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通书朱熹解附
诚上第一
诚者,圣人之本。
诚者,至实而无妄之谓,天所赋、物所受之正理也。人皆有之,而圣人之所以圣者无他焉,以其独能全此而已。此书与太极图相表里。诚即所谓太极也。
“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
此上二句,引易以明之。干者,纯阳之卦,其义为健,乃天德之别名也。元,始也。资,取也。言干道之元,万物所取以为始者,乃实理流出,以赋于人之本。如水之有源,即图之“阳动”也。
“干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
此上二句亦易文。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言干道变化,而万物各得受其所赋之正,则实理于是而各为一物之主矣,即图之“阴静”也。
纯粹至善者也。
纯,不杂也。粹,无疵也。此言天之所赋,物之所受,皆实理之本然,无不善之杂也。
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此亦易文。阴阳,气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阴一阳者,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谓也。继之者,气之方出而未有所成之谓也。善则理之方行而未有所立之名也,阳之属也,诚之源也。成则物之已成,性则理之已立者也,阴之属也,诚之立也。
元、亨,诚之通;利、贞,诚之复。
元始,亨通,利遂,贞正,干之四德也。通者,方出而赋于物,善之继也。复者,各得而藏于己,性之成也。此于图已为五行之性矣。
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
易者,交错代换之名。卦爻之立,由是而已。天地之间,阴阳交错,而实理流行,一赋一受于其中,亦犹是也。
诚下第二
圣,诚而已矣。
圣人之所以圣,不过全此实理而已,即所谓“太极”者也。
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五常,仁、义、礼、智、信,五行之性也。百行,孝、弟、忠、信之属,万物之象也。实理全,则五常不亏,而百行修矣。
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
方静而阴,诚固未尝无也。以其未形,而谓之无耳。及动而阳,诚非至此而后有也,以其可见而谓之有耳。静无,则至正而已;动有,然后明与达者可见也。
五常百行,非诚,非也,邪暗,塞也。
非诚,则五常百行皆无其实,所谓不诚无物者也。静而不正,故邪;动而不明、不达,故暗且塞。
故诚则无事矣。
诚则众理自然,无一不备,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矣。
至易而行难。
实理自然,故易;人伪夺之,故难。
果而确,无难焉。
果者,阳之决;确者,阴之守。决之勇,守之固,则人伪不能夺之矣。
故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克去己私,复由天理,天下之至难也。然其机可一日而决,其效至于天下归仁,果确之无难如此。
诚几德第三
诚,无为;
实理自然,何为之有!即“太极”也。
几,善恶。
几者,动之微,善恶之所由分也。盖动于人心之微,则天理固当发见,而人欲亦已萌乎其间矣。此阴阳之象也。
德:爱曰仁,宜曰义,理曰礼,通曰智,守曰信。
道之得于心者,谓之德,其别有是五者之用,而因以名其体焉,即五行之性也。
性焉、安焉之谓圣。
性者,独得于天;安者,本全于己;圣者,大而化之之称。此不待学问勉强,而诚无不立,几无不明,德无不备者也。
复焉、执焉之谓贤。
复者,反而至之;执者,保而持之;贤者,才德过人之称。此思诚研几以成其德,而有以守之者也。
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之谓神。
发之微妙而不可见,充之周遍而不可穷,则圣人之妙用而不可知者也。
圣第四
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动而未形、有无之闲者,几也。
本然而未发者,实理之体,善应而不测者,实理之用。动静体用之闲,介然有顷之际,实理发见之端,而众事吉凶之兆也。
诚精故明,神应故妙,几微故幽。
“清明在躬,志气如神”,精而明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应而妙也;理虽已萌,事则未着,微而幽也。
诚、神、几,曰圣人。
性焉、安焉,则精明应妙,而有以洞其幽微矣。
慎动第五
动而正,曰道。
动之所以正,以其合乎众所共由之道也。
用而和,曰德。
用之所以和,以其得道于身,而无所待于外也。
匪仁,匪义,匪礼,匪智,匪信,悉邪矣。
所谓道者,五常而已。非此,则其动也邪矣。
邪动,辱也;甚焉,害也。
无得于道,则其用不和矣。
故君子慎动。
动必以正,则和在其中矣。
道第六
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
中,即礼。正,即智。图解备矣。
守之贵,
天德在我,何贵如之!
行之利,
顺理而行,何往不利!
廓之配天地。
充其本然并立之全体而已矣。
岂不易简!岂为难知!
道体本然故易简,人所固有故易知。
不守,不行,不廓尔。
言为之则是,而叹学者自失其几也。
师第七
或问曰:“曷为天下善?”曰:“师。”曰:“何谓也?”曰:“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
此所谓性,以气禀而言也。
“不达”。曰:“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恶,为猛,为隘,为强梁。柔善,为慈,为顺,为巽;恶,为懦弱,为无断,为邪佞。”
刚柔固阴阳之大分,而其中又各有阴阳,以为善恶之分焉。恶者固为非正,而善者亦未必皆得乎中也。
惟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
此以得性之止而言也。然其以和为中,与中庸不合。盖就已发如过不及者而言之,如书所谓“允执厥中”者也。
故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
易其恶则刚柔皆善,有严毅慈顺之德,而无强梁懦弱之病矣。至其中,则其或为严毅,或为慈顺也,又皆中节,而无太过不及之偏矣。
故先觉觉后觉,闇者求于明,而师道立矣。
师者所以攻人之恶,正人之不中而已矣。
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此所以为天下善也。
此章所言刚柔,即易之“两仪”;各加善恶,即易之“四象”;易又加倍,以为“八卦”。而此书及图则止于“四象”,以为火、水、金、木,而即其中以为土。盖道体则一,而人之所见详略不同,但于本体不差,则并行而不悖矣。
幸第八
人之生,不幸,不闻过;大不幸,无耻。
不闻过,人不告也;无耻,我不仁也。
必有耻,则可教;闻过,则可贤。
有耻,则能发愤而受教;闻过,则知所改而为贤。然不可教,则虽闻过而未必能改矣。以此见无耻之不幸为尤大也。
思第九
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
睿,通也。
无思,本也;思通,用也。几动于彼,诚动于此。无思而无不通,为圣人。
无思,诚也;思通,神也。所谓“诚、衶、几,曰圣人”也。
不思,则不能通微;不睿,则不能无不通。是则无不通,生于通微,通微,生于思。
通微,睿也;无不通,圣也。
故思者,圣功之本,而吉凶之几也。
思之至,可以作圣而无不通;其次,亦可以见几通微,而不陷于凶咎。
易曰:“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睿也。
又曰:“知几其神乎!”
圣也。
志学第十
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
希,望也。字本作晞。
伊尹、颜渊,大贤也。伊尹耻其君不为尧、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挞于市。颜渊“不迁怒,不贰过”“三月不达仁”。
说见书及论语,皆贤人之事也。
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
此言“士希贤”也。
过则圣,及则贤,不及则亦不失于令名。
三者随其所用之浅深,以为所至之近远。不失令名,以其有为善之实也。
胡氏曰:“周子患人以发策决科、荣身肥家、希世取宠为事也,故曰‘志伊尹之所志’。患人以广闻见、工文词、矜智能、慕空寂为事也,故曰‘学颜子之所学’。人能志此志,而学此学,则知此书之包括至大,而其用无穷矣。”
顺化第十一
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成,羲也。
阴阳,以气言;仁义,以道言。详已见图解矣。
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羲正万民。
所谓定之以仁义。
天道行而万物顺,圣德修而万民化。大顺大化,不见其迹,莫知其然之谓神。
天地圣人,其道一也。
故天下之众,本在一人。道岂远乎哉!术岂多乎哉!
天下之本在君,君之道在心,心之术在仁义。
治第十二
十室之邑,人人提耳而教,且不及,况天下之广,兆民之众哉!曰,纯其心而已矣。
纯者,不杂之谓,心,谓人君之心。
仁、义、礼、智四者,动静、言貌、视听无违之谓纯。
仁、义、礼、智,五行之德也。动静,阴阳之用,而言貌、视听,五行之事也。德不言信,事不言思者,欲其不违,则固以思为主,而必求是四者之实矣。
心纯则贤才辅。
君取人以身,臣道合而从也。
贤才辅则天下治。
众贤各任其职,则不待人人提耳而教矣。
纯心要矣,用贤急焉。
心不纯,则不能用贤;不用贤,则无以宣化。
礼乐第十三
礼,理也;乐,和也。
礼,阴也;乐,阳也。
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
此“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之意,程子论“敬则自然和乐”,亦此理也。学者不知持敬,而务为和乐,鲜不流于慢者。
务实第十四
实胜,善也;名胜,耻也。故君子进德修业,孳孳不息,务实胜也。德业有未着,则恐恐然畏人知,远耻也。小人则伪而已!故君子日休,小人日忧。
实修而无名胜之耻,故休;名胜而无实修之善,故忧。
爱敬第十五
“有善不及”?
设问。人或有善,而我不能及,则如之何?
曰:“不及,则学焉。”
答言。当学其善而已。
问曰:“有不善?”
问人有不善,则何以处之?
曰:“不善;则告之不善。”且劝曰:“庶几有改乎,斯为君子。”
答言。人有不善,则告之以不善,而劝其改。告之者,恐其不知此事之为不善也;劝之者,恐其不知不善之可改而为善也。
“有善一,不善二,则学其一,而劝其二”。
亦答词也。言人有善恶之杂,则学其善,而劝其恶。
有语曰:“斯人有是之不善,非大恶也。”则曰:“孰无过,焉知其不能改?改,则为君子矣。不改为恶,恶者天恶之。彼岂无畏耶?鸟知其不能改!”
此亦答言。闻人有过,虽不得见而告劝之,亦当答之以此。冀其或闻而自改也。有心悖理谓之恶,无心失理谓之过。
故君子悉有众善,无弗爱且敬焉。
善无不学,故悉有众善;恶无不劝,故不弃一人于恶。不弃一人于恶,则无所不用其爱敬矣。
动静第十六
动而无静,静而无动,物也。
有形,则滞于一偏。
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神也。
神则不离于形,而不囿于形矣。
动而无动,静而无静,非不动不静也。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物则不通,神妙万物。
结上文,起下意。
水阴根阳,火阳根阴。
水,阴也,而生于一,则本乎阳也;火,阳也,而生于二,则本乎所谓“神妙万物”者如此。
五行阴阳,阴阳太极。
此即所谓“五行一阴阳,阴阳一太极”者,以神妙万物之体而言也。
四时运行,万物终始。
此即所谓“五气顺布,四时行焉,无极二五,妙合而凝”者,以神妙万物之用而言也。
混兮辟兮!其无穷兮!
体本则一故曰混,用散而殊故曰辟。一动一静,其运如循环之无穷,此兼举其体用而言也。
此章发明图意,更宜参考。
乐上第十七
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大和,万物咸若。
纲,网上大绳也。三纲者,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也。畴,类也。九畴,见洪范。若,顺也。此所谓理而后和也。
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
八音以宣八方之风,见国语。宣,所以达其理之分;平,所以节其和之流。
故乐声淡而不伤,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
淡者,理之发;和者,理之为。先淡后和,亦主静之意也。然古圣贤之论乐曰:“和而已。”此所谓淡,盖以今乐形之,而后见其本于庄正齐肃之意耳。
优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谓道配天地,古之极也。
欲心平,故平中;躁心释,故优柔。言圣人作乐功化之盛如此。或云“化中”当作“化成”。
后世礼法不修,政刑苛紊,纵欲败度,下民困苦。谓古乐不足听也,代变新声,妖淫愁怨,导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贼君弃父,轻生败伦,不可禁者矣。
废礼败度,故其声不淡而妖淫;政苛民困,故其声不和而愁怨。妖淫,故导欲而至于轻生败伦,愁怨,故增悲而至于贼君弃父。
呜呼!乐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长怨。
古今之异,淡与不淡,和与不和而已。
不复古礼,不变今乐,而欲至治者远矣!
复古礼,然后可以变今乐。
乐中第十八
乐者,本乎政也。政善民安,则天下之心和。故圣人作乐,以宣畅其和心,达于天地,天地之气,感而太和焉。天地和,则万物顺,故神衹格,鸟兽驯。
圣人之乐,既非无因而强作,而其制作之妙,又能真得其声气之元。故其志气天人交相感动,而其效至此。
乐下第十九
乐声淡则听心平,乐辞善则歌者慕,故风移而俗易矣。妖声艳辞之化也,亦然。
圣学第二十
“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闻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
此章之指,最为要切。然其辞义明白,不烦训解。学者能深玩而力行之,则有以知无极之真,两仪四象之本,皆不外乎此心,而日用闲自无别用力处矣。
公明第二十一
公于己者公于人,未有不公于己而能公于人也。
此为不胜己私而欲任法以裁物者发。
明不至则疑生。明,无疑也。谓能疑为明,何啻千里?
此为不能先觉,而欲以逆诈、亿不信为明者发。然明与疑,正相南北,何啻千里之不相及乎!
理性命第二十二
厥彰厥微,匪灵弗莹。
此言理也。阳明阴晦,非人心太极之至灵,孰能明之。
刚善刚恶,柔亦如之,中焉止矣。
此言性也。说见第七篇,即五行之理也。
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大有定。
此言命也。二气五行,天之所以赋受万物而生之者也。自其末以缘本,则五行之异,本二气之实,二气之实,又本一理之极。是合万物而言之,为一太极而已也。自其本而之末,则一理之实,而万物分之以为体。故万物之中,各有一太极,而小大之物,莫不各有一定之分也。
此章十六章意同。
颜子第二十三
颜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而不改其乐。”
说见论语。
夫富贵,人所爱也。颜子不爱不求,而乐乎贫者,独何心哉?
设问以发其端。
天地闲有至贵至爱可求,而异乎彼者,见其大、而忘其小焉尔。
“至爱”之闲,当有“富可”二字。所谓“至贵至富、可爱可求”者。即周子之教程子,“每令寻仲尼颜子乐处,所乐何事”者也。然学者当深思而实体之,不可但以言语解会而已。
见其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无不足则富贵贫贼处之一也。处之一则能化而齐。故颜子亚圣。
齐字意复,恐或有误。或曰:化,大而化也。齐,齐于圣也。亚,则将齐而未至之名也。
师友上第二十四
天地闲,至尊者道,至贵者德而已矣。至难得者人,人而至难得者,道德有于身而已矣。
此峈承上章之意,其理虽明,然人心蔽于物欲,鲜克知之。故周子每言之详焉。
求人至难得者有于身,非师友,则不可得也已!
是以君子必隆师而亲友。
师友下第二十五
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
周子于此一意而屡言之,非复出也。其丁宁之意切矣。
人生而蒙,长无师友则愚。是道义由师友有之。
此处恐更有“由师友”字,属下句。
而得贵且尊,其义不亦重乎!其聚不亦乐乎!
此重、此乐,人亦少知之者。
过第二十六
仲由喜闻过,令名无穷焉。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护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噫!
势第二十七
天下,势而已矣。势,轻重也。
一轻一重,则势必趋于重,而轻愈轻,重愈重矣。
极重不可反。识其重而亟反之,可也。
重未极而识之,则犹可反也。
反之,力也。识不早,力不易也。
反之在于人力,而力之难易,又在识之早晚。
力而不竞,天也。不识不力,人也。
不识,则不知用力;不力,则虽识无补。
天乎?人也,何尤!
问势之不可反者,果天之所为乎?若非天,而出于人之所为,则亦无所归罪矣。
文辞第二十八
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
文所以载道,犹车所以载物。故为车者必节其轮辕,为文者必善其词说,皆欲人之爱而用之。然我饰之而人不用,则犹为虚饰而无益于实。况不载物之车,不载道之文,虽美其饰,亦何为乎!
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
此犹车载物,而轮辕饰也。
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
此犹车已饰,而人不用也。
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
此犹车不载物,而徒美其饰也。
或疑有德者必有言,则不待艺而后其文可传矣。周子此章,似犹别以文辞为一事而用力焉。何也?曰:“人之才德,偏有长短,其或意中了了,而言不足以发之,则亦不能传于远矣。故孔子曰:‘辞达而已矣。’程子亦言:‘酉铭吾得其意,但无子厚笔力,不能作耳。’正谓此也。然言或可少而德不可无,有德而有言者常多,有德而不能言者常少。学者先务,亦勉于德而已矣。
圣蕴第二十九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说见论语。言圣人之教,必当其可,而不轻发也。
子曰:“予欲无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
说亦见论语。言圣人之道,有不待言而显者,故其言加此。
然则璧人之蕴,微颜子殆不可见。发圣人之蕴,教万世无穷者,颜子也。圣同天,不亦深乎!
蕴,中所畜之名也。仲尼无迹,颜子微有迹。故孔子之教,既不轻发,又未尝自言其道之蕴,而学者惟颜子为得其全。故因其进修之迹,而后孔子之蕴可见。犹天不言,而四时行,百物生也。
常人有一闻知,恐人不速知其有也,急人知而名也,薄亦甚矣!
圣凡异品,高下悬绝,有不待校而明者。其言此者,正以深厚之极,警夫浅薄之尤耳。然于圣人言深,常人言薄者,深则厚,浅则薄,上言首,下言尾,互文以明之也。
精蕴第三十
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卦不画,圣人之精,不可得而见。微卦,圣人之蕴,殆不可悉得而闻。
精者,精微之意。画前之易,至约之理也。伏羲画卦,专以明此而已。蕴、谓凡卦中之所有,如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至广之业也。有卦则因以形矣。
易何止五经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奥乎!
阴阳有自然之变,卦画有自然之体,此易之为书,所以为文字之袓,义理之宗也。然不止此,盖凡管于阴阳者,虽天地之大,鬼神之幽,其理莫不具于卦画之中焉。此圣人之精蕴,所以必于此而寄之也。
干损益动第三十一
君子干干,不息于诚,然必惩忿窒欲,迁善改过而后至。干之用其善是,损益之大莫是过,圣人之旨深哉!
此以干卦爻词、损益大象,发明思诚之方。盖干干不息者,体也;去恶进善者,用也。无体则用无以行,无用则体无所措。故以三卦合而言之。或曰:“其”字亦是“莫”字。
“吉凶悔吝生乎动。”噫!吉一而已,动可不慎乎!
四者一善而三恶,故人之所值,褔常少而祸常多,不可不谨。
此章论易所谓“圣人之蕴”。
家人睽复无妄第三十二
冶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
则,谓物之可视以为法者,犹俗言则例、则样也。
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已矣。
心不诚,则身不可正;亲不和,则家不可齐。
家难而天下易,家亲而天下疏也。
亲者难处,疏者易裁,然不先其难,亦未有能其易者。
家人离,必起于妇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
睽次家人,易卦之序,二女以下,睽彖传文。二女,谓睽卦兑下离上,兑少女,离中女也。阴柔之性,外和悦而内猜嫌,故同居而异志。
尧所以厘降二女于妫汭,舜可禅乎?吾玆试矣。
厘,理也。降,下也,嫣,水名。汭,水北,舜所居也。尧理治下嫁二女于舜,将以试舜而授之天下也。
是治天下观于家,治家观身而已矣。身端,心诚之谓也。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
不善之动息于外,则善心之生于内者无不实矣。
不善之动,妄也;妄复,则无妄矣;无妄,则诚矣。
程子曰:“无妄之谓诚。”
故无妄次复,而曰“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深哉!
无妄次复,亦卦之序。先王以下,引无妄卦大象,以明对时育物,唯至诚者能之,而赞其旨之深也。
此章发明四卦,亦皆所谓“圣人之蕴”。
富贵第三十三
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故常泰无不足。而铢视轩冕,尘视金玉,其重无加焉尔!
此理易明,而屡言之,欲人有以真知道羲之重,而不为外物所移也。
陋第三十四
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
意同上章。欲人真知道德之重,而不溺于文辞之陋也。
拟议第三十五
至诚则动,“动则变,变则化”故曰:“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中庸、易大传所指不同,今合而言之,未详其义。或曰:至诚者,实理之自然;拟议者,所以诚之之事也。
刑第三十六
天以春生万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冶。
意与十一章略同
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茍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讼卦曰:“利见大人,”以“刚得中”也。噬嗑曰:“利用狱”,以“动而明”也。
中正,本也;明断,用也。然非明则断无以施,非断则明无所用,二者又自有先后也。讼之中,兼乎正;噬嗑之明,兼乎达。讼之刚,噬嗑之动,即果断之谓也。
呜呼!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公第三十七
圣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谓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
孔子上第三十八
春秋,正王道,明大法也,孔子为后世王者而修也。乱臣贼子诛死者于前,所以惧生者于后也。宜乎万世无穷,王祀夫子,报德报功之无尽焉。
孔子下第三十九
道德高厚,教化无穷,实与天地参而四时同,其惟孔子乎!
道高如天者,阳也;德厚如地者,阴也;教化无穷如四时者,五行也。孔子其太极乎!
蒙艮第四十
“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则渎矣,渎则不告也。
此通下三节,杂引蒙卦彖、象而释其义。童,稚也。蒙,暗也。我,谓师也。噬,揲蓍以决吉凶也。言童蒙之人,来求于我以发其蒙,而我以正道,果决彼之所行,如筮者叩神以决疑,而神告之吉凶,以果决其所行也。叩神求师,专一则明。如初筮则告,二三则惑,故神不告以吉凶,师亦不当决其所行也。
“山下出泉,”静而清也。汩则乱,乱不决也。
“山下出泉”,大象文。山静泉凊,有以全其未发之善,故其行可果。汩,再三也。乱,渎也。不决,不告也。盖汩则不静,乱则不清。既不能保其未发之善,则告之不足以果其所行,而反滋其惑,不如不告之为愈也。
慎哉!其惟“时中”乎!
时中者,彖传文,教当其可之谓也。初则告,渎则不告;静而凊则决之,汩而乱则不决。皆时中也。
“艮其背,”背非见也。静则止,止非为也,为不止矣。其道也深乎!
此一节引艮卦之象而释之。艮,止也,背,非有见之地也。“艮其背”者,止于不见之地也。止于不见之地则静,静则止而无为,一有为之之心,则非止之道矣。
此章发明二卦,皆所谓“圣人之蕴,”而主静之意矣。
太极通书后序建安本
朱熹
右周子之书一编,今舂陵、零陵、九江皆有本,而互有同异。长沙本最后出,乃熹所编定,视他本最详密矣,然犹有所未尽也。
盖先生之学,其妙具于太极一图。通书之言,皆发此图之蕴。而程先生兄弟语及性命之际,亦未尝不因其说。观通书之诚、动静、理性命等章,及程氏书之李仲通铭、程邵公志、颜子好学论等篇,则可见矣。故潘凊逸志先生之墓,叙所着书,特以作太极图为称首。然则此图当为书首,不疑也。然先生既手以授二程本,因附书后。祁宽居之云。传者见其如此,遂误以图为书之卒章,不复厘正。使先生立象尽意之微旨,暗而不明。而骤读通书者,亦复不知有所总摄。此则诸本皆失之。而长沙通书因胡氏所传篇章,非复本次,又削去分章之目,而别以“周子曰”者加之,于书之大义虽若无所害,然要非先生之旧,亦有去其目而遂不可晓者。如理性命章之类。又诸本附载铭、碣、诗、文,事多重复。亦或不能有所发明于先生之道,以幸学者。
故今特据潘志置图篇端,以为先生之精意,则可以通乎书之说矣。至于书之分章定次,亦皆复其旧贯。而取公及蒲左丞、孔司封、黄太史所记先生行事之实,删去重复,合为一篇,以便观者。盖世所传先生之书、言行具此矣。
潘公所谓易通,疑即通书。而易说独不可见,向见友人多蓄异书,自谓有传本,亟取而观焉,则浅陋可笑。皆舍法时举子葺缀绪余,与图说、通书绝不相似,不问可知其伪。独不知世复有能得其真者与否?以图、书推之,知其所发当极精要,微言湮没,甚可惜也!
熹又尝读朱内翰震进易说表,谓此图之传,自陈搏、种放、穆修而来。而五峰胡公仁仲作通书序,又谓先生非止为种、穆之学者,“此特其学之一师耳,非其至者也”。夫以先生之学之妙,不出此图,以为得之于人,则决非种、穆所及;以为“非其至者”,则先生之学,又何以加于此图哉?是以尝窃疑之。及得志文考之,然后知其果先生之所自作,而非有所受于人者。公盖皆未见此志而云云耳。然胡公所论通书之指曰:“人见其书之约,而不知其道之大也;见其文之质,而不知其义之精也;,见其言之淡,而不知其味之长也。人有真能立伊尹之志,修颜子之学,则知此书之言包括至大,而圣门之事业无穷矣。”此则不可易之至论,读是书者所宜知也。因复掇取以系于后云。干道己丑六月戊申、新安朱熹谨书。
再定太极通书后序南康本
朱熹
右周子太极图并说一篇,通书四十章,世传旧本遗文九篇,遗事十五条,事状一篇。熹所集次,皆已校定,可缮写。熹按先生之书,近岁以来,其传既益广矣,然皆不能无谬误。唯长沙建安板本为庶几焉!而犹颇有所未尽也。
盖先生之学之奥,其可以象告者,莫备于太极之一图。若通书之言,盖皆所以发明其蕴,而诚、动静、理性命等章为尤着。程氏之书,亦皆袓述其意,而李仲通铭、程邵公志、颜子好学论等篇,乃或并其语而道之。故清逸潘公志先生之墓,而叙其所着之书,特以作太极图为首称,而后乃以易说、易通系之,其知此矣。按汉上朱震子发,言陈抟以太极圚传种放,放传穆脩,脩传先生。衡山胡宏仁仲则以为种、穆之传,特先生“所学之一师,而非其至者”。武当祈宽居之又谓图象乃先生指画以语二程,而未尝有所为书。此盖皆未见潘志而言。若胡氏之说,则又未考乎先生之学之奥,始卒不外乎此图也。先生易说久已不传于世,向见两本,皆非是。其一卦说,乃陈忠肃公所着;其一系词说,又皆佛、老陈腐之谈。其甚陋而可笑者,若曰;“易之冒天下之道也,犹狙公之罔众狙也。”观此则其决非先生所为可知矣。易通疑即通书。盖易说既依经以解义,此则通论其大旨、而不系于经者也。特不知其去易而为今名,始于何时尔。然诸本皆附于通书之后,而读者遂误以为书之卒章。使先生立象之微旨,暗而不明;骤而语夫通书者,亦不知其纲领之在是也。
长沙本既未及有所是正,而通书乃因胡氏所定章次,先后辄颇有所移易,又刊去章目,而别以“周子曰”者加之,皆非先生之旧。若理性命章之类,则一去其目,而遂不可晓。其所附见铭、碣、诗、文,视他本则详矣,然亦或不能有以发明于先生之道,而徒为重复。
故建安本特据潘志置图篇端,而书之序次名章,亦复其旧。又即潘志及蒲左丞、孔司封、黄太史所记先生行事之实,删去重复,参互考订,合为事状一篇。其大者如蒲碣云:“屠奸翦弊,如快刀健斧。”而潘志云:“精密严恕,务尽道理。”蒲碣但云,“母未葬”;而潘公所为郑夫人志:乃为“水啮其墓而改葬。”若此之类,皆从潘志。而蒲碣又云:“慨然欲有所施,以见于世。”又云:“益思以奇自名。”又云:“朝廷躐等见用,奋发感厉。”皆非知先生者之言。又载先生称颂新政,反覆数十言,恐亦非实。若此之类,今皆削去。至于道学之微,有诸君子所不及知者,则又一以程氏及其门人之言为正。以为先生之书之言之行,于此亦略可见矣。然后得临汀杨方本以校,而知其舛陋犹有未尽正者。如“柔如之”当作“柔亦如之”,师友一章当为二章之类。又得何君营道诗序,及诸尝游舂陵者之言,而知事状所叙濂溪命名之说,有失其本意者。何君序见遗事篇内。又按濂溪广汉张栻所跋先生手帖,据先生家谱云:濂溪隐居在营道县荣乐乡钟贵里石塘桥西,濂盖溪之旧名。先生寓之庐阜,以示不忘其本之意。而邵武邹敷为熹言:“尝至其处,溪之源委自为上下保,先生故居在下保,其地又别自号为楼田。而濂之为字,则疑其出于唐刺史元结七泉之遗俗也。”今按江州濂溪之西,亦有石塘桥,见于陈令举庐山记。疑亦先生所寓之名云。覆校旧编,而知笔削之际,亦有当录而误遗之者。如蒲碣自言:初见先生于合州,“相语三日夜,退而叹曰:‘世乃有斯人耶’!而孔文仲亦有祭文,序先生洪州时事曰:“公时甚少,王色金声,从容和毅,一府尽倾”之语。蒲碣又称其孤风远操,寓怀于尘埃之外,常有高栖遐遁之意。亦足以证其前所谓“以奇自见”等语之谬。又读张忠定公语而知所论希夷、种、穆之传,亦有未尽其曲折者。按:张忠定公尝从希夷学。而其论公事之有阴阳,颇与图说意合。窃疑是说之传,固有端绪。至于先生然后得之于心,而天地万物之理,钜细幽明,高下精粗,无所不贯,于是始为此图,以发其秘尔!尝欲别加是正,以补其阙,而病未能也。
玆乃被命假守南康,遂获嗣守先生之遗教于百有余年之后,顾德弗类,惭惧已深,瞻仰高山,深切寤叹。因取旧衮,复加更定,而附着其说如此。锓板学宫,以与同志之士共焉。淳熙己亥夏五月戊午朔、新安朱熹谨书。
通书后记朱熹
通书者,濂溪夫子之所作也。夫子性周氏,名敦颐,字茂叔。自少即以学行有闻于世,而莫或知其师傅之所自。独以河南两程夫子尝受学焉,而得孔、孟不传之正统,则其渊源因可概见。然所以指夫仲尼、颜子之乐,而发其吟风弄月之趣者,亦不可得而悉闻矣。所着之书,又多散失。独此一篇,本号易通,与太极图说并出程氏,以传于世。而其为说,实相表裹,大抵推一理、二气、五行之分合,以纪纲道体之精微,决道义、文辞、禄利之取舍,以振起俗学之卑陋。至论所以入德之方,经世之具,又皆亲切简要,不为空言。顾其宏纲大用,既非秦、汉以来诸儒所及;而其条理之密,意味之深,又非今世学者所能骤而窥也。是以程氏既没,而传者鲜焉。其知之者,不过以为用意高远而已。
熹自蚤岁既幸得其遗编,而伏读之初,盖茫然不知其所谓,而甚或不能以句。壮岁,获游延平先生之门,然后始得闻其说之一二。比年以来,潜玩既久,乃若粗有得焉。虽其宏纲大用所不敢知,然于其章句文字之间,则有以实见其条理之愈密,意味之愈深,而不我欺也。顾自始读以至于今,岁月几何,倏焉三纪,慨前哲之益远,惧妙旨之无传,窃不自量,辄为注释。虽知凡近不足以发夫子之精蕴,然创通大义,以俟后之君子,则万一其庶几焉。淳熙丁未九月甲辰,后学朱熹谨记。仪封张伯行云:此序晦庵先生最后集解图通书而作也。先生始集通书,莫考其年,据先生序云:“长沙本最后出,乃熹所编定,视他本最详密,然犹有未尽云。乃于干道己丑(一一六九年)覆较旧编,为建安本。至淳熙己亥(一一七九年),凡十一年,复加更定,为南康本。又八年丁未(一一八七年),重为注释,而是编始定。今本一以此为正,而是序特列于首,诸序跋次见于后。
又延平本
朱熹
临汀杨方得九江故家传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处。然亦互有得失。其两条此本之误,当从九江本:如理性命章云“柔如之”,当作“柔亦如之”。师友章当自“道义者”以下析为下童。其十四条,义可两通,当并存之:如诚几德章云“理”曰“礼”,“理”一作“履”。慎动章云:“邪动”,一作“动邪”。化章一作“顺化”。爱敬章云:“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学焉”,此下一有“有”字。“曰有不善”,一无此四字。“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乐章云:“优柔平中”,“平”一作“乎”。“轻生败伦”,“伦”一作“常”。圣学章云:“请闻焉”,“闻”一作“间”。颜子章云:“独何心哉”,“心”一作“以”。“能化而齐”,“齐”一作“济”,一作“消”。过章,一作仲由。刑章云;“不止即过焉”,“即”一作“则”。其三条,九江本误,而当以此本为正:如太极说云:“无极而太极”,“而”下误多一“生”字。诚章云:“诚斯立焉”,“立”误作“生”。家人睽复无妄章云:“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心”误作“以”。凡十有九条。今附见于此,学者得以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