路。其首先崛起的,当推葡萄牙,公元1486年,即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通过好望角。1498年,即明孝宗弘治十一年,达到印度,又占领锡兰、马六甲、爪哇诸岛屿(诸岛屿中,马六甲最称重要。1511年,即明武宗正德六年,葡人取之,建为重要的军商港。至1641年,即明思宗崇祯十四年,乃为荷兰人所夺)。西班牙人继之,其所遣的哥伦布(Colombo)即以1493年,即明孝宗弘治六年发现美洲。麦哲伦(Ferdinand Magellan)又以1519年,即明武宗正德十四年环绕地球航行(麦哲伦本葡萄牙军官,以不满葡人待遇,改投西班牙。1519年,即明武宗正德十四年,以五舟西航南美。明年,越麦哲伦海峡入太平洋,又明年,至菲律宾,以助土酋作战而死。五舟逐渐损失,仅余一舟,以1522年,即明世宗嘉靖元年西归)。西班牙于是征服墨西哥、秘鲁,东占菲律宾群岛,时在1565年,即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菲律宾群岛距西班牙颇远。好望角航路,既为葡萄牙所据,航行麦哲伦海峡,则太觉回远,所以其与本国的关系颇疏,然中国商船,聚集其地的颇多。至葡萄牙都城里斯本,则在欧洲,为东洋货物聚集之地。1581年,即明神宗万历九年,荷兰叛西班牙,时西班牙王兼王葡萄牙,乃禁止荷人出入里斯本。1599年,即明神宗万历二十七年,英人自设东印度公司,越二年(1602年,即万历三十年),荷人继之,葡萄牙航业遂渐为荷人所夺(荷人立巴达维亚,事在1619年,即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英国在印度,亦逐渐得势。而中国与欧洲各国的交通,亦于是乎开始。

中国和西洋的交通,由来甚早,历代西方的估客,梯山航海而来的不少。近世欧人东来,自然犹以敌意遇之。然(一)历代东西交通,所贩卖的,大概是珍奇之品,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见之自然适得其反。而且交广之地,天高皇帝远,肆意诛求,究难发觉。所以通商地方,或专司通商事务的官吏,特别容易贪污。(二)商人惟利是图,自更无所不至。主人畏客,乃五口通商以后的特别的情形。客子畏人,则千古一辙。在外商无力争持,中国官吏,不能秉公判断的情形下,中国商人,自然要极其力之所能至,以榨取外商。(三)班超对任尚说,能来西域的吏士,必非孝子顺孙,何况远越重洋的冒险家?此辈从其一方面说,自然是个英雄,从其又一方面说,究竟是怎样一种人,却很难下个断语。怀抱大志的首领如此,何况其余附随的人呢?当时各商船的水手等,甚有类于海盗的行为。因此,很足以引起大多数对通商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民的反感。(四)中国历代不甚奖励人民向海上发展。因为海上的情形,不甚熟悉,对于海盗不易犁庭扫穴。遂觉其较诸陆上的盗贼,可怕得多。明朝承倭寇之后,此等恐怖心尤甚。又加当时的欧洲人,船炮的坚利,已非中国所及(《明史·外国传》:和兰“舟长三十丈,广六丈,厚二尺余,树五桅,后为三层楼。旁设小窗,置铜炮;桅下置二丈巨铁炮,发之,可洞裂石城,震数十里,世所称红夷炮,即其制也”)。所以对于他尤为畏恶,积此四端,遂酿成近世中西交通之始,一种隔阂的情形。

唐宋以降,中国在沿海各口岸,多设有市舶司,明朝在广州亦然。外国商船来的,本来停泊在今中山县南虎跳门外的浪白洋中,就船交易。武宗正德年间(1506—1521),移于高州的电白。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又移于现在的澳门(见《明史·外国佛郎机传》,称为壕镜)。后来诸国商人,率多离去,惟葡萄牙于穆宗隆庆年间(1567—1572),按年纳银500两,租地造屋。自此葡人在中国,遂独在陆上得有根据地。英人以思宗崇祯十年(1637)来澳门,为葡人所阻。自谒中国官吏求通商。至虎门,又遭炮击。英人还击,毁其炮台,旋复送还俘掠,中国亦许其通商。然其时已迫明末,未几,广东军事起,英人商务遂绝。荷兰于明熹宗天启四年(1624),据台湾、澎湖,至清世祖顺治十七年(1660),为郑成功所夺,清朝曾约荷兰夹击台湾,所以许其每隔八年,到广东来通商一次,船数以四只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