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集传附录纂疏(元代古籍集成 经部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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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詩序(5)

《無衣》,美晉武公也。武公始并晉國,其大夫為之請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詩也。《序》以《史記》為文,詳見本篇。但此詩若非武公自作以述其賂王請命之意,則詩人所作,以著其事而陰刺之耳。《序》乃以為美之,失其旨矣。且武公弑君篡國,大逆不道,乃王法之所必誅而不赦者,雖曰尚知王命之重,而能請之以自安,是亦禦人於白晝大都之中,而自知其罪之甚重,則分薄贜餌貪吏,以求私有其重寶而免於刑戮,是乃猾賊之尤耳。以是為美,吾恐其奬姦誨盜,而非所以為教也。《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顛倒順逆、亂倫悖理,未有如此之甚者。故予特深辨之[49],以正人心,以誅賊黨,意庶幾乎《大序》所謂「正得失」者,而因以自附於《春秋》之義云。

【纂疏】孔氏曰:「《左》桓公八年,王使立緡于晉。至莊十六年,乃云『王使虢公命曲沃伯為晉侯』,不言滅晉之事。《晉世家》云:『晉侯緡立。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緡[50],滅之。盡以其寶器賂周僖王。王命曲沃武公為晉君。』計緡以桓八年立,至莊十六年,乃得二十八年,然則虢公命晉侯之年,始并晉也。」李氏曰:「晉昭公封叔父成師於曲沃,號為桓叔。桓叔生莊伯鱓,鱓生武公稱,繼世為曲沃君,至莊十六年伐晉滅之。當是時,天子之使適在晉,故大夫為之請命於天子之使,而使為之請命於天子。《左傳》曰:『王使虢公命曲沃武公以一軍為晉侯。』因其請命而命之也。」

《有杕之杜》,刺晉武公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賢以自輔焉。此《序》全非詩意。

《葛生》,刺晉獻公也。好攻戰,則國人多喪矣。

《采苓》,刺晉獻公也。獻公好聽讒焉。獻公固喜攻戰而好讒佞,然未見此二詩之果作於其時也。

【纂疏】東萊引先生《初解》:「獻公好聽讒,觀驪姬殺太子及逐群公子之事可見也。」

《車鄰》,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焉。未見其必為秦仲之詩。大率《秦風》唯《黄鳥》《渭陽》為有據,其他諸詩皆不可考。

【纂疏】孔氏曰:「秦仲以字配國者,附庸未得爵命而無謚可稱。」

《駟驖》,美襄公也。始命有田狩之事、園囿之樂焉。

【纂疏】鄭氏曰:「秦仲生莊公,莊公生襄公,襄公始命為諸侯。」孔氏曰:「秦自非子以來,世為附庸。平王封襄公為侯,賜之岐西之地。有蕃曰園,有墻曰囿。囿者,域養禽獸之所也。」

《小戎》,美襄公也。備其兵甲,以討西戎。西戎方彊,而征伐不休,國人則矜其車甲,婦人能閔其君子焉。此詩時世未必然,而義則得之,說見本篇。

【纂疏】李氏曰:「《史記》秦仲誅西戎,西戎殺之。宣王召其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至西戎殺幽王驪山下,襄公將兵救周有功,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西之地,曰:『戎無道,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殺戎,即有其地。』襄十二年,伐戎至岐而卒。至其子文公十六年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餘民,有其地。至穆公遂伯西戎。則其在襄公世,西戎方據周地而有之,此其所以為方強也。」愚按:嚴氏引朱子《初解》云:「西戎方強,則征伐宜休矣,而不休;征伐不休則國人宜怨矣,而不怨,反為詩以美其上,而聖人亦有取焉,何哉?西戎者,秦之臣子不共戴天之讎也。襄公上承天子之命,以報君父之讎,其所以不能自已者,豈忮忿之私心哉?乃大倫之正,天理之發。以大義驅其人而戰之,敵之強弱、戰之勝負皆不暇有所,而惟知仇讎之不可以不復。此襄公所以能用其人,而秦人所以樂為之用也。聖人有取乎此,亦《春秋》大復讎而興討賊之意歟?」文視《集傳》為詳盡,故備載之。

《兼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禮,將無以固其國焉。此詩未詳所謂,然《序》說之鑿,則必不然矣。

《終南》,戒襄公也。能取周地,始為諸侯,受顯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詩以戒勸之。

【纂疏】東萊引先生《初解》:「襄公雖未能據有周之地,然既有天子之命矣。」鄭氏曰:「周地雖有王命,尚為戎有,戒其無負天子之托,而勸其必取也。」《補傳》。

《黄鳥》,哀三良也。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而作是詩也。此《序》最為有據。

《晨風》刺康公也。忘穆公之業,始棄其賢臣焉。此婦人念其君子之辭,《序》說誤矣。

《無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戰、亟用兵,而不與民同欲焉。《序》意與詩情不協,說已見本篇矣。

【纂疏】孔氏曰:「康公以文十年立,十八年卒。按《春秋》文七年,晉人、秦人戰于令狐。十年,秦伯伐晉。十二年,晉人戰于河曲。十六年,楚人、秦人滅庸。見於經、傳者已如是,是其好攻戰也。」

《渭陽》,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麗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為太子,贈送文公于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我見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詩也。此《序》得之。但「我見舅氏,如母存焉」兩句若為康公之辭者,其情哀矣,然無所繫屬,不成文理,蓋此以下又别一手所為也。「及其即位,而作是詩」蓋亦但見首句云「康公」,而下云「時為太子」,故生此說。其淺暗拘滯,大率如此。

愚謂「我見舅氏」之上闕一「曰」字,按《左》僖二十四年乙酉,穆公納文公。《左》文七年辛丑,康公即位已十七年。據《序》,則此詩作於即位之年,而令狐之役亦是年也。何康公思其母以及其舅,乃忍於其舅之孫乎?晉靈公,襄公之子,文公之孫。

《權輿》,刺康公也。忘先君之舊臣與賢者,有始而無終也。

《宛丘》,刺幽公也。淫荒昏亂,游蕩無度焉。陳國小,無事實,幽公但以謚惡,故得「游蕩無度」之詩,未敢信也。

《東門之枌》,疾亂也。幽公淫荒,風化之所行,男女棄其舊業,亟會於道路,歌舞於市井爾。同上。

《衡門》,誘僖公也。愿而無立志,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也。僖者,小心畏忌之名,故以為「愿無立志」而配以此詩,不知其為賢者自樂而無求之意也。

【纂疏】僖公孝,幽公子。

《東門之池》,刺時也。疾其君之淫昏,而思賢女以配君子也。此淫奔之詩,《序》說蓋誤。

《東門之楊》,刺時也。昏姻失時,男女多違,親迎女猶有不至者也。同上。

《墓門》,刺陳佗也。陳佗無良師傅,以至於不義,惡加於萬民焉。陳國君臣事無可紀,獨陳佗以亂賊被討,見書於《春秋》,故以「無良」之詩與之。《序》之作大抵類此,不知其信然否也。

【纂疏】嚴氏曰:「觀陳佗親仁善鄰之言,見其性質本非不美。未幾,往鄭涖盟而歃如忘,蓋有蠱惑之者,故詩人歸咎於無良師傅也。」

《防有鵲巢》,憂讒賊也。宣公多信讒,君子憂懼焉。此非刺其君之詩。

【纂疏】宣公杵臼,莊公林弟。

《月出》,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說美色焉。此不得為刺詩。

《株林》,刺靈公也。淫乎夏姬,驅馳而往,朝夕不休息焉。《陳風》獨此篇為有據。

《澤陂》,刺時也。言靈公君臣淫於其國,男女相說,憂思感傷焉。

《羔裘》,大夫以道去其君也。國小而迫,君不用道,好絜其衣服,逍遥游燕,而不能自强於政治,故作是詩也。

《素冠》,刺不能三年也。

《隰有萇楚》,疾恣也。國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無情慾者也。此《序》之誤,說見本篇。

《匪風》,思周道也。國小政亂,憂及禍難,而思周道焉。詩言「周道」,但謂適周之路,如《四牡》所謂「周道逶遲」耳。《序》言「思周道」者,蓋不達此意也。

《蜉蝣》,刺奢也。昭公國小而迫,無法以自守,好奢而任小人,將無所依焉。言昭公,未有考。

【纂疏】昭公班,僖公夷子。

《候人》,刺近小人也。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焉。此詩但以「三百赤芾」合於《左氏》所記晉侯入曹之事,《序》遂以為共公,未知然否。

【纂疏】共公襄,昭公班子。

《鳲鳩》,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此美詩,非刺詩。

《下泉》,思治也。曹人疾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憂而思明王賢伯也。曹無他事可考,《序》因《候人》而遂以為共公。然此乃天下之大勢,非共公之罪也。

【纂疏】嚴氏曰:「曹共之時,晉文伯業方盛,襄王命之為侯伯。《下泉》顧思明王賢伯,何耶?曹固可罪,而文於曹,虐矣。執其君,分其田,以私憾故,將甘心焉。僅以貨免,文寧能帖曹乎?《下泉》愧《木瓜》矣。」私憾,覌駢脅,事見《左》僖二十二年。

《七月》,陳王業也。周公遭變,故陳后稷先公風化之所由,致王業之艱難也。董氏曰:「先儒以《七月》為周公居東而作。考其詩,則陳后稷公劉所以治其國者,方風諭而成其德,故是未居東也。至于《鴟鴞》,則居東而作,其在《書》可知矣。」

【纂疏】程氏曰:「此詩欲成王知先公先王致王業之由,民之勞力,趨時稼穑,艱難如此。」嚴氏曰:「《七月》之詩,一言以蔽之,曰豫而已。凡感物之變而修人事之備,皆豫為之謀也。」東萊曰:「王符《潛夫論》曰[51]:『《七月》之詩,大小教之,終而復始。由此觀之,人固不可恣也。』」楊氏曰:「《七月》備言田桑之事,以其興本於是故也。」長樂劉氏曰:「此詩所記,茍非井邑其民,鄉黨其教,各有正長部分司其歲功,未易集也。」

《鴟鴞》,周公救亂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為詩以遺王,名之曰《鴟鴞》焉。此《序》以《金縢》為文,最為有據。

【附錄】時舉因論《鴟鴞》詩,遂問:「周公使管叔監殷,豈非以愛兄之心勝,故不敢疑之耶?」曰:「若說不敢疑,則已是有可疑者矣。周公以管叔是吾之兄,事同一體,今既克商,使之監殷,又何疑焉?非是不敢疑,乃是即無可疑之事也。不知他自差異,乃造出一件事,周公為之奈何哉?」叔重因云:「《孟子》所謂『周公之過,不亦宜乎』者,正謂此也。」先生曰:「然。」時舉[52]。

【纂疏】東萊呂氏曰:「《書》曰:『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則無以告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

《東山》,周公東征也。周公東征,三年而歸,勞歸士,大夫美之,故作是詩也。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四章樂男女之得及時也。君子之於人,序其情而閔其勞,所以說也。說以使民,民忘其死,其唯《東山》乎!此周公勞歸士之詞,非大夫美之而作也。

《破斧》,美周公也。周大夫以惡四國焉。此歸士美周公之詞,非大夫惡四國之詩也。且詩所謂「四國」,猶言斬伐四國耳,《序》說以為管、蔡、商、奄,尤無理也。

《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

《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二詩東人喜周公之至,而願其留之詞,《序》說皆非。

《狼跋》,美周公也。周公攝政,遠則四國流言,近則王不知,周大夫美其不失其聖也。

小雅

《鹿鳴》,燕羣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後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序》得詩意,但未盡其用耳。其說已見本篇。

【纂疏】孔氏:「燕禮於客之內立一人為賓,使宰夫為主,與之對行禮。其實君設酒殽,群臣皆在,君為主,群臣總為賓矣。飲有酬賓送酒之幣,食有侑賓勸飽之幣。」

《四牡》,勞使臣之來也。有功而見知,則說矣。首句同上,然其下云云者,語疏而義鄙矣。

《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也。送之以禮樂,言遠而有光華也。首句同上,然詩所謂「華」者,草木之華,非光華也。

《常棣》,燕兄弟也。閔管、蔡之失道,故作《常棣》焉。《序》得之,但與《魚麗》之《序》相矛盾,以詩意考之,蓋此得而彼失也。《國語》富辰之言,以為周文公之詩,亦其明驗。但《春秋傳》為富辰之言,又以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此詩。二書之言皆出富辰,且其時去召穆公又未遠,不知其說何故如此?杜預以作詩為作樂而奏此詩,恐亦非是。

【纂疏】董氏曰:「《韓詩序》云:『燕兄弟也,閔管、蔡之失道。』與毛氏合。」先生《初解》曰:「舊說以《鹿鳴》之下至《魚麗》為文武燕勞之樂歌,而此詩之《序》又以為閔管、蔡之失道而作者,何也?曰:文武之際,固有燕兄弟之詩矣。周公以管、蔡之為亂也,故製作之際,更為是詩,委曲致意,以申兄弟之好。蓋燕兄弟者,文武之政,而閔管、蔡者,周公之心也。夫燕兄弟之詩,當極其和樂,以篤兄弟之好,而此詩專言死喪急難之事,其志切,其詞哀,當處兄弟之變,孟子所謂『其兄關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之義也。文武燕兄弟之詩,雖不可見,然意其詞氣和平,必異於此,故《序》者以閔管、蔡之失道發之。」王氏曰:「燕兄弟,亦必有詩,然《鹿鳴》《四牡》等篇,詞多和平,惟《常棣》一篇詞多激切,意若有所懲創,則周公因管、蔡之事更為此詩無疑。」

《伐木》,燕朋友故舊也。自天子至於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者。親親以睦,友賢不棄,不遺故舊,則民德歸厚矣。

《天保》,下報上也。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歸美以報其上焉。《序》之得失,與《鹿鳴》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