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雄按∶霍乱湿多热少,道其常也。余自髫年,即见此证流行,死亡接踵,然闻诸父老云,向来此证甚稀,而近则常有,因于道光戊戌辑一专论问世,嗣后此证屡行,然必在夏热亢旱酷暑之年,则其证乃剧,自夏末秋初而起,直至立冬后始息。夫彤彤徂暑,湿自何来?贝缘今人蕴湿者多,暑邪易于深伏,迨一朝猝发,遂至阖户沿村,风行似疫。医皆未知原委,理中、四逆随手乱投,殊可叹也!余每治愈此证,必问其人曰,病未猝发之先,岂竟毫无所苦耶?或曰∶病前数日,手足心先觉热。或曰∶未病前睹物皆红如火。噫!岂非暑热内伏欲发,而先露其机耶?咸丰纪元,此证盛行,经余治者,无一不活,而世人不察,辄以姜、附杀之,不已 乎杨云∶道光元年,直省此证大作,一觉转筋即死,京师至棺木买尽,以席裹身而葬,卒未有识为何证者,俗传食西瓜者即死,故西瓜贱甚,余时年十一,辄与同学人日日饱啖之,卒无恙。今读此论,则医学之陋,不独今日为然也。热多湿少则风乘三焦而痉厥。厥而不返者死。胃液干枯,火邪盘踞也。转筋入腹者死。
胃液内涸,风邪独劲也。然则胃中之津液,所关顾不钜哉。
雄按∶此理喻氏发之,叶氏畅之,实诸病之生死关键也,在温热等病尤为扼要。然明明言之,而鞠通、虚谷之论霍乱也,犹未知之,况他人乎。厥证用辛开,泄胸中无形之邪也。
干霍乱用探吐,泄胃中有形之滞也。然泄邪而胃液不上升者,热邪愈炽。探吐而胃液不四布者,风邪更张,终成死候,不可不知。
雄按∶此条自注,明以湿热二气分疏,章氏妄逞己见,谓湿热即暑也,强合二气为一气,且并《难经》湿温,热病为一证矣。盖由未读越人之书耳。兹于原释中悉为订正,而附记于此,以质宗工。
五湿热证∶壮热口渴,舌黄或焦红,发痉神昏,谵语或笑,邪灼心包,营血已耗。宜犀角、羚羊角、连翘、生地、元参、钩藤、银花露、鲜菖蒲、至宝丹等味。
雄按∶吴本无银花露。汪按∶宜从吴本。盖花露清灵芳润用治热病殊佳。
然中有蕴湿者,终觉非宜也。
上条言痉,此条言厥。温暑之邪,本伤阳气。
雄按∶此谓邪之初感,必先干阳分而伤气也。及至热极,逼入营阴。
雄按∶虽挟湿邪,日久已从热化,在气不能清解,必至逼营。则津液耗而阴亦病,心包受灼,神识昏乱,用药以清热救阴,泄邪平肝为务。
雄按∶昏谵乃将厥之兆也。
六湿热证∶发痉,神昏笑妄,脉洪数有力,开泄不效者,湿热蕴结胸膈,宜仿凉膈散。若大便数日不通者,热邪闭结肠胃,宜仿承气微下之例。章云∶曰宜仿、曰微下,教人细审详慎,不可孟浪攻泻。盖暑湿粘腻,须化气缓攻,不同伤寒化热而燥结,须咸苦峻下以行之也。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条乃阳明实热,或上结胸膈。或下结肠胃。
清热泄邪,止能散络中流走之热,而不能除肠中蕴结之邪。故阳明之邪,仍假阳明为出路也。阳明实热,舌苔必老黄色,或兼燥。若犹带白色而滑者,乃湿重为夹阴之邪。或胀满不得不下,须佐二术健脾燥湿,否则脾伤气陷,下利不止,即变危证。盖湿重属太阴证,必当扶脾也。
雄按∶苔色白滑不渴,腹虽胀满,是太阴寒湿,岂可议下,但宜浓朴、枳、术等温中化湿为治。若阳明之邪,假阳明为出路一言,真治温热病之金针也。盖阳明以下行为顺,邪既犯之,虽不可孟浪攻泻,断不宜截其出路,故温热自利者,皆不可妄行提涩也。杨云∶注语极郑重,孟英辨驳尤精,二说皆宜参究。
汪按∶凡率投补涩者,皆不知邪必须有出路之义者也。
七湿热证∶壮热烦渴,舌焦红或缩,斑疹,胸痞自利,神昏痉厥,热邪充斥表里三焦。宜大剂犀角、羚羊角、生地、元参、银花露、紫草、方诸水、金汁、鲜菖蒲等味。
雄按∶吴本无银花露、方诸水、金汁。有丹皮、连翘。
此条乃痉厥中之最重者,上为胸闷,下挟热利,斑疹痉厥,阴阳告困,独清阳明之热,救阳明之液为急务者,恐胃液不存,其人自焚而死也。
雄按∶此治温热诸病之真诠也,医者宜切记之,方诸水俗以蚌水代之,腥浊已甚,宜用竹沥为妙。此证紫雪、神犀丹皆可用也。
八湿热证∶寒热如疟。
雄按∶吴本下有“舌苔滑白,口不知味”八字。湿热阻遏膜原。宜柴胡、浓朴、槟榔、草果、藿香、苍术、半夏、干菖蒲、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无柴胡、槟榔、藿香、菖蒲,有神曲。
疟由暑热内伏,秋凉外束而成。若夏月腠理大开,毛窍疏通,安得成疟?而寒热有定期,如疟证发作者,以膜原为阳明之半表半里,热湿阻遏,则营卫气争,证虽如疟,不得与疟同治,故仿又可达原饮之例。盖一由外凉束,一由内湿阻也。膜原在半表半里,如少阳之在阴阳交界处,而营卫之气,内出于脾胃,脾胃邪阻,则营卫不和,而发寒热似疟之证矣。
九湿热证∶数日后,脘中微闷,知饥不食,湿邪蒙绕三。
雄按∶宜作“上”焦。宜藿香叶、薄荷叶、鲜荷叶、枇杷叶、佩兰叶。
雄按∶《离骚》纫秋兰以为佩,故称秋兰为佩兰。若药肆中所售之佩兰,乃奶酣草之类,不可入药也。汪按∶兰即省头草,《离骚》之兰,即本草之兰,皆非今之兰花,前人辨之,已极明确,不必致疑矣。盖古人所谓香草。皆取叶香非指花香,而今之兰花叶实不香,明非古之兰也。医者疑古药品之兰蕙正如儒者。疑古食品之。皆不通古今之变者也。芦尖。
雄按∶即芦根也,用尖取其宣畅。冬瓜仁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湿热已解,余邪蒙蔽清阳,胃气不舒,宜用极轻清之品,以宣上焦阳气。若投味重之剂,是与病情不相涉矣。雄按∶章氏谓轻剂专为吴人体弱而设,是未察病情之言也。或问湿热盛时,疫气流行,当服何药?预为消弭。余谓叶讷人《医案存真》载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天气郁勃泛潮,常以枇杷叶拭去毛净锅炒香,泡汤饮之,取芳香不燥,不为秽浊所侵,可免夏秋时令之病,余则建兰叶、竹叶、冬瓜、芦根,皆主清肃肺气,故为温热暑湿之要药,肺胃清降,邪自不容矣。若别药恐滋流弊,方名虽美,不可试也,而薄滋味,远酒色,尤为要务。
此条须与第三十一条参看,彼初起之实邪,故宜涌泄,投此轻剂,不相合矣。又须与后条参看,治法有上中之分,临证审之。解后余邪为虚,初发者为实,上焦近心,故有懊恼谵语,中焦离心远,故无。如其舌黄邪盛,亦有发谵语者。
十湿热证∶初起发热,汗出,胸痞,口渴,舌白,湿伏中焦。宜藿梗、蔻仁、杏仁、枳壳、桔梗、郁金、苍术、浓朴、草果、半夏、干菖蒲、佩兰叶、六一散。
杨云∶俱可用,但须择一二味对证者用之,不必并用。等味。
雄按∶吴本胸痞下,曰∶“不知饥”,口渴下,曰∶“不喜饮”,舌白作“舌苔滑白”,无杏仁、苍术、浓朴、草果、半夏。
浊邪上干则胸闷,胃液不升则口渴,病在中焦气分,故多开中焦气分之药。
雄按∶亦太多,颇不似薛氏手笔。此条多有挟食者,其舌根见黄色,宜加栝蒌、楂肉、莱菔子。汪按∶此疑亦后人所附评语。
十一湿热证∶数日后。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二字。自利溺赤。
雄按∶吴本作“涩。口渴。
雄按∶吴本上有”身热二字。湿流下焦。宜滑石、猪苓、茯苓、泽泻、萆 、通草等味。
雄按∶吴本无泽泻、通草,有神曲、广皮。
下焦属阴,太阴所司,阴道虚故自利,化源滞则溺赤,脾不转津则口渴,总由太阴湿胜故也。湿滞下焦,故独以分利为治。然兼证口渴胸痞,须佐入桔梗、杏仁、大豆黄卷,开泄中上。源清则流自洁,不可不知。
雄按∶据此则本条“胸痞”二字,当从吴本增入为是。至源清流洁云云,则又非自注之文法,殊可疑也。汪按∶此篇多有后人评语传写羼入自注之处。此数语亦后人所附评语也。以上三条,俱湿重于热之候。湿热之邪,不自表而入,故无表里可分,谓由膜原中道而入也,虽无表里之分,亦有浅深当别。而未尝无三焦可辨,犹之河间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夫热为天之气。
雄按∶此明热即暑之谓也,章氏何以曲为改释。湿为地之气,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愈横。
雄按∶热得湿则郁遏而不宣,故愈炽;湿得热则蒸腾而上熏,故愈横。两邪相合,为病最多。丹溪有云∶湿热为病,十居八九。故病之繁且苛者,莫如夏月为最。以无形之热,蒸动有形之湿,素有湿热之人,易患湿温,误发其汗,则湿热混合为一,而成死证,名曰重也。湿热两分,其病轻而缓,湿热两合,其病重而速。章云∶故当开泄以分其热,若误作虚而用补法,则闭塞气道而死矣。湿多热少,则蒙上流下,当三焦分治。调三焦之气,分利其湿也。湿热俱多,则下闭上壅,而三焦俱困矣。当开泄清热,两法兼用。犹之伤寒门二阳合病、三阳合病也。盖太阴湿化,三焦火化,有湿无热,止能蒙蔽清阳,或阻于上,或阻于中,或阻于下,若湿热一合,则身中少火悉化为壮火,而三焦相火,有不起而为虐者哉。
雄按∶湿热一合,业已阴从阳化,如此披猖,况热多湿少乎?故不言热多湿少者,非阙文也。盖急宜清热,有不待言矣。所以上下充斥,内外煎熬,最为酷烈。
雄按∶曰酷曰烈,皆暑之威名。兼之木火同气,表里分司,再引肝风,痉厥立至。
雄按∶津虚之体,夏月每有肝风陡动煎厥一证,言其不耐暑气煎熬,可谓形容逼肖。胃中津液几何?其能供此交征乎?雄按∶不辨暑证之挟湿与否,而辄投温燥以劫津者,宜鉴斯言。至其所以必属阳明者,以阳明为水谷之海,鼻食气,口食味,悉归阳明,邪从口鼻而入,则阳明为必由之路。
雄按∶肺胃大肠,一气相通,温热究三焦,以此一脏二腑为最要,肺开窍于鼻,吸入之邪,先犯于肺,肺经不解,则传于胃,谓之顺传,不但脏病传腑为顺,而自上及中,顺流而下,其顺也有不待言者,故温热以大便不闭者易治,为邪有出路也。若不下传于胃,而内陷于心包络,不但以脏传脏,其邪由气分入营,更进一层矣,故曰逆传也。因叶氏未曾明说顺传之经,世多误解逆传之理,余已僭注于本条之后,读此可证管窥之非妄。汪按∶鼻为肺窍所受之气,必先入肺,此云悉归阳明,不免语病梦隐。以肺经不解,乃传入胃,释之意始圆惬。其始也邪入阳明,早已先伤其胃液,其继邪盛三焦,更欲资取于胃液,司命者可不为阳明顾虑哉。
雄按∶此不独为湿热病说法也,风寒化热之后,亦须顾此,况温热乎。
或问木火同气,热盛生风,以致痉厥,理固然矣。然有湿热之证,表里极热,不痉不厥者何也?余曰∶风木为火热引动者,原因木气素旺,木旺由于水亏,故得引火生风,反焚其木,以致痉厥。若水旺足以制火而生木,即无痉厥者也。
肝阴先亏,内外相引,两阳相煽,因而动。
雄按∶吴本作“劲”张。若肝肾素优,并无里热者,火热安能招引肝风也。
雄按∶喻氏云∶遇暄热而不觉其热者,乃为平人。盖阴不虚者,不畏暑而暑不易侵,虽侵之亦不致剧,犹之乎水田不惧旱也。阴虚者见日即畏,虽处深宫之内,而无形之暑气,偏易侵之,更有不待暑侵,而自成为厥者矣。杨云∶虚损之原,一语揭出。试观产妇及小儿一经壮热,便成 者,以失血之后,与纯阳之体,阴气未充,故肝风易动也。
雄按∶原本未及产妇,今从吴本与小儿并论,尤为周密,然妇科不知血脱易痉,往往称为产后惊风,喻氏辟之违矣。幼科一见发热,即以柴葛解肌为家常便饭,初不究其因何而发热也,表热不清,柴葛不撤,虽肝风已动,螈 已形,犹以风药助虐,不亦乎,此叶氏所以有劫肝阴,竭胃汁之切戒也。杨云∶痉厥之证,举世不知其因,今经此详明剖析,昭如白日矣。
或问曰∶亦有阴气素亏之人,病患湿热,甚至斑疹外见,入暮谵语昏迷,而不痉不厥者何也?答曰∶病邪自盛于阳明之营分,故由上脘而熏胸中,则入暮谵妄,邪不在三焦气分,则金不受囚,木有所畏,未敢起而用事。至于斑属阳明,疹属太阴,亦二经营分热极,不与三焦相干,即不与风木相引也,此而痉厥,必胃中津液尽涸,耗及心营,则肝风亦起,而其人已早无生理矣。
雄按∶此从吴本采补,观此则粗工之治温热,妄用柴葛竭力以耗胃汁而鼓其肝风者,真杀人不以刃也。惟稍佐于凉润方中,或不致为大害。
十二湿热证∶舌遍体白,口渴,湿滞阳明。宜用辛开,如浓朴、草果、半夏、干菖蒲等味。舌白者言其苔,若苔滑而口不渴者,即属太阴证,宜温之。
雄按∶苔白不渴,须询其便溺,不热者,始为宜温之的证也。又按∶此与第十条证相似,吴本无此条。杨云∶湿盛热微之证,初起原可暂用此等药开之,一见湿开化热,便即转手清热。若执此为常用之法则误矣。注内补出审便溺一层,尤为周到。
此湿邪极盛之候,口渴乃液不上升,非有热也。辛泄太过,即可变而为热,以其属阳明湿邪,开泄则阳气升而热透,而此时湿邪尚未蕴热,故重用辛开,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也。阳气升则津液化,而得上输下布也。
十三湿热证∶舌根白,舌尖红,湿渐化热,余湿犹滞。宜辛泄佐清热。如∶蔻仁、半夏、干菖蒲、大豆黄卷、连翘、绿豆衣、六一散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