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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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寒热病第二十一

皮寒热者。不可附席。毛发焦。鼻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之络。以补手太阴。(腊思亦切)上二章论五脏六腑。以及外合之皮肉筋骨为病。此章论病三阴三阳之经气。而为寒为热也。病在皮。故不可附席。皮肤之血气以滋毛发。皮气伤。故毛发焦也。腊、干也。肺主皮毛。开窍在鼻。

故鼻为之干槁。此邪在表。而病太阴太阳之气。当从汗解。如不得汗。宜取太阳之络以发汗。补手太阴以资其津液焉。按以上三章。经旨相连。故无君臣问答之辞。其病在腑脏经气之不同。故分为三章。此章通论阴阳之经气为病。故篇名寒热。寒热者。阴阳之气也。

肌寒热者。肌痛。毛发焦而唇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者。补足太阴。以出其汗。

脉外之血气。充肤热肉。生毫毛。故病在肌。则肌肉痛而毛发焦也。脾主肌肉。开窍于口。故唇口槁腊。如不得汗。当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补足太阴以资水谷之汗。三阳。太阳也。盖寒热虽在肌。而汗从表出也。莫云从曰。肺之鼻窍。脾之口窍。皆在气分上看。

骨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未槁。取其少阴于阴股之络。齿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骨寒热者。病少阴之气也。病无所安者。阴躁也。少阴为生气之原。汗注不休者。生气外脱也。

齿未槁者。根气尚存。取足少阴于阴股之络以去其邪。齿已槁。死不治矣。此邪病少阴之气。邪正相搏。故为寒热。邪去则愈。正脱则死矣。骨厥者。谓肾脏为病。而肾气厥逆也。夫圣人南面而立。

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是少阴为生阳之本。然肾脏亦为生气之原。故曰骨厥亦然。盖以分别骨寒热者。病少阴之气也。沈亮宸曰。以上三节。病在三阴之气。故曰取三阳之络。曰取少阴于阴股之络。而不言经穴。

上章之病在五脏。则曰行间三里。昆仑。涌泉。而不言三阴三阳。

骨痹。举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取三阳之经补之。

骨痹举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病在少阴之气而入深也。故当取太阳之经补之。以去其邪。夫经脉为里。浮见于皮部者为络。上节论三阴之气而为寒热者。病在于肤表。故取之络。此病气入深。

故取之经。此篇论三阴三阳之经气为病。有病在气而不及于经者。有病在气。而转入于经者。有经气之兼病者。盖阴阳六气。合手足之六经也。沈亮宸曰。冬者肾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骨痹。冬痹者。汗注烦心。病通于脏也。

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故下文曰。冬取经输。经输者。治骨髓。故取三阳之经。

以发越阴脏之痹。

莫云从曰。以本经之法。施于治道。如鼓应桴。马氏退理以先针。致使后学咸视为针刺而忽之。不知针刺之中。有至道存焉。

身有所伤。血出多。及中风寒。若有所堕坠。四肢懈惰不收。名曰体惰。取其小腹脐下三结交。

三结交者。阳明太阴也。脐下三寸关元也。

此言皮肤之血气有伤。当取之阳明太阴也。夫首言皮腠之寒热者。病三阴之气也。此言皮腠之血气受伤。亦取之太阴阳明。阴阳血气之相关也。身有所伤。血出多。伤其血矣。及中风寒。伤其营卫矣。夫人之形体。藉气而血濡。血气受伤。故若有所堕坠。四肢懈惰不收。名曰体惰。夫充肤热肉之血气。生于阳明水谷之精。流溢于中。由冲任而布散于皮腠。故当取小腹脐下之阳明太阴。任脉之关元。以助血气之生原。三结交者。足太阴阳明与任脉交结于小腹脐下也。沈亮宸曰。

首言三阴之气。本于里阴。而外主于皮毛肌骨。下节论三阳之气。从下而生。而上出于颈项头面。

此言肤表之血气。亦由下而上充于皮肤。盖阴阳血气。皆从下而上也。

厥痹者。厥气上及腹。取阴阳之络。视主病也。泻阳补阴经也。颈侧之动脉人迎。人迎。足阳明也。在婴筋之前。婴筋之后。手阳明也。名曰扶突。次脉。手少阳也。名曰天牖。次脉足太阳也。

名曰天柱。腋下动脉。臂太阴也。名曰天府。

此言阳气生于阴中。由下而上也。厥痹者。痹闭于下。以致三阳之气厥逆。只及于腹。而不能上行于头项也。

取阴阳之络。视主病者。视厥痹之在何经也。泻阳者。泻其厥逆而使之上也。补阴者。阳气生于阴中也。次脉者。从喉旁而次序于项后。即本输篇之所谓一次脉二次脉也。盖三阳之经气。皆循颈项而上充于头面也。腋下动脉。手太阴也。太阴统主阴阳之气者也。

阳明头痛。胸满不得息。取之人迎。

此下五节。承上文而分论厥逆之气。各有所见之证。各随所逆之经以取之。阳明头痛。阳明之气。厥逆于腹。不得循人迎。而上充于头。是以头痛。逆于中焦。故胸满不得息。当取之人迎。以通其气。

暴喑气。取扶突与舌本出血。(梗同)夫金主声。心主言。手阳明主气而主金。故阳明气逆于下。则暴喑。而气梗矣。取扶突与舌本出血。则气通而音声出矣。

暴聋气蒙。耳目不明。取天牖。

手少阳之脉入耳中。至目锐。少阳之气厥于下。则上之经脉不通。是以暴聋气蒙。耳目不明。

当取之天牖。

暴挛痫眩。足不任身。取天柱。

足太阳主筋。故气厥则暴挛而足不任身矣。太阳之脉。起于目内之睛明。气不上通。故痫眩也。当取之天柱。

暴瘅。内逆。肝肺相搏。血溢鼻口。取天府。

瘅、消瘅。暴瘅、暴渴也。肝脉贯肺。故手太阴之气逆。则肝肺相搏。肺主气而肝主血。气逆于中。

则血亦留聚而上溢矣。肺乃水之生原。搏则津液不生而暴瘅矣。皆当取手太阴之天府。以疏其搏逆。

夫暴疾。一时之厥证也。此因于气厥。故用数暴字。

此为大牖五部。

牖、窗也。头面之穴窍。如楼阁之大牖。所以通气者也。气厥于下。以致在上之经脉不通。而为耳目不明。暴喑痫眩诸证。盖言三阳之气。由下而生。从上而出。故总结曰。此为大牖五部。以下复论其经络焉。沈亮宸曰。人迎扶突。天牖天柱。头气之街也。腋下动脉。胸气之街也。莫云从问曰。本输篇论次脉。乃手足三阳之六经。此节只言手阳明少阳。足阳明太阳为大牖何也。曰。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少阳之气。本于命门相火。阳明之气。生于中焦胃腑。在经脉有手足之六经。

在二气只论三阴三阳也。其手阳明与太阴为表里。主行周身之气。故合为五大牖焉。

臂阳明有入遍齿者。名曰大迎。下齿龋。取之臂。恶寒补之。不恶寒泻之。足太阳有入遍齿者。名曰角孙。上齿龋。取之在鼻与前。方病之时。其脉盛。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一曰。取之出鼻外。(音仇龋邱禹切)上节论三阳之气循次而上出于大牖。此复论气从络脉以相通。所谓络绝则径通。如环无端。莫知其纪也。盖气之出于大牖者。从气街而出于脉外。气之行于脉中者。从络脉而贯于脉中。外内环转之无端。故莫知其纪也。颧鼻交处为。龋、齿痛也。臂阳明有入遍络于齿者。名曰大迎。大迎乃足阳明之经穴。此手阳明之气。从络而贯于足阳明之经。故下齿痛。当取之臂阳明。恶寒饮者。虚也。当补之。不恶寒饮者。

实也。当泻之。足太阳有入遍络于齿者。名曰角孙。角孙乃手少阳之经穴。此足太阳之气。贯于手少阳之经。故上齿痛者。当取之鼻与前。乃太阳之络脉也。按营血宗气之所营行者。经脉也。

足太阳之络。不入于齿中。此非经脉。亦非支别。乃微细之系。以通二阳之气者也。故方病之时。

其脉盛。乃气之太过也。太过则泻之。不及则补之。莫云从曰。三阳之气。分则有三。合则为一。

一阳之气。下通于泉。绕地环转。而复通贯于地中。故遍历于齿。属口对入。齿者。水脏之所生。

口者。土之外候也。

足阳明有挟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属口对入。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损有余。益不足。反者益。(足阳明当作手太阳)此总结三阳之六次脉也。盖三阳之气。上出于大牖者。循手之阳明少阳。足之阳明太阳。而经脉之贯通。则有手足六脉之相交矣。故手太阳有挟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悬颅乃足少阳之经穴。

此手太阳之气。从络脉而通于足少阳之经也。属口对入上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过、病也。如病在太阳。而太阳之络有余。少阳之经不足。则当损大阳之有余。益少阳之不足。反是者。又当益太阳也。沈亮宸曰。反者当从有过上看。推此二句。当知太阳之气。从络脉而贯于少阳之经。少阳之气。从络脉而通于太阳之经也。以上四脉亦然。

莫云从问曰。阳明手足相交。自然之道也。太阳之与少阳相合。其义何居。曰。太少之气。本于先天之水火。犹两钱所分之四象。是以正月二月。主于太少。五月六月。主于太少。太少之相合也。

阳明者。两阳合明。故曰阳明主于三月四月。此阳明之自相交合也。夫阴阳之道。推变无穷。明乎经常变易之理。始可与言阴阳矣。

朱济公问曰。太阳之气主皮毛。阳明之气主肌腠。少阳之气主枢胁。今论三阳之气。又皆循经而上出于头面焉。曰。此升降出入之道也。阴阳之气。出入于外内。故皮寒热者。取之太阳太阴。

肌寒热者。取三阳于下。升降于上下。故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二阳之气。营运于肌表。故中于阳。则溜于经。经气外内之相通也。此升降出入之无息者也。一息不运。则失其机矣。

其足太阳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头目苦痛。取之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阳气盛则目。阴气盛则瞑目。

此言足太阳之气。贯通于阳跷阴跷也。其者。承上文而言。言其足太阳又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络于阴跷阳跷。而阴阳相交于目锐。阳跷之气入于阴跷。阴跷之气出于阳跷。如阳跷之气盛则张目。阴跷之气盛则瞑目。此太阳之气。又从眼系而贯通于阴阳之跷脉也。按、脉度篇曰。跷脉者。太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行。属目内。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此言阴跷之脉。起于足少阴。而上通于太阳阳跷。此节论太阳之气。通于阳跷阴跷。故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盖阴跷之脉。通少阴之精水于阳跷。

阳跷之脉。通太阳之气于阴跷。男子以气为主。故男子数其阳。女子以精血为主。故女子数其阴。

气为阳而血为阴也。莫云从曰。举足行高曰跷。足少阴太阳。乃阴阳血气之生原。阴跷阳跷。主通阴阳血气。从下而上交于目。目者。生命之门也。

热厥。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寒厥。取足阳明少阴于足皆留之。

此论阴阳之气不和。而为寒厥热厥也。盖在表之阴阳不和。则为肌皮之寒热。发原之阴阳不和。

则为寒厥热厥矣。马元台曰。少阳当作少阴。少阴当作少阳。按、素问厥论曰。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盖以热厥为足三阳气胜。则所补在阴。故当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

以使针下寒也。寒厥为足三阴气胜。则所补在阳。故当取足阳明少阳于足者留之。以俟针下热也。

余伯荣曰。取之于足者。谓阳气生于下也。

舌纵涎下烦。取足少阴。

此言上下之阴阳不和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而下为水脏。水火之气。上下时交。舌纵涎下烦者。肾气不上资于心火也。故当取足少阴。以通少阴之气。

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取手太阴。

此言表里之阴阳不和也。内经云。阳加于阴谓之汗。肤表为阳。腹内为阴。在内之阴液。藉表阳之气。宣发而为汗。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者。表里之阴阳不和也。故当取手太阴。以疏皮毛之气。以行其汗液焉。手太阴主通调水液。四布于皮毛者也。莫云从曰。上节论上下。此节论表里。乃阴阳之升降出入。篇名寒热者。皆阴阳之不调也。

刺虚者。刺其去也。刺实者。刺其来也。

此总论阴阳寒热之不调。因邪正虚实之有碍也。虚者。正气之不足。实者。邪气之有余。盖邪气实则正气虚矣。故刺虚者。刺其气之方去。所谓追而济之也。刺实者。刺其气之方来。所谓迎而夺之也。迎之随之。以意和之。可使气调。可使病已也。

春取络脉。夏取分腠。秋取气口。冬取经输。凡此四时。各以时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肉。气口治筋脉。经输治骨髓。

此以人之形层深浅。与四时之气为齐也。盖人之血气。应天地之阴阳出入。故春取络脉。夏取分腠。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取气口。冬取经输。秋冬之气。复从外而内也。此人之气血。随天地四时之气。而外内出入者也。齐者。所以一之也。凡此四时。以应人之阴阳出入。故各以时为齐。故取络脉者。以治皮肤。取分腠以治肌肉。取气口以治筋脉。取经输以治骨髓。此又以四时之法。以治皮肉筋骨之浅深。盖天气有四时之出入。而人有阴阳之形层。故各以时为齐也。

五脏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腓者也。背三。五脏之四。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痈疽所发。在于皮肉筋骨之间。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阴阳不和。即留滞而为痈矣。伏兔。肾之街也。者。脾之部也。背者。肺之俞也。五脏俞者。

谓五椎之心俞也。项者。肝之俞也。本经曰。痈疽之发。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五部之有痈疽者。乃五脏渐积之郁毒。外应于血气之不和而为痈疽。故五部有此者死。按上章论五脏之邪。外应于皮肉筋骨。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中。皆有阴阳血气之流行。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

余伯荣曰。痈疽之发。有因于风寒外袭者。有因于喜怒不测。食饮不节。营卫不和。逆于肉理。

乃发为痈。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然有发于股臂而死者。有发于项背而生者。此又以邪毒之重轻。正气之虚实。以别其死生。然病及五脏者必死。故因于外邪者。善治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因于内伤者。使五脏之郁气。四散于皮肤。弗使痈肿于一部。所谓始萌可救。脓成则死。此上工之治未病也。

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

此分别形身上下。各有所主之阴阳也。夫身半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太阳之气。生于膀胱。而上出于头项。故病始于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身半以下。足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曰始者。谓病始于下者。下行极而上。始于上者。上行极而下。曰先者。谓手足之阴阳。虽各有所主。然三阴三阳之气。上下升降。

外内出入。又互相交通者也。

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汗乃阴液。生于阳明。太阴主气。行于肤表。水津四布。乃气化以通调。故臂太阴可汗出。水谷之津液。从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故足阳明可汗出。然汗液必由气之宣发。气得液而后能充身泽毛。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也。

沈亮宸曰。此篇论阴阳之不调。而为寒热之证。宜从汗解。故总结汗法数条。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泄精者。谓阴阳血气生于精。过伤则并伤其根原矣。痈疡者。谓阴阳血气。营行于皮肉筋骨之间。邪气留客。致正气不行。则生痈疡矣。本篇论阴阳寒热。缘邪正之实虚。故以此节重出于篇末。

盖以戒夫治病者。慎勿再实实而虚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