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释曰:此谓主国所致礼。云“凡赐人以牲,生曰饩”者,言“凡”者,总解诸文。案此下经云:“主国使卿归饔饩五牢”,云“饪一牢,腥二牢,饩二牢,陈于门西”。郑注云:“饩,生也。牛羊右牵之。豕,东之。”是牲生曰饩,上介及士亦皆牲生为饩。《论语》云:“告朔之饩羊。”郑注亦云:“牲,生曰饩。”《春秋传》云:“饩臧石牛。”服氏亦云:“牲生。”是凡牲生曰饩。《春秋》僖三十三年郑皇武子云:“饩牵竭矣。”服氏以为腥曰饩,以其对牵,故以饩为腥。《诗序》云:“虽有牲牢饔饩。”郑云:“腥曰饩。”以其对生是活,故以饩为腥。又不为牲生者,郑望文为义,故注不同也。“饩犹禀也给也”者,於宾为禀,禀,受也。於主人为给,给,宾客也。云“以其礼者,尊卑有常差。常差者,上宾、上介牲用大牢”,经不言上介,知与宾同大牢者,若上介与群介同,当为介皆少牢,是以下文“大夫饩宾”,云上宾、上介皆大牢,米八筐,众介皆少牢,米六筐,是上介与宾同之义也。云“米皆百”以下,尽二十车,皆约下文君使卿致饔饩礼。若然,上介与宾同大牢,依大夫饩宾礼,米不依大夫饩宾,与上介米八筐而依君致饔饩者,以此经有刍禾,大夫饩宾礼无刍禾,故还依主国归饔饩之礼也。案下归饔饩,上宾、上介米陈于门内,众介米百设於门外,郑不言者,略而不辨之也。云“上宾、上介致之以束帛,群介则牵羊”者,案大夫饩宾礼,使老牵牛以致之,上介亦如之。不依此依归饔饩者,以其彼此皆是国君礼,唯牵以行道之,不依归饔饩之法,致之用束帛,宜与归饔饩同也。云“群介则牵羊焉”者,致礼於士,无用束帛之法,但归饩则用大牢。礼盛,宰夫朝服,牵牛以致之。此众介皆少牢,当与大夫饩宾,少牢亦牵羊以致之同也。无正文,故言“则”也。“上宾有禾十车,刍二十车”,亦与下归饔饩同也。若然,大牢则上介与上宾同,刍禾不同者,以经上宾云“唯刍禾”,言“唯”著异,明上介无也。但下文设飧时,大夫之礼禾视死牢而已,此饩宾用生牢,不用死牢,得有禾者,此过国致礼,异於常礼,故生致而有刍禾也。以刍薪倍禾,故禾十车,刍二十车也。
士帅,没其竟。(没,尽。)
誓于其竟,宾南面,上介西面,众介北面,东上。史读书,司马执策立于其後。(此使次介假道,止而誓也。宾南面,专威信也。史於众介之前,北面读书,以敕告士众,为其犯礼暴掠也。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司马,主军法者,执策示罚。)
[疏]“誓于”至“其後”。
注“此使”至“示罚”。
释曰:此誓当在使次介假道之时,止而誓,言今在士帅没其竟之後言之者,此文因上设彼国礼法讫,乃更却本而言之,不谓此士帅没竟後,是以郑云:“此使次介假道止而誓也。”言“宾南面,专威信”者,此聘礼虽非军事,亦是困外之事,使专威信,故南面若君然也。知史於众介之前北面读书者,以经言“众介北面”,则言史读书,明亦北面,与众介同北面,又宾南面复对之故也。云“君行师从”已下,定四年召陵之会祝佗辞,引之者,此聘使有旅从,恐暴掠也。
未入竟,壹肄。(谓於所聘之国竟也。肄,习也。习聘之威仪,重失误。)
[疏]“未入竟壹肄”。
注“谓於”至“失误”。
释曰:自此尽“私事”,论虽未至主国,预习聘享威仪之事。此与下文为目,所习之礼事在下。云“谓於所聘之国”者,郑解未入境,境谓所聘之国境,未入也。
为坛,画阶,帷其北,无宫。(土象坛也。帷其北,宜有所乡依也。无宫,不土,画外垣也。)
[疏]“为”至“无宫”。
注“土”至“垣也”。
释曰:案《觐礼》与《司仪》同为坛三成,宫方三百步,此则无外宫,其坛土为之,无成,又无尺数,象之而已。云“帷其北,宜有所乡依”者,虽不立主人,宾、介习礼,宜有所向,故帷其北也。云“无宫,不土,画外垣也”者,不土,为宫是画外垣,垣墙土为外墙土,今则不画宫也。
朝服无主,无执也。(不立主人,主人尊也。不执玉,不敢亵也。徒习其威仪而已。)
[疏]“朝服”至“执也”。
注“不立”至“而已”。
释曰:云“不立主人,主人尊也”者,主人则主国君受聘享者,不立臣作君,故云主人尊也。
介皆与,北面西上。(入门左之位也。古文与作豫。)
[疏]“介皆”至“西上”。
注“入门”至“作豫”。
释曰:此所习之礼,不习大门外内及庙门内之礼者,以其於外威仪少而易行,故略之。但习入庙聘享、揖让、升降、布币、授玉之礼,是以直云“北面西上”之位也。云“入门左之位”者,案下文云“宾入门左,介皆入门左,北面,西上”是也。
习享,士执庭实。(士,士介也。庭实必执之者,皮则有摄张之节。)
[疏]“习享士执庭实”。
注“士士”至“之节”。
释曰:享时庭实旅百,献国所有,非止於皮,知所执是皮者,以其金龟竹箭之等,皆列之於地,不执之。所执者,唯有皮而已,是以下聘时,宾升致命授玉之时,执皮者张之以见文,是以特言“执”也,是以云“皮有摄张之节”。
习夫人之聘享,亦如之。习公事,不习私事。(公事,致命者也。)
[疏]“习夫”至“私事”。
注“公事致命者也”。
释曰:云“习夫人之聘享亦如之”者,以其行聘君讫,则行聘夫人,行享君讫,即行享夫人,还君受之,一如受君礼,故云亦如之也。云“习公事”者,谓君聘享、夫人聘享及问大夫,皆致君命,故郑云“公事,致命者”。是以下文行君聘享及夫人聘享讫,摈出,请宾告事毕,郑注云“公事毕”。又问卿时,云卿大夫“升堂,北面听命,宾东面致命”,郑注云:“致其君之命。”皆公事致命者也。“私事”者,谓私觌於君,私面於卿大夫,故下文宾觌,“入门右”,注云“私事自右”是。又问卿讫,宾西面如觌币,“入门右,大夫辞,宾遂左”,注云:“见,私事。宾虽敌,谦入门右,为若降等然”是也。若然,大夫之币不在朝付之,至郊乃付之,避君礼,不谓非公事。
及竟,张旃,誓。(及,至也。张旃,明事在此国也。张旃,谓使人维之。)
[疏]“及竟张旃誓”。
注“及至”至“维之”。
释曰:自此尽“入境敛旃”,论宾至主国之境,谒关人见威仪之事。云“张旃,明事在此国”者,以其行道敛旃,及境张旃,明所聘之事在此国,故张旃以表其事也。是以郑云明事在此国也。云“张旃,使人维之”者,案《礼纬稽命徵》云:大夫杠五刃,齐於较,较崇八尺,人又长八尺,人维得手及之者。盖以物接之,乃得维持之。案《节服氏》“掌祭祀朝觐,六人维王之大常,诸侯则四人”。但大常十二旒,人有六,则一人维持二旒,郑云:“维之以缕。”用线维之。大夫无文。诸侯四人,不依命数。大夫或一人,或二人维持之。
乃谒关人。(谒,告也。古者竟上为关,以讥异服,识异言。)
[疏]“乃谒关人”。
注“谒告”至“异言”。
释曰:古者境上为关者,王城十二门,则亦通十二辰,辰有一门一关,诸侯未知几关。鲁废六关,半天子,则馀诸侯亦或然也。云关讥异言,案《王制》云:“关讥而不征。”注亦云:“几,几异服、异言。”二注皆无正文。案《周礼司门》云:“几出入不物者。”注云:“不物,衣服视占不与众同。”郑以出入不物几之,则不物中含有此异服异言。云衣服视占不与众同,则是异也。但《周礼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又云:“每关下士二人。”但司关为都总,主十二关,居在国都,每关下士二人者,各主一关,今所谓关人者,谓告每关,关人来告司关,司关为之告王,故《司关职》云“凡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是也。
关人问从者几人。(欲知聘问,且为有司当共委积之具。)
[疏]“关人”至“几人”。
注“欲知”至“之具”。
释曰:不问使人而问从者,关人卑者,不敢轻问尊者,故问从者。云“欲知聘问”者,问得从者,即知使者是大聘,亦知使者是小聘。知者,以君行师从一州之民,卿行旅从一党之人,若大夫小聘,当一旅之人,百人也。“且谓有司当共委积之具”者,宾客入竟,当於庐宿市设,少曰委,多曰积,是为行道之具也。
以介对。(以所与受命者对,谦也。《聘礼》:上公之使者七介,侯伯之使者五介,子男之使者三介。以其代君交於列国,是以贵之。《周礼》曰:“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
[疏]“以介对”。
注“以所”至“二等”。
释曰:云“以所与受命者对,谦也”者,上问从者几人,当为卿行旅从对,今不云而以介与受命者对,是谦也。《聘礼》上公之使七介至三介,皆《礼记聘义》文,而云《聘礼》者,《聘义》亦得言《聘礼》也。云“以其代君交於列国,是以贵之”,贵之者,随国大小节级,与之介以副使者,是贵之也。引《周礼》者,欲见贵之才下其君二等而已也。郑注《周礼》二等,谓介与朝位宾主之也。
君使士请事,遂以入竟。(请犹问也,问所为来之故也。遂以人,因道之。)
[疏]“君使”至“入竟”。
注“请犹”至“道之”。
释曰:君得关入告,即知为聘来,使士迎之,故《聘义》云“君使士迎于竟”是也。而云使士请事,君子不必入,故知而犹问也。云“遂以入”竟者,若然,向来宾之问,犹停关外,君使士请讫,乃导以入竟。
入竟,敛旃,乃展。(复校录币,重其事。敛旃,变於始入。)
[疏]“入竟敛旃乃展”。
注“复校”至“始入”。
释曰:自此尽“贾人之馆”,论三度展币之事。云“重其事”者,亦恐有脱漏失错,故云重其事,不可轻也。“敛旃,变於始入”者,上“及竟张旃”注云:“事在此国也。”此则入竟後乃敛,敛之者,谓若初出至郊敛旃,郑云:“行道耳,未有事也。”此亦及竟,示有事於此国,张之始入。张之去国远,更是行道未有事,故郑云变於始入。始入时示有事於此国,今是行道去之,故云变於始入也。
布幕,宾朝服立于幕东,西面,介皆北面,东上。贾人北面,坐拭圭。(拭,清也。侧幕而坐,乃开椟。)
[疏]“布幕”至“拭圭”。
注“拭清”至“开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