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彻底出局后大彻大悟:选对领导,站对队
一只白鹿引发的血案
如果说元至正十一年(1351年)之前各地的民变只是小打小闹、不够红火、可以忽略不计的话,那么,从至正十一年开始,元的天下真的开始天翻地覆了。
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偶然的事情,说大不大,由一只白鹿引起。有电影爱好的人,可以根据以下情节剪个片子,片名:《一只白鹿引发的血案》。
至正十一年(1351年)五月,元钦差贾鲁主持修治黄河,偶然看到河北白鹿庄首富刘福通家养了不少珍奇的白鹿,大为动心,于是派人去索要,不料刘福通有钱任性,一口拒绝了他。
敲诈勒索未果,钦差大人大为恼火,而且一想到刘福通家财万贯,更是坚决不会放过,修治黄河缺的就是银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白鹿和财产全给你没收,看你还拽不拽,于是派人抄起家伙去刘家打砸抢,将刘家夷为平地。
刘福通忍无可忍,冲冠一怒,与白莲教掌门人韩山童歃血为盟,决定效仿革命先贤陈胜、吴广一举揭竿而起,跟元朝干到底。
韩山童,栾城(今河北省栾城县,位于石家庄市东南)人,世代信奉白莲教,堪称白莲世家。其祖父因传授白莲教被流放到永年(今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白鹿庄。到了他这一代,他不但不思悔改,而且光荣地继承了家族使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长年累月地进行艰苦的宣传工作。其中最有名、最有影响力、最成功的一项广告,就是在一块巨石上刻了一尊只有一只眼睛的人像,配以文字“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后来这块石头被挖出来,广告效果显著,不但惊呆世人,还让他们下定了反元决心:既然天意都要灭元,那就顺从天意,反了!
韩山童还创造性地拟了句广告词——“天下将大乱,弥勒降生,明王出世”,又自称宋徽宗八世孙,本姓宋,为了避祸才改姓韩,大肆鼓动百姓造反。
堂堂土豪被土匪钦差欺负得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实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是可忍,孰不可忍?欺人太甚!刘福通心一横:干脆,反他娘的!
刘福通于是与韩山童等召集一批受苦受难的百姓,杀白马黑牛宣誓起义,所有人头裹红巾,号称“红巾军”,韩山童作为创始人被推举为“明王”,任红巾军公司董事长,刘福通任副董事长。
然而,刘韩二人并不像《好汉歌》唱的那么豪迈潇洒——“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事实上,为了造反成功,他们做了相当多的准备工作,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幸的是,事情走漏了风声,韩董事长被捕,英勇就义。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造反事业才刚开始,董事长就壮烈牺牲,追兵,刘副董事长来不及惋惜和悲痛,只好带着韩董事长之子韩林儿奋力突围。
如果韩林儿知道十五年后自己将死于非命,估计这次死都不会突围了,反正迟早是死,还不如早点死,早死早超生。可惜,他不知道十五年后的事,所以从他最后的结局来看,其实就相当于老天给他判了死缓。
死缓第一步——突围。突围出去后,开始亡命天涯。为了分散追兵,避免被一网打尽,韩林儿跟着他的母亲杨氏逃往砀山(今江苏砀山,刘邦曾藏身于此)避难,刘福通则带领残余部队边跑边打。
刘福通带着残军剩勇边跑边打,连战连捷,兵锋所指,锐不可当。沿途百姓听说刘家军这么勇猛,纷纷踊跃投军。
而在北方濠州(今安徽凤阳)的郭子兴等人也都在此时举起红巾大旗遥相呼应(免费开连锁公司,不用交加盟费)。与此同时,一个叫徐寿辉的湖北罗田人也趁机聚众造起反来,红旗往肩上一扛,红巾往头上一戴,也充了一股红巾军,一口气攻下了湖广、江西等地多座城池,发展势头极为迅猛。另外有一个叫方国珍的黄岩(今浙江台州中部)海盗头子也相当嚣张,率领大批水军在海上兴风作浪,上岸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堪称混世魔王。
大乱既起,刘伯温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期待得到朝廷重用,以自己的兵法韬略扫灭各路反贼,匡扶社稷,救国安民。
终于,他的机会来了。眼看方国珍越来越猖狂,打也打不死,赶也赶不走,就像一只癞皮狗,朝廷恨得牙痒痒也拿他没办法。关键时刻,他们想起了刘伯温,因为素闻他满腹兵法谋略,闻名遐迩,不如用他来对付乱贼,于是第三度征召他出仕。
三次出仕又出局
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年初,刘伯温被任命为浙东元帅府都事,第二年(1353年)又改任为江浙行省元帅府都事(相当于省军区参谋),辅助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石抹宜孙管理温州的驻防事务,平定浙东一带的反贼,尤其以方国珍为重点目标。
治国平天下的机会来了。刘伯温带着壮志未酬的不甘,决定这次一定要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于是第三度出仕。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一次等待他的又是失意。走马上任之后,刘伯温对官军丝毫不抱希望,干脆自己组建民军(类似于清朝后期的地方团练),筹集粮草,几次用计打败过方国珍,击败过徐寿辉手下的太师邹普胜,打得他们屁滚尿流。
刘伯温向朝廷提议巩固沿海防守,步步紧逼方国珍,把他往死角里打,打得他退无可退,一举歼灭之,但行省左丞彻里帖木儿对此持相反意见,想对方国珍招安,刘伯温强烈反对,说了一句让方国珍后来听到都胆寒的话:“方家兄弟是首乱分子,必须斩杀才能以儆效尤!”(方氏兄弟首乱,不诛无以惩后)彻里帖木儿在刘伯温的坚持下只好妥协,决定继续追剿方国珍。方国珍得知后大为惶恐,因为他跟刘伯温交手过几次,次次都被打得满地找牙,最怕的就是刘伯温,于是派人以重金贿赂刘伯温,不料都被他严词拒绝。
方国珍眼见刘伯温不买账,干脆砸重金走了朝廷的后门,让朝廷对他招安,并要求朝廷严惩左丞彻里帖木儿和刘伯温。
方国珍如愿以偿,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朝廷罢了彻里帖木儿的官,指责刘伯温“擅持威福”,也免了他的官,并把他拘留在绍兴。
从此,刘伯温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羁管生涯,相当于被软禁。刘伯温万万想不到,自己只想尽忠职守为国家好好做点事却屡遭打击,一再被人陷害,心情郁闷失望到极点,一度吐血数升,本想一死了之,恰巧被人劝阻:“如今朝廷是非不分,你因为这件事就这样死了不值啊!况且太夫人还在堂,夫人和孩子都需要照顾,你如果死了她们以后依靠谁呢?”
此时,刘伯温的老婆陈氏在一旁抱着次子刘璟边哭边劝他不要想不开,刘伯温这才慢慢恢复了平静。
从悬崖边上退回来的刘伯温渐渐冷静下来,对朝廷依然抱有最后一丝希望,希望朝廷还能继续用得上自己。
机会终究来了。不过,这是最后一次。
四次出仕彻底出局
两年后,也就是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农民起义军如雨后春笋,朝廷开始改变政策。江浙行省又起用刘伯温,恢复原职,让他负责剿捕山贼,与行省院判石抹宜孙共同驻守处州。
次年(1357年),经略使李国凤上书朝廷为剿贼有功之臣表功,其他人的功劳都一字不落地全都写了进去,唯独对刘伯温只字不提,结果朝廷下旨改任刘伯温为江浙行省总管府判,禁止他参与军事指挥。
当刘伯温得知消息的那一刻,对朝廷彻底绝望:自己尽心尽力办事,偏偏总有人和自己过不去。朝廷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到底是为什么?自己还有何理由继续效忠?
刘伯温不明白的是,这背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李国凤是朝廷官员,朝廷中的很多人已经被方国珍用钱收买了,李国凤也在其中,拿了钱自然要为方国珍排忧解难。
江浙行省总管府判,也就相当于今天的浙江省军区司令部秘书长,负责处理内部公事,没什么实际权力。这么一来,刘伯温就失去了剿灭反贼的权限。没有权限,就等于被废了武功。别人打得火热,你就只能在旁边乖乖看着,插手不了。
没意思了,真的没意思了,刘伯温彻底绝望,再度辞官回家。至此,刘伯温一共出仕四次,算起来,除了第三次是被罢官,这一次是刘伯温第三次辞官。刘伯温第四次出仕最冤枉,明明剿贼有功,也没有得罪任何人,偏偏被人穿小鞋,官降了,权没了。如果要让刘伯温对自己在元朝的四次当官经历做一个总结,他应该会有这么一句:漠视官场规则,不愿改变自己的原则,只能被官场淘汰。算了,元朝的官不干了,回家好好闭门读书,休养生息。转眼到了至正二十年(1360年),刘伯温刚好五十岁。五十岁了,一眨眼五十岁了,半截身子都入了土,仍然一无所成,此时刘伯温的心情,只能用赵本山小品里的那句台词来形容:“悲哀,实在是悲哀。”五十年的人生就这么一晃而过,除了前二十年读书求学,后三十年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恶性循环——当官,辞官,再当官,再辞官,再一次当官,再一次辞官。
很好玩吗?很不好玩。有意思吗?很没意思。五十而知天命,是时候该清醒了。为了一个昏君当道、奸佞当权、不辨黑白、不重用人才的朝廷,一次又一次想要去为它匡扶社稷,自己却落得如此下场,真的值得吗?
刘伯温开始真正沉淀下来,思考总结自己的前半生,最终得到的感悟是:白白浪费二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是怎样的人生啊!
二十几年,对于一个胸无大志的人而言,混一天是一天,眨眼即过,然而对于一个满腹韬略不得施展的人而言,却是实实在在的虚度和煎熬。二十几年来,刘伯温郁郁不得志,相当忧愤。
人生“三立”到目前为止,只立了德,没用。立功没办法了,那就凑合着先立言吧。
于是在第三度辞官后隐居青田的日子里,刘伯温满怀苦闷写下了《郁离子》一书,取“后世若用斯言,必可抵文明之治”之意。
当他放下笔的那一刻,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执念:大元就要完了,再也没必要保它了,由它去吧。立功什么的也见鬼去吧!放下执念即是放过自己。
立功很遥远,立言永流传。他做到了。此书传世七百年至今,仍然在不断翻印、重印,并且被翻译成多国文字行销海外。此书的意义,想必很多人都知道:不仅是一部文学经典,更是刘伯温治国安民思想的集大成之作。明朝建立后,刘伯温进献的很多治国之策,大抵未超出此书思想范围。
此书著成后不久,出乎意料的是,他的立功事业即将开始,他的人生轨迹即将发生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