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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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陷胸丸方大黄(半斤去皮) 葶苈(半升熬) 芒硝(半升) 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上四味。捣筛二味。内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弹丸一枚。别捣甘遂末一钱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温顿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为效。禁如药法。

王氏曰。囗。当作痉。群并切。余仿此。此以结胸之剧者言。变制以出其治。大邪结硬于胸。

俯则碍而不利。势必常昂。有反张之疑似。如柔痉状之谓也。盖病已至剧。辨之不可不明。治之不可不审。是故。大黄芒硝甘遂前有之矣。葶苈有逐饮之能。杏仁以下气为用。白蜜甘而润。导滞最为良。名虽曰丸。犹之散耳。较之于汤。力有加焉。此诚因病制胜之良规。譬则料敌添兵之妙算。

(四十七)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此示人冯脉不冯证之要旨。戒人勿孟浪之意。夫结胸之为阳邪内陷。法固当下。下必待实。浮为在表。大则为虚。浮虚相搏。则表犹有未尽入。而里未全实可知。下则尚虚之里气必脱。未尽之表邪皆陷。祸可立至。如此而命尽。谓非医咎何。是故致戒也。

(四十八)结胸证悉具。烦燥者亦死。

悉具。其候皆见。烦燥。津液竭也。津液竭者。不可下。下证具矣。不下不可。下之不可。

不死而何。

(四十九)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

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下之。

冒。昏蒙。言邪蒙幂而外蔽也。汗出则邪散。故表和也。得。谓知则得之也。里以二便言。

盖邪无定聚。或前或后。难以定拟。故曰得。举大意而不出方。不出方者。以未得。则方无可出也。

(五十)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亡无通。后皆仿此。复之为言。反也。未汗而下。谓之反下。已下而汗。谓之反汗。既反下。

又反汗。谓之重亡津液。津液重亡。则小便少。应不利。非病变也。故曰勿治。言若治之以利其小便。则小便无可利者。不惟无益而反害。害则转增变矣。亦戒慎之意。

(五十一)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 。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先汗出。脉经作先汗之。此概举汗下之大旨。以为诀人用治之要法。夫病而至于脉阴阳俱停。则气血转和。无相胜负可诊矣。然犹必先振 。乃得汗出而后始解者。则其人本虚可知也。但阳脉微先汗出而解者。盖经曰。阳虚阴盛。汗出而愈是也。但阴脉微下之而解者。难经曰。

阳盛阴虚。下之而愈是也。滑氏曰。受病为虚。不受病为盛。唯其虚也。是以邪凑之。唯其盛也。

是以邪不入。即外台所谓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谓。学人玩味而有得焉。则于治也。思过半矣。

(五十二)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中。去声。)三日。传遍三阳之时也。坏。言历遍诸治而犹不愈。则反复杂误之余。血气已惫坏。难以正名名也。不中。犹言不当也。末三句。言所以治之之法也。盖既不可名以正名。则亦难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随机应变之微旨。斯道之一贯。斯言尽之矣。盖亦圣门传心之要义。轮扁所谓疾徐苦甘。应手厌心者。不可以言传。不犹是夫。善学人。心体而自得师焉。则所谓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可以应病变万有于无穷矣。岂惟治中风伤寒云乎哉。

(五十三)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大柴胡汤方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半夏(半升) 芍药(三两) 枳实(四枚) 大黄(二两)生姜(五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过。平声。下同。过经与坏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适所以致逆耳。故曰反也。柴胡证仍在者。言下而又下。阳明虽未见伤而邪在少阳者。亦未见除也。先与小柴胡者。赜之之意也。呕不止。郁郁微烦者。邪扰二阳。故曰未解也。大柴胡者。

有小柴胡以为少阳之主治。用芍药易甘草者。以郁烦非甘者所宜。故以酸者收之也。加枳实大黄者。荡阳明之郁热。非苦不可也。盖亦一举而有两解之意。

(五十四)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温温欲吐。何也。以胃口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反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硬也。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极吐下也。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调胃承气汤方见下编。

(五十五)太阳病。项背强囗 囗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桂枝加葛根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囗 音殊。囗 囗 。鸟之短羽者。动则引颈囗 囗 然。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者。俯仰不能自如之貌。

盖太阳之脉。下颈挟脊。

太阳之筋。其别者挟脊上项。阳明之脉。其支者从大迎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阳明之经。其直者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结。上颈上合于太阳。故邪凑太阳。则项背强。加阳明。则颈亦病。故曰囗 囗 也。反。转也。言太阳未罢。汗转出不已。而恶风犹在也。以太阳尚在。故用桂枝为主方。

以初有阳明。故加葛根为引用。盖葛根者。走阳明之经者也。然则桂枝加葛根之所以为汤。其太阳阳明差多差少之兼解欤。旧本以葛根汤方为增补。谬甚。今根据经文桂枝加例补注。太阳一经。

分荣分卫。桂枝麻黄。所以同主一经。阳明。少阳。经络脏腑耳。葛根柴胡。所以各专一经矣。

(五十六)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葛根加半夏汤方于葛根汤方内。加半夏半升。余根据葛根汤法。

合。见答切。合之为言。相配偶也。轻重齐。多少等。谓之合。盖阳明切近太阳。所以合也。

不下利。乃对中篇必自下利而言。两相反之词。所以为彼此互相发明。以见中风伤寒之分别也。呕大吐也。盖太阳。膀胱也。膀胱主水。阳明胃也。胃主饮。风邪属阳。阳主气。阳邪协气。泛溢水饮而上涌。得逆则与俱出。此呕之所以为呕。太阳阳明相合而为一家之证也。

桂枝葛根。散风而解肌。太阳阳明之的药也。半夏辛温。散气而蠲饮。主除热坚而止呕也。然所谓葛根加者。其葛根汤。得非承上条而言。指桂枝加葛根之葛根与。以其无麻黄。殊为允当也。

用者请更参详。不浮沉于谬讹。何如。

(五十七)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椎。与槌同。俞。灵枢作 。音庶。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头项强痛见首条。眩。目无常主而旋转也。冒。昏蒙不明也。

二阳之脉起于目二 。风能羊角旋而善偃蔽。少阳属木。故得之则眩。太阳属水。故受之则冒。

或与时。互言也。少阳之脉络胁。而太阳内陷则为结胸。虽非内陷。然以并人。

则几于陷矣。故有时或似结胸而心下痞硬。非谓真实常如此也。然胸乃阳明之部分。太少并。阳明不言而可知矣。肺俞。在背第三椎下两旁。肝俞。在第九椎下两旁。皆挟脊。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肺俞留七呼。肝俞留六呼。夫肝与胆合。刺肝俞。泻少阳之太过也。

而肺与膀胱非合也。刺肺俞。其以膀胱为津液之府。气化出焉。肺主气。故刺之以通太阳膀胱之气化与。不可发汗者。以不独太而有少。少阳无发汗法也。谵语者。心火炽而胃土燥也。

木火通明。故木盛则火炽。所以弦脉偏见也。期门。见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