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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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聘礼第八

馔于东方,亦如之,(东方,东夹室。)西北上。(亦韭菹,其东醢也。)

[疏]“馔于”至“北上”。

释曰:云“西北上”者,则於东壁下南陈,西北有韭菹,东有醢,次昌本,次南麋,次西有菁菹,次北有鹿,亦屈错也。上西夹馔六豆,直言北上,不云西北上。此东夹独云西北上者,以其西夹言北上,其东醢,是西北上可知。此东夹馔,若不言西北上,恐东夹馔从东壁南陈,以东北为上,其西有醢,与西夹相对陈之,故云西北上。见虽东夹,其陈亦与西夹同,是以郑云亦韭菹其东醢也。

壶东上,西陈。(亦在北墉下,统於豆。)

醯醢百瓮,夹碑,十以为列,醯在东。(夹碑在鼎之中央也。醯在东,醯、,阳也。醢、肉,阴也。)

[疏]“醯醢”至“在东”。

注“夹碑”至“阴也”。

释曰:案《既夕礼》云“瓮三醯醢屑”,郑注云:“瓮,瓦器。其容亦盖一觳。”《<方瓦>人》云:“簋,实一觳。”又云:“豆,实三而成觳。”四升曰豆,则瓮与簋同受升二升也。《礼器》云:“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С。”注云:“壶大一石,瓦С五升。”即此壶大一石也。云“夹碑在鼎之中央也”者,上陈鼎云“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下腥鼎亦如之,此言夹碑,自然在鼎之中央可知。云“醯在东,醯,阳也。醢、肉,阴也”者,醯是酿为之酒之类,在人消散,故云阳;醢是酿肉为之,在人沈重,故云阴也。《大宗伯》云:“天产作阴德,地产作阳德。”注云:“天产六牲之属,地产九之属。”以六牲为阳,九为阴,与此醯是物为阳违者,物各有所对,六牲动物行虫也,故九为阴。《郊特牲》云:“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又以笾豆、醯醢等为阴。鼎俎肉物总为阳者,亦各有所对。以鼎俎之实以骨为主,故为阳;笾豆物,故为阴也。《有司彻》注又以庶羞为阳,内羞为阴者,亦羞中自相对。内羞虽有糁食,是肉物,其中有糗饵粉食物故为阴,庶羞肉物故为阳也。

饩二牢,陈于门西,北面,东上。牛以西羊、豕,豕西牛、羊、豕。(饩,生也。牛羊,右手牵之。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

[疏]“饩二”至“羊豕”。

注“饩生”至“其左”。

释曰:先言“饔”後言“饩”者,陈者先以孰为主,是以先陈饔。饔下即陈孰物继之,故六豆以下相次,此饩是生物,其下次陈刍薪米禾之等相继也。云“牛羊,右手牵之”者,《曲礼》云“效马、效羊者右牵之”,以不噬人,用右手,便也。言右手牵之,则人居其左也。云“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者,豕束缚其足,亦北首,寝卧其右,亦人居其左。案《特牲》云:“牲在其西,北首东足。”郑注云:“东足者,尚右也。”与此不同者。彼祭礼法用右胖,故寝左上右。《士虞》记云:“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郑注:“寝右者,当升左胖也。”变吉,故与此生人同也。

米百,半斛,设于中庭,十以为列,北上。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东西为列,列当醯醢南,亦相变也。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

[疏]“米百”至“四行”。

注“庭实”至“深也”。

释曰:云“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者,上享时,直言庭实入设,不言中庭,则在东西之中,其南北三分庭一在南,此更言中庭,欲明南北之中也。上文公立於中庭,宰受币於中庭,皆南北之中也。知北上东西为行者,以经云“北上黍粱稻皆两行,稷四行”,若南北纵陈,止得言东西,不得言北上。何者?以黍、粱、稻及稷当行皆一种,无上下故也。明横陈,可知黍两行在北,次粱两行,次稻两行,次南稷四行。所以不用稻为上者,稻、粱是加,黍、稷是正,故黍为上端,稷为下端,以见上下,而稻粱居其,亦相变者,亦上纟争屈错之义。云“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者,陈鼎,上当其碑,南向陈之,醯醢夹碑在鼎中央,亦南向陈之。今米为,在醯醢之南北之中,则碑近北可知。言堂深者,犹若设洗南北,以堂深相似。若然,碑东当洗矣。

门外,米三十车,车秉有五{数},设于门东,为三列,东陈。(大夫之礼,米禾皆视死牢。秉、{数},数名也。秉有五{数},二十四斛也。{数}读若不数之数。今文{数}或为逾。)

[疏]“门外”至“东陈”。

注“大夫”至“为逾”。

释曰:云“大夫之礼,米禾皆视死牢”者,上文饪一牢,腥二牢,是三牢死,故米三十车,并下禾三十车,亦是视死牢也。云“秉、{数},数名也。秉有五{数},二十四斛也”者,下记云:“十斗曰斛,十六斗曰{数},十{数}曰秉。”若然,一秉十六斛,又有五{数}为八斛,总二十四斛也。云“{数}读若不数之数”者,郑君时以{数}为数名,数名有数有不数,故云不数之数。此从音读,其字仍竹下为之,得为十六斗为{数},故下记注云:“今江、淮之,量名有为{数}者。”是十六斗量器之名。

禾三十车,车三乇,设于门西,西陈。(乇,数名也。三乇,千二百秉。)

[疏]注“乇数”至“百秉”。

释曰:下记云:“四秉曰,十曰,十曰乇,四百秉为一乇。”三四十二,为千二百秉也。

薪刍倍禾。(倍禾者,以其用多也。薪从米,刍从禾,四者之车皆陈,北。凡此所以厚重礼也。《聘义》曰:“古之用财不能均如此,然而用财如此其厚者,言尽之於礼也。尽之於礼,则内君臣不相陵,而外不相侵,故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尔。”)

[疏]“薪刍倍禾”。

注“倍禾”至“焉尔”。

释曰:云“薪从米,刍从禾”者,以其薪可以炊爨,故从米陈之;刍可以食马,故从禾陈之。郑言此者,以经云“倍禾”,恐并从禾陈之故也。云“四者之车皆陈,北”者,以其向内为正故也。引《聘义》者,欲见主君享礼聘宾,外内皆善,故引为证也。

宾皮弁迎大夫于外门外,再拜,大夫不答拜。(大夫,使者,卿也。)

[疏]“宾皮”至“答拜”。

注“大夫使者卿也”。

释曰:云“外门外”者,谓於主人大门外,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也。云“不答拜”者,亦以为君使,不敢当故也。云“大夫,使者,卿也”者,即上卿韦弁者也。

揖入。及庙门,宾揖入。(宾与使者揖而入。使者止执币,宾俟之于门内,谦也。古者天子诸侯,必舍於大祖庙。诸侯行,舍于诸公庙。大夫行,舍于大夫庙。)

[疏]“揖入”至“揖入”。

注“宾与”至“夫庙”。

释曰:云“使者止执币”者,下经始云“大夫奉束帛入”,明此宾揖入时,使者止执币可知。云“宾俟之于门内,谦也”者,聘时主君揖入,立于庭,尊卑法。此宾与使者敌,故宾在门内,谦也。云门内即宁下,故下宾问卿,云:“及庙门,大夫揖入。”郑注“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下”是也。云“古者天子诸侯,必舍于大祖庙”者,案《礼运》云:“天子诸侯,必舍其祖庙。”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郑注云:不馆於敌者之庙,为大尊也。以此差之,诸侯无正文,郑注舍于诸公庙者,诸公,大国之孤。云“大夫行,舍于大夫庙”者,谓卿舍于大夫也。若无孤之国,诸侯舍於卿庙也。

大夫奉束帛,(执其所以将命。)入,三揖,皆行,(皆犹并也。使者尊,不後主人。)

[疏]“入三揖皆行”。

注“皆犹”至“主人”。

释曰:云“使者尊,不後主人”者,主人则宾所在,若主人也。然君与使者行,当後君也。

至于阶,让,大夫先升一等。(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亦道宾之义也。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古文曰三让。)

[疏]“至于”至“一等”。

注“让不”至“三让”。

释曰:云“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者,是三让三辞成也。今宾三让,大夫即升,无三辞,则不成三也。云“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者,即此经主人让大夫先升是也。云“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者,经虽言让,大夫先升,大夫之让不明,故郑君两言之,但使尊终先升。若主人三让,使人亦三让,主人又一让,则主人四让,使者乃升,故郑复言此也。案《周礼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大夫郊劳,“三让,登听命”,又云“致饔饩如劳之礼”,即得行三让之礼。此中“古文云三让”,与彼合。郑不从者,《周礼》统心,举其大率而云三让,此《仪礼》据屈曲行事。观此经直云让,大夫先升,是主人或三让,大夫无三让,故不从古文也。云“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者,此据公为主人,亦有三让,故上行聘时,云“至於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亦是公先让先升,故成三让。是以《聘义》云“三让而後升”,公尊,必三让者,不下宾客,主人之义故也。

宾从,升堂,北面听命。(北面于阶上也。)

大夫东面致命。宾降,阶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也,宾殊拜之,敬也,重君之礼也。)

[疏]注“大夫”至“礼也”。

释曰:“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五牢”,及陈豆壶车米之等,今宾拜饔三牢,及庭实又别拜饩二牢,及门外米禾殊拜之者,敬主君以重礼故也。

大夫辞,升成拜。(尊宾。)受币堂中西,北面。(趋主君命也。堂中西,中央之西。)大夫降,出。宾降,授老币,出迎大夫。(老,家臣也。宾出迎,欲摈之。)

大夫礼辞,许。入,揖让如初。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宾先升,敌也,皆北面。)

[疏]“大夫”至“升堂”。

注“宾先”至“北面”。

释曰:前大夫奉君命归饔饩,故先升一等,今宾私傧使者,无君命,体敌,故宾先升在馆,如主人之仪故也。知皆北面者,以其体敌,又下始云“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明此北面可知。

庭实设,马乘。(乘,四马也。)宾降堂,受老束锦,大夫止。(止不降,使之馀尊。)

[疏]注“止不”至“馀尊”。

释曰:凡宾主体敌之法,主人降,宾亦降。今宾降,使者不降者,使之馀尊,虽合降而不降。

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宾致币。(不言致命,非君命也。)

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稽首。(稽首,尊君客也。致对,有辞也。)

[疏]注“稽首”至“辞也”。

释曰:宾主既行敌体之礼,当行顿首,今大夫稽首,於宾为拜君之拜,尊君客故也。致者,宾致币当有辞,对者,大夫对亦当有辞,所以无辞者,文不具故也。

受币于楹,南面,退,东面俟。(宾北面授,尊君之使。)

[疏]“受币”至“面俟”。

注“宾北”至“之使”。

释曰:北宾傧使者,是体敌之义。经云“受币于楹南面”,知宾不南面并授,而云宾北面授者,凡敌体授之义,授由其右,受由其左。今尊君之使,是以大夫南面,宾北面,故知宾北面授币。

宾再拜稽首送币。大夫降,执左马以出。(出庙门,从者亦讶受之。)

[疏]注“出庙”至“受之”。

释曰:言“亦”者,上宾受礼时,受币马,云宾降,“执左马以出,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马”,此亦从者讶受马,故云亦也。

宾送于外门外,再拜。明日,宾拜于朝,拜饔与饩,皆再拜稽首。(拜谢主君之恩惠於大门外。《周礼》曰:凡宾客之治令,讶听之。此拜亦皮弁服。)

[疏]“宾送”至“稽首”。

注“拜谢”至“弁服”。

释曰:知拜谢在大门外者,以其直言宾拜於朝,无入门之文,故知在大门外。若然,诸侯外朝在大门外明矣。引《周礼》者,《秋官掌讶职》云:宾客“至于国,宾入馆,次于舍门外,待事于客。及将币,为前驱,至于朝,诏其位”。凡宾客之治令讶讶治之。引之者,欲见宾客发馆至朝来往,皆掌讶前驱为之导。知“此拜亦皮弁”者,以其受时皮弁,故知此拜亦皮弁也。故《公食大夫》云:“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宾朝服以受,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彼朝服受,还朝服拜,则知此皮弁受,亦皮弁拜可知。

上介,饔饩三牢,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宾、介皆异馆。)

[疏]“上介”至“鼎三”。

释曰:自此尽“两马束锦”,论主君使下大夫归饔饩於上介之事。

注“饪鼎”至“异馆”。

释曰:云“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者,对上宾九鼎,有鲜鱼、鲜腊也。云“宾、介皆异馆”者,案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於士,士馆於工商。”彼云卿,即此宾,一也。彼云大夫,即此上介也。彼云士,即此众介也。故知宾、介各异馆。必异馆者,所陈饔饩厚,无所容故也。

腥一牢,在东,鼎七;堂上之馔六。(六者,宾西夹之数。)

西夹亦如之。及瓮,如上宾。(凡所不贬者,尊介也。言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

[疏]“西夹”至“上宾”。

注“凡所”至“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