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中国人的迷惘(9)
法官:本法官对您的第二项指控予以驳回。您太不了解我们中国了。在我们中国,老早老早就流传“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了。我猜测得到,您其实想要指出,我们中国当下社会中一切证明金钱万能的现象,都是从《肥皂》中剽窃来的是吧?但您真的大错特错了。倒是您的《肥皂》有剽窃了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普遍的金钱观的嫌疑。本法官认为,您最好对我的驳回表示明智的接受,否则,您也许会被以“剽窃中国当代主流金钱观”的罪名遭到反诉……美国短篇小说之父怔愣良久,耸耸肩,嘟囔一句我听不到的话,悻悻地坐下了。
紧接着站起来的是一脸正气、双目炯炯的雨果。我还没来得及转换倾听频道,雨果已用他那在公众前一向庄严又洪亮的声音开始陈述;他说:“法官先生,旁听席上的诸位,我相信你们大多数人都听到过冉·阿让这个名字。在我的代表作之一《悲惨世界》中,他由于特别饥饿而偷了一个面包,而成为不幸的长期服苦役的人。请允许我强调,我说他是‘服苦役的人’,并没说他是‘服苦役的犯人’。虽然,在我的笔下,也明明是将他写成‘苦役犯’的。但那是我从自己终生恪守的人道主义立场移位于没有同情心之人的立场来看待他的,以便更利于提示他们为什么没有同情心。因饥饿难忍而偷一个面包,与贪污、与由于情场嫉恨而杀人,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我亲爱的冉·阿让,他一度成为深受百姓爱戴的白德劳先生,并且后来成为不穿教袍的麦里哀主教式的人性温暖的人物。可在中国,你们不但通过现实一次次剽窃我伟大的构思,而且玷污那构思!你们使贪污犯成为一座城市的党校之长!你们使杀人犯隐姓埋名,成功地在二十余年间逃避了法律追究,还以所谓‘大善人’的面目混迹于人世间!我的冉·阿让一度进入过修道院,可你们的贪污犯却进入了党校!这太滑稽可笑了!其实我对中国是友好的。我生前虽未到过中国,但是我对中国文化相当崇敬。我甚至能够容忍现实生活拷贝伟大文学作品的现象,但我不能容忍的是不断拷贝,而且对伟大作品中的好人形象极尽丑化之能事……”
雨果的陈述很长。我们都知道的,他不仅是法国的,也是全人类的人性和良心的教诲者,起码他的书证明了此点。我望着他,看得出来,他希望能借机教诲我们中国人。
法庭极安静。法官耐心可嘉地听他陈述完毕。那时,我觉得法官们的脸上,依稀出现过了五官似的。
莫里哀指控中国的现实生活一次次照搬他的戏剧《吝啬鬼》中的情节,而且将人性对金钱的贪婪演绎得更加丑恶。
在他的传记文学中,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位好脾气的绅士。
可是当时他生气得很,不断用手杖杵地,大声质问:“都二十一世纪了,为什么你们许多官员变得都像奥尔贡了?为什么你们许多商人都变得像维尼斯商人那么既狡猾又冷酷?为什么你们许多富人富得流油却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
一个声音接言道:“这个国家几乎通体被金钱腐蚀了!”
旁听者们全都循声望去;我认出了他是马克·吐温。
果戈里站起来慢条斯理地说,早在三十多年前,亦即八十年代初,他就知道中国的现实生活剽窃了他的《钦差大臣》,并且拍成过一部电影《假如我是真的》。
他苦笑着说:“你们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吗?可你们用现实生活剽窃《钦差大臣》的构思不止一百几十次了吧?而且骗术最初总是成功的!你们最近一次的剽窃事件,竟搞出农民冒充军委领导人亲戚的闹剧!这类剽窃何时才能终止呢?”
马克·吐温又忍不住插言道:“更有甚者,他们的某官员还花钱雇用冒充者哪!”
按顺序本该是契诃夫进行陈述,但是马克·吐温早已捺不住性子,就请马克·吐温在先了。
马克·吐温谢过契诃夫,站起来不无讽刺意味地说:“我的《竞选州长》这一篇小品文,只不过幽了美国民主选举一默。但在美国,买官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在你们中国这儿,买官几乎成了官场上一种公开的秘密。这是你们中国特色的自由,我不妄加评论。但你们中国最近发生的,一位地方官员花钱雇人假冒‘中纪委’干部,对自己官场上的竞争对手进行所谓‘贪腐问题’调查的闹剧,分明剽窃了《竞选州长》的构思。但这一件事,我完全可以不予计较。可你们还通过现实剽窃了我另一部作品的构思,即《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的构思!先生们、女士们,我虽然是亲自来进行起诉的,但我的目的不在于赔偿金,更不是为了令你们难堪。我是怀着善意的动机来的,是要亲口告诉你们——一袋所谓‘金’块既然可以败坏整座城堡里的人的心智,那么金钱崇拜也可以败坏整个国家的人的心智。而许多现象证明,今日之中国对金钱的崇拜,与我创作《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时的美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法庭更加肃静。
法官们没有五官的脸,不,是我看不清他们五官的脸,一会儿你红他白,一会儿他紫你青,像在表演没有五官的变脸。
然后是易卜生站了起来。这位挪威戏剧家忽然意识到其实还不该轮到自己,转身对契诃夫彬彬有礼地微躹一躬,说了句:“对不起。”
契诃夫索性绅士到底地说:“您请好了。”
易卜生腼腆地说:“谢谢。”
他于是开始陈述:“尊敬的中国的先生们、女士们,我一直十分感谢贵国的翻译家,在20世纪30年代就将我的剧本《玩偶之家》译成了中文,并由中国的话剧先躯们一次又一次地上演。据我所知,《玩偶之家》是在中国上演次数最多的外国话剧之一,也一次又一次引起相当良好的反响。因此,贵国的鲁迅,当年还发表过著名的杂文《娜拉出走以后》。但是令我‘友邦惊诧’的是,如今的中国,因不甘于成为富裕之家的玩偶妻子的女性似乎反而少了;似乎将越来越少;似乎反而以能成为有钱丈夫的温柔玩偶为幸、为荣了。这使我很悲哀,我想,我的《玩偶之家》,估计以后不太会在中国上演了吧?即使上演,又能有多少观众呢?对此,不知鲁讯先生的在天之灵,将作何感想?尤其令我悲哀的是,贵国当下不少女性,不但甘作阔男人的温柔玩偶,而且不惜放弃女性之独立人的意识,甘当甚至争当他们的‘二奶’、‘小三’、‘小四’。那么我可以得出结论,《玩偶之家》不管在从前的中国演出了多少场,其实都白演了。中国之现实如此讽刺一部对全世界女性都具有觉醒启蒙意义的严肃的戏剧,这是我绝对想不到的。我也不打算起诉什么了,我只借此机会声明,永远收回《玩偶之家》在中国上演的许可权……”
易卜生最后的几句话,引起了旁听席上的一阵骚动,一些女士们交头接耳、叽叽喳喳。
契诃夫与巴尔扎克互相谦让一番,后者站了起来。
巴尔扎克右手习惯性地握着未装烟丝的烟斗,沙哑着嗓音说:“吸烟是个坏毛病,烟和咖啡危害了我的健康,诸位想必知道,我是为了完成《人间喜剧》而不惜危害健康的,以现实生活的方式剽窃我这样一位作家的健康,是更加不道德的。我认为,不是我的哪一部作品被中国的现实生活剽窃了,而是我的全部《人间喜剧》都逐一被中国的现实生活剽窃了!《欧也妮·葛朗台》被剽窃了,《高老头》被剽窃了,《伏脱冷》被剽窃了,《搅水女人》被剽窃了,等等,等等,恕我不具体说明。我要强调的是,我的《人间喜剧》虽然名为喜剧,但却是由若干批判现实主义作品组成的。在中国,现实生活不但剽窃了它们的情节、人物,还将它们变成闹剧,变成人间丑剧。一闹一丑,我的作品所具有的深刻思想性,被庸俗的闹剧、丑剧的特征完全解构了……”
他的陈述最长。
“一个国家的现代文明,需要起码百年的教养,也就是现代文明启蒙。问题是,哪些中国人将替中国补上这一课?”
他以提出问题的方式结束了他的陈述;那简直就是演讲。
连法官们也交头接耳起来。
契诃夫终于在一片窃窃私语中站了起来。
他不动声色、慢条斯理地说:“我没有写出过巴尔扎克先生那么多的作品。与在座的小说家相比,我的作品可能是最少的。但我觉得,当今之中国人,似乎格外喜欢以现实生活的方式,剽窃一位沙俄时期的作家的作品。我的《变色人》被剽窃了,我的《万尼亚舅舅》被剽窃了,当然,我的《第六病室》也不可能不被剽窃。现在的中国,不是精神病人而被关入精神病院的事,发生了一起又一起。所以我要说,中国病了,患上了一种可以叫作‘发展迷乱症’的病,正像当年的俄罗斯患上了‘统治迷乱症’一样……”
他的话立刻又引起一阵窃窃私议。
他大声说:“先生们、女士们,请安静。”
有一位法官敲了一下法锤。
安静恢复以后,契诃夫接着说:“诸位,据我所知,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只要聚在一起,三五句话后,往往就会大谈中国官员的贪腐现象,商人们的唯利是图现象,贫富悬殊的现象……一言以蔽之,最后的结论几乎总是中国病了。所以,我对我的各国同行有一建议——对于一个人口众多,在发展时患了社会病的国家,我们应该宽容,假以时日,看看中国以后的情况再决定我们共同的起诉要求……”
他的话还没说完,又有两位外国作家匆匆进入法庭。我认出走在前边的是左拉,后边紧跟着身材高瘦的高尔基。
法锤却再次敲响。
法官们交头接耳一阵,其中一位宣布休庭。另一位说,要将开庭情况向领导们请示汇报,再决定何日二次开庭。
左拉却大声说:“我的《小酒店》,我的《娜娜》……啊哈,你们中国的许多底层人,像极了我的《小酒馆》中的矿工和他们的妻子!你们中国的娜娜,现在几乎全世界都有她们的身影……”
他被他的两位同胞——雨果和巴尔扎克劝走了。
高尔基却被中外记者们包围了,七言八语地向他提出问题。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耳背,反正他一个问题也没回答,只是重复自语:“我明白,我明白,请诸位相信,我明白这一切……”
那时我被一只蚊子叮醒了。
后来许多日子里,我每恍恍惚惚的。一会儿觉得自己清醒着,一会儿觉得仍在梦中似的……
9.公平是社会改革的基础
所谓“公”,释意颇多,这里只谈公正、公道。而所谓公正,不过符合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是耳。首先是符合普遍人心感觉的,绝不是符合少数,更不是符合极少数人心感觉的。
比如盲道,是为方便盲人铺设的。盲人是少数,他们自然会有此要求。若他们的要求被漠视,则他们心中会有不公正之感。反之,他们的要求得到了满足,心中的公平感就会增加一分。
但,为方便盲人而由政府出钱在许多地方铺设盲道,其实也符合绝大多数社会公民的心愿,实现之,绝大多数社会公民也会感到,社会对盲人的关怀,体现了自己对好社会的理想。
故,“普遍人心感觉”这句话,在为了方便盲人而铺设盲道这件事上,包含了不普遍的也即多数人之心的感觉。
又比如,某些公共场所,严格禁止人们带宠物进入。宠物的某些主人,会觉得对于他们是不公正的。
但,养宠物的人毕竟是少数,希望可以带宠物进入某些公共场所的人,是少数人中的少数。不论他们的感觉多么不快,社会还是要采纳多数人的意见,根据多数之人心的快与不快制定并颁布法规、法律。
故,“普遍人心感觉”这句话,在禁止带宠物进入某些公共场所这件事上,是以不照顾不普遍的即少数人之人心的感觉为前提的。
所以,“符合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这句话对文明的社会而言,基本符合公正的含意。社会越文明,“符合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便越加符合公正的含义。因为,文明社会之普遍人的眼和耳,会更加有意识地看到,听到原定之法规、法律的不周全,予以改变,使之符合更文明了的普遍人心之感觉,使公正更接近人们所希望的程度。
于是我们应当理解,公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论在任何国家,都是变态的原则。
再比如死刑——杀人偿命,几千年以来,符合普遍人心的感觉。但是在西方某些国家,给忏悔了的罪犯以人性改造的机会这一主张逐渐被普遍的人所接受。那么废除了死刑,但某些罪犯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公愤,也就是不符合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所以死刑又在某些废除过死刑的国家恢复。
废除也罢,恢复也罢,须经受公众委托代表“普遍人心感觉”的议会讨论通过。
一旦废除,废除即当时“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
一旦恢复,恢复也体现以上原则。
总而言之,“符合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确乎一直基本符合普遍的人们对公正或不公正的理解。
符合,既公,于是正。
不符合,既不公,于是失正,无正。
那么,公道的意思可以解释为由公众来说道。
即——公正之事,一定是经得起公众议论、争论、评论、说道的。
经得起公道的事,才更接近公正。
至于“平”,我想,其实并没多少人认为非得体现为“平均”。
“普遍人心感觉”所要求的“平”,只不过是相对的平等。
极少数人占有一个几乎十四亿人口的泱泱大国的绝大多数由金钱所代表的财富(目前金钱仍代表世界上的一切财富),普遍中国人之心的感觉怎么会“平”呢?只能是不平啊!
中国人又不是世界上最愚昧的人种。
而经不起公道的事,即使一个时期内形成为法规、法律了,那也肯定是欠公正,甚至违背公正原则的,迟早有一天要按“普遍人心感觉的原则”改变,以实现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