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伦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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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发展伦理学的范式转换与建构(1)

一、发展伦理学的范式转换

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之一,作为对发展的目的、内容、手段等进行根本价值反思的交叉学科,发展伦理学应该是一门真正的“显学”。但目前的发展伦理学却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存在深层“范式危机”。在库恩看来,范式转换推动知识变新。“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1]这一部分从方法论层面,对发展伦理学进行范式研究。

(一)发展伦理学与研究范式概述

发展伦理学的正式崛起以1987年“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Ethics Association,IDEA)的成立为重要形式标志。这一点正如美国著名学者,发展伦理学的先驱、主要代表人物德尼·古莱教授所指认,“对发展伦理学的系统专业研究,除了少数单干的哲学家以外,只能等到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IDEA)1987年在哥斯达黎加圣何塞市成立以后”[2],“随着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的成立,发展伦理学被正式承认为发展研究与哲学的一个跨学科领域”[3]。但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研究态度,发展伦理学其实已经实质性地存在于人们对发展实践与理论问题的深刻反思中。

近代以来,以社会专业分工为基础,“专业性”的“经济进步”与“政治进步”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两个主导内容。政治与伦理间、经济与伦理间出现了实质性的分裂,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分别成为以工具理性为基础、与伦理无关、不需要进行哲学关照的“专业化”行动。在学理、学科层面,这种政治与伦理、经济与伦理的分裂表现为政治学与伦理学、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裂,分别以马基雅弗里的《君主论》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为代表。“马基雅弗里在16世纪政治学中以及亚当·斯密二百年后在经济学中都剥夺了伦理学确立社会规范的作用。”[4]也就是说,在理论与实践中,人们往往将发展分别等同于经济发展或政治进步,而实质性地忽视了发展的伦理、人文内涵,发展与伦理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处于分裂状态。

发展推进中,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等诸多问题、危机的不断涌现,人们开始从不同向度对发展与伦理的深层分裂进行反思。在理论层面,这种反思主要来源于三个向度。其一,人文主义者对发展与伦理分裂状态的反思,对发展的人文、价值内涵的哲学揭示。“1941年经济与人道主义运动奠基人路易·约瑟夫·勒布雷特把发展界定为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和新文明的创造。”[5]在他看来,发展以人道为基础,离开了对人、人性的关注,发展科学不是真正的科学。其二,政治学家对政治与伦理分裂的反思,对政治学与伦理学联手的希望。1967年,政治学家戴维·阿普特指出,人们对社会发展的自然性、机械性理解,导致这样一种深层被动局面:面对诸多发展问题,“我们在哲学上无力防守和陷于混乱”[6]。其三,经济学家对经济与伦理分裂的反思,对经济与伦理重新结合、经济学家与哲学家联手应对发展问题的希望与呼吁。1968年,经济学家本杰明·希金斯在一本教科书中断言,“哲学家必须加入发展队伍,如果没有发展哲学的明确概念,这个队伍就成了一个简单的特定使团”[7]。

20世纪80年代,以“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的成立为形式标志,以古莱的《发展伦理学的任务与方法》等论著的发表为学理标志,发展伦理学正式成为一个影响日渐广泛的新兴交叉学科。

目前,发展伦理学的代表人物主要有两个:一是德尼·古莱(Denis Goulet),一是戴维·A.克拉克(David A.Crocker)。古莱侧重于发展伦理学的学理建构,是“学理型”发展伦理学的代表。其主要代表作是问世于1995年的教材《发展伦理学》,这部著作中,古莱对发展伦理学的学科属性、发展伦理的价值内容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克拉克侧重于发展伦理学的应用研究,是“应用型”发展伦理学的代表。其重要代表作是与史蒂芬·司切维(Stephen Schwenge)合作,2005年提交给“美国国际发展局”(the 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USAID)的研究报告“发展伦理学与美国国际发展局”(The Relevance of Development Ethics to USAID)。在这个报告中,克拉克对其以“西方民主制度”、“标准伦理行动”为重要内容的发展伦理观进行了系统介绍。

目前从事发展伦理研究的专业机构主要有三个:一是1987年成立的“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二是2000年成立的“人类发展与人的能力研究会”(the Human Development and Capability Association);三是2000年成立的“社会资本、伦理与发展协会”(the Inter-American Initiative on Social Capital,Ethics and Development)。一些大学开设了发展伦理学课程。据“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发起人克拉克统计,到2005年,已至少有九个国家的十几所大学开设了“发展伦理学”课程。基于这种日益兴盛的态势,克拉克认为,“发展伦理学已经如环境伦理学或生态伦理学一样,成为了一门显学,一门交叉性的‘学科’”。

我们认为,在看到发展伦理学日渐兴旺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客观上,发展伦理学还处于相对贫困状态。与经济伦理、生态伦理、全球伦理等相比,发展伦理学的研究人员、研究论著、研究机构、研究会议、研究课程毕竟不多,发展伦理这个重要理论范畴还没有真正成为广为人知、普遍使用的主流范畴。造成发展伦理学相对贫困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其研究的西方语境、发展伦理与传统伦理的关系没有得到有效澄清等。我们认为,“范式意识”不自觉、缺少“规律范式”,是造成发展伦理学相对贫困化的方法论原因。发展伦理学存在深刻“范式危机”,应该对发展伦理学进行“范式拯救”。

关于研究范式,库恩指出,范式也就是一个学科何以可能的“学科基质”(disciplinary matrix)、“一个专门学科的工作者所共有的财产”[8]。库恩主要在自然科学语境中进行范式研究。一些学者指出,其研究带有相对主义色彩,没有对范式进行相对集中的本质性分类。我们认为,范式是人们研究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出发点、前理解,并具体展现于人们所使用的概念、范畴、原理、理论等具体的叙事方式、话语方式之中。在研究向度、研究目的、研究层次等的具体历史统一中,人文科学的研究范式虽然多种多样,但至少有这样三种本质性范式:“理想范式”、“问题范式”、“规律范式”。

古希腊以来,“认识你自己”一直是人文科学的基本命题。“认识你自己”的基本内容是对人生的目的、归宿等根本问题进行思考。这样,以反思、明确“目的”为核心的“理想范式”就成为人文科学的重要基础范式。不管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康德、黑格尔,或者实用主义、存在主义等哲学,都将对人、社会进行理想构想作为重要研究内容。可以说,离开了“理想范式”,人文科学也就不成其为人文科学。

“人是天然的社会动物”,社会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又不断产生新问题的过程。因此,呈现问题、反思问题就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使命,“问题范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基础范式。从古希腊到现代,从皮罗、休谟到后现代主义哲学,众多思想家对人类面临的深层矛盾进行了问题呈现。“问题范式”使哲学辩证地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

面对大量存在、不断呈现的偶然现象,不断“认识你自己”的人们提出问题:人的存在是命运使然,还是完全偶然?社会发展是源自偶然冲动,还是存在深层规则?对这些规律性问题的探索及不同层面解答构成人文学科的“规律范式”。《新科学》的作者维科指出,在大量偶然的现象背后有一个“命运”存在。达尔文认为,在自然生命的无常变迁背后,其实有规律可循。马克思指出,历史发展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离开了对规律存在的哲学承诺,人类只能生活在无常与无为之中。没有对规律的把握,人将无法面对变化的世界,无法进行有效的实践。基于此,“规律范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基础范式。

我们认为,对一个具体人文学科来说,范式意识的成熟是这个学科走向成熟的重要方法论标志;不同范式的全面发展、协调互动是这门学科走向成熟的重要方法论基础。在反思的意义上,任何一个具体人文学科的成熟与真正繁荣都离不开“理想范式”、“问题范式”与“规律范式”的全面呈现、协调发展。理解三种范式的具体统一性、互动性的关键,在于辩证超越库恩的“范式间不可通约”的绝对范式观。库恩认为,范式的根本特性是“不可通约性”。显然,库恩更强调范式的知识性、主观性、相对性。我们认为,研究范式既具有知识性、主观性,也具有实在性、客观性;不同范式间既具有鲜明个性、不可通约性,也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可通约性。不同范式可通约的存在论基础在于这些范式研究对象的相对固定、研究问题的具体同一。当我们谈论不同的研究范式时,其实存在一个深层前提,就是这些不同的研究范式都是针对同一类问题、同一类对象。离开了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的统一性,对所谓研究范式的区分,对所谓范式“不可通约”的谈论是无意义的。应该从人文科学研究的特性出发,从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的统一性及研究者的个性、共性出发,理解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辩证差异、互补关系。

我们认为,范式研究是对一门学科进行深层反思的重要方法论维度。而对一门学科进行范式研究的关键,是从具体出发,揭示这门学科的“范式问题”,揭示“理想范式”、“问题范式”、“规律范式”在这门学科中的内涵、关联。

(二)发展伦理学的“理想范式”

众多研究者从不同向度对发展伦理的理想目标、理想手段相对集中的探索,使“理想范式”成为当下发展伦理学的重要主导范式。古莱、克拉克是发展伦理学“理想范式”的代表。

古莱指出,发展伦理学也就是确认发展理想、发展目标,使发展保持人道的科学。发展的目的是“提升一切个人和一切社会的全面人性”[9]。“发展伦理学的重要任务是使得发展行动保持人道”[10]。在古莱看来,近代以来,虽然人们为发展实践设定了民主、独立、自决等价值目标,“虽然发展目标以崇高的道德言辞宣布”[11],但实质上,在这些道德言辞的背后,人们真正的发展理想和目标却是效率的提高、财富的积累、经济的增长,人实际上异化为发展的手段与工具。古莱指出,价值目标的错位使“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人类最重要的需要是他们的物质需要”[12],经济、社会、政治与技术领域出现了全面的异化,“以物为中心”使发展成为脱离人性、人道的“伪发展”、“反发展”。

具体而言,古莱所重建或者说重申的“发展理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人性层面,发展的目的是克服异化、实现人道。发展的真正任务是取消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中的异化。第二,在理性层面,发展的目的是实现技术理性、政治理性、伦理理性的有机统一。古莱认为,三种理性的合理关系是循环、平等、互动,每一种理性都不应处于垄断地位。“三种理性应当以一种循环的而不是垂直的互动特点运行。”[13]第三,从具体价值内容看,发展的目的是“美好生活”,即“最大限度的生存、尊重与自由”。古莱认为,这些目标是普遍性的,反映了所有文化实体、所有时代人类的基本需要。第四,从社会实在内容看,理想的发展是“整体真正发展”[14]。也就是人与自然之间、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处,以及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未来发展之间的良好传承。

在克拉克看来,古莱的发展理想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古莱的最大问题是忽视了“自由”问题,特别是忽视了自由的根本制度内涵:民主政治。克拉克认为,“人生而平等”已成为常识,对发展伦理而言,其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实现人的自由,如何使人们从贫困、歧视、灾难中解脱,如何用先进的制度保障人们自由地、不受歧视地参与现实生活、现实政治、现实经济,如何使人们都有现实机会在同一个制度平台上进行公正、公开的竞争。发展伦理学家不仅应该关心“为什么行动”(know-why),“如何行动”(know-how),更应该关心“能否实现”(know-whether)。因此,克拉克将自己的理论探索主要集中在寻找标准的、不能替代的理想化的伦理“工具箱”上,特别是对发展政策、发展制度等进行标准化的伦理、价值反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