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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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用资料

本书主要用的是方志资料,但除外也用了大量的文集、官箴、其他官书等资料。

众所周知,没有史料是完美的,或者说没有史料能百分之百地告诉我们所谓的历史真相。本书所用的主要是文字资料,换言之,这些资料均受制于写作人的主观立场,而每类史料的作者总有盲点。如方志资料绝大部分是官方的地方史料,因此内容倾向“正统”史料,如为官方所接受的政治史、制度史,在人物方面,则着重历代的地方官及在主流社会有名望的地方精英等;而文集的作者主要是受过相当正统教育的文人,因此他们的意识形态也限制了他们的视野及思维,他们的写作内容也因而往往有所偏颇,例如爱谈论各种怪诞事物,如男变女、怪物作孽等异事,但却极少记载具体社会边缘的现象;至于官箴与官书的限制也就更明显,这些文献单纯从官方立场看社会,后者则更是纯粹的官方资料。

不过虽然如是,利用史料的人如果能意识到史料本身的限制,则这些材料仍有极高价值;地方志虽不脱官方意识形态的框框,但是其中还是包涵了仔细的及较全面的地方史资料,本书所谈的善堂资料,清代部分即主要来自方志。其中尤以江南方志史料价值最高;举凡善堂的创办时间、经过、负责的人、规章等,江南方志多有详细的记载。无论在资料的准确性、丰富性而言,江南方志比其他地区方志的水准要高,这也是本书的分析部分不得不依赖这些资料的主要原因。但是至于善堂的日常运作记录,如乳妇哺育婴孩的问题、卫生医药问题、领养的情形等等,方志就只字不提。要到清后期的个别善堂志才有这方面的资料,如藏于哈佛燕京图书馆的《江宁府重建普育堂志》(1871)及《江宁府重建普育四堂志》(1886)、藏于东京东洋文化研究所的《洪江育婴小识》(1888)、藏于北京图书馆的《海宁州城重设留婴堂征信录》(1891)等是笔者曾利用的资料,但它们记载的事实都很晚,而且与同期西欧救济院的记录册比起来,还是不够详细。

而文集由于内容多样化,往往补充了方志不足之处,尤其明末清初的善会善堂,以及溺弃婴等资料,主要在文集中得到;文集的资料长处在于接近真实,如清初文人唐甄描写有关苏州育婴堂的情形、魏禧描述扬州育婴堂及其他善局的成立经过,都比方志来得具体,并且生动自然。可惜的是一般明清文人对善堂兴趣欠缺,所以有详细相关资料的文集并不多。

官箴的资料类似方志,如清初黄六鸿著名的《福惠全书》,书中即有地方官应如何推动育婴堂的资料,但较缺乏真实情形的记载。但官箴有一优点,那就是对官绅关系特别敏感;由于这类文献的作者多是士绅,他们主要的关怀之一是如何拉拢背景相同地方绅衿富户,而又不失代表中央的身份,因此文献中常见官民关系的材料。本书在第四章中即用了不少官箴资料来分析问题。

至于官书如实录、起居注、会典、会要等等都是提供具体史实的史料,尤其是财务方面的资料,《清会典》、《钱谷备要》、《户部则例》等官方文献均载有一些善堂的财务情形,这对于我们了解中央如何资助不同地方的善堂有相当的重要性。

明清时期住在中国的西洋人已不少,而且其中记录他们所见所闻的亦不在少数;尤有进者,这些外国人与中国文人的触角不一,兴趣也相异,视野自然不同;例如他们会较注意社会边缘的各种现象;所以在外国人的游记中,我们可看到有趣的资料,如明末清初耶稣教士对中国溺婴及育婴堂等均有描写,其中一个清初法国耶稣会教士更翻译了《福惠全书》有关育婴堂的一段,并加上自己的观察,甚有意思;而清中后期来华的传教士也不缺对中国善堂有浓厚兴趣的,如英国的William Milne,即在他的游记中记录了大量的善堂资料,也补充了中国文献的不足。

最遗憾的是,明清通俗文学对社会的贫病弱者等边缘人完全忽略。明清文学史上没有一个像英国狄更斯的作家,对孤儿弃妇感到同情及兴趣,生动地描述孤儿院内的生活。清代的慈善机构数量及种类极多,并维持了两百多年之久,竟没有引起任何文学创作者的兴趣,也确是奇怪的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本书极少利用文学作品作为史料。

总之,笔者尽量利用各类史料,将明清善会善堂的历史重建起来,但史料是永远看不完的,遗漏无法避免,尤其是江南地区之外的史料。有关善堂的问题,也当然远不只这本小书所论及的。本书所忽略的课题,必然还有不少。如果这本书能引起一些读者的兴趣,让他们继续发掘相关的问题,使得明清社会的面目更为明朗,那是本书所能作出的最大贡献。


[1] 最早成立的西方教会慈善机构之一是上海青浦县的育婴堂,据徐家汇所藏《江南育婴堂记》所述:“江南教会自道光末教禁初开,即多建育婴公所,而以青浦县之蔡家湾为最大。”(卷二)有关19世纪中以后中国本土善堂与洋办善堂的竞争,可参看王明伦《反洋教书文揭帖选》,1984,289、315、396、397页。

[2] 有关最近文化史研究的发展,可参看Hunt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