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治大國章第六十
疏:前章明理人儉愛,則萬方早服。此章明花物不擾,則其德交歸。初舉理國之喻,不可有為。次明德及鬼神,兩無傷害。後結歎交歸之德,以勸有國之君。○義曰:大國者有二:其一天子之國,其二公侯之國。夫天子君臨大國,子育萬民,緩之則不恭,急之則離散。以烹鮮為喻,理固然矣。在之以道,則鬼神賓服,幽明各遂,德善交歸。此勸人君用道,理化之旨也。天子之國,四海之內有九州,州方九千里,每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閑田。大國三十者,三公之國也。次國六十者,六卿之國也。小國百二十者,十二小卿之國也。名山大澤與民同財,不得障管,立賦稅而已。此古制也。殷制天子之國地方九千里,中一千里為天子之畿,餘八為州也。周公所制,九州大界方七千里。方千里者四十有九,其一為王畿,餘四十八為八州。各有方千里者六也。殷法凡一州封地方五百里者,不過四,謂之大國。又封四百里者十一,謂之次國。方二百里者不過二十五,其餘方百里者謂之小國,並四十六國。一州二百二十國,則餘方百里者百六十四。凡處地方千里者五,方百里者五十九,其餘方百里者四十一,為附庸地也。天子畿內,方百里之國有九,方七十里之國有二十一,方五十里之國有六十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叔斑。其餘以祿士為閑田。天子所居,亦謂之縣,亦謂之畿。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堯舜禹時,諸侯之國有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禹時要服內地方七十里。周公復堯舜舊域,以五服為九州,要服之內方七千里。又云:周以千八百諸侯列布於五千里內也。天子百里之內供宮,千里之內以為御衣食,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為連,連有帥;三十國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為州,州有伯。八州有八伯、五十六正、一百六十八連帥、三百三十六長。八百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以為天子左右,曰二伯,即周公、召伯,分理於陝是也。千里之內曰甸。甸,理也,千里之外曰采。釆,取其美物也,亦謂之流,或貢或否。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小國卿二人,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斯乃周約唐虞夏殷之法,而增减之以為國之制度也。成王在豐,既黜殷命,滅淮夷,乃作《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玆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天官冢宰,掌邦理,統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宗伯掌邦禮,理神人,和上下。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人。此周制也。唐虞設官惟百,夏商宮倍,倍於唐虞。周宮備,故天下乃理矣。
治大國若烹小鮮。
注:烹小鮮者不可撓,理大國者不可煩,煩則人勞,撓則魚爛。
疏:此喻說也。烹,煮也。小鮮,小魚也。言烹小魚不可撓,撓則魚潰。喻理大國不可煩,煩則人亂,皆須用道,所以成功爾。
義曰:言理國之難,喻烹鮮之旨。不煩則人化,不撓則魚全。務在安舒,漸臻其化矣。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注:以道臨位天下,不求有妄之福,故鬼無以見其神明也。
疏:以,用也。莅,臨也。人神處幽為鬼。神者,靈效之謂,夫人求則神為應。今若上德之化,人自安全,豈惟上忘帝力,亦不旁請鬼神,故處幽之鬼,無以效其明靈也。
義曰:為君以道,天下悅隨。鬼神無以見其靈,吉凶無以施其變。雖神鬼之靈怪,豈能干於有道乎?天神曰神,地神曰衹,人神曰鬼。皆晦而不顯,幽而不明。苟逢道德之君,必無侵傷之害矣。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民。
注:上言其鬼不神,非謂鬼歇滅而不神,但有其神而不見怪以傷人。
疏:此覆釋鬼無效靈之義。非其鬼不神者,非謂鬼歇滅而不為神,但祆之將興,由人有舋。人恒其德,則神不見怪而傷人。《春秋》曰:其氣焰以取之。
義曰:道德之主,正直無私。天神不能傷人,人鬼不能害物。幽靈濳匿,祆怪不興。故國之興也,明神降之,以觀其德。四海之神,素車乘雲,來謁武王是也。國之亡也,神亦降之,觀其惡也。石言乎晋,神降于萃,乃鬼神之見怪也。且壺子冥心而大巫波遁,鄴令罄折而河神以亡。此鬼神不能害於有道也。其氣焰以取之者,《春秋》莊公十四年夏,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大夫傅瑕。傅瑕曰:苟舍我,我請納君。與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儀及其二子,而納厲公。初,鄭有祆焉,內虵與外虵鬥,南門之中內虵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祆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焰以取之。言若火焰未成而進退之時,以喻人心不堅正也。妖由人興,人無舋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厲公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日: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納我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願與伯父圖之。且寡人出,伯父無惠言。入,又不念寡人,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宗人典司宗拓。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苟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謀召君昔,庸非二乎?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有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
非其神不傷民,聖人亦不傷民。
注:鬼見神怪則傷人,聖人有為則傷人。今神所以不見神怪而傷人者,蓋以聖人無為清靜故爾。
疏:所言神不傷人者,豈但神靈無效而不能傷害於人,而聖人以道臨人,無為不擾,百姓自正。故云聖人亦不傷人。則鬼神不能見怪以傷人者,由聖人以道往天下爾。將欲發明聖德,故重云亦不傷人。
義曰:聖人行大道以君臨,鬼神稟聖德而自靜。既絕有為之擾,自無見怪之傷。此乃鬼神化聖人之道德,不敢傷人,聖人以清靜垂衣,不勞役於群庶也。
夫兩不相傷者,故德交歸焉。
注:鬼神傷人,則害國虧本。聖人傷人,則匱神乏祀。今兩不傷物,故德交歸。
疏:兩者,謂聖人與神也。夫人,國之本,亦神之主者。鬼神傷人,則害國之本;聖人傷人,則匱神之主。兩不傷害人,故德交歸。豈惟神聖獨豐,抑亦兆人咸賴。
義曰:人為邦本,本固則邦寧。人為神主,主安則神享。聖人以道為理,既不傷於人,鬼神感聖之功,亦不害於物。兩者相悅,二德交歸。《春秋》隨季良諫隨侯曰:夫神依於人。人者,神之主也。《尚書?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十億曰兆,舉其多也。天子以道不傷於人,神感其化,兩無傷害,四海並安,故云兆民咸賴。賴,倚賴也。匱,乏也。虧,損也。此蓋顯明以道為國,其利弘多,不唯寰海宅心,信亦鬼神賓服。理身若此,何妖惑之能干耶?人為神主者,《春秋》僖公十九年,宋桓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所以為人也。夫人,神之主也。用人,其誰享之?齊桓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君一會而虐三國之君,言執滕子用鄫子也,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恐其亡國也。子魚,宋公子目夷也。睢水自汴入泗,而有妖神,東夷殺人以祭之焉。六畜不相為用者,如祭馬祖,不可用馬,況用人乎?今聖人以道育之,鬼神交福,兩不相咨,可謂玄德乎。
所謂三時:據《左傳》,『三時』當作『馨香』。
而謀召君昔:據《左傳》,『昔』當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