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阴专其政。其政肃太阳在下。左厥阴。石阳明。故天气下降。阳气退辟。其令寂。大风时起。原野昏露。白埃四起。云奔南极。寒雨数至物成于差。夏湿寒合德。黄黑埃昏。流行气交。上应镇星。其谷 玄。用谷命大角之 。寒化雨化胜复同。是谓和气化度也。阴凝于上寒积于下。水胜火则为冰雹。阳光不治。杀气乃行。裸虫静。鳞虫育。是为岁物所宜羽虫耗。热毒不生。是谓地气所制。有余宜高。不及宜下。有余宜晚。不及宜早。有余吐之。利气之化也。民病亦从之。
其病寒温腹满。身慎愤肘肿。病逆寒厥拘急。是岁湿土在上寒水在下。土能制水。天气盈。地气虚。宜取化源。以平土气。益气岁气。无使邪食 黄之谷。以令其食间气之谷。以保其精。岁宜以苦燥之湿之。甚者严之泄之。不发不泄。则湿气外溢内渍。皮拆而水血交流。必赞其阳火令御。其寒运异寒湿燥湿热宜少。故药食之。宜其化上。若湿中寒温。下热。
〔初之气〕自壬子年大寒日巳初。至是岁春分日卯初。凡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主位火。角水火营运风不得位。地气迁寒。乃去春气正风乃来。生布万物以荣。民气条舒。风湿血溢。经络拘强。关节不利。身重筋痿。宜调厥阴之客。以辛补之理中汤四逆汤。以酸泻之。(大柴胡汤之类)以甘缓之。(桂。苓。甘露。竹叶。石膏汤之类是也。)岁谷宜 。间谷宜稻。〔二之气〕自春分日卯正。至小满日丑正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少微。火客气。少阳火中居其位。下司气化是谓灼化火。火正物承化。民乃和。其病湿属盛行。以咸补之。(五苓散也。)以甘泻之。(白虎汤。益元散之类。)以酸收之。
(建中汤之类。)岁谷宜 。间谷宜豆。则热气不能为害。〔三之气〕自小满日寅初。至大暑日子初。凡六十日有奇。主少微火客。气火绝中。土见火运。岁火当位。湿化郁之。天政而湿降。地气腾满雨。其时降寒乃随之。感于寒湿。则民病身重。肘胸腹满。宜治太阴之客。以甘补之。(四君子。桂枝甘露之类。)以苦泻之。(大柴胡。大小承气之类)以甘缓之。(平胃散之类。)岁谷宜 。间谷宜麻。则湿气不能为害。〔四之气〕自大暑子正。至秋分日戌正。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大宫土。客气少阳火。中见火运。气与运同位。火临溽蒸。化地气。腾天气。痞膈客气。晚暮蒸热。相搏。草木凝烟。湿化下流。则白露阴布。以成秋令。民病腠理热。血暴溢疟。心腹满热虚胀。甚则肘肿。宜治少阳之客。以咸补之。
(五苓散之类。)岁谷宜 。间谷宜宣。则火气不能为害。是气也无犯司气之热。〔五之气〕自秋分亥初。至小雪日酉初。
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少商金。客气阳明。金中见火。运气与位同。燥令已随行。寒露下。霜乃早降。草木黄落。寒风及体。
君子周密。民病皮腠。以调阳明之客。以酸补之。(平胃建中汤之类。)以辛泻之。(麻黄汤。川芎石膏汤之类。)以苦泻之。(神芎丸。桔梗枳实汤之类。)岁谷宜 。间谷宜禾黍。则燥气不能为害。〔终之气〕自小雪日酉正至大寒日未初。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大羽水。客气太阳。水中见火运。永当其位。而能胜火。寒火举。湿火化霜乃积。阴乃凝冰。阳光不治。感于寒。则病患关节同。腰脚痛。寒湿持于气交而为疾也。宜调太阳之客。以苦补之。(黄连解毒汤之类。)以苦坚之。(大小柴胡汤。大小承气汤之类。)以咸泻之。(凉隔散。通圣散之类。)以辛润之。(小青龙汤。五积散之类。)岁谷宜。间谷宜稷。则寒气不能为害。
此六节之气。其气交之化。天气盛者。则为厥阴之复。地气盛者。则为太阴之复。各以其法治之。
逐年病日是司天。前进三辰为在泉。阳前阴后加人命。顺到司天起病源。
子午少阴君火心。丑未脾土太阴存。寅申相火少阳位。卯酉阳明只是金。
辰戌太阳居水位。巳亥肝木足厥阴。医师若会如此例。便是神仙生世尘。
日月治钤上太阳。日七月六各分张。便有日千看日月。以此相随作雁行。
甲日为头乙为二。丙三丁四请参详。以上规模皆效此。便知几证可寻方。
贪巨禄文廉武破。六十七证属中央。震离兑坎五十九。次第分为下太阳。
阳明卯酉属金水。四十四法五行藏。若属少阳只一证。太阴三证母身傍。
天地人分少阴证。囗囗囗囗囗囗囗乾坤厥阴十九证。霍乱大证守心王。
日辰月巳太阳光。贪巳巨午禄至未。文申康酉武为戌。破军亥上正相当。
亥巽胸兑坎寅地。东方卯上居 乡。阳明卯酉木先数。火龙土巳金马乡。
水位法方四十四。若至申中霍乱方。寅为劳复阳明证。少阴四号没底傍。
丑寅卯辰第一证。巳午未申第二章。酉戌亥子第一证。太阴为母合三堂。
子丑寅卯天字号。辰巳午未是人良。申酉戌亥传于地。少阴病证话行藏。
亥上起干厥阴证。至辰六位可推详。巳上起坤至于戌。干十坤九不须张。
仲景却来多少证。二百二十零三章。法分三百九十七。药有一百十二方。
内有五丸并八散。除却十一俱是阳。阳证一百一十六。阴病五十七篇章。
晓得阴阳活法例。为医天下自名扬。
灵枢经内分出节要
枢机运转。可兆生死。
注曰。脾胃者。是关格。亦号枢机也。故脾者。运水谷。滋荣四肢。胃者受纳水谷。营运百脉。流注于人迎气口。
三脉周流。十二经而复大会于胃也。乃脾胃之脉绝与不绝。则可以明其吉凶死生之兆矣。
春土气之绝者。三年仲秋之日死。
注曰。春脉不见长。只见弦紧者。土气衰。而胃脉将绝也。应肝属木。生数三。故得三年。至仲秋金旺应时。其人必死。何也。其病肝之疾形见左胁下。自仲秋间。金气旺动。至秋加呕逆。至秋变喘息气厥。至仲秋金气旺。木气绝。
故知死。
夏土气之绝者。二年仲冬之日死。
注曰夏脉不见大。只见浮洪者。土气衰。而胃将绝也。应在心属火。生数二。故得二年。仲冬水旺应时。其人必死。
何也。其病心之积形。见心胁间。自仲夏间动。至秋加喘息气急。至仲冬水气旺。火气灭。又土气绝。故知死。
秋土气之绝者。四年仲夏之日死。
注曰。秋脉不见细。只见毛涩者。土气变而胃脉将绝也。应肺属金。生数四。故得四年。至仲夏火旺应时。其人必死。何也。其病肺之积形。见右胁下。自仲秋间动。至仲夏间变。腹虚鸣喘逆呕吐。至仲夏火气旺。金气消。又土气绝。
故主死也。
冬土气之绝者。一年仲夏之日死。
注曰。冬脉不见弱。只见沉滑者。土气衰。而胃脉将绝也。应在肾为水。生数一。故得一年。至仲夏土旺应时。其人必死。何也。其肾积形。见在右胁后脊膂之间。动无定位自仲夏间动。至春和喘呼气逆。小腹胀满。夜梦鬼交。至仲夏土气旺。水气涸。又土气先绝。是故死也。
土寄旺于四季。至四仲而气先胜。
注曰。土气正位。寄旺四季。故每至四季之月。土气先胜胃。金木水火不可无土也。土寄中央。以湿土之气。滋荣万物。故有四时之旺。九天呈上。帝所居之位也。凡胃脉绝。而返应于仲夏死。何也。谓胃之胜土。居高位而克水也。
土主胃脉。当绝于冬。若仲冬之时。弱脉不见。至仲夏之时。火土相应子母同居。故至仲夏之时。土胜水绝。故知必死也。
春脉弦紧而毛。返见八缓而止者。九日死。
注曰。春脉应弦紧而长。不见长而见毛者。胃气将绝也。返见八缓而止者。至九日当死。何也。八者木数。九者金数。肝气自胜。胃气将绝。金又胜木。故九日死。
夏脉浮洪而滑。返见七涩而止者。六日死。
注曰。夏脉浮洪而大。不见大而见滑者。胃气将绝也。返见七涩而止者。至六日当死。何也七者火数。六者水数也。
心气自盛。胃气将绝也。水又胜火。故至六日死。
秋脉毛涩而钩。返见九细而止者。七日死。
注曰。秋脉应毛涩而细。不见细而见钩者。胃气将绝也。返见九细而止者。七日当死。何也。九者。金数也。七者。
火数也肺气自盛胃气将绝。火又胜金故七日死。
冬脉浮滑而缓。返见六洪而止者。五日死。
注曰。冬脉应沉滑而弱。不见弱不见缓者。胃气将绝也。返见六洪而止者。五日当死。何也。六者永数也。五者土数也。肾气自盛。胃气将绝也。土又胜水。故五日死。
病应四时。不见胃脉者不治。
注曰。凡十二经。十五络。八脉受客邪而生诸病。若应四时不见胃脉。土气绝。则无生气。当死。春弦紧而不长。
夏浮洪而不大。秋毛涩而不细。冬沉滑而不弱。此四时不见胃气之脉也。病者必死。故人以胃气为百脉之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