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五邪第二十
邪在肺。则病皮肤痛。寒热。上气喘。汗出。咳动肩背。取之膺中外俞。背三节五脏之旁。以手疾按之。快然乃刺之。取之缺盆中以越之。
此承上章复论邪在五脏而病于外也。夫六腑之应于皮肉筋骨者。脏腑雌雄之相合也。五脏之外应者。阴阳之气。皆有出有入也。肺主皮毛。故邪在肺。则病皮肤痛。寒热者。皮寒热也。盖脏为阴。皮肤为阳。表里之气。外内相乘。故为寒为热也。上气喘者。肺气逆也。汗出者。毛腠疏也。
咳动肩背者。咳急息肩。肺俞之在肩背也。膺中外俞。肺脉所出之中府云门处。背三节五脏之旁。
乃肺俞旁之魄户也。缺盆中者。手阳明经之扶突。盖从腑以越阴脏之邪。
邪在肝。则两胁中痛。寒中。恶血在内。行善掣节。时脚肿。取之行间。以引胁下。补三里以温胃中。取血脉以散恶血。取耳间青脉以去其掣。
肝脉循于两胁。故邪在肝。则胁中痛。两阴交尽。是为厥阴。病则不能生阳。故为寒中。盖邪在肝。胁中痛。乃病经脏之有形。寒中。病厥阴之气也。内、脉内也。行善掣节者。行则掣节而痛。
此恶血留于脉内。脉度循于骨节也。时脚肿者。厥阴之经气下逆也。当取足厥阴肝经之行间。以引胁下之痛。补足阳明之三里。以温寒中。取血脉以散在内之恶血。耳间青脉。乃少阳之络。循于耳之前后。入耳中。盖亦从腑阳以去其掣节。
邪在脾胃。则病肌肉痛。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热中善饥。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中。
肠鸣腹痛。阴阳俱有余。若俱不足。则有寒有热。皆调于三里。
脾胃主肌肉。故邪在脾胃则肌肉痛。脾乃阴中之至阴。胃为阳热之腑。故阳明从中见太阴之化。
则阴阳和平。雌雄相应。若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热中而消谷善饥。若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中而肠鸣腹痛。阴阳俱有余者。邪病之有余。俱不足者。正气之不足。皆当调之三里而补泻之。
亦从腑而和脏也。
邪在肾。则病骨痛阴痹。阴痹者。按之而不得。腹胀腰痛。大便难。肩背颈项痛。时眩。取之涌泉昆仑。视有血者尽取之。
在外者。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阴。痹者。病在骨也。按之而不得者。邪在骨髓也。腹胀者。脏寒生满病也。腰者。肾之府也。肾开窍于二阴。大便难者。肾气不化也。肩背颈项痛。时眩者。脏病而及于腑也。故当取足少阴之涌泉。足太阳之昆仑。视有血者尽取之。
邪在心。则病心痛喜悲。时眩仆。视有余不足。而调之其输也。
邪在心。邪薄于心之分也。喜为心志。心气病则虚。故喜悲。神气伤。故时眩仆。视有余不足。
而调其输也。按皮脉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邪在心而不病脉者。手厥阴心主包络主脉也。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勿能容也。容之则伤心。伤心则神去。
神去则死矣。故诸邪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本输者。皆因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故邪在心。邪在于包络。心之分也。视有余不足而调之者。因心气之虚实。而调之也。此邪薄于心之分。以致心气之有余不足。邪不在心。
故不外应于脉。
沈亮宸曰。邪干脏则死。非独伤于心也。曰邪在肺。邪在肝者。邪薄于五脏之分。病脏气而不伤其脏真。故首言三节五脏之旁。以手疾按之。快然乃刺之。盖五脏之旁。乃五脏之气舍也。病在气。
当取之气。取之气。故以手按之则快然。曰三节。曰五脏之旁。俱宜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