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
本章学前指导
重点内容介绍
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的相关考点,包括行政执行、依法行政的含义、行政沟通、行政协调、行政控制、行政监督等内容。由于本章内容之间的关联性不是很强,因此建议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采取各个击破、重点掌握的方式。
应试技巧指导
本章内容将多项知识点同时展现在考生面前,但各项知识点的关联度又不是很高,因此,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只需要一项一项认真研读,各个击破,不需要强行将各项信息关联起来进行研究。这样即便某一项知识点掌握得不够透彻,至少在考到其他信息点时可以自如应对,不会影响考试的整体步调。
第一节 行政执行的含义
一 行政执行的概念
行政执行是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实施法律、贯彻落实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策,以达到预期行政目标的过程。
行政执行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
第二,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目标导向的活动,具有目的性和时效性,是公共决策的后继。
第三,行政执行需要通过具体步骤或实际行动来落实政策,包含从决策实施到完成目标的全过程,具有原则性和强制性,同时又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
第四,行政执行是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特点。
二 行政执行的作用
行政执行决定着决策方案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是检验、修正和完善行政决策的途径,也是评价行政管理工作好坏最主要的依据。行政执行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行政执行是否得力直接影响了行政执行效果的好坏。有力的执行,可以保证整个行政执行取得良好的成效。
第二,有效的行政执行,可以检验出决策是否有所偏差,并能对偏差及时进行修正、改善,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偏差可能会带来的损失。
第三,行政执行历程可以作为评价行政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通过观察行政执行整个环节,可以观察出执行者的办事能力、行事作风,执行机构的运作协调性、沟通有效性等多方面信息,从而为行政管理工作评判提供第一手依据。
第二节 行政执行的原则
一 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集合、分配公共资源和机会相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实施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做到工作制度和程序公开、执行依据与结果公开。
二 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在行政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三 效能原则
效能原则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节 依法行政的含义
一 依法行政的含义
依法行政即所有行政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各项职能、履行各项职责,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具有法律依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行政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 依法行政的特点
从依法行政的含义中可以看出,依法行政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依法行政的行为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规定开展行动,也就是说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所有行为要严格按照成文的规定执行,不能逾越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
第二,依法行政要秉持客观性原则,即行政过程中,行为主体的个人意志要退居次位,有明文规定的就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需要加入个人智力因素的判断。
第三,重视时效性,即依法行政必须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等信息,保证行为依据的有效性,做到与时俱进。
第四节 依法行政的内容
一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真题链接
(2015—63)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法治的核心要素,其基本的精神是防止和控制政府权力的膨胀与滥用,维护市场秩序与公民权利。依法行政对政府权力运行提出了( )的基本要求。
A.行政权力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B.行政主体获得行政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
C.行政主体不得行使自由裁量权
D.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E.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客观、公正和理性
【答案】ABDE
【解析】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公正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C项说法错误,其余四项均正确。故本题选ABDE。
第五节 行政沟通的含义
一 行政沟通的概念
行政沟通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组织与外界环境之间,行政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和各个层级之间,以及各种人员之间所进行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从概念中可以得出,行政沟通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行政沟通主体必须是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行为主体,是不同行为主体间的交互行为促成了行政沟通的具体实施。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沟通主体中必须包含行政组织这一主体,对于其他主体属性没有特殊要求。
第二,行政沟通行为特指发生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这也就限定了行政沟通行为的实施范围,即只有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多方(包括双方)交互行为才能称之为行政沟通行为。行政沟通行为是沟通行为中的一个特定种类。
二 行政沟通的原则
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高效率原则。指某一行政信息完成沟通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越少,沟通效率则越高。为了实现行政沟通的高效率原则,必须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保证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减少人为干扰和失真现象,尽可能选择最短、最直接、容量适中的渠道进行沟通;二是沟通技术现代化。
2.高质量原则。指行政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所达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干扰和失真,注意减少行政决策活动中无关的信息。
3.民主化原则。就是要扩大行政人员参与决策的机会,创造一种民主、宽容、和谐的沟通气氛。
有效的行政沟通标准是信息交流及时、准确、完整。行政沟通的目的是追求信息速度、无误率和满意度。行政学家Barnerd提出了行政沟通有效性的七项原则:全员知晓沟通渠道;正式渠道通达到人;沟通渠道简短直接;沟通程序与渠道匹配;沟通主管人员胜任;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沟通信息确实可靠。
三 行政沟通的意义
行政沟通是行政执行各环节顺利进行,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行政沟通对所有行政人员参与管理、改造人际关系、增强组织凝聚力有重要作用。
第六节 行政沟通的类型和模式
一 行政沟通的类型
按照不同标准,行政沟通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
1.按照行政沟通主体类别的差异,行政沟通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外部行政沟通。即行政组织与机构外行为主体间进行的交流、沟通行为。如行政机构制定相应规范条款前会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这些活动都属于外部行政沟通行为的范畴。
(2)内部行政沟通。即行政组织内部各级成员间开展的交流、沟通行为。如文件传阅、征求意见等活动,都属于内部行政沟通的范畴。另外,根据沟通主体所属层级的不同,内部行政沟通又可分为内部同级行政沟通和内部跨级行政沟通等类型。
2.按照行政沟通时效性的不同,行政沟通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临时性行政沟通。即行政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与其他行为主体开展交流、沟通的行为。如针对某一新议案的评议。
(2)定期性行政沟通。即行政组织在某些固定时间、地域,长期开展与其他行为主体的交流、沟通的行为。如市长热线会常年接听公众信息,并及时给出反馈信息,这就属于一种定期性的行政沟通行为。
3.按沟通的确定性划分,有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正式沟通是一种通过正式的组织程序和组织所规定的正式渠道进行沟通,是沟通的一种主要形式,其特点是正式、严肃、约束力强,有一定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非正式沟通是一种通过正式规章制度和正式组织以外的其他各种渠道进行的沟通,如组织成员私下交换意见、传播消息等都属此类。
4.按沟通的线路划分,有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单向沟通是一种一方只发出信息,另一方只接收而不反馈信息的沟通。双向沟通是一种有反馈的信息沟通。
5.按照各沟通点联系方式的不同,行政沟通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聚联式沟通,其特征是存在一个沟通中心,沟通中心可以和任何其他沟通点联系,而其他各点只能与沟通中心发生联系,彼此无相互的沟通渠道。
(2)单联式沟通,其特征是各个信息沟通点的地位是平等的,每个成员只能和相邻的两点相互沟通,而与其他点不发生联系。
(3)互联式沟通,其特征是每个沟通点都可以和其他所有的点发生联系,各个信息点可以互相沟通,没有信息的中心。互联式沟通有利于行政工作的多元化和民主化。
(4)分联式沟通,其特征是存在着两个或多个以上的信息沟通系统,彼此间没有信息传递关系,从而形成了此种信息沟通系统。
6.按信息流向划分,有下行沟通、上行沟通和平行沟通。
7.按沟通工具划分,有口头沟通、书面沟通和网上沟通。
二 行政沟通的模式
行政沟通一般会通过以下几种模式进行:
(一)轮式沟通模式
轮式沟通模式把领导者作为所有权力沟通的中心,属于控制型结构。轮式沟通是通过一个中心部门或人物进行的,其中该中心可以与其他任何一个方面进行交流,是所有信息的汇集与传递中心,起着一种领导、支配和协调的作用,处于异乎寻常的位置。这种情况下,只有处于中心地位的部门或人员了解或沟通全面情况,下级之间并无沟通联系。轮式沟通的优点是集中化程度较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较高,有利于处于中心地位的上级领导了解、掌握、汇总全面的情况,以便迅速地把意见反馈下去。缺点是沟通渠道单一,下属成员之间无法互相沟通、了解彼此的状况,日益产生隔阂与误会;组织成员缺乏满足感,影响组织的工作效率,容易助长行政组织中的专制作风。
(二)全通道式沟通模式
全通道式沟通模式是指所有组织成员相互之间都可以进行双向沟通,每一位成员的沟通机会都是均等的。这种沟通方式存在某个沟通中心,在组织内部呈现开放式状态,通常是通过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相对而言表现出较为浓厚的民主气氛。全通道式沟通的优点表现为组织成员可以与任何人进行直接交流,沟通比较充分;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能够较为自由地发表意见,信息比较全面;组织内具有民主合作的气氛,容易激发成员的积极性;沟通的渠道比一般的沟通模式更为开阔畅通。缺点主要是由于沟通渠道太多,容易造成信息混乱杂多,也容易形成小道消息和各种流言蜚语,混淆视听、动摇人心;由于信息传递的多头化、多重化,导致比较费时费力,工作效率低。如果行政组织规模比较大,人数多,则此种方式不太实用。
(三)Y式沟通模式
Y式沟通模式不同于纯粹的纵向沟通,它的特点在于中间级别分别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级进行沟通,同时又与下级存在纵向逐级联系。所以,中间层级就处于沟通的中心,成为沟通的中间桥梁。Y式沟通模式的优点是集中化程度比较高,较有组织性,信息传递和解决问题的速度较快,组织内部比较严格。缺点在于除了沟通中心以外,全体成员的沟通满意程度较低,组织气氛可能会不太和谐,而且信息都汇总于中间环节,可能会导致信息被沟通中心操作、控制的危险,影响组织的正常运作。
(四)倒Y式沟通模式
倒Y式沟通模式单从形式上看,与Y式非常相似,只是Y式沟通模式的倒置。然而实质上,二者除了具有一些相同点外,倒Y式沟通模式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即第一层级通过第二层级与三个或多个第三层级进行沟通。在这中间,第二层级是关键,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优点在于它比较适合部署比较多的组织,上级领导因为事务繁忙,分身乏术,通过一个中间层级代为联系,沟通下属,了解情况。缺点是处于这种地位的中间层级能够获得最多的信息资源,因而会掌握实权、控制组织,而第一级别的管理者反而会被架空,甚至丧失实权。
真题链接
(2009—6)在行政信息的沟通过程中,政府经常举办一些听证会,这一沟通模式属于( )。
A.聚联式沟通
B.单联式沟通
C.互联式沟通
D.非正式沟通
【答案】C
【解析】此题考查对行政信息沟通的类型的理解和掌握,重点在于区分行政信息沟通的聚联式、单联式和互联式的特征及其优缺点。由本节的知识点可知答案为C。
第七节 行政协调的含义
一 行政协调的概念
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各机构、人员,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配合,以提高行政效能,有效实现行政目标的管理活动。行政协调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行政系统的整体效能,即通过行政协调来减少行政系统内部各种因素间的功能损耗,使行政系统内部协调有序地运转,建立和谐的关系,优化行政系统的整体功能。
二 行政协调的特点
行政协调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行政协调一般发生在行政系统内部,不会涉及系统外部团体组织或公众成员。行政协调的调控对象主要是行政组织内部发生的各种突发性、常见性问题。当然,个别情况下,也会发生与系统外行为主体的协调行为,但这不是行政协调的主要功用所在。
第二,行政协调的执行目的主要是理顺各行为主体间的合作关系,提高工作协调性,提升工作效能,以期在更短的时间内更好地完成各项行政目标。同时,行政协调也可以帮助行为主体更好地适应整个行政环境氛围,提升个体与组织之间的契合度,提高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
三 行政协调的范围
行政协调的范围一般包括:
1.决策规划协调,是指行政部门制定各项行政工作决策和规划时的协调。
2.政策法规协调,是指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权限范围内的法规时的协调工作和政策法规本身所具备的协调性。
3.事务工作协调,是指行政部门内部就有关公文制发、会议安排、工作和生活保障以及行政管理等事宜的协调。
4.人际关系协调,是指在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关系中所进行的协调,主要包括个人之间、行政单位之间以及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等。
真题链接
(2012—66)工作协调是理顺关系、化解矛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下列选项属于正常工作协调范围的是( )。
A.决策规划协调
B.政策法规协调
C.法规执行协调
D.人际关系协调
E.事务工作协调
【答案】ABDE
【解析】工作协调是指人们在工作中相互合作、同心协力、配合默契的行为过程。正常工作协调的范围一般包括:(1)决策规划协调;(2)政策法规协调;(3)事务工作协调;(4)人际关系协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E。
第八节 行政协调的类型
依据不同的判断标准,行政协调可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按协调主客体划分,可分为与外部环境的行政协调和内部行政协调。
(1)与外部环境的行政协调,即以行政机构为一方主体而开展,为实现某一行政目的,与其他组织、机构或个人主体之间的协调沟通行为。
(2)内部行政协调,即为实现某一行政目的,在不同行政机构主体间开展的沟通、协调活动。其中,包括同级协调活动以及跨级协调活动。
2.按协调对象划分,可分为“系统—环境”的协调、“系统—结构”的协调和行政人员的协调。
(1)“系统—环境”的协调,即通过协调、沟通等行为,理顺行政系统组织机构与行政系统综合环境间的各种关系,使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相互匹配,保障行政机构获得良性发展。
(2)“系统—结构”的协调,即在调研、论证等基础性工作基础上,理顺行政系统内部各层级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搭建出与系统相匹配的行政执行机构。
(3)行政人员的协调,即通过教育、讨论、教导等行为,理顺行政组织结构内部不同行为个体之间的关系,加强个体间的协同合作意识,增强组织的整体运营能力。
3.按协调所解决的中心问题及其具有的性质划分,可分为适应性行政协调、结构性行政协调和沟通性行政协调。
(1)适应性行政协调,即开展协调活动是为了帮助行政机构成员更好地了解并适应行政机构的结构、系统、运作流程等事项信息。
(2)结构性行政协调,即开展协调活动是为了理顺行政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关系,加强系统运作的有效性。
(3)沟通性行政协调,即开展行政协调是为了及时交换各方行为主体间的信息资源,起到互通有无的作用,同时对个别问题进行及时性讨论。
4.按协调所涉及的管理层次划分,可分为高层次协调、中层次协调和基层协调。
(1)高层次协调,即协调行为发生在高层组织机构或高级领导之间,一般协调内容会涉及组织结构调整、体制转变等重大事项。
(2)中层次协调,即协调行为发生在中层组织机构或中级领导之间,一般协调内容会涉及工作部署、计划制定等事项内容。
(3)基层协调,即协调行为发生在基层执行人员之间,一般协调内容涉及任务执行、计划实施等具体工作细节。
5.按协调实施的管理手段划分,可分为法规制协调和利益协调。
(1)法规制协调,即协调的实施依据法律、规定等制度性规范,不以个人意愿为行动标准。
(2)利益协调,即协调的实施主要依赖于各方利益的博弈,根据时事情况限定协调行动的进程。
真题链接
(2009—44)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政府有时以座谈会形式听取拆迁户与用地单位双方意见,从而进行的协调属于( )。
A.利益性协调
B.促进式协调
C.应变式协调
D.会议协调
E.现场协调
【答案】AD
【解析】应变式协调和现场协调一般属于突发事件下的紧急协调;促进式协调主要是对各部门在执行进展上拉开差距的现象进行协调。本题中,政府有时以座谈会形式听取拆迁户与用地单位双方意见,从而进行的协调是以会议的形式促成当事双方的谅解,妥善解决或协调双方的经济利益关系,应当属于利益性协调和会议协调的类型,因此,排除BCE三项,正确答案为AD。
第九节 行政协调的方式
一 行政协调的原则
首先,行政协调是以政府、行政机关为主要主体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因此,行政协调开展的首要原则便是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依据执行,不以执行主体的主观判断为执行依据。
其次,行政协调最终目的是促成各方主体达成共识、形成统一认识,因此,行政协调活动的开展要统筹兼顾、顾全大局、求同存异,多沟通、多探讨,不能下达指令式要求。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协调行动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方向,而没有一成不变、必须遵循的协调方法。
二 行政协调的具体方式
在遵照以上原则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主要通过以下各种方式实现有效的行政协调:
1.采取各类行政监督措施,实时监控执行情况。
2.采用多元化沟通方式,及时、准确地传递相关信息资源。
3.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计划,严格按照流程履行行政手续。
4.做好部门分工部署,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专业性。
5.通过外部机构分担部分基础工作内容,减轻相关主管人员负担。
三 行政协调中最常用的方法
1.主体合流法:当参加协调的各方各有主见、互不相让时,协调者以比较正确的一方或几方的意见为主,以他方的意见为从,通过沟通协商,限制并压缩相左的部分,使他方意见基本统一到主导一方的意见上来。
2.当面表态法:有的问题工作难做,尤其是在碰到时间紧、任务重、领导忙不过来的情形下可以召集会议,让有关各方面对面磋商,明确目的,当面表态。
3.谈心法:个别问题一般只涉及个别人和个别单位,故不便行文,也无需召开会议,这时可以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
4.跟踪处理法:“扯皮”常被视为典型的协调难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跟踪协调。
真题链接
(2009—7)在管理活动中,不同部门之间往往会发生“扯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比较适合采用( )的协调方式。
A.主体合流法
B.当面表态法
C.谈心法
D.跟踪处理法
【答案】D
【解析】“扯皮”常被视为典型的协调难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跟踪协调。因此,本题中不同部门之间往往会发生“扯皮”问题的情况下,比较适合采用跟踪处理法的协调方式。故正确答案为D。
第十节 行政控制的含义
一 行政控制的概念
行政控制是指行政领导者运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根据既定目标规范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行政控制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行政控制行为主体是行政机构及其公务人员。
第二,行政控制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构内部各级公务人员,也可以是行政系统外部的组织机构或是公众个人。
第三,行政控制目的性较强。一般情况下,行政领导者都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才会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手段。
二 行政控制的执行
行政控制是行政工作方向正确的重要保障,是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行政目标实现的重要机制。行政控制执行过程中一般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确定行政控制的执行标准,即在确定控制目标、制定控制计划的过程中,要明确行动执行标准,使得行动执行人员有据可依,可以有效减少执行人员与被执行客体之间矛盾的产生。
第二,执行过程中要随时监控控制的成效,即在行政控制行为开展过程中,随时监控行动执行情况,了解行动进度,对脱离既定计划的行为加以约束,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既定目标能够在限定时间内实现。
第三,行政控制行为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纠正偏差,吸取经验、教训,以便在今后开展行动时有据可依,避免走弯路。
第十一节 行政控制的方式
1.根据控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正式控制和非正式控制。
正式控制又叫强制性控制,是行政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方式所进行的控制,具有直接性、权威性、强制性的特点。非正式控制又叫非强制性控制,指行政组织根据自主的理解,无须按照正规的或法定的控制渠道所进行的控制。在现代法制社会,正式控制越来越重要,非正式控制的重要性相对减弱。但非正式控制仍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控制手段,可弥补正式控制的不足。
2.根据控制是否需要借助外在力量,可分为内在控制和外在控制。
内在控制又叫自我控制,指行政组织及其成员自觉地用行政管理规范指导、约束、检查自己的行为。外在控制指行政组织运用各种力量从外部规范、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如法律、规章制度、组织纪律等。
3.根据控制实施时间的不同,可分为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和成果控制。
预先控制指在计划实施的准备阶段所进行的控制。预先控制的目的是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过程控制指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解决问题。成果控制指根据预期的目标对行政实施的结果进行检查,衡量最终结果是否有偏差,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可能的补救,它主要不是为了保证现行决策的圆满实现,而是为了有利于下一个环节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第十二节 行政监督的含义
一 行政监督的概念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包括政党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自身,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行政监督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监督的主体,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机关自身的组织行为、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活动。这种行政监督属于行政管理的职能范畴。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行政监督是指以全社会包括行政机关在内作为监督的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进行的监察督导活动。
二 行政监督的特点
无论是从广义角度还是从狭义角度进行分析,行政监督行为本身都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行政监督行为的客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
第二,行政监督的重点考察内容是行政客体的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公正性等行为属性。
第三,行政监督行为必须是透明、公开的,行政监督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时刻保有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对于优秀的团体、个人要给予及时的表彰、奖励。
第十三节 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又包括行政系统外部环境对行政系统的监督。
一 内部监督体系
我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
(一)一般监督
一般监督,指各行政机关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以及相互之间进行的普通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主要、最经常、最直接的监督形式。它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监督:
1.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照直接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所产生的监督。
2.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照直接隶属关系,自下而上所产生的监督。
3.职能监督,即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分管的工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4.主管业务监督,即上级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业务上的监督。
(二)专门监督
专门监督,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对所有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它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监督:
1.行政监察,即国家行政组织内专司监察职能的监察部门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监督、纠举和惩戒活动,它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专门监督。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内行使监督权的职能部门;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2.审计监督,即专门审计机关和其他受委托的人员依法对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以判断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审计监督是一项专门的财政经济法律监督制度,是一种经济监督。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 外部监督体系
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法制监督
法制监督,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和控制,是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法制监督是国家意志的充分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主要通过立法权、司法权和检察权三种形式表现出来。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法制监督可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两类。
1.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在我国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又称为立法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政治监督、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2.司法机关的监督,在我国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具有终结性、独立性、中立性、专属性或不可转授性。司法机关的监督主体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构成。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各种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的案件来实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来实施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案件实行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内容包括法纪监督、侦察监督、监所监督等。
(二)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指非执政党和非国家机关对行政活动的监督。它凭借的是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凭借国家权力和政治权力。在我国,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新闻机构及公民个人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都属于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具有两个前提:一是公共行政的透明度;二是社会监督必须与国家权力体系的监督相结合。
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公共论坛批评包括权力腐败在内的不良现象,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不当行为的监督与制约。舆论监督的特点表现为:一是监督方式的公开化;二是监督表达形式的直接性;三是监督效应的及时性;四是监督效果具有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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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0)下列主体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的是( )。
A.工会监督
B.行政监察
C.人民信访
D.政协监督
【答案】B
【解析】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包括政党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自身,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所实施的检查和督导活动。行政监督可分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和行政系统外部监督体系,而内部监督则主要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其中,专门监督主要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两种。
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因此,B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ACD项监督的主体都不是行政机关本身,因此属于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