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自叙(3)
宋史,元嘉中,著作郎何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言。孝建初,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
大明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山、苏所述,勒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自永光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至齐著作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史。
始自义熙肇号,终乎昇明三年。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传,名曰《宋书》。
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右说《宋书》。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志》,以见其才。沈约复撰齐史二十篇。梁天建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
诏付秘阁。起昇明之年,尽永元之代。为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右说《齐书》。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昊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璠以所闻见,穷其始末,各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祠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但既当朝务,兼知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繁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
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文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三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右说《梁书》、《陈书》。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高祖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光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和苞撰《汉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令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安、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追撰二石事,集为《邺都记》、《赵记》等书。
前燕有起居注,杜辅全录以为《燕纪》。后燕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
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之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令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菀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
建康太守索晖、从事中郎刘昞又各著《凉书》。
前秦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苻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郎董朏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先是,秦秘书郎赵整修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洛山,著书不辍,有冯翊、车频助其经费。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扶风马僧虔、何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佐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承光之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之亡,多见焚烧。
西凉与西秦,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段龟龙记吕氏,宗钦记沮渠氏,郭韶记秃发氏,韩显宗记冯氏。唯有四者可知,自馀不详谁作。
魏氏黄门侍郎崔鸿,乃考覈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十卷。鸿殁后,永安中,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右说《十六国春秋》。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纪,唯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二年,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鉴、高谠、邓颍、晁继、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并参著作,续成前史书,叙述国事,无隐所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
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为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既而崔光、王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昇复修《孝庄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目击>仲让、裴昂之,高孝幹等助其编次。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
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收谄齐氏,於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武成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
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澹与颜之推、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
炀帝以澹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褚亮、欧阳询等佐之。
会素薨而止。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右说《魏书》高齐史,天统初,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记行师,不载它事。自武平后,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王乃凭述起居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时有六卷。李在齐预修国史,创纪传书二十七卷。自开皇初,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今之言齐史者,惟王、李二家云。右说《北齐书》。
宇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有可称。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叙纪纲,仍皆抵忤。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右说《后周书》。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惟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合为《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于史阁。惟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又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称为《五代史志》。右说《隋书》。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武德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
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编年体,号为“实录”。
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兼廉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宗本纪》及永徽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邕焉。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笑。惜其短岁,功业未终。至长寿中,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撰为《唐书》百有十卷。凤及以喑聋不才,而辄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索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罕能自远。
或言皆比兴,全类詠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其有出自胸臆,申其机杼,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既而悉收姚、许诸本,欲使其书独行。由是皇家旧事,残缺殆尽。
长安中,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封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元年又与坚、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馀偏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右说《唐书》。
外篇 疑古第三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其于事也则不然。至若少昊之以鸟名官,陶唐之御龙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盗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其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及左氏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故二《传》大行,擅名于世。又孔门之著录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语》而已。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斯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剌,在于鲁国,独无其章。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为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载事,其词简约,推者难详,缺漏无补。遂令后来学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聋瞽。今故讦其疑事,以著于篇。凡有十条,列之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