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重剂
徐之才曰。重可去怯。磁石、铁粉之属是也。 张从正曰。重者。镇坠之谓也。怯则气浮。
形羸
沉香
味辛苦。性微温。无毒。禀阳气以生。兼得雨露之精气而结。可升可降。阳也。
【主治】主风水毒肿。去恶气。(别录) 主心腹痛。霍乱。中恶。邪鬼疰气。(李 ) 调中肤上热【归经】入脾胃肾三经。兼入心肝二经。为下气补阳之品。(兼宣剂)【前论】仲淳曰。诸木皆浮。沉香独沉。故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香气入脾。
故能【禁忌】经疏曰。治冷气逆气气郁结。殊为要药。然中气虚。气不归元者。忌之。心经有实【炮制】雷公曰。须要不枯。色黑。沉水下者为上。半沉者次之。不可见火。 时珍曰。
入寒,无毒。禀水气以生。降也。阳中之阴也。
【主治】主磨涂恶毒风毒。(别录) 刮末。敷金疮。止血止痛。疗淋。(弘景) 醋磨。
敷一【归经】入肝经。为和血之品。(血分要药)【前论】虞抟曰。白檀辛温。气分之药也。故能理卫气而调脾肺。利胸膈。紫檀咸寒。
血分鳌按、紫檀能散产后恶露未尽。凝结为病。本草未曾载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妇人。
年二日强病势现寸因谓其家。且停药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诊定局。次早。脉与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云。
肝部服破故食不得进也。两尺细数。产后本象。两寸洪数。宜其发热无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两关。病之名曰恶敲打破裂一般。
结所患之症。
他症头痛不尔也身、阿胶珠各安睡。热亦减结。而语意竟方。后加紫檀服五六剂。且肿痛。竟加之丸药一料。精以上重剂木部
金箔
味辛。性平。有毒。禀西方刚利之气而生。降也。阴中阳也。
【主治】主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邪气。(本经) 疗小儿惊伤五脏。风痫失志。
镇心。
(李【归经】入心肝二经。为镇惊安神之品。(通治肝胆经病金制木重镇怯)【前论】徐用诚曰。肝经风热。则为惊痫失志。魂魄飞扬。肝属木而畏金。与心为子母。
故【禁忌】海藏曰。金性坚刚重坠。与血肉之体不相宜。故往往服之致死。 经疏曰。凡病止盖惟
银箔
味辛。性平。有毒。
【主治】主坚骨。镇心。明目。去风热癫痫。入丸散用。(李 )【归经】入心肝二经。为镇惊定怯之品。
【前论】好古曰。白银属肺。本草言生银无毒。银屑有毒。生银乃其天真。故无毒。熔者投其
自然铜
味辛。性平。有毒。禀土金之气而生。生出铜处。其色青黄如铜。不从矿炼。故号自然。
【主治】主折伤散血止痛。破积聚。(开宝) 消瘀血。排脓。续筋骨。治产后血邪。
安心。
【归经】入肝经。为散瘀破积之品。(续筋接骨神药 入血行血伤科要药)【前论】丹溪曰。自然铜世以为接骨之药。然此等方尽多。大抵宜补气补血补胃。俗工迎合骨之佐以【禁忌】经疏曰。凡使。中病即已。切不可过服。以其有火金之毒。走散太甚。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 醋淬七次。研细。水飞用。
针砂
味咸。性平。无毒。
【主治】主安心神。除百病。体健能食。(开宝) 化痰。抑肝气。消积聚肿满。黄胆。
散瘿【归经】入脾大肠二经。为除湿消积之品。
【前论】虞抟曰。针砂醋炒。入猪脂、生地龙各三钱。捣葱汁和敷脐中约一寸浓。缚之。
能
青铅
一名黑锡。味甘。性寒。无毒。禀先天壬癸之气以生。降也。阴也。
【主治】主镇心安神。伤寒毒瓦斯。反胃呕吐。(大明) 疗瘿瘤。鬼气疰忤。(藏器) 明目。
末等(久积【归经】入肝经。兼入肾经。为坠痰解毒之品。(大能平肝)【前论】好古曰。镇坠之剂。有反正之功。但性带阴毒。不可多服。恐伤人心胃。铅性又能此皆丹入
黄丹
味辛。性微寒。无毒。
【主治】主吐逆反胃。惊痫癫疾。除热。下气。(本经) 止小便利。除毒热。脐挛。
金疮溢杀虫。除【归经】入肝脾两经。为消积解毒之品。(专入血分外科要药)【前论】无己曰。仲景龙骨牡蛎汤中用黄丹。乃收敛神气以镇惊也。脐挛者。小儿脐风也。
密陀僧
味辛。性平。有小毒。
【主治】主久痢五痔。金疮。(开宝) 反胃。疟疾。下痢。止血。杀虫。消积。治诸疮。
消【归经】入肝经。为镇怯之品。
【前论】洪迈曰。惊气入心络。喑不能言语者。用密陀僧末一匕。茶调服即愈。盖惊则气乱【禁忌】经疏曰。密陀僧大都可外敷。不可内服。此药无真者。销银炉底。乃铅铜之气所结以上重剂金部
朱砂
味甘。性微寒。无毒。禀地二之火气以生。兼得天七之气以成。降也。阳中阴也。恶磁石。畏咸水。忌一切血。
【主治】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杀精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
(肉。并【归经】入心经。为安神定魄之品。(兼泻剂心经血分主药)【前论】东垣曰。丹砂纯阴。纳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热者。非此不能除。 海藏曰。
同脾。同南星、川乌等祛风。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发汗。随佐使而见功。
【禁忌】寇氏曰。朱砂但宜生使。火炼则有毒。若饵服。常杀人。
雄黄
味辛苦。性温。微毒。禀火金之性。得正阳之气以成。升也。阳也。
【主治】主寒热鼠 。恶疮疽痔死肌。杀精物恶鬼邪气。百虫毒。(本经) 疗疥虫 。
疮。
毒。(别录)疟疾寒热。
主恶疮。杀虫嗽。血气虫积。
【归经】入肝胃二经。为解毒杀虫之品。(肝经气分药能化血为水)【前论】保升曰。治病则二黄之功亦仿佛。大要皆取其温中搜肝。杀虫解毒祛邪焉耳。 雌黄法土故色黄而主脾。
【禁忌】经疏曰。雄黄性热有毒。外用易见长。内服难免害。凡服之中病即止。无过剂也。
石膏
味甘辛。性寒。无毒。禀金水之正。得天地至清至寒之气以生。可升可降。阴中阳也。鸡子为使。恶巴豆。畏铁。
【主治】主中风寒热。心下逆气惊喘。口干舌焦不能息。腹中坚痛。除邪鬼。产乳。金疮。
腹胀。
行热狂。头风旋眩。下乳。揩齿益齿。(大明) 除胃止阳明经头痛。发热恶寒。日晡潮热。大渴引饮。中【归经】入胃经兼入肺三焦二经。为泻热解肌之品。(三经气分药)【前论】河间曰。石膏能发汗。又能止汗。 洁古曰。此乃阳明经大寒之药。善治本经头疼牙痛。中暑潮热。消渴。然能寒胃。令人不热。非腹有极热者。不宜轻用。又有血虚发热象东垣曰。此足阳明药。仲景治伤寒阳明症身热目痛鼻干不得眠。身以前胃之经也。胸前肺之室也。邪在阳明。肺受火制。故用辛寒以清肺气。所以有白虎之名。又治三焦皮肤大热。入手少阳也。凡病脉数不退者宜用。胃弱者不可用。 宗 曰。胃主肌肉。肺主皮毛。石膏入二经为发斑发疹之要品。色赤如锦纹者为斑。隐隐见红点者为疹。斑重疹轻。要皆由于胃热。然分阴阳二症。阳症宜用石膏。若内伤阴症见斑疹者。微红而稀少。此胃气极虚。逼其无根之火游行于外。当补益气血。使中有主。则气不外游。血不外散。若作热治而用石膏。生死反掌。无己曰。风阳邪。喜伤阳。寒阴邪。喜伤阴。营卫阴阳。为风寒所伤。则非轻剂能散。必用重剂独散之。乃得阴阳之邪俱去。营卫之气俱和。是以大青龙汤以石膏为使。石膏乃重剂。而又专达肌表也。又热淫所胜。佐以苦甘。知母、石膏之苦甘。可以散热。 庵曰。伤寒有阴盛格阳。阳盛格阴二症。至为难辨。盖阴盛极而格阳于外。外热而内寒。阳盛极而格阴于外。外冷而内热。经所谓重阴必阳。重阳必阴。重寒则热。重热则寒是也。当于小便分之。便清者外虽燥热而中实寒。便赤者外虽厥冷而内实热也。再看口中之燥润。及舌苔之浅深。苔黄黑者为热。宜白虎汤。然亦有苔黑属寒者。舌无芒刺。口有津液也。急宜温之。误投寒剂。则立死矣。
【禁忌】经疏曰。伤寒中风。太阳症未传阳明者。及七八日。邪里结。有燥屎。往来寒热。
或恶
阳起石
味咸。性微温。无毒。禀纯阳之气以生。升也。阳也。桑螵蛸为使。恶桂、泽泻、雷丸、蛇蜕。畏菟丝子。忌羊血。不入汤。
【主治】主崩漏。破子脏中血。阴痿不起。补不足。(本经) 疗男子茎头寒。阴下湿痒。
令权【归经】入命门经。为温补之品。(兼补剂 本经气分 药专补本经不足)【前论】寇氏曰。男女下部虚冷。肾气乏绝。子脏久寒者。须水飞用之。凡石药冷热皆有毒【禁忌】经疏曰。凡阴虚火旺。及阳痿属于失志。以致火气闭密不得发越而然。与崩漏由于【炮制】时珍曰。凡使。火 醋淬七次。研细水飞用。
磁石
味辛咸。性寒。无毒。得金水之气以生。降也。阳中阴也。柴胡为使。恶丹皮。
【主治】主周痹风湿。肢节中痛。不可持物。洗洗酸疼。除大热烦满。及耳聋。养肾气。
(不利。(聪耳。
【归经】入肝肾二经。为冲和之品。(兼补剂 能引肺金之气入肾)【前论】时珍曰。一士病目渐生翳 。余以羌活胜湿汤加减。而以磁朱丸佐之。两月愈。
盖化滞出鳌按、黄婆。脾也。婴儿。肾也。 女。心也。黄婆媒合婴 云者。乃调养脾气使心肾相交【禁忌】经疏曰。凡石药皆有毒。独磁石冲和。无悍猛之气。又能补肾益精。然体重。
渍酒【炮制】时珍曰。凡使。火 醋淬。研末水飞。或醋煮三日夜用。
青礞石
味甘咸。性平。无毒。禀石中刚猛之性而生。降也。阴中阳也。
【主治】主食积不消。留滞脏腑。宿食症块不瘥。小儿食积羸瘦。妇人积年食症。攻刺心腹【归经】入肝经。为治惊消痰之品。(兼泻剂)【前论】汤衡曰。吐痰在木上。以石末掺之。痰即随木而下。其沉坠之性可知。然只可用之类。
【禁忌】经疏曰。凡积滞症结。脾胃壮实者可用。虚弱者忌。小儿惊痰。食积实热。初发者殊为稠粘为为之【炮制】时珍曰。须坚细青黑。打开。中有白星点者。无星点者不入药。 后则星点如麸金硝尽
代赭石
味苦甘。性寒。无毒。禀地中之阴气以生。降也。阴也。干姜为使。畏天雄、附子。
【主治】主鬼疰贼风蛊毒。杀精物恶鬼。腹中毒邪气。女子赤沃漏下。(本经) 带下百病。
(【归经】入肝心包二经。为镇虚逆养阴血之品。(肝经血分引药二经血分药)【前论】海藏曰。心肝二经。怯则气浮。重所以镇之。故仲景治伤寒汗吐下后心下痞硬噫气【禁忌】经疏曰。下部虚寒。及阳虚阴痿。均忌。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 赤。醋淬三次或五七次。研水飞用。
以上重剂石部
伏龙肝
味辛咸。性温。无毒。得火土之气而成。
【主治】主妇人崩中。吐血。止咳逆血。醋调涂痈肿毒瓦斯。(别录) 止鼻洪。肠风。
带下。
舌。反【归经】入肝经。为调中止血。燥湿消肿之品。(兼燥剂专去湿)【前论】思邈曰。产后呕恶不止。研末。或二钱或三钱。益母草汤送下。立效。
【禁忌】经疏曰。阴虚吐血者忌用。以其中有火气。痈肿肿盛者忌独用。
以上重剂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