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论意识形态的特征:马克思的阐释(8)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p.71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8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p.81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923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p.7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91页。
[12]马克思1868年7月11日致库格曼的信(Selected Correspondence,Progress,Moscow,p.19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2卷,5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93页。
[1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p.172),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99页。
[16]参见《马克思恩格恩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97页。
[17]同上书,200、201页。
[18]同上书,110页。
[19]R.Echeverria,Marx‘s Concept of Science,Birkbeck Colledge,London,1978,p.13.
[2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97页。
[2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10页。
[2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Selected Works,p.60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1卷,328页。
[2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201页。
[2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2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557页。
[26]同上书,55页。
[27]同上书,286页。
[2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287页。
[2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469页。
[3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卷,501页。
[31]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Selected Works,p.11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8卷,1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3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英文版选集第5卷,Lawrence &Wishart,London,1970,p.46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54页。
六、管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
尽管马克思意识形态观的诸要素是零散的、不系统的,有时甚至在表述上有歧义,但我们仍然可以在马克思的相关著述中找到其明显的持续性和连贯性。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贯穿着一些基本主题和观点,从早期的宗教批判、黑格尔国家观批判,到对神秘的经济表象揭秘、对看似自由的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政治原则的批判等。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意识形态概念也经历了明显的演化过程,概念越来越明晰,新的维度也不断添加进来。我们可以依据马克思思想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将其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但具体到意识形态概念来说,这样的划分就要复杂得多,但却基本不矛盾。
即使在正式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术语之前,马克思就已经描述了它的内容,他用的是“颠倒的意识”(这是与“颠倒的世界”相一致的)。关于意识与现实中的双重颠倒的基本看法,并没有就此停步,而是一直延续到其思想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并在新阶段中得到扩充和发展,即聚焦颠倒得以产生并由此被掩盖的经济机制。意识形态颠倒的作用也是在一开始就被马克思捕捉到了:马克思把宗教界定为是对有缺陷的世界的一种精神上的补偿。这样的看法在其后也得到了细节性拓展——即进一步揭示隐藏在自由和平等意识形态世界“幕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具体矛盾和缺陷。这样,意识形态概念的批判的和否定性内涵一直得以保持。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这一否定性维度总是被用来批判某种具体的错误,该错误又总是与这样或那样的对矛盾和颠倒的现实的掩盖或扭曲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概念既是一个有限定性条件的概念,也是一个历史性概念:说它是前者,是因为它并不包括所有的错误,也因为并非所有的占统治地位的观念都受它的影响;说它是后者乃是因为它对矛盾的演化有依赖性。意识形态不是某种特定意识形式的永恒属性,而只是当观念与(以具体的方式)变化了的矛盾相关联的时候才会出现。因此非意识形态的观念有可能会转变成意识形态的思想,反之亦然。
问题是,是否马克思的这一阐释(即把意识形态的歪曲和对矛盾的掩饰与再生产联系起来)是一种太过于功能主义的解释呢?我并不这么认为。为澄清这一点,我借用柯亨的区分来开展论述,即柯亨区分了“归因于一种功能(attributing a function)”和“提供一种功能解释(providing a functional explanation)”[1]。
意识形态的功能性解释认为意识形态的产生是因为矛盾必须被掩盖起来。换句话说,意识形态的效果解释了意识形态存在的原因。这是我所不赞成的。当我说“意识形态的效果是掩饰矛盾”的时候,我指的仅是“归结为一种功能”。这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的存在是因为它掩盖了矛盾,而只是说意识形态的效果是什么。这里并不包含某种功能主义的立场。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柯亨区分了功能主义和功能性解释,他反对的是前者,因为他认为马克思采用的是后一种立场。可是,即便人们接受了这一被功能性解释所界定的功能主义,那也无法动摇我的立场,因为我不打算进行功能性解释。
马克思相关分析中的各种不同要素的出现,使得意识形态成为一个内涵极其丰富和多变的概念。不过,正是马克思处理这一概念的方式所带来的一系列的问题和尚待解决的难题,使得这一概念值得我们关注——如果它还有用的话。我把这些问题和未解难题中最重要的部分归结如下:第一,我前文中已揭示出这样一个观点,即马克思提出了一个具有批判性和否定性内涵的意识形态概念,倘若正如我所言,那么问题就出现了:为何大多数(几乎没有例外)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坚持一种肯定性的和中性的意识形态概念(他们从阶级利益对抗的角度来考察各种意识形态的存在)呢?这一状况不仅给相关讨论带来了很大的困惑,也削弱了意识形态概念在社会科学中的核心地位。无论是否应该旨在收获一个无争议的定义,我们仍然有必要对它进行历史性揭示,并直面肯定性内涵和否定性内涵之间的对抗,以便(至少)理解意识形态概念含义为什么会发生变化以及它们分别都提供了怎样的可能性解释。然而,这样分析这一事实变得十分复杂,这个事实就是:不同的立场又各自拥有不同的版本。在否定性内涵和肯定性内涵之间所作的广义区分,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是为了方便说教。所以还应该在各自内部再继续细分成一系列的阶段或等级,以区分出其中程度不同的微妙差异。这样做也会带来麻烦,因为有时否定性内涵或肯定性内涵会被整个地归结为某个具体理论。如有论者就把一种具有一般性意义的批判的意识形态概念错误地归结为某种具体的虚假意识论。通过揭示虚假意识论的缺陷,他们错误地认为他们已经解决了所有关于批判的和否定的意识形态观的问题。
第二,“矛盾”和“颠倒”在探讨马克思意识形态观时的核心立场,是不容忽视的。无论如何,这些概念似乎都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而且还经常在各种不同的语境中被使用和讨论,这就使得它们变得更加具有争议性。还有一个问题是:颠倒和矛盾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如果有的话)?同样,矛盾和阶级斗争之间的关系也有待澄清。这些概念对于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使得对它们的澄清工作变得十分迫切。
第三,意识形态概念俨然已成为更广义的关于观念的起源与决定性理论的一部分,或换言之,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意识形式”的特定方式,马克思有时称之为“意识形态的”或“观念的”上层建筑。问题是,如何理解这一上层建筑呢?它又包含着哪些要素?人们如何才能把握到基础与它的决定性呢?基础—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是否恰当?它是否是一种认为所有思想都具有阶级性的还原论模式?有没有可能在坚持一种否定性意识形态概念的同时又接受某种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即认为它是包括了所有意识形式在内的一种客观的社会维度)的存在?尽管马克思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了诸多理论要素,但他并没有全部解决这些问题,澄清这些问题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第四,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是一种批判的工具,他用它来评判其他的观念和理论。我们必须追问的是,作为评判基础的这一批判本身是否足够充分而可靠以至于它本身不会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否存在某种有利地位以担保真正的意识形态批判的进行?批判的意识形态概念就一定不是教条的和自我矛盾的?在那些旨在反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诸问题中,以上这些问题都处于核心位置;而且,若是想要避免教条论,我们也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
第五,在马克思那里,很清楚的是,在未来共产主义生产模式中,意识形态将会消失。这是社会矛盾在实践中得到解决的逻辑结果。如果矛盾消失了,那么意识形态也就丧失了其社会基础,它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意识形态终结论”难道就不是一种旨在掩盖真实矛盾(在终结论者看来,矛盾并不存在)的危险的虚幻吗?
凡此种种,都是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相关的问题和难题。要解决它们并非易事,但又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因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接受和使用一种批判的意识形态概念。
[1]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Clarendon Press,Oxford,1978,p.250,and Ch.9passim。也参见该书中文版(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第2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