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卫气失常第五十九
黄帝曰。卫气之留于腹中。蓄积不行。菀蕴不得常所。使人股胁胃中满。喘呼逆息者。何以去之。伯高曰。其气积于胸中者上取之。积于腹中者下取之。上下皆满者旁取之。黄帝曰。取之奈何。
伯高对曰。积于上。泻大迎天突喉中。积于下者。泻三里与气街。上下皆满者。上下取之。与季胁之下一寸。重者鸡足取之。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黄帝曰善。
(菀音郁)此篇论卫气失常。以明卫气所出所主之常所。有浮沉浅深。及太过不及之别。按第七十六之卫气行章。论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外内出入之循度。此篇论卫气始生始出之道路。主于皮肉筋骨之间。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而司开阖者也。夫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也。谷入于胃。其精微者。先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所谓别出者。与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之营气。所出之道路各别也。卫气与宗气所出之道路各别也。两行者。谓营气出于气分。而行于脉中。卫气出于脉中。而散于脉外。
此阴阳血气交互之妙道也。夫精专者。行于经隧之营血。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脏腑相通。
外内相贯。环转无端。终而复始。与营行脉中。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日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之道路各别也。所谓营行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随三焦出气。外注于皮肤谷之气分。渗入于孙脉络脉。化而为赤者也。五癃篇之所谓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为液。决气章之所谓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
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痈疽章之所谓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是行于脉中。以应呼吸之营气。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随三焦之出气。注于皮肤分肉之气分。渗于孙络。变化而赤为血。因息乃行。行有经纪。与营气篇之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之道路各别也。宗气积于胸中。上出于肺。循喉咽。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皮毛。人一呼则气出。而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气入。而八万四千毛窍皆开。此宗气之应呼吸而司开阖者也。卫气者。出其悍气之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司昼夜之开阖者也。呼吸之开阖。人之开阖也。
昼夜之开阖。应天之开阖也。是以营气卫气之所出所行。各有其道。故曰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此篇论卫气之始生始出。从阳明之脉络。分行于上下四旁。而布散于形身之外。蓄积菀蕴者。犹草木之生长茂盛于内也。不得常所者。不得所出所主之常处也。故内积于上者。取之大迎天突。盖卫气之上出者。从胃之大迎。任之天突。而外出于皮肤也。积于下者。取之三里。盖卫气之下出者。从胃之三里。而外出于皮肤也。积于中者。取之气街。与季胁之带脉。盖卫气之布于四旁者。从腹之气街。带脉之章门。而外出于四旁也。夫卫气乃胃腑水谷所生之气。足阳明与任脉会于中脘。上会于承浆。与带脉会于脐之左右。而出于腹气之街。是阳明所生之气。从阳明之经脉而出。散于皮肤。此卫气始出之常所也。夫卫为阳。从脉而出。由内而外。自阴而出于阳。营为阴。从谷气分而入于孙脉经脉。自外而内。由阳而入于阴。此阴阳血气外内交互之妙道也。鸡足者。以足缓伸缓缩。如鸡足之践地。盖以疏阳明之经脉。以通卫气之所出也。胗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此卫气留滞于始生之处。非蓄蕴于所以所出之道路。故不可取之外穴也。此论卫气始生始出之常所。与行阳行阴之度数不同。故反论其失常以证明之。
黄帝问于伯高曰。何以知皮肉气血筋骨之病也。伯高曰。色起两眉薄泽者。病在皮。唇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肌肉。营气濡然者。病在血气。目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受尘垢。病在骨。
此言卫气从内之脉络。布散于皮肉筋骨之间。而各有所在也。色者。气之章也。两眉间。即关中。
乃肺之部。肺合于皮。故色起两眉薄泽。知卫气之病在皮也。肌肉者。脾土之外合。土灌四脏。故观唇色青黄赤白黑者。知卫气之病在肌肉也。营者。血之气也。濡、润也。血之液为汗。汗出而濡然者。知卫气之病在血气也。
肝主筋而开窍在目。视目色之青黄赤白黑者。知卫气之病在筋也。筋合于三阴三阳。十二经脉。故五色之并见也。耳者肾之窍。耳焦枯受尘垢者。知卫气之病在骨也。夫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卫气出于形身。而各在其处也。
黄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百病变化。不可胜数。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气有输。
骨有属。黄帝曰。愿闻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输于四末。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与足少阴分间。血气之输。输于诸络。气血留居。则盛而起。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候病所在。骨之属者。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脑髓者也。黄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病变化。浮沉深浅。不可胜穷。各在其处。病间者浅之。甚之深之。间者少之。甚之众之。随变而调气。故曰上工。(数上声胜平声间去声)此承上文而言卫气行于皮肉筋骨之间。各有所主之部属也。卫气行于皮。输于四末。为所主之部。
盖卫气出于阳。从头目而下注于手足之五指。故以四末为部也。行于肌肉。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为肉之柱。柱之为言主也。盖肉之大分为谷。小分为。分肉之间。谷之会。以行营卫。以会大气。臂胫之大肉。肉之大分也。营卫大气。先会于大分之间。故以臂胫之肉为主。犹屋宇之有四柱也。足少阴分间。乃足少阴出于气街。行于分肉之间。卫气者。后天水谷之所生也。会少阴先天之气于分间。此气之大会也。诸络者。孙脉络脉也。营气从络而行于经脉。卫气从络而出于皮肤。血气输转于诸络之间。故气血留居。则络脉盛而起矣。卫气之行于骨者。在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脑髓者也。骨空者。津液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补益脑髓。髓空在脑后三分。颅际锐骨之下。盖髓之所以补益脑者。从尾而渗于脊骨。从脊骨而上渗于髓空以入脑。卫气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二十二日。入脊内。其行九日。
出于缺盆。故卫气之行于骨者。以脊骨为所属也。卫气之行于筋者。无分阴阳左右。如留滞于手足某结之筋。即为病之所在。盖卫气者。应天之气也。筋者。厥阴风气之所生也。风者。大块之噫气。充满于天地之间。故于卫气相合。阴阳左右。无处不有。若夫皮之部。肉之柱。犹天之四方。骨之属。
犹天之道也。百病变化者。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行于皮肉筋骨之间。是以浮沉浅深。各在其处。
余伯荣曰。卫气司昼夜之开阖。以应天之气也。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一日。
下至尾。二十二日。入脊内。其行九日。上出缺盆。一月而环转一周。是又应月之一月而一周天也。
是以月郭空则海水东盛。卫气去。形独居。盖水与天气上下相通。日月营运。随天道环转。日日行一度。故一岁而一周天。月行十三度有奇。故一月而一周天。此阴阳之营运无息者也。人与天地相参。
一息不运。则失其旋转之机。而为奇恒之病。学人玩索而有得焉。非惟临病患以观死生。更可以通玄门。为养生之秘要。
黄帝问于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温。有老壮少小。别之奈何。伯高对曰。人年五十以上为老。
二十以上为壮。十八以上为少。六岁以上为小。
此论卫气之有盛衰也。年少小者。卫气始长。年壮者。卫气正盛。五十以上。卫气渐衰。盖应天之气。而有四时生长收藏之盛衰也。方盛衰论曰。老从上。少从下。老者应秋冬之气。从上而方衰于下。少者应春夏之气。从下而方盛于上。王子方曰。数始于一。成于三。三而两之为六。三而三之成九。十八者。二九之数也。二十者。阴阳之生数始也。五十者。五行之生数终也。马玄台曰。十八以上。六岁以上。俱当作以下。
黄帝曰。何以度知其肥瘦。伯高曰。人有肥有膏有肉。黄帝曰。别此奈何。伯高曰。肉坚皮满者肥。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者肉。(音国)此以下论卫气之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者也。腠理者。肌肉之纹理。如豕之精肉。条分而有理路。理中之白膜曰脂。肉外连皮之肥肉曰肥。故曰肉坚而皮满者肥。盖肥在皮之内。肉之外。故肉坚而皮满也。膏者。即肥之脂膏。谓如豕肉之红白相间而有数层者为膏。盖肥膏之间于肉内。故肉不坚而皮缓也。此论卫气之肥腠理。故只论膏而不论肥。然先言人有肥者。以明膏肥之有别也。皮肉不相离者。谓肉胜而连于皮。内无膏而外无肥。此亦卫气之盛于肉理者也。任谷庵曰。肉者。俗名腿肚也。盖肉之柱。在臂胫诸阳分肉之间。故肉坚。则通体之肉坚矣。又只言胫而不言臂者。气从下而上也。
黄帝曰。身之寒温何如。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脂者其肉坚。细理者热。粗理者寒。
任谷庵曰。此言卫气之所以温分肉也。膏者肉不坚。故其肉淖。淖、和也。言膏与肉之相间而相和者也。脂者。腠理固密。故其肉坚。粗理者。卫气外泄。故身寒。细理者。卫气收藏。故身热。
黄帝曰。其肥瘦大小奈何。伯高曰。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肉者身体容大。脂者其身收小。
任氏曰。此复申明卫气之所以肥腠理温分肉也。卫气盛则腠理肥。是以膏者多气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腴者。脐下之少腹也。肉者身体容大。此卫气盛而满于分肉也。脂者。其身收小。此卫气深沉。
不能充于分肉。以致脂膜相连。而肌肉紧充。故其身收小也。余伯荣曰。卫气之所以温分肉者。充实于肉之理路。所谓血气盛则充肤热肉。盖非只温肌肉。而能使肌肉盛满。身体容大。故反复以申明之。
黄帝曰。三者之气血多少何如。伯高曰。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肉者多血。多血则充形。充形则平。脂者。其血清。气滑少。故不能大。此别于众人者也。
任谷庵曰。此言卫气与营血相将。充盈于分肉之纹理。其膏肥之内。只有卫气而血不营也。膏者卫气盛。故热而耐寒。肉者肌肉隆盛。故多血。血气盛则充肤热肉。故充形。血随气行。血气皆盛。
是为营卫和平。脂者。肌肉紧密。是以血清气少。故不能大。此三者。有肥瘦大小之不同。故与平人之有别也。王子方曰。脂者。卫气不充于分肉。是以血亦清少。血气相将而行者也。
黄帝曰。众人奈何。伯高曰。众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与气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
各自称其身。命曰众人。
余伯荣曰。此言卫气之浮沉浅深。而各有常所者。其形不大不小也。众人者。平常之大众也。不能相加者。谓血气和平。则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于肥大也。血气之浮沉浅深。各有常所。不能相多于肌肉间也。皮肉筋骨。各自称其身。故其形不大不小也。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必先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治无失常经。
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
此言人之血气。当使之无过不及也。三者。人之有肥大之太过。瘦小之不及。故当审其血之多少。
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无失卫气之常经。期为平和之人矣。此因卫气失常。是故膏人纵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也。盖卫气主于皮肉筋骨之间。浮沉浅深。各在其处。若独充盛于皮肤分肉之间。而使纵腹垂腴。上下容大。或深沉于筋骨之间。以致脂不能大。皆卫气之失常也。
是以浮沉深浅。不可胜穷。随变而调其气。命曰上工。此篇论卫气失常。以明卫气所出所循之常所。
使后学知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为治道之张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