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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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八有八門。答自在問。即分為八。初一總明自在。兼攝加持。文二。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自在法。

二別。全同八地之中十種自在。但此深廣。文不次耳。初法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是為諸佛第一自在法。

論經云。無中邊法門示現故。

二心自在。

一切諸佛教化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二自在法。

無量阿僧祗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觀機故。化不失時。

三勝解自在。

一切諸佛能令盡虗空界(至)是為諸佛第三自在法。

大小淨穢隨解轉變故。

四財自在。

一切諸佛以神通力(至)是為諸佛第四自在法。

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故。

五命自在。

一切諸佛見一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五自在法。

不可說劫命住持故。

六如意自在。

一切諸佛悉能徧往(至)是為諸佛第六自在法。

一切國土中。如意變化故。

七智自在。

一切諸佛為欲調伏(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

而於一切佛法非已現覺(至)亦不住於有學之地。

生界無邊。機熟相應。故念念應成。而真成在昔。故佛於三世。非是新覺。亦非不覺。住在學地。又顯雖念念覺。離覺相故。非三世覺。亦離不覺故。不住學地。

而悉知見通達無礙無量智慧無量自在。

即十力等。

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是為諸佛第七自在法。

八業自在。

一切諸佛能以眼處作耳處佛事(至)第八自在法。

六根互用。廣大佛事。是佛業故。然非改轉。一根不變。本來具故。

九生自在。

一切諸佛其身毛孔(至)是為諸佛第九自在法。

一切世界生示現故。

十願自在。

一切諸佛。

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善提故。文有四節。

於一念頃現一切世界(至)示現諸佛自在神力。

一一念現多佛。於一類界成佛。

如於眾妙蓮華廣大莊嚴(至)種種劫數清淨世界。

二類顯餘界。

如於一念如是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一切念中。

三類顯餘念。

一念一切現。

四總結深廣。一切現者。一念便現法界諸形諸神力故。

一念無量住。

常無現故。

而未曾用少方便力是為諸佛第十自在法。

而不動如來。少許方便。故云自在。上來十段。唯三與八。取意而釋。餘八並論經之文。

二圓滿自在。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量不思議圓滿佛法。

謂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顯如來十種圓滿。又無一法不自在故。方云圓滿。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皆悉成就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即證成菩提十力等。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善根。

善根通福智。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功德。

功德唯福。

一切諸佛皆能教化(至)見者獲益功不唐捐。

可知。

一切諸佛皆具諸佛平等正法。

即具有法輪教法。

一切諸佛作佛事已莫不示現入於涅槃是為十。

三善巧方便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善巧方便。

即於法自在。皆權實等無礙故。

二別十。初言說自在。

何等為十一切諸佛(至)是為第一善巧方便。

知實離言。絕動搖之戲論。而起權開示善根。故為自在。

二知見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二善巧方便。

證實無能所見。而不礙於法真實知見。無縛無解而至大自在。

三示現自在。

一切諸佛永離諸相(至)是為第三善巧方便。

無相知相。無性入性。亦能示現依正調生。

四三世自在。

一切諸佛住於法界(至)是為第四善巧方便。

證冥三際之理。而演三際益生。

五性相自在。

一切諸佛身語意業(至)是為第五善巧方便。

三業湛然。而包含示現。

六調生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六善巧方便。

知非一異。而見一切法。

七時分自在。

一切諸佛於一時中(至)是為第七善巧方便。

知時融入。故不住不捨。而不壞年劫。演法無休。

八辯才自在。

一切諸佛恒住法界成就諸佛無量無畏。

恒住法界。則寂無所住。而成就無量無畏十辯演法。

及不可數辯。

數多故。

不可量辯。

非心測故。

無盡辯。

隨說一事。窮劫不盡。

無斷辯。

任放辯才。無有間故。

無邊辯。

觸類成辯故。

不共辯。

下位中之所無故。

無窮辯。

無能難屈故。

真實辯。

皆契事理故。

方便開示一切句辯。

無一句義。不能顯故。

一切法辯。

無有一法。不能演故。

隨其根性及以欲解(至)初中後善皆悉究竟。

明說之德。具七善故。或開為十。瑜伽八十五云。一初善聽聞時。生歡喜故。二中善修行時。無有難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三後善。謂究竟離垢等故。今文云皆悉究竟。諸經論中更有多說。恐厭繁文。餘七經文略無。

是為第八善巧方便。

九勝義自在。

一切諸佛住淨法界(至)遠離一切虗妄想著。

離說而說。故無想著。

如是究竟到於彼岸是為第九善巧方便。

十了寂用。於中先知本寂二。初正顯。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無所得故非界。

二釋成。

然亦不壞一切諸法(至)非因緣非無因緣。

謂色等性無。非遣之使無。故不壞諸法。即空無業等。

二不廢起用。

而能了知正定邪定(至)是為第十善巧方便。

三結。

佛子是為諸佛成就十種善巧方便。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經。

四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問。文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廣大佛事。

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上標名。下顯勝。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唯除如來威神之力。

二別二。初徵。

何等為十。

二釋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別明能攝。

所謂一切諸佛於盡虗空(至)無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攝廣多。

攝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阿脩羅等。

三能攝殊勝。

大慈無礙大究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四所攝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為第一廣大佛事。

二降神處胎佛事二。初智德內圓。

佛子一切諸佛從兜率天(至)成就廣大妙莊嚴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處一時作佛事。

受最後身住大寶莊嚴樓閣(至)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總攝時處作佛事。

佛子如來爾時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種種方便。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舉五。皆後後廣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與能遶十三剎塵數剎。十方無間住故。

一切網。

彼上諸剎。復有眷屬剎等圍遶。交絡成網故。

一切旋。

遶中間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種。

盡華藏剎海。諸剎種故。

一切世界中。

盡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為第二廣大佛事。

三現生處宮佛事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

佛子一切諸佛一切善業(至)為眾生故示誕王宮。

二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初三學自圓。

一切諸佛於諸色欲宮殿妓樂皆已捨離無所貪染。

無染是定。

常觀諸有空無體性一切樂具悉不真實。

此一是慧。

持佛淨戒究竟圓滿。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觀諸內宮妻妾侍從(至)心得自在而起大捨。

三具德攝益。

具佛功德現生法界(至)令其間悟心得清淨。

四攝益深廣。

雖處內宮眾所咸覩(至)是為第三廣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諸佛亦處種種(至)修清淨行利益眾生。

二出家相。

當出家時捨俗威儀(至)長為世間智慧高幢。

三業二利故。

是為第四廣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覺舊圓。

佛子一切諸佛具一切智於無量法悉已知見。

二應身今滿。

菩提樹下成最正覺(至)修諸功德悉已圓滿。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莊嚴(至)是為第五廣大佛事。

此頓演華嚴。

六轉法輪佛事。義通權實。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諸佛轉不退法輪令諸菩薩不退轉故。

唯菩薩乘。通四不退。

轉無量法輪令一切世間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轉開悟一切法輪能大無畏師子吼故。

開權顯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

轉一切法智藏法輪開法藏門除闇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癡及三障故。

轉無礙法輪等虗空故。

唯頓法。事理雙絕故。

轉無著法輪觀一切法非有無故。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

轉照世法輪令一切眾生淨法眼故。

世諦法。淨所知故。

轉開示一切智法輪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轉一切佛同一法輪一切佛法不相違故。

唯圓法。無異味故。

二結。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別而作佛事。

即無量乘。為第十輪。隨機演故。

不可思議。

十皆圓融。為不思議。

是為第六廣大佛事。

七威儀佛事四。初別舉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諸佛入於一切(至)眾生聞者無不欣樂。

二通顯威儀益物。

一切諸佛色身清淨(至)皆為眾生而作佛事。

三言談示現益物。

一切諸佛昔於一切(至)問訊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晉本所無。即是現益。若言昔者。乃是舉因顯果。必是普字。

四總結深廣。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是為第七廣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諸佛或住阿蘭若處而作佛事。

蘭若唯語山林。

或住寂靜處而作佛事。

寂靜通城邑。

或住空閑處而作佛事。

空閑在無物處。

或住佛處而作佛事(至)無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應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說默下化行。

或時說法或時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時分進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為第八廣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諸佛是生清淨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諸眾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現涅槃而作佛事(至)是為第九廣大佛事。

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槃悲戀益。

佛子一切諸佛入涅槃時(至)悲號戀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復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與世間作所歸依。

三總結益物。

佛子諸佛世尊雖般涅槃(至)是為第十廣大佛事。

若將此十。配答十問。一答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解脫。五出現。六音聲。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

佛子此諸佛事無量廣大(至)唯除如來威神所加。

五無二自在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

明無畏自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故於事明審決定。無疑故無二。不畏他難。名為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諸佛智慧決定無二。

上四可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語決定無二。

此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性無差別決定無二。

此二唯理。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至)是為十。

有三義。一同性修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故如來所住。無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住覺悟(至)是為十。

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問。故十力智慧。照境無遺。

何等為十所謂知過去一切法盡無有餘(至)是為十。

八廣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問。文三。初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

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一一徧下別中。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則成百門。古德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謂初為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配之。

廣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無加過故。

無量力。

無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難獲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無屈故。

堅固力。

當體堅故。

不可壞力。

緣不壞故。

一切世間不思議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眾生無能動力。

不可搖故。

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二徵釋二。初徵。

何者為十。

二釋分十。初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動壞。

所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至)而從雨之終不為損。

謂情非情境。俱不能壞。

二舉況顯勝。

若有眾生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問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二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諸眾生不覺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三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不可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行廣步。多劫行剎。為一山之量。此山已無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持住。實謂難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四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堅固定力安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