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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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五”时期,宁夏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发展和改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治水思路深刻转变,基础设施上了一个大台阶,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和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编制和实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加强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指导水利发展和改革、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水利发展现状及形势

一、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一)水资源概况

1.地表水资源

宁夏河川径流有总量少、地区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大的特点。年径流深由南部六盘山区的300毫米,向北递减至引黄灌区不足3毫米。1956~2000年全区平均年径流量9.493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8.3毫米,是黄河流域平均值的1/3。区内径流量最大的河流为泾河,多年平均径流量3.45亿立方米,占全区的36%。地表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70%左右的径流量集中在6~9月,对夏粮作物生长极为不利。

2.地下水资源

全区地下水资源量30.73亿立方米,其中北部平原区26.63亿立方米,山丘区4.10亿立方米。扣除与地表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28.59亿立方米,全区地下水资源总量为2.14亿立方米。

3.当地水资源总量

宁夏多年平均降水量149.5亿立方米,形成当地水资源总量11.63亿立方米,平均产水模数2.2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其中地表水资源9.4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14亿立方米。

4.黄河过境水资源量

以1956~2000年共45年系列计算,黄河宁夏段下河沿水文站实测多年平均入境水量306.8亿立方米,石嘴山站出境水量281.2亿立方米,进出境相差25.6亿立方米。

5.可利用水资源量

根据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黄河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宁夏可利用黄河地表水资源量40亿立方米。按照黄河水量丰增枯减的原则,75%来水条件下可利用黄河地表水资源量32亿立方米。北部平原区降水入渗与贺兰山侧向补给之差的可开采水资源量为1.50亿立方米。

6.水质状况

全区平均矿化度小于2克/升的淡水面积2.24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清水河上游、泾河源头、葫芦河、贺兰山东麓,水量占全区地表水资源总量的78%;2.0~5.0克/升的微咸水面积为1.99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清水河中游和苦水河、红柳沟、祖历河,水量占总量的15%;大于5.0克/升的苦水面积0.9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清水河下游、苦水河、盐池内流区,水量占总量的7%。天然水质以硫酸盐类为主,氯化物次之。

黄河干流入出境断面水质评价均为Ⅳ类。除泾河干流水质基本未受污染外,清水河、苦水河、葫芦河等其他支流,以及主要接纳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水沟、水库、湖泊水质为劣Ⅴ类,部分为Ⅴ类。城市用水水源地下水水质基本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水利工程与供水能力

(1)蓄水工程 全区现有中型水库16座,小型水库182座,水保骨干坝239座,总库容15.50亿立方米,其中有效库容5.20亿立方米,现状实灌面积27.4万亩。

(2)自流引水工程 北部引黄灌区由沙坡头灌区和青铜峡灌区组成,现状灌溉面积557.5万亩,总供水能力812立方米/秒。南部山区现有小型引水工程73处,灌溉面积18.1万亩。

(3)扬水工程 以黄河水为水源的扬水工程主要有固海扬水、盐环定扬水、陶乐扬水、红寺堡扬水、固海扩灌、自流灌区边缘扬水等,现状灌溉面积124.2万亩。在南部山区尚有小型提水176处,灌溉面积10.6万亩。现状扬水灌溉面积134.8万亩。此外,还建有石嘴山电厂河心泵站、大坝电厂扬水等,专供电厂用水。

(4)机井工程 全区现有机电井10447眼,其中农业灌排机井8877眼,工业及城镇自备井1570眼。机井年总取水量5.36亿立方米,其中农业1.08亿立方米,占20.1%;工业2.46亿立方米,占45.9%;生活1.72亿立方米,占32.1%;生态0.10亿立方米,仅占1.9%。

(5)雨水利用工程 全区现有水窖46万眼,蓄水能力1320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同心县、盐池县、中卫市、海原县,受益人口22万人。

2.现状取水量

2004年全区取水总量为74.0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工业、生活、生态取水比例分别为92.7∶4.3∶2.4∶0.6。在总取水量中,引扬黄河水67.47亿立方米,开发利用地下水5.36亿立方米,利用当地地表水量1.22亿立方米。北部引黄灌区取水量占全区总取水量的89.4%。

3.现状耗水量

2004年全区耗水总量为37.79亿立方米,耗水率为51.0%,其中农业耗水占93.6%,工业耗水占3.0%,城镇生活和农村人畜耗水占2.3%。北部引黄灌区耗水量占全区总耗水量的85.5%。

4.现状用水效率评价

2004年全区亩均净灌溉定额476立方米/亩,北部引黄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约为0.37,扬黄灌区0.52,库井灌区0.47,全区综合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约为0.40,单方耗水水分生产率0.82千克/立方米,单方引水水分生产率0.42千克/立方米。全区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173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率45%。全区城镇供水管网平均漏失率为15%左右,污水处理回用率不足1%,非居民公共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10%,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约为40%。

二、“十五”水利建设成就

“十五”期间,是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水利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治水思路发生了重大转变,水利投资大幅度增加,开展了自治区成立以来建设项目最多、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水利建设,基础设施上了一个大台阶,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1.水利基建投资大幅度增加

“十五”期间,水利投资规模为历次五年计划之最,完成情况最好。全区水利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亿元,相当于19492000年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1.7倍,是“九五”时期的2.8倍。从投资构成看,中央水利建设投资为2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0亿元,市场融资15亿元。在资金安排上,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及安全工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病险库除险加固工程、宁南山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项目投资达44亿元;同时,增加了工业供水工程、城市水环境工程、水资源工程、水权转换工程等方面的资金。

2.治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人水和谐理念贯穿始终

“十五”期间,宁夏提出了“跳出农业干水利,面向全局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坚持服务农业的同时,拓展和延伸治水的内涵和外延,为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水权转换实现了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工业投资反哺农业;银西防洪、艾依河等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构架出“共拦、分治、联排”的格局,实现了洪水资源化管理、湖泊湿地资源化利用;注重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推进了水的集约化管理;注重生态自我修复,借自然之力,得修复生态、涵养水源之功,促进了全区封山禁牧;打破过去一个灌区、一个渠系、一座水库、一条沟道的单一治水方式,将分散和孤立的水系联成流动循环的水网,水资源的调控能力不断提高。

3.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

为从根本上解决宁夏干旱缺水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制定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初,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被全国人大列为十大重点办理议案,被国务院列入全国节约型社会的近期工作重点。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正式批复《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三年试点建设工作启动实施。

4.水权转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探索出一条新的途径

开展了水权有偿转换试点工作,《宁夏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已得到黄委会的批准,制定了宁夏黄河水权转换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启动设施了大坝电厂三期扩建、宁东马莲台电厂、灵武电厂3个水权转换工程,转换总水量为5390万立方米/年;开展完成了宁东鸳鸯湖电厂、水洞沟电厂、灵州电厂、二甲醚、枣泉电厂、煤基烯烃、煤基甲醇、方家庄电厂及青铜峡铝厂等9个工业项目的水权转换前期工作,已签订水权转换合同资金额1.51亿元,到位7230万元,实施了唐徕渠、惠农渠、秦汉渠等水权转换项目节水改造工程。通过“投资节水、转换水权”的方式,以工业投资农业节水、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开创了跨行业、大规模配置水资源的先例,农业节水—水权有偿转换—工业高效用水的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基本建立。

5.水利骨干工程框架基本形成,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成了一大批事关发展全局的水利工程,北部节水、中部调水、南部蓄水的水资源调控体系基本形成,防洪能力、水资源配置能力、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全线通水,开发灌溉面积57万亩,搬迁和就地旱改水安置移民21.8万人;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全部建成,新增装机12万千瓦;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水源一期工程已具备年供水1.6亿立方米的能力;以青铜峡河西灌区西干渠与唐徕渠、汉延渠与惠农渠上段合并改造和跃进渠延伸(西夏渠)为重点的灌区续建配套项目进展顺利,引黄灌区连年实现安全输水,农业灌溉引黄水量由79.7亿立方米减少到67.5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量从1225立方米/亩降低到927立方米/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7提高到0.40;完成了黄河宁夏段整治一期工程,实施了二期工程,黄河干流堤防总长度达到513公里,其中新增堤防20.4公里,建设黄河吴忠市标准堤防8.6公里,新建控导工程30处;对12座中型、22座小(一)型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新增和恢复库容1.8亿立方米;建设银西防洪、艾依河、河西总排干等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使水域基本实现连续、完整、通畅。

6.“581”工程全面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2005年1月,自治区政府提出并启动实施了“581”工程,即2008年新增50万亩灌溉面积,开工80万亩灌溉工程,2010年实现100万亩灌溉面积增量。涉及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灌区配套、沙坡头北干渠下段(西夏渠)灌区开发、宁东红临灌区开发、南山台子灌区配套、渠口农场太阳梁灌区开发、山区库井灌区节水改造等。通过整合各部门力量,以国家投资骨干、地方出资配套、群众投工投劳和以奖代补等措施,极大地推动了“581”工程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五”期间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5万亩,建设工程节水面积15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40万亩。

全面完成了农村人饮解困一、二期和氟砷病改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达到205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8%,其中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达到158万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45.3%。农村饮水解困对解放劳动力、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脱贫致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实效。开展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项目,以淤地坝和旱作“三田”为重点,坚持实行库、坝、塘、窖、池联用,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综合防治水土流失5864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120条,建设小流域坝系工程7条,建成治沟骨干工程133座,中小型淤地坝327座;建设旱作基本农田184.5万亩,累计造林506万亩,种草227.5万亩,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约0.4亿吨,增加粮食1亿公斤以上。2003年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全境封山禁牧。2005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在黄土高原类型区推广‘彭阳经验’的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十大重点建议之一。隆德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

7.水利改革不断深化,为水利发展注入了活力

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沙坡头枢纽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等项目融资15亿元。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区60%的市县推行了水务体制改革,自治区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引黄灌区全面推行了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农民+农民用水协会+水管单位”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实行了“三费合一”的“一价制”水价政策,推行了水管单位“一费开票到户”、农民用水协会“一票收费到户”的水费收缴机制。自流灌区成立农民用水协会907家,控制灌溉面积500多万亩。自治区出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对引黄灌区1400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实行了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革,明晰了产权,发挥了工程效益;宁东水务初步实现工业、农业和生活统一供水,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

8.防汛抗旱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集中力量保证人饮,大力维修水源工程,库坝塘井窖池联用互调,最大限度增加供水能力,确保不发生群众逃水荒。依靠扬黄工程为周边贫困群众就近拉水提供水源,并在极端干旱条件下,探索干旱带高效节水、特色种植的新路子。积极动员社会抗旱救灾。积极转变防汛工作思路,科学管理洪水。认真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完善了银川市、石嘴山市等重点城市和重点工程的防汛预案,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提高了洪水测报和水情监测水平。实施了黄河宁夏段一、二期治理项目,改造病险水库34座,确保了重点城市、过境河段、中小型水库的安全。

9.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管理,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以建设“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廉政工程”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了“三项制度”,组建区地两级质量监督机构4个,成立了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水利工程建设稽查办公室,强化了建设管理工作,提高了建设质量。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管理,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保证了“三个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

10.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

共改造水文站点2处,建设黄河干流遥测水位站4处,改造水文站房11处,对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全面的更新改造,完成了X.25水情计算机广域网系统的建设,区内主要报汛站的水情信息通过语音报汛系统和广域网在30分钟内传输到上级防汛决策部门,基本实现适时传输水情、冰情等信息,初步形成了以防洪减灾为中心、以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为重点、以水文水资源信息采集为基础的水文服务体系。建设了青铜峡灌区水量调度通讯网,实现了重点渠段水位遥测和实时监控,水文数据库通过了水利部的验收,水文测报技术得到进一步改善。

11.水利科技和人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大水利前期工作力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水”战略,以实施国家高科技“863”、“948”项目为龙头,大力开展水利科技的引进、推广、应用与转化。“十五”期间累计投入2200万元,完成重点科研项目50多项,有16项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60%以上科技成果在生产中推广应用,推广覆盖面达到80%以上。广泛开展了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对沙坡头水利枢纽泥沙淤积、黄河河道演变模型试验、水稻节水控灌技术等课题进行联合攻关,引进了暗管排水等先进灌排技术和机械设备。实施了“水利系统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骨干库”工程,涌现出了一大批科技带头人,为加快水利科技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12.水利法制建设进程加快

颁布实施《宁夏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了宁夏水利法规体系。集中清理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公布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推进了政务公开。

总结宁夏“十五”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经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的高度重视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转变治水思路是拓宽服务领域、加快水利发展的前提,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抢抓机遇、增加投入是加快水利发展的保证,抓好前期工作是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的氛围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深化各项水利改革和强化水利管理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依法治水和水利科技创新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坚强保障。

三、面临的形势

(一)水利发展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随着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的收尾,新近启动或即将启动的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部干旱带人畜饮水、“三山”供水等项目规模更大,加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黄河整治、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仍在实施之中,宁夏未来几年水利投入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2.科学发展观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治水新思路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强调必须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水权制度,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在加强宏观调控、压减国债投资的大政策下,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农村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仍予以重点加强;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国土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4.社会对水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水的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观念的增强,为水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随着小康社会进程加快,社会民众对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越来越高度关注和支持;随着农业形势好转,农民群众要求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呼声日益高涨,各种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兴水利、干水利,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水利发展的大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1.水资源短缺和效率不高与经济社会对水资源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突出。宁夏严峻的水资源形势,突出表现为缺水与用水低效伴生。全区多年平均可利用水资源量为41.5亿立方米,人均只有706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随着宁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对水资源的需求将日益增大。按现状用水水平预测,2010年全区缺水7亿立方米,2020年缺水16亿立方米。

2.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仍然薄弱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矛盾突出。城市防洪标准不够,“上蓄不足,中滞不够,下泄不畅”的问题十分突出。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现状的防洪能力与保护对象的地位和要求严重失调。堤防建设滞后、标准低,黄河过境段存在安全隐患的有32公里,苦水河、清水河、泾河、葫芦河等主要河流90%以上的河段没有进行综合治理,贺兰山、六盘山、牛首山等局地山洪灾害频繁。病险水库多,全区有病险水库121座,只有34座得到除险加固,改造任务仍然很大。非工程措施滞后,尚未建立起完善、可靠的防洪预报与调度指挥系统。南部山区抗御旱灾的能力依然薄弱,水源工程建设亟待加快。

3.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宁夏引黄灌区是全国古老的特大型灌区之一,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灌排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问题严重,节水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农业用水效率低。南部山区库井灌区配套差,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尚有220.4万人饮水不安全,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十分突出。

4.水土流失、水污染等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突出。一是山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重、成本高,边治理、边破坏的问题依然存在。全区75%的面积水土流失严重,中部干旱带3000万亩天然草场绝大部分退化。二是水污染加剧。黄河沿岸有中卫第四排水沟、银川平原的中干沟、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等主要排水干沟污染严重。全区年废污水排放量约3亿吨,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7万吨,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和水库,在严重污染水体的同时,还污染农作物和土壤,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加剧了区域水资源紧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三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城市飞速扩展,引黄灌区湖泊萎缩,湿地大面积减少。银川平原湖泊、湿地面积由上世纪50年代的80多万亩减少到45万亩。四是银北地区土壤盐渍化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5.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问题还比较突出。管理体系的建设远弱于工程体系的建设,重建轻管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水务一体化管理进程缓慢,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急需加强;应对水利突发事件能力的薄弱,对水旱灾害仍然停留在被动应付的水平;水资源保护、污水防治、湿地管理、生态环境建设等涉水事项,由多个部门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水利改革步伐还需加快;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运行管理和维修经费不足,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监测设施不健全;水利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比较落后。


第二章 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工作全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宁夏水利发展的实际,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的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核心理念,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讲究效益,坚定不移地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水污染的防治,坚持依法治水,进一步创新和改革水利发展体制和机制,强化政府对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为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宁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宁夏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成黄河宁夏段和银川市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以管理措施为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重点支流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基本满足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基本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水利基础设施;完成节水型社会试点阶段建设任务;扭转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得到明显改善,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水的基础条件。

1.防洪减灾

到2010年,通过加高加固黄河堤防、整治河道等工程措施,使黄河宁夏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一级支流和主要山洪沟能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完成3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银川、石嘴山两市防洪标准分别达到100年一遇和50年一遇,吴忠、固原、中卫3个地级市和县城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到2020年,实现自治区境内各河流水系防洪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区域内主要河道全部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含县城)防洪工程全部达标,城乡防洪标准和抗灾能力全面提高。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健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民安居乐业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2.饮水安全

到2010年,重点解决严重缺水地区的供水水质安全和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154.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重点解决中部干旱带55万人的用水安全,农村自来水供水普及率由目前的45%提高到75%,全区重点供水水源地水质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0年,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农村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95%,全区城乡供水水源地水质不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3.节约用水

到2010年,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7%,中水回用率提高到50%,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渠系水利用系数引黄自流灌区提高到0.5,扬水及库井灌区提高到0.66,全区农业灌溉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节水6.9亿立方米,向工业有偿转让用水权3.3亿立方米。单方水粮食生产量提高到1.0千克/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3%,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川区达到70%,山区达到50%。全区总耗水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除特殊干旱年份外,基本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

到2020年,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55立方米,中水回用率提高到95%,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火电企业基本实现“零排放”。渠系水利用系数引黄自流灌区达到0.55,扬水及库井灌区达到0.75,全区农业灌溉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单方水粮食生产量提高到1.2千克/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至8%,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川区达到100%,山区达到80%。

4.水资源开发利用

到2010年,总供水量达到88.5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量达到9.1亿立方米。在不增加农业用水的情况下,全区灌溉面积发展到790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0万亩,累积改造中低产田100万亩。引黄灌区初步建成布局基本合理、设施配套基本齐全的农村水利体系,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到2020年,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及大柳树枢纽工程发挥效益,新增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总供水量达到96.1亿立方米。全区灌溉面积达到820万亩,均达到节水标准,引黄灌区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基本建成节水型灌区。

5.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

到201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5%,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8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75%,城乡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地下水超采得到初步控制,城市供水水源及重点保护区的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所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满足供水水质要求;一般河流水质有明显改善,湖库富营养化有明显控制,水生态系统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城市、农村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

6.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

到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8000平方公里,治理程度累积达到51.4%,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75%降至67%。结合防洪灌排工程建设,保护湖泊湿地,使湿地面积保护率达到80%。

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3%,土壤盐碱化得到有效治理。随着节水型社会的建立,与水相关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大大改善,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7.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

基本建成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要骨干水利工程的水文信息采集系统、水利自动化调度系统,建成覆盖全区的水利信息网络,实现各类水利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和共享,为水利科学管理和防汛减灾决策提供支撑,水利信息化水平与国家信息化水平相适应,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水利现代化。

五、总体布局

(一)北部引黄灌区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以节水高效为目标,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常规节水技术与先进节水技术相结合,工程节水措施与管理节水措施相结合,以开工建设青铜峡河西灌区唐徕渠与西干渠上段及惠农渠与汉延渠上段合并改造、沙坡头灌区南北干渠连通改造为标志性工程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青铜峡银北灌区建设水资源调控体系,以改善下游灌水难问题和银北盐碱化改良问题;建成银川市、石嘴山市城市防洪体系和黄河宁夏段防洪二期工程,以保障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完成建设跃进渠延伸(西夏渠)以保障贺兰山东麓生态建设用水和银川市的城市及工业用水;改进地面灌溉技术,大力推广水稻控灌、小畦灌、膜上灌、沟灌、间歇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同时要利用水价等经济杠杆推动灌区节水,不断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益,建成现代节水高效灌区。

(二)中部干旱风沙区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以扬黄工程为依托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并结合发展以坐水点种补灌为主要灌水方式的高效节水特色经济;加强清水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加大固海扬水灌区和盐环定扬黄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更新改造大型泵站机电设备,逐步实施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兴建水资源调蓄工程,为扬水灌区向周边工业及城镇供水创造条件;对清水河、苦水河及重点山洪沟道进行综合治理。

(三)南部黄土丘陵区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修建高标准水平梯田和沟坝地等基本农田为突破口,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形成以水保工程、植树种草工程为主体的综合治理工程体系;因地、因水制宜,积极兴建库、坝、塘、窖等小型、微型雨水集蓄设施和必要的引水工程,库、坝、塘、池、井、窖联合运用,充分拦蓄和利用降水资源,发展集雨节灌,合理开发利用当地水资源,解决城市缺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对库井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提高库井灌区的用水效率和效益。


第三章 水利建设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

1.总体思路

以水定产,以调增效,以节保供,以转促配,以联补缺。

2.总体目标

通过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完善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工程设施技术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形成发达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力;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良性自我运行的节水和保护内在机制,形成以人水和谐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通过完善地方性水法规,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培育特色水文化,逐步塑造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用水的现代文明社会。

3.试点建设目标(2006~2010年)

(1)水权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水市场雏形初步形成;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框架基本确立;节水型社会的地方性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政策、宣传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全民节水和公众参与意识有明显增强。

(2)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年均下降8%,万元GDP耗水量年均下降8%;农业用水量年均下降2%,农业耗水量年均下降1.5%,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

(3)全区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引扬黄水量控制在63亿立方米以内,人饮安全保障程度显著提高,一般年份供需基本平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止,重点水生态系统得到保护。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1.水权制度建设

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分配初始用水权,建立健全水权有偿转让制度,完善水量调度与监管体系。

2.管理体系建设

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设施体系,完善标准规划体系,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3.经济调控体系建设

建设科学的水价制度、节水激励制度,拓宽节水投资渠道。

4.公众参与体系建设

健全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城市用水行业协会,搭建公众参与平台。

5.社会经济结构调整

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建立二元农业经济结构,形成三元种植经济结构,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特色旅游业,大力推进城镇化,缩小虚拟水贸易逆差。

6.水资源联合调配体系建设

多水源、多工程、区内外联合调配,建立人饮安全保障体系。

7.微观节水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非工程农业节水措施,农业节水工程技术体系建设,工业节水措施,生活与公共节水措施,非常规水利用。

8.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建设,确定排污控制总量指标,建立排污总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完善水环境与排污监测管理体系,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9.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盐碱化改良,地下水保护,城市水生态建设,重点湖泊湿地保护,水土保持。

10.节水法规与意识建设

健全地方法规体系,提高公众意识,培育水文化。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阶段的建设重点

试点阶段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权制度建设、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体系建设、农业综合节水、水价制度改革、公众参与体系建设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与此同时,规划安排了6个方面的综合性示范项目:①引黄灌区综合节水示范:唐徕渠灌区。②扬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示范:红寺堡灌区和固海十一、十二泵站灌区。③南部山区水资源联合调配示范:隆德县沙塘灌区。④体制改革示范:石嘴山市。⑤综合利用与管理示范:银川市。⑥工业综合节水示范:宁东基地大耗水工业企业。

二、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拟分三个五年计划全面解决宁夏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重点解决含氟大于2毫克/升、砷大于0.05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克/升,以及其他污染严重的饮水水质问题,涉及154.35万人,规划建设重点水源工程7处,集中供水工程237处,其中找好水源150处,特殊水质处理94处。建设分散供水45626处,其中泉水改造273处,水窖2.33万眼,集雨场2.2万处。

优先解决中部干旱带无供水设施、用水极不方便、缺水严重的问题,规划兴建固原东部、海原兴仁、同心窑山、西吉西部等7项重点供水工程,66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15处泉水改造工程,1.85万眼水窖,配套砼集水场1.97万处,解决中部干旱带55.08万人的饮水安全。同时,结合通过人饮安全工程建设,采取坐水种、点种等非充分灌溉方式,发展压砂瓜、马铃薯、枸杞、长红枣等优势特色产业,解决好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问题。

(二)城市水源地保护与建设

重点安排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固原市水源地,以及全区13个县级城市的水源地保护工程。对38个水源地建设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农田径流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源治理清淤工程。“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水源地13处,增加城市供水量9000万立方米,基本解决建制市和问题突出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

三、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

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常规水和非常规水等不同水源的统一调配,区内工程和区外工程、水利工程和水保工程,以及不同水利工程之间的联合运用,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供水目标的系统整合,整体提高全区水安全保障程度。

(一)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1.加快“三山”供水工程建设

(1)贺兰山供水工程 输水干渠始于黄河沙坡头枢纽北干渠首电站尾水,扩整美利渠、跃进渠,并延伸跃进渠至银川市镇北堡(跃进渠延伸段也称西夏渠),全长210公里,控制灌溉面积112.5万亩,同时承担沿线工业和银川市城市供水,其中扩整美利渠、跃进渠属于沙坡头灌区北干渠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蓄工程由银川市第一拦洪库扩建改造而成,近期总库容2000万立方米;供水工程包括水处理厂和配水管网,近期设计供水能力17万吨/日。

西夏渠始于跃进渠末端碱沟,向北终于镇北堡,总长97.2公里。规划灌溉面积45.0万亩,其中现状实灌面积16.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8.5万亩,设计引水流量20立方米/秒。工程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延伸至滑石沟,长约17.7公里;二期工程延伸至西夏王陵,线路长约50公里,可灌溉面积35.5万亩;三期延伸至镇北堡,线路长约27公里,可灌溉面积9.5万亩。

(2)太阳山供水工程 工程任务是解决吴忠市太阳山工业园区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主要由调蓄水库、水处理厂和配水管网组成。一期供水能力10万吨/日,调蓄水库位于灵武市南部的刘家沟,总库容2382万立方米,由盐环定扬黄八干渠引水入库。

(3)六盘山供水工程 固原城市以及清水河北川水资源严重短缺,泾河水系水量丰沛、水质好、泥沙少,加上依托六盘山水位高,形成了“六盘山水塔”,但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低,建设六盘山引水工程,调引泾河流域的汛期富余水量,进行泾河引水、扬黄水和当地库井水“三水”优化配置,实现南北调剂、丰枯补给,解决中南部的缺水问题。

2.完成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

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调整方案,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近期开发规模按80万亩控制,移民按40万人控制。按调整后的规模,还有待开发配套农田28.7万亩,安置移民18.2万人,计划2008年全部完成。固海扩灌十一泵站以后工程以解决人畜饮水为主,同时考虑特色高效农业节水灌溉,规划解决12.3万人的用水,发展12.04万亩高效农业节水灌溉。

3.建成银川市红墩子扬黄工程

工程位于黄河以东、水洞沟北侧的银川市兴庆区红墩子地区,是自治区确定实施的“581”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开发规模7.2万亩,以黄河为水源,自银川黄河大桥下游的水泉子取水,设计流量1.5立方米/秒,净扬程145.74米。共布置泵站2座,压力管道19.05公里。田间采用喷灌、滴灌和低压管灌方式。

4.建成同心下马关供水工程

为了解决中部干旱带上的同心县下马关地区的人畜饮水和发展优质马铃薯、沙生中药材等特色农业的水源,规划建设下马关供水工程。项目区地处下马关镇,红寺堡五干渠以上、海拔1630米等高线以下的区域,设计灌溉面积6.63万亩,采用坐水种等非充分灌溉方式,设计流量1.1立方米/秒,年供水量740万立方米。

5.开工建设彭阳县孟塬引水工程

工程的任务是解决塬区及沿线1.6万、0.7万头大家畜、1.8万只羊的饮水困难,结合发展节水灌溉1.5万亩,沿线补灌1.2万亩,年供水366万立方米,引水流量0.6立方米/秒。规划在安家川河兴建调蓄水库(立马城)一座,总库容3675万立方米。设三级扬水上塬,总扬程337.5米,输水干渠总长22.7公里。

(二)水源工程建设

根据《全国“十五”期间大型水库建设规划》,适时建设清水河李沿子水库。争取国家立项建设《“十一五”中型水库建设规划》中的八斗、石景河、石家坪、万崖、沙南峡、中坪等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增加水资源调控能力和抗旱能力。完善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等主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回收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扩大回用量。

四、加强农村水利建设

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加大宁夏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中低产田改造的力度,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争取国家支持大型灌溉泵站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解决泵站设备老化、能耗高、效益差等突出问题,提高中部干旱带的供水能力;争取国家加大对宁夏引黄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南部山区库井灌区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以及节水灌溉工程和牧区水利等试点项目的投资力度。

(一)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完成青铜峡灌区唐徕渠与西干渠上段合并改造和沙坡头灌区南北干渠连通改造,继续实施青铜峡灌区、沙坡头灌区和固海扬水灌区三个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完成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工程共用部分的续建配套改造,争取国家对重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给予大力支持。

1.青铜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青铜峡灌区唐西干渠及汉惠干渠合并改造。为了解决青铜峡河西灌区西干渠、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4条大干渠布局不合理、空流段长、渗漏严重、干渠调控能力低、大引大排、水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对河西灌区四大干渠上段进行合并改造,即将唐徕渠上段45公里(陡坡以上)与西干渠合并为唐西总干渠,惠农渠上段64公里(双庙桥以上)与汉延渠合并为汉惠总干渠,唐西、汉惠总干渠扩整107.5公里,设计流量143~130立方米/秒。“十五”期间,已经先期完成了汉惠干渠小坝以上段13公里的合并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唐西干渠合并改造工程,干渠扩整长度45公里,改造主要建筑物44座,改造滞洪区6座,整治退水沟道85.0公里,合并段支渠改造54公里。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十一五”规划青铜峡灌区改造。骨干工程防渗砌护渠道300公里,其中砌护干渠100公里,支斗渠200公里;除险加固渠道70公里。开展田间工程建设,利用现有机井,发展井渠结合灌溉面积60万亩。对灌区排水沟道进行改造,整治排水沟道68.4公里,其中建设河西总排水干沟唐徕渠至七子莲湖段15.8公里,整治支干沟52.6公里。开展灌区管理设施改造与信息化建设。

2.沙坡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沙坡头南北干渠连通及灌区节水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干渠改造总长38.8公里,北干渠改造总长110.0公里,老灌区支干渠改造38公里,支渠砌护长度300公里,田间配套11.2万亩,其中扬水9.3万亩,自流1.9万亩。沙坡头北干渠部分段落已于2002年开工,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

七星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主要针对七星渠输水的严重漏水段、严重滑塌段、淤积段进行渠道砌护。七星渠防渗砌护30公里,干渠防渗砌护率达到58%,改造建筑物75座。支干渠增加砌护长度45.5公里,更新改造建筑物168座。支渠砌护30公里,砌护率达到50%。

3.固海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

计划砌护干渠70公里,支斗渠83公里,泵站机电设备更新75套。采取平田整地,改大畦为小畦,实行小畦灌,并建设低压管灌10万亩,以节水节能。

4.盐环定扬黄工程续建配套改造

共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完善二至十二泵站排水系统,配套完善二、三、五、八、九、十、和马一、马二、黎明干渠的防洪工程。对一至十二干渠沿线两侧采用生物措施治理,对一干渠、八干渠下段流沙塌坡段进行治理。更换二至八泵站破损严重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道824米,对二、三、四、六、九、十泵站的泵房渗水问题进行专项处理,渡槽老化止水橡皮更换总长4739米。对共用部分的12座泵站进行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进行相应改造,降低运行成本。

宁夏专用工程主要是村镇供水工程建设。首先,解决盐池县15.76万人、34.76万只小家畜的饮水问题以及县城、大水坑、惠安堡三地的工业用水。其次,对盐池扬黄干渠的防洪、防风治沙、自动化控制等进行配套改造。

(二)大型泵站更新改造

争取国家批准实施宁夏的大型泵站改造规划,重点对南山台子、扁担沟、陶乐、甘城子、狼皮子梁等扬水泵站实施改造,对老化陈旧、能耗高的水泵、电机、阀门、变压器、开关柜等主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三)引黄灌区末级渠系改造

列入灌区末级渠系改造的渠道为小于1.0立方米/秒的支斗渠。引黄灌区共有17026条,总长14671公里,现已砌护5456公里,其中老化损坏长度1471公里,占已砌护的27%。“十一五”规划改造30万亩,砌护支渠1200公里,斗渠2100公里,配套改造相应的斗农口、量水堰、桥、涵、闸等建筑物。

(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及南部山区库井灌区改造

小型水利工程是以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的小型灌区、和小型抗旱水源工程,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以及北部沿山地区。“十一五”期间,规划改造南部山区水库引水灌区171个,新增灌溉面积6.2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1.54万亩;新建、改造扬水泵站86座,新增扬水灌溉面积2.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03万亩;更新改造井灌区86个,新建、配套机井621眼,新增机井灌溉面积4.7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12万亩;新建塘坝、蓄水池、水窖、土园井等小型水源工程37695处,小型扬水泵站185座,机井444眼,新增灌溉面积20.69万亩。共计新增灌溉面积33.65万亩,改善39.69万亩。

(五)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规划发展节水灌溉示范项目17.3万亩,其中渠道防渗砌护6.2万亩,喷灌4.0万亩,微灌4.0万亩,低压管灌面积3.1万亩;申请8个重点县节水项目,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6.63万亩,其中渠道防渗砌护62.65万亩,微灌1.13万亩,低压管灌12.85万亩;规划面上节水灌溉项目122万亩,其中渠道防渗砌护90万亩,微灌8万亩,低压管灌14万亩,喷灌10万亩。

(六)牧区水利建设

在中部干旱带的盐池、灵武、同心、海原及其他地区,主要利用已建的扬水工程,或结合人畜饮水建设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发展以灌溉草饲料重点的牧区水利,提高草原载畜能力,通过实施“小建设”,实现“大保护”。规划兴建小塘坝(水库)120座,小型扬水工程50处,打机井130眼,打水窖、土圆井3.6万眼,人工饲草面积发展到50万亩。

五、加强防洪建设

(一)黄河治理

黄河宁夏段规划治理河段总长266.8公里,分三期建设,1998~2001年实施了一期工程,自2002年开始实施二期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黄河干流堤防加固143.24公里,新建堤防19.1公里,控导工程53处,险工治理27处;对47处较大的支流干沟回水段进行治理,新建堤防76.64公里。

(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

完成《宁夏防洪规划》确定的清水河和苦水河两条黄河一级支流的综合治理,其中清水河重点整治河段为上游固原市区段、中游韩俯湾段和下游长山头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苦水河重点整治河段为下游段,治理长度68公里,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重点选择列入《渭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的防洪工程项目,以及山洪危害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29条山洪沟进行综合治理。

(三)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重点完成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城市防洪工程,开工建设青铜峡河西总排干沟三期工程。

1.银川市城市防洪

对现有的6座拦洪库和2座滞洪区进行除险加固,配套改造相应建筑物;配套完善防洪指挥、通信、预报预警系统,建立水文预报网站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配套完善管理设施。使城市核心区的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其他地区达到50年一遇。

2.石嘴山市城市防洪

石嘴山市原有防洪工程已经不能满足50年一遇的设计防洪标准,急需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护堤加固、引洪沟道整治、扩建大武口滞洪区和分洪区。

3.青铜峡灌区河西总排干沟(艾依河)

河西总排干沟即艾依河,从唐徕渠永家湖开始,途经阅海向北至沙湖,总长71公里,其中永家湖—阅海已作为一、二期工程实施完成。“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三期工程,即阅海—沙湖段,主要利用原四二干沟和第三排水沟,整治沟道总长27.8公里,整治流量5~18立方米/秒。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根据《宁夏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全区还有158座小型水库需要改造。“十一五”规划安排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可恢复(新增)库容0.54亿立方米,保障库区下游村庄及农田安全,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

六、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及水资源保护

(一)继续实施以宁南山区为重点的区域水土保持治理

1.宁南山区水土保持治理

新修旱作基本农田40万亩,造林105万亩,人工种草15万亩,水保治沟骨干工程35座,小型水保工程3万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0平方公里。

2.宁南山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十一五”期间,采取封禁、围栏、补植补播、人工沙障、舍饲养殖、沼气池等措施,以中部干旱草原区为主,辐射贺兰山和南部六盘山周边,修复面积8000平方公里,其中:中部干旱草原区6200平方公里,北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周边区600平方公里,南部六盘山北段周边区1200平方公里。至2010年,规划生态修复面积13150平方公里。

3.继续实施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

“十一五”期间,实施13条小流域坝系建设,新建骨干工程6座,大型淤地坝8座,中型23座,小型68座,淤地0.48万亩。

4.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重点加强对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与城市人居环境密切或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意义的湿地湖泊进行保护,主要包括沙湖、星海湖、阅海等。保护工程包括湖泊湿地水源保护工程、湖泊清淤治理工程和水源补水工程。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南部山区有条件的县城可利用现有的天然条件,适当修建一些城市景观水体工程。

(二)水资源保护

水资源保护的重点是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和景观娱乐用水区。地表水饮用水源区主要有隆德县清凉水库、黄家峡水库和直峡水库,泾源县西峡水库,固原市海子峡水库和东山坡引水,彭阳县长城塬引水。农业用水区主要包括引黄灌区的各引水、扬水干渠,山区清水河、葫芦河和泾河水系中主要河流的大多数。景观娱乐用水区主要包括沙湖、宝湖、西湖、明水湖和泾河源。

七、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

构建与水利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以水利信息化推进水利现代化。加大对水文、水质、水资源、水土保持监测等资源环境管理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对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的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区域和水利工程的水资源和防洪调度等系统建设,提高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和水工程的优化调度水平。

(一)水文站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十一五”水文站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充实、优化水文监测站网,加快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文要素监测现代化水平,加强水文信息采集系统和水文信息传输系统建设。

1.地表水监测站

根据站网功能与评价成果,新设水文站10处,调整站4处,使山区河道站达到25处,每站控制面积达到2320平方公里。

2.水位站

对申滩、康滩、叶盛、白马4处黄河水位站建设雷达式水位计,按照标准对常用主要仪器进行配置。

3.地下水监测站

在银川、石嘴山重点城市开采强度较大的供水水源地,新增深层地下水监测井19眼;在贺兰山倾斜平原、大型扬水灌区和山区的井灌区,新布设浅层地下水监测井65眼。

4.水质监测站网

需对自治区水文局中心实验室现有水质监测分析能力进行补充、更新、完善,配置一套移动实验室,新增加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25个,新增市、县界水质监测断面6个,新增加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井72个。

5.雨量、蒸发站

对现有的43处雨量、蒸发站进行标准配置,建设标准化雨量站。

6.冰情、墒情站

现有的12处黄河冰凌站全部实现视频监测。对全区现有的20处墒情站中的9处建设固定式遥测系统,对另11处墒情站进行巡测。

7.水文巡测

重点组建吴忠、中卫2个分局办公楼和银川、石嘴山、固原3个巡测队。

8.水文水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

在整合宁夏水文现有的内部计算机网络条件、防汛信息源的基础上,建立和开发宁夏水文水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二)水利信息化建设

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契机,逐步完善节水型社会信息支持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基础信息平台、水情雨情信息中心、大型灌区水量调配决策支持系统、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网站建设等。

针对防汛抗旱信息采集、报送等技术手段落后、时效性差的现状,建成较为完整的全区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和三维电子江河系统。

选择银川市水务局、石嘴山市水务局建设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取用水监测、水资源调配及控制等内容的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巩固水务一体化改革的成果,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结合灌区干渠改造和末级渠系改造,逐步配套完善精确可靠、经济实用、易于施工、方便管理的测量水设施。改造干渠量水断面并配备相应的量水设备,支、斗、农渠配套量水设施,实现计量到斗渠;在干渠渠首和其他主要节点安装闸门启闭遥控、水位监测遥讯、水量计量等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改进测量水技术,提高计量精度和效率;各市县增设渠道、排水沟测验断面,便于监测引、扬黄水量和主要排水沟水量及水质变化等情况。


第四章 水利改革与管理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洪水管理制度

1.编制洪水风险图

编制黄河干流宁夏段以及主要支流的重点地区、重点城市的洪水风险图,向全社会公布洪水风险,增强公众防洪意识。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调查,编制重点防护区山洪灾害风险图。

2.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进行洪水风险评估,制定洪水风险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不同风险程度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行为规范,制定洪水风险控制目标与相关的土地利用和财税政策,建立规避、控制、分散风险的机制,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

3.建立滞洪区管理制度

依法划定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以及规划保留区的范围和边界。制定贺兰山东麓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完善滞洪区的运用管理与补偿办法,控制滞洪区人口增长,规范其经济活动。

4.加强河道湖泊管理

制定《宁夏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晰自治区各级政府的河道管理事权,拟定清水河、苦水河的规划治导线,加强湖泊和河口管理,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同意书制度,修订《宁夏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5.提高洪水调度管理水平

完成黄河干流宁夏段以及主要支流、重点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完善洪水预报预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降低洪水风险。

(二)建立以水权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制度

在对《宁夏黄河水初始水权配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宁夏水资源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对现有40亿立方米的黄河水分配方案进行科学调整;将1.5亿立方米的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纳入到初始水权分配的范畴,同时对于深层地下水允许开采量进行界定,以形成全口径的初始水权分配;制定黄河不同典型来水频率下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并将水权分配方案与水量调度管理相结合,按照分配的初始用水权进行供水。为进一步规范初始水权分配与管理,制定和出台《宁夏初始水权管理办法》,对初始水权的权属范围、分配方式、年限、调整、改变、转让、中止等内容加以规定,作为水权管理的基本依据,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同时,在理顺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制定《宁夏水资源管理条例》,作为全区水资源管理的法规文件。

2.建立健全水权有偿转换制度

依据《宁夏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引黄灌区的水权转换,积极探索扬黄工程水权转换模式。在现有的宁夏黄河水权转换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基础上,制定《宁夏水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宁夏水权转换申请审批管理办法》《宁夏水权转换协商制度》等制度,明晰水权有偿转换的行政程序,规范水权转换合同或协议文本。在自治区水权转换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水权转换模式,分别在引黄灌区和扬黄灌区设立水权有偿转换的试点,推进水权转换总体规划实施。近期在2010年以前规划实施水权转换项目37项,总转换水量3.3亿立方米,水权转出方以青铜峡河西灌区为主,河东灌区及沙坡头灌区为辅。

3.加强用水管理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确定各行业单位产品生产和服务用水量指标。在水权分配的框架下,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科学制定不同行业的供水调度预案,确定各干渠的引水指标;确定各市县的供用水量;按照定额配水到支斗渠;固海、盐环定、红寺堡、固扩等重要扬水灌区在水权总量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取水优先权;城市河湖和其他生态补水在灌区非灌溉用水高峰补给;有机井布设的灌区应减少渠道供水量;实行水量年终结算。

修订《宁夏取水许可实施细则》,制定《宁夏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权实施监控体系建设。在干渠和排水干沟的县区界上设立监测和控制断面,对引、用、耗水量进行监控。加强地下水开采的计量与监管(特别是工业深层地下水机井开采量),落实基于初始水权分配的水量调度预案,建立和完善用水统计制度和年报制度。

4.完善节水机制

制定节约用水条例,完善经济调节政策;完善计划用水制度和节水绩效考核制度;鼓励节水产业发展,联合质监、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和规范节水产品的认证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对节水器具进行严格的认证和标识,进一步加强对节水器具的市场管理以及对生产节水器具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生产节水器具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审查和认证,从源头防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节水器具进入市场。

5.提高水资源调配水平

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和来水情况,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加强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适时监控;加强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设施建设,完善调度运行系统,推进多水源、多工程的联合调度,提高水资源调配水平,保障供水安全。

6.建立干旱管理制度

制订自治区抗旱条例,编制抗旱预案和干旱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加强抗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抗旱救灾组织体系。

(三)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

到2010年,要求各主要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各控制断面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最低标准。

1.建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

在《宁夏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制定《宁夏水功能区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水功能区的用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功能区划中的管理职责、水功能区的管理内容、水功能区的纳污总量确定方法与保护措施、公民在水功能区的职责和义务、水功能区管理的信息公报措施等。

2.建立饮用水水源区管理制度

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制定饮用水水源区保护管理条约,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3.建立排污总量控制与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分配制度。根据《宁夏水功能区划》,确定允许排污总量,分配排污权,并发放排污许可证,对重点排污企业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二是建立严格的排污管理制度。制定《宁夏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对现有直接排入河流的排污口进行登记,按照排污权分配对各排污口进行重新审核,关闭未获审核通过的排污口。加大对各排污口计量、监测和管理的力度,对各排污口的排污量与水质进行监测,对于排污量较大的排污口建立自动实时监控系统。对于超标排污企业,改变以往“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采取严格的处罚和控制措施,促其早日达标。对于新设、扩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的,需经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三是实行有偿排污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排污者付费制度,通过合理收费实现水环境有偿使用。四是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宁夏污染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确定排污权交易范围、规则以及交易价格,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促进排污权有偿转让。

4.加强地下水和湿地保护

合理布局地下水采集点,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基本做到采补平衡。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加强沿黄及引黄灌区湖泊湿地保护,结合退田还湖、洪水资源利用工程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

5.建立生态用水保障机制

加强生态用水管理。注重发挥自然水体的生态调控功能,适时制定《宁夏生态环境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确保生态环境基本需求。建立生态调水、生态补水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最大限度减轻对水生态环境的干扰。

(四)继续完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1.加强执法机构和法规体系建设

市、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配备人员和设备,规范水土保持执法程序,使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健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定、公告和管理制度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细化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并及时广泛向社会公告,以引起公众的注意。

3.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管理制度,避免或减轻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完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收费制度,依法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4.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水土保持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防治水土流失中的义务和责任。

5.建立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价制度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

二、深化水利体制改革

(一)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

1.推进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

继续加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争取3~5年内将全部区县水利局改为水务局,同时争取成立自治区水务厅,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新《水法》对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新规定将具体职能落实到位,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常规水资源和非常规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2.改革水务市场管理模式

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转变水务管理观念,实行水务行政管理与水务经营管理分开,政府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监督管理转变,加强对市场准入和运行机制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涉水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和价格,规范水务市场。在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改革全区水务管理体制,实现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的统一管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等行业,探索建立水务特许经营开发与准入制度和委托代理制度。

3.推进水务企业改革

以经营性为主的涉水企业(供水、污水处理等)要逐步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水务企业制度。水务企业在政府的监管下按照市场规律合法经营,建立严格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

(二)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

1.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渠道

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对防洪工程、水保骨干工程、农业灌溉骨干工程、生态建设等公益性水利工程,完善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配套为辅的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对城市及工业供排水工程,建立放活市场、政府监控,多渠道融资机制。

2.拓宽水利投资来源

在保障各级政府预算内水利投资的基础上,要积极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基金规模,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比例和标准;规范涉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在政府信用平台能够利用的条件下,尽快将“三山工程”列入政府信用平台融资项目;整合宁夏已形成的一大批经营性水利资产,重点整合宁夏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总公司资产与水利厅属8家自流灌区水管单位资产,直接组建水务投资集团公司,搭建水利企业融资平台,加快“三山工程”建设;积极引进有合作意向和资金实力的企业,鼓励社会投资,形成以国家和自治区的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用社会资金支撑国家投资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3.健全政府水利投资的鼓励制度

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利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通过咨询评估、专家评议、项目公示等,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政府水利投资管理,完善水利建设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

(三)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水工程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1.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制订质量监督工作行为导则。二是加大水利建设管理法规和“四制”的执行力度,开展水利工程“代建制”的研究和试点工作,逐步完善重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档案验收工作。继续在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三制”管理。在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中研究和试点“代建制”,对代建项目的科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完善招标投标制,不断提高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合同双方履约的监督,在水利建设项目中建立健全廉政纪律、市场信用体系、防止拖欠施工款机制等。三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加强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严把水利建筑市场准入关。四是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的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力量,真正使质量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建立水利建设管理人员和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设施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

2.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宁夏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合理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加强水管单位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从管理理念、硬件建设、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可持续发展水利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

3.切实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率和效益

注重工程的整体效益,配套工程要与骨干工程同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不断完善水利工程体系,加强联合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充分发挥防洪、供水、灌溉、生态保护等综合效益;处理好水利工程调度与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特别要加强调水工程受水区水资源合理调配、调水工程与当地水源工程的统一调度;加强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管理设施建设,完善调度运行系统,提高调度运行水平。

(四)推进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按照国有资产的类型、用途和隶属关系,合理界定与划分资产属性,实行行政事业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分类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处置手续规范完备”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和“产权明晰、管理科学、权责分明、高效运营”的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

1.建立科学的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和以产权管理为核心的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规范各个层级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处置权责和权限,建立清产核资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投资审批手续。

2.建立和完善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利厅和地方的积极性,对于大型的、特别重要的水利设施由政府或授权部门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3.推动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水管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以防洪、排涝等公益性服务为主的纯公益性水管单位资产管理,依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资产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兼有防洪、除涝、供水、发电、养殖等多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提高各级政府授权,使水行政部门作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主体,水管单位作为营用主体,明确政府、水行政部门、水管单位三者权责,探索建立事业管理、授权经营、权责明确、补偿合理、收支分列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对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国有资产实行受权经营。

4.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确保水利国有资产社会公益性功能的实现,确保水利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和保值,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五)深化水价改革,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水价体系

确定水资源费与终端水价的合理比价关系,提高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对发电厂征收水资源费。合理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地方,要限期开征;已开征的地方,要把污水处理费尽快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低于自来水价格一定比例的原则,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推行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逐步推进水利工程供水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工农业生产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强末级渠系水价管理,规范农民用水水价,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水费计收方式,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完善水价制度体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成本监审等配套政策,大力整顿水价秩序。

(六)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建立农村水利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

明晰工程所有权,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投资者自主管理与专业化服务组织并存的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政策,引黄灌区加快“一费到田”、“一票到户”和“终端水价”改革步伐,库井灌区合理制定水价政策和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要逐步实现按成本收费;逐步规范,建立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

1.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以政府支持,民办公助为原则,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二是规划先行、注重实效。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和国家安排补助的重要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三是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放开经营管理权为重点,以保证防洪安全为前提,采取拍卖、承包、租赁户办、联户办、股份合作等形式,将水工程设施的产权、管理权、使用权落实到单位或个人,调动农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对收取的工程拍卖、承包、租赁款要交水利部门统一代管,作为集体水利发展基金管理使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及管理科学的灌区管理体制。

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确权划界,明确灌区资产产权,把灌区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使用权分离,由灌区管理单位行使经营管理权,减少政府的直接经营行为,政府主要对灌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宏观监控。

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民主管理体制,推行“水管单位+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模式。枢纽和骨干工程进一步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开展管养分离、提高养护水平;斗渠以下推进发展用水户协会,让用水户参与水权、水量的分配、管理、监督和水价的制定,使其与管理单位成为利益共同体。

运行机制改革 积极推行水价和水费计收机制改革,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通过“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供定需、配水到户,建立水权、水量交易,水票流转、城乡一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计划用水、合同供水、按方计量收费,减少收费环节和搭车挪用现象,提高水费计收的透明度和收取率,降低供水成本,减轻农民负担。

投入机制改革 灌区建设实行国家补助,地方、集体、群众集资投劳的筹资形式。鼓励发展民营工程和股份制工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在灌区内投资兴建和开发经营性水利设施,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和民办水利及社会办水利的格局。

3.农村用水合作管理体制改革

在大中型灌区的支渠口以下和小型灌区中,逐步由乡水管站过渡到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管理,当地政府、水管部门共同成立协调小组,承担指导、监督、协调的责任,不直接进行行政干预。协会一般以渠系或水文单元进行划分,对本协会内的灌溉工程有管理权与使用权,并具有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协会充分让农民参与灌溉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直接收取水费,减少中间环节,减轻农民负担。

三、加强水利科技及人才建设

(一)水利前期工作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规划管理力度,切实强化经批准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的约束力。“十一五”期间重点编制完成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清水河、泾河、苦水河等主要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基础规划。完成以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工程续建、中部干旱带饮水安全、南部山区水保生态工程及淤地坝建设、固原地区人畜饮水、黄河宁夏段整治等为重点的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开展以银北灌区盐渍化改良及渠沟井联合运用、宁夏水资源优化配置模式、灌区工程重大技术问题等项目为重点的重大专题研究,大力加强黄河大柳树水利枢纽的前期工作,为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二)水利科技

优先安排一批技术成熟、物化率高的示范推广项目,重点安排一批水利工作急需的研究项目。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重点开展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水资源适时监控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政策、灌区水价机制及运行体制、水权交易和水市场、节水型社会法规制度建设、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等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的引进应用。防灾减灾方面,重点开展贺兰山东麓及南部山区暴雨洪水预报、防洪抗旱技术体系等课题研究。节水灌溉科技的重点是根据不同地区水土资源状况制订科学的用水方案,研究节水高效灌溉技术。灌排工程现代化管理技术方面,研究以信息管理和用水调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决策支持系统,灵活、高效的通讯调度系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主要包括生态拦沙坝治理小流域技术推广、“3S”技术在水保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应用、小流域坝系合理布设及联合运行模式、城市水土保持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数字化管理、黄土丘陵区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等课题。水利工程技术研究主要开展扬黄泵站淤积问题、南部山区水库运行模式、引进风能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在排灌工程中的应用、南部山区多水源优化配置模式研究、湿地保护及沟系排水研究等。

加强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应用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的力度,选择一批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投入少、产出高,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转化与推广。重点推广水稻控制灌溉技术、北方干旱半干旱区集雨补灌旱作区节水农业技术、银北盐渍化区井渠结合灌排技术、坡地径流“窖灌”农业高效用水模式与产业化等。

(三)水利人才工作

紧紧围绕水利建设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大力提高人才素质,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十一五”末,水利行业中专学历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大专以上人员比例达到40%以上。培养10名国家、自治区级科技带头人和水利专家,40名水利行业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0名学科骨干,300名懂经营、会管理的中级以上经济复合型管理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0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5%;中级以上人员的比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科研、设计、水文、水校等单位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职工人数5%以上。水利工人中高级工达到700人以上,其中技师达到100人以上,高级技师达到10人以上。


第五章 重点项目和投资

根据“十一五”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与任务,以及对重大水利工程的研究和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需要与可能结合的原则,提出对全局性起关键作用的重点水利工程,共18项,即:“三山”供水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一期工程、青铜峡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沙坡头南北干渠及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黄河宁夏段防洪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宁夏南部山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宁夏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陕甘宁盐环定扬黄续建配套工程、银川市城市防洪工程、宁夏南部山区库井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宁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宁夏引黄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同心县下马关高效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跃进渠延伸(西夏渠)工程、宁夏节水型社会信息化建设、河西总排水干沟三期工程。

宁夏水利“十一五”规划投资91.48亿元,按工程建设性质划分,续建项目投资49.39亿元,拟建项目投资42.09亿元。规划申请中央投资支持60.70亿元,自治区地方资金30.78亿元。按工程类型划分,防洪工程投资13.84亿元,水资源工程总投资59.42亿元,专项工程项目投资6.19亿元。18项重点项目总投资67.31亿元,占“十一五”规划项目总投资的74%,其中申请中央资金42.29亿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规划任务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防洪减灾、供水安全和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充分运用公共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规划确定的主要公益性任务。对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实现的任务,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市场,创造公平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利用经济等手段调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建设。各级政府要提高水利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

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事权,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的水利投资规模,应与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相适应,加大对骨干防洪设施和大中型水资源工程的投入力度。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参与城镇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水利设施,有条件的可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建设和治理的积极性。

三、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防洪保险机制

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利用良性运行的水价体系。城市和工业用水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供水价格;农业用水既要考虑到农民承受能力,又要实行定额用水,超额加价,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水费计收的透明度,建立容量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机制,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征收污水处理和水资源保护费,扩大污水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资金来源;全面开征水资源费,适时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的节约。规范蓄滞洪区管理,建立防洪补偿和防洪保险、灾情评估机制,设立防洪基金,确保防洪工程和蓄滞洪区正常运行。

四、改革管理体制,强化水管理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利建设法规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诚信的市场氛围;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水管单位性质,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水管单位管理机制,推进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建立有制度保障的管理养护经费渠道,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收费管理机制。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需水与供水、用水与防污的综合规划和科学管理;在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中,优先考虑和安排城乡生活用水和高效益、低耗水、低污染的产业用水需求;加强对影响防洪、水资源持续利用与保护的建设和其他活动的管理;建立适合区情和水情的水权(使用权)分配制度,加强需水管理,完善监督和处罚机制,实现水资源的有效监控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入河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加大对主要河流、渠沟和湖泊的水量、水质监测力度。

五、加强水法制体系建设

以《水法》为依据,加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完善水权分配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技术经济政策等法规、规章。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水事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经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水利规划是工程建设的依据,要按照规划安排项目建设。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符合流域规划及防洪、水资源、城市建设、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要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涉及防洪和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应实行防洪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

六、促进水利科技进步和创新

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利现代化。加强对防洪、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城市供水与排水、城市及农业节水、水土保持等领域以及工程建设的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重点抓好节水技术、堤防险情探测、水处理技术与工艺,以及卫星、雷达与地面站监测监控相结合的洪水预测预报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强大气水及微咸水、中水等综合利用研究和推广。人工增雨由抗旱为主转向防旱为主的研究和应用。采用信息网络、数字化等新技术,逐步实现水信息测报自动化、信息传输与处理网络化、水管理调度自动化,实现防洪科学指挥调度和水资源适时调度。

七、社会参与,共同实施

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规划实施环境和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认同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地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使规划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在水利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反映公众意愿,不断保证规划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