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中国近世史前编(1)
第一章 论中国近世史的性质
转变,伟大的转变!
世界上的民族国家为什么会有盛衰兴亡之事?人必有其所处之境,与其所处之境适宜则兴盛,不适宜则衰亡,这是很容易明白的。然则人与环境,为什么有适宜不适宜之分呢?我们知道:动物适应环境的力量,是很小的,它所谓适应,无非是改变自己,以求与所处之境相合,如此,则非待诸遗传上的改变不可,这是何等艰难的事!人则不然,不但能改变自己,还能改变环境,使与自己适合。所以人类不但能适应环境,还能控制环境。人类控制环境的行为,为之文化。人类,很难说有无文化的,即在最古的时代,亦是如此。人类的进化,纯粹是文化进化。我们现在的社会,和汉唐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了,而我们的身体,则和地底下掘出来的几十万年以前的人,并无不同(欧洲考古学家证明古埃及人的体格和现代并无不同)。不论如何野蛮社会里的人,倘使移而置之文明社会之中,都可以全学会文明社会中人之所能,而无愧色,就是一个确切的证据。所以民族国家的盛衰兴亡,全是判之于其文化的优劣。
文化为什么会有优劣呢?文化本是控制环境的工具,不同的环境,自然需要不同的控制方法,就会造成不同的文化。文化既经造成以后,就又成为人们最亲切的环境,人们在不同的文化中进化,其结果,自然更其差异了。文化是无所谓优劣的,各种不同的文化,各适宜于对付各种不同的环境。但是环境不能无变迁,而人们控制环境的方法,却变迁得没有这么快。人们控制环境的方法,为什么变迁得不会有环境这么快呢?那是由于:(一)大多数人,总只会蹈常习故。审察环境的变迁,而知道控制的方法,不可不随之而变迁的,总只有少数人。(二)而我们现在社会的组织,没有能划出一部分人,且拣出一部分最适宜的人来,使之研究环境变迁的情形,制定人类控制的方法,大家遵而行之,而只是蹈常习故(古希腊人有一种理想,以为君主宜以最大的哲学家为之,中国古代亦系如此。《公羊》隐公元年《何注》说“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之义道:“《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境内之治。诸侯不上奉王之政,则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后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则不得为政,故先言王而后言正月也。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则无法,故先言春而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后言春,王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此谓王者应根据最高的原理,制为定法,以治天下,其说原无误缪。但在小国寡民之世,事务简单,庸或能事事措置妥帖。在广土众民之世,就断无法悉知悉见了,悉知尚且不能,何况加以研究,而制定适当的处置方法?所以古人希望有一个圣人出来,对于一切事情,无不明白,因而能指示众人以适当处置的方法,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但一人之智不及此,合众人而共同研究,则不能谓其智不及此,我们的误缪,在于:一、迷信世界上有一个万古不变之道,此道昔人业已发现,我们只要遵而行之,遂不复从事于研究;二、处事之时,亦不肯注重于研究。即或迫于事势,不得不加以研究,而研究的人数,既苦于不足,其人选又不适宜。所以社会科学的道理,迄今多黯然不明。现代科学的研究,不合理想的地方还很多,因其规模比较大,研究的人数比较多,人选亦比较适宜,其成绩就非前此所可同日而语了。所以治世的方法,并非不可发现的,不过人们现在的所为,不足以语于此)。于是环境变迁了,人还是茫然不觉。(三)虽然没有能够推出一部分人来,使之从事于研究环境的情形,以定众人行为的方针,然事实上总有处于领导地位的人。这种人,往往头脑顽固,而且其利益,往往和大众及全体冲突,以全体的利益论,在某时代,适宜于改行新制度(制度二字,旧时多就政治方面言,此处所用,兼该社会的规则。所谓环境,实有两方面:一为自然,一即社会,可谓人类的自身。制度即人类所以控制自己的)。而这种人的私利,都是借旧制度为护持的。因为和其私利冲突,新制度,即适宜于控制环境的方法,往往为此等人所反对。甚至知识为利欲所蔽,连此等新制度的适宜,他也不知道了,而真以旧制度为适宜,遂至尽力以反对新制度,保存旧制度。因为此等人,在社会上是有力分子,人们要改变控制环境的方法,就成为非常艰难的事,因为先要对付反对改变的人。如此,人们改变控制环境的方法,就往往要成为革命行为,这是何等艰难的事!
文化的兴起,本是所以应付自然的。在最初的一刹那间,所谓环境,其中本只包含自然的成分(此就理论上言)。但是到文化兴起以后,文化就成为环境中的一个因素了。而且较诸自然的因素,更为重要。因为自然的变迁,是缓慢的。在短期内,不会使人们有大变其控制方法的必要。人为的因素则不然。其变迁往往甚剧,迫令人们非改变其方法不可。能改变则更臻兴盛,不能改变则日就衰亡,大概都是这种因素。文化是有传播性质的,即甲社会控制环境的方法,可以为乙社会所仿效,乙社会之方法,可为甲社会所仿效亦然。此其相互之间,较优的社会,往往欣然愿意指导较劣的社会,而较劣的社会,亦恒欣然乐于接受。此等现象的由来,我们除掉说:人是生而有仁智之心的,别无解释的方法。人心之不可改变,等于人体之不可改变(心理是根于生理的,其实二者原系一事)。要使人不爱人,人不求善,正和不许人直立而使之倒悬一样的难。如此,世界上各地方各种不同的文化,就应当迅速地互相传播,各地方很快地风同道一;而全人类的文化,也因之日进无疆了。然而不能不为前述的原因所阻碍。因此,各民族国家的文化,就不能无适宜与不适宜之分,因而生出盛衰兴亡之事。
当盛衰兴亡,迫于眉睫,非大改变其文化,不能控制环境,以谋兴盛而避衰亡之时,其能否改变,改变之速度,能否与环境的变迁相应(所谓能否改变,其实就是速度能否相应的问题。若不为环境所迫而至于衰亡,时间尽着延长,是没有什么民族,能断言其不会改变的),仍看其本来文化的高低。
因为自然的环境,不会急变,急变的总是人造出来的环境。所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环境的剧变,恒在与一个向不交通的区域交通之时。这所谓交通,非普通所谓往来之义。世界上无论如何隔绝的区域,和别一区域直接或间接的往来,怕总是有的,但是此等偶尔的往来,并不能使该区域中的文化,发生需要改变的情形,便非我在此地所说的交通。我在此地所说的交通,乃指因两造的往来,使其中的两造或一造,所处的环境,为之改变,达于非改变控制方法不可的程度而言。不达于此程度,虽日日往来,亦不相干。准此以谈,则中国的文化,可以划分为三大时期,即:
第一时期,中国文化独立发展时期。
第二时期,中国文化受印度影响时期。
第三时期,中国文化受欧洲影响时期。
第一时期的界限,截至新室灭亡以前,寻常都以秦的统一,为古今的大界,其实这是表面上的事情。若从根本上讲,则社会组织的关系,实远较政治组织为大。中国在古代,本有一种部族公产的组织,其部族的内部,及其相互之间,都极为安和,此种文化,因交通范围的扩大,各部族的互相合并而破坏了。但其和亲康乐的情形,永为后世所追慕,而想要恢复它,因为昔人不明于社会组织的原理,所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因此,自东周至前汉之末,此种运动垂六七百年(此不过约略之辞,实际上,此等运动,或更早于此,亦未可知。不过在西周以前,史料缺乏,无可征信罢了),而终于无成。自新室的革命失败以后,我们遂认现社会的组织是天经地义而不可变。不以为社会的组织,能影响于人心,反以为人心的观念,实造成社会的组织,遂专向人的观念上去求改良。在这种情形之下,印度的哲学思想,是颇为精深的;其宗教感情,亦极浓厚;适合我们此时的脾胃,遂先后输入,与中国固有的哲学宗教,合同而化,而成为中国的所谓佛教。发达到后来,离现实太远了,于是有宋朝的理学,欲起而矫其弊。然其第一时期以观念为根本,第二时期承认现社会的组织为天经地义,还是一样的。所以理学代佛学,在社会上,并不起什么变化。近几百年来,欧洲人因为生产的方法改变了,使经济的情形大为改变。其结果,连社会的组织,亦受其影响,而引起大改革的动机。其影响亦及于中国。中国在受印度影响的时代,因其影响专于学术思想方面,和民族国家的盛衰兴亡,没有什么直接的紧迫的关系。到现在,就大不相同了。交通是无法可以阻止的,最小的部族为什么要进为统一的大国,统一以后,为什么还要与域外之国相往来,都是受这一个原理的支配。既和异国异族相交通,决没有法子使环境不改变,环境既改变,非改变控制的方法,断无以求兴盛而避衰亡。所以在所谓近世期中,我们实有改变其文化的必要。而我国在受着此新影响之后,亦时时在改变之中,迄于今而犹未已。
转变,伟大的转变!
第二章 入近世期以前中国的情形
要讲中国的近世史,必先知道入近世期以前中国的情形,现在从政治社会两方面,说其大略。
中国的政治,是取放任主义的。从前的政治家,有一句老话,说“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只这一句话,便表明了中国政治的消极性。中国的政治,为什么取这种消极主义呢?原来政治总是随阶级而兴起的。既有阶级,彼此的利害,决不能相同。中国政治上的治者阶级,是什么呢?在封建时代,为世袭的贵族。封建既废,则代之以官僚。所谓官僚,是合(一)官;(二)士,即官的预备军;(三)辅助官的人,又分为(1)幕友、(2)吏胥、(3)差役;(四)与官相结托的人,亦分为(1)绅士、(2)豪民,此等人,其利害都和被治者相反,都是要剥削被治者以自利的。固然,官僚阶级中,未尝无好人,视被治阶级的利害,即为自己的利害。然而总只是少数。这是因为生物学上的公例,好的和坏的,都是反常的现象,只有中庸是常态。中庸之人,是不会以他人之利为己利,亦不会以他人之害为己害的,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本位。社会的组织,使其利害与某一部分共同,他就是个利他者。使其利害和某一部分人相对立,就不免要损人以自利了。所以官僚阶级,决不能废督责(督责二字,为先秦时代法家所用的术语。其义与现在所谓监察有些相似,似乎还要积极些)。然中国地大人众,政治上的等级,不得不多,等级多则监督难。任办何事,官僚阶级都可借此机会,以剥民而自利。既监督之不胜其监督,倒不如少办事,不办事,来得稳妥些。在中国历史上,行放任政策,总还可以苟安,行干涉政策,就不免弊余于利,就是为此。因此,造成了中国政治的消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