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伦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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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发展伦理学的思想资源(5)

“每个时代都要编写它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得不对,而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求新的答案。”[4]20世纪后期,随着冷战的结束,不同民族、地区、国家之间人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层面的交往不断发展、深化,要求人们以真正平等的眼光看待处于普遍交往中的不同民族、种族之间关系及其对世界发展的贡献,要求人们深层反省与克服交往实践与知识生产中的西方中心主义及各种民族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这样,再一次重写世界史,编写一部真正具有世界平等性、公正性的新全球史,成为时代精神、时代问题对史学研究者的一个新的迫切要求。正是在这种语境下,斯塔夫里阿诺斯的新版《全球通史》,本特利的《新全球史》,斯特恩斯等《全球文明史》等,应运而生,开始了世界史研究的“新全球史时代”。

“新全球史”区别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及历史上的所谓世界史、全球史的一个重要根本之处,在于其内含着一种新的世界史观,或者说新的全球观:客观看待、平等对待这个星球上正在存在及曾经存在的所有民族、种族,充分肯定他们对人类历史的重要作用;以宽容、多样并存的眼光看待不同民族、种族之间的现实与历史关系,充分尊重所有民族、种族的文化传承能力及保持其文化独特性的权力;以开放、交往的眼光看待世界历史本身,充分挖掘并肯定多样文化的存在与交流对人类进步的基础意义。

方法论上,新世界史、新全球史的重要特点是力求“反映时代精神”与“回归历史本身”的统一。一方面,“用全球视野反观历史”,以新的全球平等眼光再一次重写世界;另一方面,“用历史视野反思全球化”,用人类自古以来的文明多样性及其整体化、交往化趋势说明、确认建构以平等、公正为特点的全球化的历史必然性。在这种历史与现实的双向聚焦中,新全球史力求“解答现实问题”与“重判历史事实”的内在统一,为重构世界文明多样性、世界文化平等性、全球发展公正性,提供历史本体论、历史方法论依据。

我们认为,“新全球史”的价值在于其梳理了全球化变迁的相关历史事实,是一门关于全球化的历史事实论;倡导一种以全球发展公正性为内容的全球化理念,是一门关于全球化的历史理念论;同时,也深层内含对全球化进行深度研究的历史方法,是一门关于全球化的历史方法论。其总结的全球化事实,内含的全球化理念,运用的全球化研究方法,对发展伦理学的意义是基础性的、系统性的。其一,对全球化本身的历史认识,对人们及发展伦理学明确合理的历史观、全球史观具有重要意义;其二,对发展本身的历史认识,对人们及发展伦理学确立合理的发展观、正确认识与评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三,对价值、人性、人类关系的历史认识,对人们及发展伦理学确立正确的发展价值论、发展目标论有重要启发;其四,其运用、内含的历史辩证法,对我们及发展伦理学特别是中国发展伦理学的系统深层化、现实化具有重要方法论启示。

(三)新全球史的“历史全球观”与发展伦理学的深层化

在新全球史视野中,一方面,“只有反观过去的历史,我们才有可能理解今天的世界”[5];另一方面,“以全球史观来透视历史——这是一种切合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并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观点”[6]。在“把全球化历史化,把历史学全球化”[7]的辩证统一中,“新全球史”的重要内容与目标是,对全球化生成的必然性与客观趋势进行历史梳理,并在这种梳理中努力证成、确认一种新的全球观——“历史的全球观”或者说“历史性的全球观”。

第一,全球化是世界历史发展、人类文明转换的内在趋势。在本特利、斯特恩斯等“新全球史”研究者眼中,“全球性的互动和全球性问题绝不是世界历史的新特点。恰恰相反,当代的全球化有着漫长的历史背景”[8],“作为经济、政治制度和文化价值交流基础的大规模区域性共同体在5000年前开始形成”[9],不同地区的人们不断走向更加广泛、深入的整体化,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内在趋势。也就是说,全球化内在地根源于人的社会化本质,具有深远、深刻的历史与人性起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历史必然。

第二,全球化的本质是文明的互动、跨文化的交流。“跨文化的互动是历史发展的一个稳固的特征。即使是在遥远的古代,大规模的移民、帝王的扩张战争,以及远距离的贸易都对全世界各个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0]“在形成处理事务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同时,从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开始,人们就有了相互之间的联系。”[11]在现象与外延上,全球化是一个空间性概念,全球化也就是不同地区特别是各大洲之间,由于交通、技术等能力的提升而日益联系密切。在本质与内涵上,全球化是一个文化性概念,一种复杂的文明与文化互动现象,全球化也就是不同文化、文明体之间的复杂、全面、系统的交往和互动,不同文明之间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甚至生物学层面上的深层互动,不同文明体之间的深层竞争、相互学习、相互激活。全球化也就是人类多样文明的复杂交往的状态与过程。

第三,整体化、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在本特利看来,交流、交往是解释人类世界发展的重要范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动机。[12]虽然,在不同时代,不同文明之间,交往的范围、方式有所不同,但从整体趋势与效果看,跨文化交流对文明的传播、保存、创新等一直发挥着基础作用。总体上,不同文明间交流范围的扩大、交往层次的加深与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成正比。可以说,没有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没有跨文化交流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没有今天这个世界。这一点正如施特劳斯所说,“文明之间和国际势力之间的互动是促成世界历史从文明的原初状态向今天的状态演变的动力和基础”[13]。

第四,全球化是一个成就与问题辩证统一的复杂过程。一方面,全球化对文化的发展、文明的阶段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在总体上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另一方面,全球化又具有重要的负面性、破坏性,曾经伴随并可能继续引发文明冲突的加剧、文化破坏的深化。“人们之间的交流以大规模的民族迁徙、帝国扩张战争、远距离贸易、农作物的传播、疾病的传染、生产技术的传播以及宗教和文化的传播为形式,对各个社会组织以及世界整体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4]“1500年以后,跨文化的互动在更大的地理范围内展开,文化之间的碰撞比前面的几百年间更为猛烈也更有破坏性。”[15]如何规范全球化,扩大全球化的成就,规避全球化的问题,成为21世纪人类必须面对与解决的问题。

发展伦理学是一门特殊的全球化批判理论,一门关于全球化的价值批判、价值评价与价值建构理论。但目前西方发展伦理学研究存在两个基本问题:价值中心论和西方中心论。研究者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抽象、单一价值观出发反思全球化的问题,并往往从西方模式出发考察、理解价值观的内涵、规范全球发展。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发展伦理学这个学科本身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导致发展伦理学产生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的发展伦理学在理解全球化时缺少自觉的历史视野,缺少对全球文明的历史多样性与空间多样性的自觉确认。

在“新全球史”视野中,全球史进程中的文明多样性是全球发展公正性的历史依据。世界历史从远古起,就是由不同人群形成的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的发展过程历来是不同民族、种族在交往中共同创造的结果,世界史、全球史是人类多样文明之间的交流史、共同进步史。任何一个民族、种族、国家都不可能成为这个世界的永恒主宰、唯一主体,所有民族、种族、国家都曾经为这个世界的发展做出过贡献,也历史性地具有为人类文明继续做出贡献的能力与权力。深层确认与自觉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不同文明之间的良性竞争、平等交往,自觉推进全球发展公正性,是世界历史对人类发展、世界发展的规律性要求。

“只有在人类长期的跨文化互动的历史中,才有可能理解今天的全球化的世界。”[16]全球史研究是全球价值研究、发展伦理研究的历史本体论基础。“新全球史”所内含、倡导的“历史的全球观”,其对全球化所进行的历史性、过程性、辩证性研究,无疑有助于发展伦理学形成全面的历史意识和更加合理的研究视阈。

(四)新全球史的“历史发展观”与发展伦理学的深层化

对经济中心主义、效率中心主义等现代性问题、发展问题进行价值批判,是发展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但问题在于,应该如何历史、全面、辩证地理解发展本身?新全球史在对全球史进行历史梳理,确认其全球史观时,蕴涵着一种重要的“历史性的发展观”。

第一,发展是以技术进步、经济进步为基础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文明要素的全面系统推进与转换过程。在本特利、斯特恩斯、斯塔夫里阿诺斯等看来,“迫使人们发生转变的是人口的压力”[17]。人口增长与有限资源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基本矛盾。农业革命、商业革命、工业革命是人类发展历程中的几个重要关节点,而这几次革命在本质上都源于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其基本意蕴都是一种经济革命。也就是说,没有经济基础的增长,也就没有社会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以新技术、新生产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经济革命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也就是说,在具体的历史阶段与竞争语境下,人们选择以经济为中心,甚至经济中心主义有其一定的历史合理性。

第二,发展是传承和交往、自我创新与借鉴学习的具体统一,开放和交往是推动发展的基础力量。本特利认为,“传统”和“交流”是理解人类发展、全球发展的两个核心范畴,“这两个主题集中反映了人类发展的最重要的特征,概言之,它们可以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做出解释”[18];“‘传统’主题,关注的是个体社会的组织、维持和衰落”[19];“‘交流’的主题就是关注于交通运输、贸易往来和交互影响等能够维系某个社会组织与其相邻组织和周围更广大地区联系的手段和方式”[20]。一方面,发展是不同文明主体相互独立的自身成长过程,是具体文明主体形成和传承其特色、传统、民族性的过程;另一方面,发展又是不同文明主体相互借鉴、学习技术、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等文明要素的过程。在世界文明转换中,保持开放性,敢于创新,善于交流、学习,是导致一个文明主体崛起、强大的重要原因,比如,古典时期的波斯、中国、印度、希腊—罗马以及近代以来的欧洲,其崛起都与开放度成正比;反之,忽视创新与交往,走向内聚与封闭,往往与具体文明的衰落相关,比如,17世纪至19世纪的中国、日本、穆斯林帝国,其衰落都与其开放度成反比。[21]

第三,文明多样性、开放性是发展的基础性构架,对世界历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在多样文明的相互碰撞中,人类历史才得以曲折前进。从公元前3500到前500年的早期复杂社会,从公元前500年到公元500年的古典社会,从公元500年到1000年的后古典时代,从公元1000年至1500年的跨文化交流时代,到1500年以后的全球化时代,以至当代世界,综观世界历史,从远古到现代,多样性一直是人类文明的一个结构性特征。可以说,对世界整体而言,没有了文明的多样性,也就没有了世界的发展。同时,对一个地区来说,保持文明的多样性也是保持发展活力的重要前提。在斯塔夫里阿诺斯看来,欧洲之所以成长为近代世界的重要主导力量,正得益于罗马帝国崩溃以后欧洲大陆建立了多样、相互竞争的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的多样性,对世界与西方的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2]在以上意义上,可以说,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内在本质性特征,没有文明的多样性,也就没有人类文明。

作为以发展为关键词的新兴伦理学,发展伦理学以对发展进行问题反思、价值评价、理想建构而闻名于世。可以说,发展伦理学也就是一门发展价值论、发展意义论。但问题在于,发展价值论、发展意义论是否需要以发展本质论为基础?我们认为,发展本质论是发展价值论的基础,没有合理的发展观也就没有合理发展伦理学。但目前的发展伦理学并没有对发展本身进行自觉的理性反思,并没有形成自觉的发展本质论。比如古莱、可思波、克拉克等西方发展伦理学家往往不区分、甚至混淆发展与发展价值两个范畴,非历史地要求发展实践、发展进程符合抽象永恒的发展价值。比如,他们往往片面、非历史地强调人的价值主体地位,非历史地批判经济中心主义,非历史地倡导某种所谓理想的发展制度。发展观的缺失,深层阻碍了发展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

“新全球史”内涵的“历史发展观”对夯实发展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拓宽发展伦理学的理论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其一,合理的经济观是发展伦理观的重要基础构成。没有对经济基础的合理认识,没有对经济的基础作用与经济中心主义的历史区别,也就没有合理的发展伦理学。发展是以经济进步为基础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系统推进,没有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就没有发展,也就没有平等、公正、尊严、人权等发展价值、发展理想、发展伦理的实现。其二,以文明多样性为基础内容的全球文明观,是发展伦理学的重要基础观念。文明多样性是发展的构成性机制,没有对多样、不同文明主体地位、价值的确立,也就没有合理的发展伦理学。文明多样性的历史性、必然性,是发展伦理学自觉超越西方中心论或其他形式的种族中心论,是重要历史本体论依据。其三,开放性是文明发展的构成性机制,也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构成性机制。虽然,从形式上看,目前的发展伦理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比较注重及借鉴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但从本质上看,目前的发展伦理学还主要停留在“以传统伦理学观念反思现实问题”这个层面,在理念、方法等学科基础层面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开放,并没有达到“反思、推进伦理学本身的理念与方法”这个层面。进一步深化、提高发展伦理学这门学科的开放度,无疑将推动发展伦理学的深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