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教育政策(6)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5.中小学教育评价与升学政策
中小学教育在成绩评定和升学政策上兼顾了培养和选拔功能。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枠根据世界各国教育评价发展的趋势和走向,提出了发展性评价政策和模式,努力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所谓发展性评价,是以学习者的主体作用为基础,强调认知活动中新知与旧知的联系,强调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迁移,强调教学方式中的过程和体验,强调教学互动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指标的重要影响,使评价过程与教学过程相并行,提供信息和指导,以促进学生的发展。具体上看,目前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仍是学校和社会最为关心的升学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置科目、组织命题、施考、评卷等。就日常考核评价而言,对考核的科目和次数进行限定,如国家规定中学平时测验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不宜超过4次,其他学科每学期不宜超过2次;中学期中和期末考试,每学年举行1次。对于学生评价也有政策要求,如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发布的枟关于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枠规定,三好学生评选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评选一次。
[资料框1唱5] 浙江省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浙教基〔2012〕8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大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努力为民办学校创造公平竞争的办学环境,积极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投资教育、参与办学,民办教育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形势和教育发展格局的变化,民办教育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现就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积极支持和指导民办中小学转变发展观念,科学定位,走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办出特色,向高质量民办学校方向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民办中小学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招生计划。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支持民办中小学办学出发,根据所辖民办中小学的实际办学条件核定其招生人数。
三、合理确定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民办中小学应根据核准登记的招生范围,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生源计划。民办中小学应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确需跨区域招生,涉及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将民办中小学扩大招生范围方案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形成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区市教育局核实后,由设区市教育局将民办中小学扩大招生范围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核,并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形成跨设区市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跨区域招生的统筹。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方式分为零散招生和规模招生两种。学校不到生源地组织招生活动,且不影响生源地招生秩序的零散招生,可不纳入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学校可自行组织录取,但在一个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超过10人;学校到生源地有组织的招生,在同一生源地招生名额超过10名的属规模招生,需事先明确招生名额,并纳入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五、准确把握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书面考试。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民办普通高中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招收新生,不得招收低于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分数线15分以下的学生。
六、有序开展招生工作。跨设区市招生的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应在每年的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3月底前完成跨设区市招生的统筹工作。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节(包括收费标准及有关生源地招生计划等)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如涉及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的则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核准,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则须经省教育厅核准,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七、加强民办中小学招生的协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省教育厅和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民办中学跨区域规模招生的计划纳入当地招生计划,与本地学校一起组织招生。民办初中和普通高中应在7月31日前最终确定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名单,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与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所招收的学生名单。对民办中小学符合规定(包括零散招生和规模招生)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做好学生电子学籍迁移审批工作。要加强学籍管理,做到“人籍一致”,严格禁止学籍挂靠;在办理民办普通高中学生向公办普通高中转学时,应参考学生当年中考成绩,遵循对等转学的原则。
对符合规定招收学生的民办学校进行歧视性限制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违规招生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民办中小学不履行规定违规招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规模,直至责令停止招生,年度检查定为不合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细则。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资料框1唱6] 美国的高考
申请美国大学入学的时候,常常需要提供一个标准考试的成绩。这个简称SAT的考试,是由美国四千多所大学组成的美国大学委员会( College Board )委托教育测试服务机构( 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简称ETS)来定期举办的。
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美国是没有中国意义上的高考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
一、SAT考试不是一锤子买卖
国内的高考,一年一次,好与不好,一次定终生;如果考得不好,或者屈就差一些的学校,或者来年再考。美国的SAT考试一年会举行几次。比如说如果申请2013 年秋季入学,可以选择2012年5月、6月、10月、11月、12月和2013年的1月、3月的日期来参加考试;如果参考一次对自己的分数不满意的话,还可以接着考下去。依据所要申请大学的不同,对SAT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学校要求提供所有的SAT分数来全面评估,有的学校只要求提供最好的分数,所以考试的压力相对降低。但若短时间内两次考试分数差别巨大,有时会引起考试委员对考生的疑问。这算是题外话。
二、SAT成绩不是录取的唯一标准
由于美国的联邦制,每一个州和郡县有自主决定其教育的权利,因此不仅不同州的高中之间有差别,就是同一州的不同高中也会有所不同,这便造成了学生起点上的差异。但这并不能代表学生潜在能力上有差异。因此,绝大多数美国大学只把SAT成绩作为录取时参考因素的一部分,另外还要参考学生高中在校的平均成绩、老师的评语、课外活动(包括体育和文艺专长)、社区活动和志愿者等经历。虽然很多学校仍将SAT作为粗略筛选的起始标准,但是近年来围绕着SAT的重要性、准确性、尤其是必要性,争议很大,有的学校甚至取消了SAT成绩的要求。
批评家们指责SAT的出题偏向于白人和富人,甚至还挑出考题的实例证实这是只有富人才有机会见识的文字和经历,从而造成了对其他群体的不公平,而没有真正测试出一个学生潜在的能力。鉴于此,近些年来,一些文科学校开始呼吁在入学申请时不再要求SAT成绩,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加州大学校长Richard Atkinson 在2001年的呼吁,它直接导致了美国大学委员会2005年对考试的再次改革。
美国目前已经有将近800所四年制大学不再对SAT作入学要求,其中最著名的学校是全美排名前三十位左右的北卡罗来纳州Wake Forest University 和马萨诸塞州的Smith College。
既然SAT标准考试成绩只是决定录取的一部分因素,对一些学校甚至不作要求,那么美国大学是怎么录取的呢?
首先,美国的大学不是统一录取,而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申请不同的学校;每个学校要求的申请材料和基本条件也不同,不同学校录取与否互相之间也没有影响。所以,一个学生经常同时被几所学校录取,最后再全面权衡各种因素而决定去哪个学校;如果都没被录取也没关系,美国的社区大学是人人都可以上的。尽管大学和大学之间会有不同。下面是常见的美国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Application )
多数学校的申请表可以在网上填写,也可以在纸上填写;一些学校允许学生使用通用的申请表,填写一次,可以分送不同的学校。这个申请表保证了录取委员会能将考生的申请材料,毕业高中寄来的成绩单、推荐信,SAT考试机构寄来的分数等对到一起。
(二)高中成绩单( Score sheet )
这个成绩单由就读的高中直接寄到所申请大学的录取委员会,成绩单上列有选过的课程和获得的分数。录取委员会会考核申请人的总分和随时间进步的情况。
(三) SAT分数( SAT Score )
尽管有各种争议,目前多数学校还是要求提供SAT分数,录取委员会用这个分数粗略去评估申请人是否可以圆满完成该大学的学习。
(四)推荐信( Recommendation )
推荐信一般由指导老师( guidance counselor )或任课老师来填写,要求涵盖认识被推荐人多长时间、怎么认识的、对被推荐人能力和品质的全面评价。
(五)个人声明或者散文( Personal Essay )
这是申请材料中最难做、最花时间的,也是极重要的一部分。只有这一部分让申请人有机会在录取委员会面前留下与众不同的印象,从而脱颖而出被录取。
(六)面试(Interview)
不是所有学校本科的录取都要求面试,但研究生则一定。面试很关键,因为在美国是十分看重一个人的人际关系能力的( interpersonal skill )。申请人最好还要准备几个有特点的问题去问面试官,以帮助留下有想法、爱动脑筋的好印象。
二、中小学教育体制政策
中小学教育体制政策包括行政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政策内容。我国基础教育体制政策是1985年枟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枠确立下来的,近20年来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主要精神和框架被写进枟教育法枠枟义务教育法枠枟民办教育促进法枠以及有关法规条例中。
1.教育行政体制政策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教育行政组织系统,即国家对教育的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和职权划分。2001 年国务院在枟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枠中,提出“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抓好中小学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乡(镇)、村都有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枟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枠中提出,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经费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
2.教育办学体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