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逻辑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8章 识别逻辑圈套——激活逻辑思维,莫被“卖拐的”忽悠了(1)

人人都有大脑,可是,像本山大叔在小品中所饰演的那样技艺高超的“大忽悠”也比比皆是。面对“因为、所以、由于、于是、假使、必然、大前提、小前提……”很多人都眼花缭乱,无法清晰地思考。于是,高明的“忽悠们”往往会打着逻辑的旗号,让逻辑为自己的“忽悠”打掩护。

同正确推理一样,错误推理也是可能的,这个事实是建立逻辑学实践论的基础。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

不相干论证,阿Q和东郭先生的逻辑

“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这是鲁迅小说中的人物阿Q的“名言”。阿Q的这种逻辑明摆着是乱点鸳鸯谱,将两件本来没有必然联系的事情,硬推出一个结论。

阿Q尽管是一个愚昧无知的乡下人,可他在辩论中却常常“大获全胜”。此人有两个制胜法宝:一是,精神胜利法;二是,特殊的逻辑。有时,阿Q会仗着特殊逻辑的力量,做出荒唐事来。当他去调戏静修庵的老尼姑时,口吐脏水说:“和尚动得,为何我动不得?”还有一次,他到静修庵的菜园去偷萝卜,被老尼姑抓了现行,可阿Q却理直气壮地说:“这是你的?你能叫得它答应你吗?你……”

面对如此高妙的反问,有点理智的人都会哑口无言。阿Q的逻辑用三个字来概括就是“推不出”,就是从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在论证中,“推不出”的谬误叫做不相干论证,是指在论证的过程中所用论据不能论证论题,或者说论据与论题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东郭先生的故事同样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然而,人们通常忽略了这个善良的迂腐的书呆子,是用什么方法忽悠住赵简子的。

据马中锡的《中山狼传》记载,赵简子追不着狼,大发雷霆,“拔剑斩辕端”,威胁东郭先生道:“敢讳狼方向者,有如此辕!”吓得东郭先生跪倒在地。我们不清楚这个儒者的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但他居然能讲出一番道理来蒙混,他说:“鄙人不慧,将有志于世。奔走遐方,自迷正途,又安能发狼踪以指示夫子之鹰犬也?”于是,“简子默然”,查也不查一下,径自往别处追去了。

细看之下,原来东郭先生的遁辞很有意思。所谓遁辞,是指理屈辞穷或不愿以真意告人时,用以支吾搪塞之语也。孟子说:“遁辞知其所穷。”东郭先生穷于应急的搪塞之辞,包含着明显的逻辑错误:用作论据的“奔走遐方,自迷正途”(远途奔波,迷失道路),跟论题“安能发狼踪”(不能发现狼的踪迹)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提出一个论题来,要证明它是正确的,就必须拿出真实的论据来佐证,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故,进而确定论据与论题之间的逻辑联系,这就是论证。论证是推理的运用。如果想让论证合乎逻辑,则一定要遵守推理的规则。假如论据是真实的,而论据与论题之间又存在必然的联系,那么论题就得以证明。

就算东郭先生的“自迷正途”是真实的,以之为论据也还是推不出“安能发狼踪”。因为一个人不迷途也好,迷途也好,都是有可能“发狼踪”的。谬误如此的明显,可惜豪放而又粗疏的赵简子不懂这道理,被东郭先生这个老学究给忽悠了。

一直以来,好色的人都被叫做登徒子,可是几乎没人知道登徒子先生是被冤枉的。冤枉登徒子的人是谁呢?自然是写《登徒子好色赋》的宋玉。下面,咱们就来看看宋玉是怎样抹黑登徒子的。

楚国大夫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说宋玉的坏话,他说:“宋玉这个人长得英俊潇洒,又能言善辩,最主要的是这个人贪恋女色,希望大王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王拿登徒子的话去质问宋玉,宋玉说:“臣容貌俊美,是天生的;善于言词,是从老师那里学来的;至于贪恋女色,实在是没有这样的事。”楚王问:“你说自己不贪恋女色,有什么理由吗?有理由讲就留下来,没有理由就离去吧。”

为了证明自己不好色,宋玉给出了下面的解释:“天下的美女没有谁比得上楚国女子,楚国美女又没有谁能超过我家乡的女子之美的,而我家乡最美丽的姑娘还得数我邻家之女。邻家之女,增一分太高,减一分太矮;涂上脂粉嫌太白,施加朱红嫌太赤;眉毛如翠鸟之羽毛,肌肤像白雪莹洁剔透;腰身纤细如裹上素帛,牙齿整齐犹如小贝;嫣然一笑,足可以迷倒阳城和下蔡一带的所有人。就是这样一位绝色女子,趴在墙上窥视臣三年,至今臣还没答应和她往来。登徒子却不是这样,他的妻子蓬头垢面,耳朵挛缩,嘴唇外翻而牙齿参差不齐,弯腰驼背,走路一瘸一拐,还患有疥疾和痔疮。这样一位丑陋的妇女登徒子都喜欢得不行,还生了五个孩子。请大王明察,究竟谁是好色之徒呢?”就这样,宋玉赢得了楚王的信任,而登徒子则被冷落了。

宋玉的忽悠本领的确很高,他的一席话马上就让楚王相信他是不好色的,而认为登徒子是个实实在在的好色之徒。其实,如果仔细分析宋玉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他所列举的理由虽勉强可以证明自己不好色,却无法证明登徒子好色。登徒子不弃丑妻,生了五个孩子,这跟他是否好色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结婚生子乃天经地义、人之常情,这怎么能说明登徒子好色呢?宋玉的辩解显然是存在“不相干论证”的谬误。

循环论证,有趣的套套逻辑

尿液中黄色的色素是什么?为什么吗啡让人想睡?尿液之所以呈黄色,是因为其中含有尿色素,而尿色素是黄的;吗啡之所以让人昏昏欲睡,是因为吗啡具有催眠的作用。这算答案吗?其实,这种答案不过是重复原来的说辞,以期蒙混过关。

有一个中学的政治老师,每次在讲政治选择题的时候,都只在讲台上念答案,从不解释答案为什么是对的,为什么是错的。当学生问他的时候,该老师就依据答案中的正确选项,说因为那个正确选项是正确的,所以其他选项都是错误的。学生对此很无奈,但是也无话可说。这样的老师真是误人子弟。不难看出,这个政治老师的解释方法跟上文中的两个回答非常相似,在逻辑谬误中这种忽悠方法属于循环论证谬误。

循环论证,又被称为套套逻辑,是论证谬误的一种,当辩论者为支持自己的某项主张所提供的新的论据,其实是旧主张新瓶装旧酒的重复时,就是犯了“循环论证”的谬误。“循环论证”之所以属于逻辑谬误,是因为在论证过程中,它把论证的前提当做了论证的结论,也就是所谓的“先定结论”。

在论证神的存在时,传教士说:“《圣经》上说神存在,由于《圣经》是神的话语,所以《圣经》必然正确无误,所以神是存在的。”显然,对神存在持怀疑态度的人必定会质疑其前面的假设,并且会继续追问《圣经》为什么是正确无误的,传教士根本不可能蒙混过关。这是一个很浅显的例子,讲出来是为了让大家更通俗地说明循环论证的谬误。

大卫·休谟是18世纪苏格兰著名的哲学家,他在《论神迹》用以推翻神迹的论点,经常被逻辑学家当作循环论证的典型例子。在《论神迹》一文中,他这样写道:“……我们可能会总结认为,基督教不仅在最初时是随着神迹而出现的,就算是到了现代,任何讲理的人都不会在没有神迹之下相信基督教。只靠理性支撑是无法说服我们相信其真实性的,而任何基于信念而接受基督教的人,必然是出于他脑海中那持续不断的神迹印象,得以抵挡他所有的认知原则,并让他相信一个跟传统和经验完全相反的结论。”在论证过程中,休谟提出了几点论据,且每一个论据都为“神迹只不过是一种对于自然法则的违逆,就算是神迹也不能给予宗教多少理论根据”这一论点服务。也是因为这样的认识,在《人类理解研究》一书中,他对神迹做了定义:神迹是对于基本自然法则的违逆,而这种违逆通常有着极稀少的发生机率。

不难看出,在检验神迹论点之前休谟就已经假设了神迹的特色以及自然法则,并以此为基础演绎了一段微妙的循环论证。

除了像休谟这种大哲学家所提出的这种高深的例子,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一些琐碎小事上也会犯循环论证的错误。比如,当父母误解孩子的时候,父母并不能真的确定孩子做错了事情。但在批评孩子的时候,父母会说:“瞧瞧你,根本没有半点羞愧的意思,难道不知道自己错了吗?”事实上,假如孩子没有错,自然是不会有羞愧的表情的。

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几个朋友一起去饭店吃饭,当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糖醋鱼上桌的时候,鱼嘴却能张合,鱼鳃还会扇动,我们都很好奇,对此非常不解,于是就问经理:‘这是怎么一回事,鱼都已经烧熟为什么嘴和腮却还会动弹呢?’经理解释说:‘这是因为咱们的厨师是做鱼的名师,厨艺十分精湛,所以有的时候鱼熟了,上桌了,鱼嘴和腮却还在动。甚至有时候吃得只剩下骨架了鱼嘴还能张合。’我们被经理的这一番话逗得哈哈大笑,全然忘了我们问的是鱼嘴是为什么会动弹。”

在这里,经理就是用循环论证的技巧忽悠了顾客。顾客问经理:“鱼都已经烧熟为什么嘴和腮却还会动弹呢?”经理本来是应该告诉顾客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样一个结果。可是,经理说的却是另外一回事,他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厨师的烹饪技艺高超。虽然这个回答彰显出了酒店的档次,但实际上是答非所问。它仍然是重复说明了要求解释的现象:熟鱼为什么会张嘴动腮。对于为什么,经理并没有在道理上加以解释。

在日常的文章书写中我们也很容易范循环论证的错误。比如,在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题的论文中,某个学生这样写道:“为什么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务之急呢?因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国家建设中最迫切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在这个学生的论述中,论题、论据、结论,说来说去都是那么几句话,一直在重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但是并没有说出为什么重要,仅仅是在进行“同义反复”。很明显,这个学生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在中小学生日常的议论文写作中,这种错误实际上是经常出现的,只是有的不太明显,所以被忽略了。

由于学生知识面窄,同时对相关知识的掌握又十分有限,因此,在他们议论一件事情的时候通常拿不出合理的论据,但又必须证明出自己的论点,于是便出现了循环论证的谬误。循环论证的谬误也常常出现在初中、高中的几何学论证中,在一些重要考试中,当学生实在论证不出来一些题目,情急之下便会预先假设结论是正确的,然后再求证出来。表面上看是论证出来了,实则是犯了“循环论证”的谬误,意图忽悠一下阅卷老师。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循环论证的论点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但因为结论可能完全跟其前设相同,故结论并不是其前设之推论。在论证过程中,所有循环论证都必须假设其命题已经成立,所以,循环论证本身并不能证明什么,它只是一个回避问题的常用手段罢了,希望你没有被忽悠住。

诱导性语言,那些虚张声势的人

那些打算回避问题的人,通常会用虚张声势的措辞开头,比如“不可否认”、“再明显不过”、“再简单不过”、“理所当然”、“小学生都知道”、“大家都知道”等。其实,对方的真正意图是诱导你,让你跟着他的思路走。

除非我们尊重一切事实并对情感语言存疑,否则很难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晰思考。当有人告诉我们该信什么、该要什么、大家都怎么想的时候,往往是在诱导我们的思路,我们完全有必要怀疑或认定对方在回避问题,因为虚张声势的字词通常意味着回避问题。

凡是企图诱导出特定答案的问题,都是在回避某个问题,如“你不同意吗?”“这种说法不对吗?”“你不觉得这有可能发生吗?”“你不认为这么想是合理的吗?”有时候,对方故意提出一些问题,让你说出他想要的答案:“你爱我,不是吗?”“这件衣服我花300元就买到了,很便宜,不是吗?”“你不觉得这件被摔得稀巴烂的瓷器是件伟大的艺术品吗?”于是,你不自觉地被这些诱导性的问题给忽悠了。

看下面这个问题,男孩对刚认识的女孩说:“我们约会的时候,我可以骑自行车吗?”他要求骑自行车,但他回避了什么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有两个。一个是能不能骑自行车,另一个问题被回避掉了,他已经预先假定对方会跟自己约会,但对方想不想约会还不知道,应该先讨论。在决定用什么交通工具之前,应该先讨论要不要约会,这个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小美跟着姐姐坐在河岸旁,无事可做,不久就觉得厌烦。她偷偷瞄了几眼姐姐正在看的书,但上面既没插图也没对话。“这本书有什么用,”小美想着,“既没插图也没对话?”

小美已经借由问题的形式在心里回答了这个问题。她不需要明确地将问题陈述出来,不过假如她这么做,她会说:“没有插图或对话的书根本没有用。”

在法庭上,像小美提的这种问题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们已经预先设定了正确答案,或是带有某种暗示,使人倾向于回答某种答案,这个时候,律师肯定会针对这个“诱导性”的问题提出异议。经典例子如:“你看到车前灯破掉,那个时候,你人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