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1)
古希腊哲学经过漫长而艰难的跋涉,在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都已充分展开的基础上,终于在亚里士多德这里达到了一个全面系统的综合,并在层次上飞跃到了一个纯粹形而上学的、即超越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纯哲学境界,这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形而上学体系的完成。
一、形而上学概况
《形而上学》一书是亚里士多德著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是亚里士多德对先哲大家们的哲学思想总结,着重介绍他们关于世界本原问题的方法。
《形而上学》一书是亚里士多德著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全书共14卷142章。
《形而上学》的书名并非亚里士多德所提,是后人根据其内容加上的。关于这部著作的书名有两种解释:一说是公元前60至前50年安德罗尼珂在编纂亚里士多德文集时,将他写的关于自然事物(即我们可以感觉到的运动变化的事物)的著作编在一起,定名为《物理学》;将另外一部分讨论比较抽象的事物的著作编在一起,放在《物理学》的后面,无以名之,就将它叫做《物理学之后》。亚里士多德将他自己的这类思想称为“第一哲学”,表示它是高于其他研究具体事物的各门科学的。中文将《物理学之后》译成“形而上学”。这里的形而上学指关于存在的学问、抽象的东西,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孤立、静止、片面看问题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不是一回事。另一说是因为亚里士多德在该书中称“物理学”为“第二哲学”,克莱孟·亚历山大里诺就把亚里士多德著作中所讲的“第一哲学”解释为“超物理学”,即形而上学。现在一般倾向于前一种说法。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由后人编纂而成,从形式和内容看,有不少重复和矛盾,前后各卷间,也有连接不当之处,有一些显然是不同时期的著作,有的还可能是他的学生的笔迹。古代也有一种记载,说《形而上学》只有10卷,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14卷,其中2、5、11、12卷可能是早期作品。不过对这点,学术界也有不同的看法。
《形而上学》是亚里士多德对先哲大家们的哲学思想总结,他着重介绍他们关于世界本原问题的方法。从古希腊第一个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的创始人泰勒斯主张水是万物之源学说,到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学说、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德漠克利特的原子论,直至柏拉图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都引证了许多史料并作了分析。他在总结这些哲学家的思想时指出,我们虽然从他们的哲学观点中得益不少,但他们都有片面性,没有找到事物存在和变化的四种原因,即质料因、动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亚里士多德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四因说”。
而后,亚里士多德对哲学研究的主题、对象以及科学分类原则进行了讨论。
在第3卷,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十多个哲学应该讨论的问题:(1)对于各种原因的研究,是不是同一门学科的任务?(2)研究本体的学问是不是同时也研究各门科学的普遍性?(3)哲学是不是要研究一切本体?(4)有无不可感觉的本体?(5)哲学是不是还要研究事物的主要属性?(6)事物的第一原理是属还是种?(7)有没有脱离个体而独立存在的抽象理念是不是可以和物体分离?(8)第一原理在数目上有限,还是在种上有限?(9)可毁灭的事物和不可毁灭的事物其原因是不是相同?(10)存在和单一是本体还是属性?(11)第一原理是普遍的,还是特殊的?(12)第一原理是潜在的,还是现实的?(13)数理对象是不是本体?
亚里士多德这些问题是全书的提纲,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便构成了以后各卷的主要内容。由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是发展的,后来有些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原来提出问题的范围。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在哲学史占有重要地位,对哲学发展有重要影响,很大程度上就缘于他对这些哲学问题的研究和解答。
亚里士多德在第4卷中指出,哲学以“存在”本身,即“存在的存在”为研究对象。存在的中心点是实体。其他各门科学是研究“存在”的一部分及其属性。亚里士多德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对哲学的研究对象作了深入的探索。在第6卷,根据科学研究对象的不同,亚里士多德把科学分为理论的科学、实践的科学和创制的科学。哲学、数学和物理学属于理论的科学。他认为哲学是研究既独立存在又不动的东西,即永恒不动的实体。哲学是其他科学的根本,优于数学和物理学。
关于实体学说,他提出了“实体”的四种意义:本质、普遍、种和基质。这些在该书第7卷作了详细的阐述。这里他特别强调“基质”,指出基质是这样的东西:其他一切东西都是来述说它的,而它却是不述说其他东西的,因此,它是最真实的实体。实体有三种意义:质料、形式以及质料和形式的结合。质料是潜在的实体。形式是现实的实体。现实的东西,原来一定不是现实的,但现实的东西的存在不能出于绝对不存在的事物,必须先有一个能成为现实的东西存在,这就是潜在的东西,潜在的东西的现实化就是运动。
在此书中,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他的神学思想。其关于不动的推动者的思想认为,宇宙间存在着一个永恒的实体,它是没有任何质料的,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神。神是不依赖于任何东西的“自在自为”的东西,是至善的永恒存在。黑格尔把亚里士多德这种神学理论称赞为“再没有比这个更高的唯心论了。”
亚里士多德在最后对理念论和数论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对理念论的批判集中到一点,就是提出了理念论,把一般的“理念”看成是在个别事物之外而独立存在的东西,从而使一般和个别分离开来。在批判数论派时,亚里士多德指出:他们看到了感觉事物具有数的属性,便设想事物均属于数,事物均由数所组成,这是荒谬的。数学的对象不能脱离感觉事物而存在,数若不存在于可感觉事物之内,为什么可感觉的事物会表现出数的属性?数论派看到点构成线,线构成面,面构成体,就认为这些必定属于实体,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这些东西本身不是实体;退一步说,即使是实体,也应该是感觉世界的实体,因此,数绝对不能独立存在。
二、“四因说”与柏拉图的“原型理论”
四因指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动力因是一切事物的制造者。而“形式和质料”与柏拉图的理念论十分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他将常识化的概念融入了原型理论。作为与“原型理论”相抗衡的“四因说”在很大程度上也继承了“原型理论”。
亚里士多德通过他创制的“四因说”反驳其师柏拉图的原型理论。
四因,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亚里士多德认为,“质料”是事物的原料,“形式”是事物的本质,“动力”是事物的制造者,“目的”是事物所要达到的目标。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是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质料和形式是“构成实物的东西”,任意一个实物都是形式化了的质料,质料是实物的最终基质。“因”是“由事物产生并被包含在事物内部的材料”。例如:铜是质料,球体便是形式,水是质料,平静便是形式。
质料依靠形式成为确定的东西,这也是构成一切事物实质之所在。一片水或空气毫无物体的概念,因为它们浑然一体,无从分割和辨认,只有把它们装在容器里,才和外在有了区别,形成了“东西”,可见形式是给予质料确定形态的前提。亚里士多德进而说,人的灵魂是一种较为高等的形式,灵魂是使肉体成为一件东西的本质,所以生命体的目的就在于与灵魂统一性相关的种种活动。换句活说,灵魂(形式)便是一种控制实体(质料)存在的本质因素,我们的行为全部都在它的影响之下。“形式”的最重要作用是把完整性和统一性带到毫无目的性的质料中,使其构成合乎规律的事物。形式比质料更具有实在性。
所有事物的“制造者”是动力因。一般而言,制造者是被制造者的原因(即事物不能自发产生,必然存在着推动它形成的原因),是区别对待不同的形式所确立的标准。自然界的一切变化,都是质料与形式结合的转化,是无形到有形的变化,是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例如:花的种子长成一朵花,石头变成房子,都是可能性向现实性的变化。
“形式和质料”与“理念论”本质是一致的,只不过亚里士多德用“形式”替代“理念”,最终用共相代替超感世界。亚里士多德之不同于柏拉图,主要是他将一般常识化的概念融入了原型理论。由此,形而上学的大部分创造精神便被淹没到“形式”之中去了,不可捉摸且难以接近,甚至连亚里士多德自己也无法深入地解释这一问题。哲学家们一般的看法是,亚里士多德所做的形式与质料的说明,其实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而且“似乎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主义实际上所做的改变,比他自己所认为的要少得多(罗素《西方哲学史》)。”而且当亚里士多德说“形式和质料即为事物的原因,另一种说法是,即为存在本质这个概念”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和柏拉图的理念论相当接近了。
三、共相与个体
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共相”与“个体”做了修订,“‘共相’是具有可以用于描述许多主体这样性质的东西,‘个体’是指不能用上述方法描述的东西。”他与柏拉图关于此的不同认识点在于,他认为一个本质既然已经确定,其间各个环节的关系就应该获得解决……
共相在相关的范畴中,是个简单的概念。在柏拉图的著作里,他把理念规定为至善、目的、最普遍的共相,他把存在及存在的必然形式归纳为“共相的基本形式”,但却缺少了实在性的内容。换句话说,他所认同的共相只是空想世界里的东西,在官能世界中无从下手。
而亚里士多德显然意识到了柏拉图所犯的错误,他不失时机地指出,柏拉图只是把一个普遍存在的通式当作世界的共性提了出来,实际上更详尽的本质内涵还隐藏在这个原则之中,而且要更加复杂,“特别是当原型和现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时,它们将保留着这一矛盾产生对事物本体的否定”,即当柏拉图所指的某一个体的时候,一个小小的个体分享一个理念的时候,必然存在着一个大大的群体共享这个概念的外延,这个大大的群体必然和小小的个体有性质上的相似关系,如此“理念”的循环必然无穷无尽——这是一种在专有名词逻辑上犯的错误,这就是把各自独立和存在的否定引回自身的矛盾。柏拉图的理念论所“设计”出的轮廓,只适用于简单的一般事物,或者说是一种乐观的理想化原则,缺乏细致的生物性分类概述和偶然性的分析。于是,亚里士多德把共相的概念做出了修订,使得它比柏拉图的理念论更具体更有论述性,其本质目的是要详细规定专有名词,探讨这些字的意义。在进一步的规定中,他说:“‘共相’是具有可以用于描述许多个主体这样性质的东西,‘个体’是指不能用上述方法描述的东西。”在谈到共相的时候,必然涉及到质料和形式的一些概念。质料在官能世界中一般被认为是实体存在的物质,它们具有主观性(现实性,即我们所见到的样子)和客观性(它通过一定的外力和事因可能变化成的样子),但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客观和主观的东西里面也同样含有活动性,即变化的成因,这通常被理解为“可能性并不一定是朝着预想的方向发生变化,现实的形式并不是事物的终极形式”(笛卡儿《形而上学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