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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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絕學無憂章第二十

疏:前章明絕棄多門,還淳則盜賊無有。此章明畏除俗學,若昏故獨異於人。首一句標門以示絕,次七句舉喻以明理,又一十七句格凡聖以對辨,後兩句論獨行以結成。○義曰:絕日益之學,以務恬和。除浮華之事,則無憂患。舉唯阿恭慢之譬,將喻絕與不絕之理爾。絕與不絕,皆出於心。唯之與阿,皆譍於口。絕則契冲靜而歸道,不絕則溺。智見而喪真,唯則恭謹而無尤,阿則傲慢而招罪,同出於心口而吉凶異焉。人之所畏者,畏招罪與喪真,而不能絕知見而恭謹。既知之矣,不可不畏。此勸勉於絕學也。眾人行反於道。聖人故獨異之,棄太牢之滋味,閑春臺之心目,除明察之弊,去有以之為。繩繩悶悶,內襲氣母如嬰兒之行,以含乎至真也。

絕學無憂。

注:絕有為俗學則淳樸不散,少私寡欲故無憂也。

疏:絕學者,絕有為之俗學也。夫人之稟生必有真素,越分求學,傷性則多。若令都絕不為,是使物無修習。今即乃絕有為過分之學。

義曰:絕者,除斷之義。老君將令後代之人漸慕淳和,斷絕妄習,故有絕學之文。有為俗學者,謂俗間有為之學也。自三代以下匈匈焉,終以賞罰為事,則天下之人何暇安性命之情哉?故悅於明者,是淫於色也;悅於聰者,是淫於聲也。悅於仁者,是亂於德也;悅於義者,是悖於理也;悅於禮者,是助於詐也悅於樂者,是助於淫也;悅於聖者,是助於藝也;悅於知者,是助於疵也。此八者學之大也。安其所稟之分,則無過求之悅矣。若所稟之外越分過求,悅而習之,則致淫悖之患,而傷其自然之和,亂其天稟之性矣。若令都絕,又失所修,但任真常,於理為得。

疏:莊子所謂俗學而求復其初者爾。若分內之學,因性之為,上士勤行,未為不絕,故曰絕學無憂。

義曰:《莊子?繕性篇》云俗學求復其初者,謂世間之人已治性命於俗矣。而欲以俗學復性命之本,則愈非其道也。斯為蒙蔽之民,去道遠矣。曷若無以知為而任其自知。雖智周萬物,而恬然自得矣。分內者,謂因其性分而任其真素也。夫任真,智則智矣,矯於分外則為詐也。任其真,禮則禮矣,矯於分外則為亂也。任其真,忠則忠矣,矯於分外則佞矣。任其真,仁則仁矣,矯於分外則諂也。任其真,義則義矣,矯於分外則盜也。任其真,信則信矣,矯於分外則誣也。矯於分外則失而多憂,任於分內則真而無懼,故曰絕學無憂也。上士勤行者,守真樸不妄為也。

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何若?

注:唯則恭譍,阿則慢譍。同出於口,故云相去幾何。恭膺則善,慢膺則惡,以喻俗學絕之則無憂,不絕則生患,只在心識迴照,豈在相去遠哉?

疏:唯,恭譍也。《禮》曰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義曰:唯者,聲謹而貌恭。譍,譍答也。先生,父兄師長也。召,呼召也。父兄之召,若譍之以諾,尚慮遲迴,聞命即往,故唯而起也。《論語》曰:有酒食,先生饌。注云:先生謂父兄也。從先生不得越道,與人語言恭饉而從之。其義皆同於恭謹也。

疏:阿,慢譍也。《漢書》曰不誰何,綰謂何問也。此舉喻也。唯之與阿,同出於口,唯恭則善,阿慢則惡。學之絕否,只在於心,而絕之則無憂,不絕則生息。同出於口,故云相去幾何。只在於心,故云相去何若。若能了學無學,學相皆空,於知忘知,不生分別,則唯阿齊致,善惡兩忘。

義曰:此明恭譍慢譍同出於口,而善惡異焉,絕學不絕,同出於心而憂樂異焉。不絕則憂心役慮,絕學則志泰神和。學無學者,日損之謂也。

《化胡經》曰:文始學無學,能伏于闐雄。言以無為之道,能伏強獷之俗也。《西昇經》云:吾學無所學,規乃能明自然。《德經》云:學不學,服眾人之所過。此皆絕除之旨也。能知此旨,則學相皆空矣。夫世間萬法,無非有為,有為之事皆當滅壞,故皆空也。唯無為無事,清靜恬愉,內合真常,外無分別,以此則唯何齊其一致,善惡以之謂兩忘也。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注:凡人之所畏者,慢與惡也。善人之所畏者,俗學與有為也。皆當絕之,故不可不畏。

疏:人之所畏者,畏慢與惡也。夫慢則為過,惡則被嫌。被嫌則人所棄薄,為過則物多尤怨。以況有為俗學增長是非,若不畏而絕之,是皆違分傷性,故不可不畏而絕之。

義曰:慢與惡招過,人知畏之,而不知俗學增長是非,動生尤悔而不畏也。故有道之士畏於俗學越分傷性,棄而絕之,愈於俗中之人畏慢之與惡也。

荒兮其未央哉。

注:若不畏絕俗學,則眾生正性荒廢,其未有央止之時。

疏:荒,廢也。慢惡為過,俗學失真,是皆可畏,故當棄絕。若不絕而棄之,則正性荒廢,其未有央止之時。

義曰:央,中也,亦旦也,止也。俗學者,明則生苛察,智則生是非,邪則生荒淫,妄則生誇誕,少則生企慕,多則生疲勞,勇則生紛競,藝則生優劣。惡勝己而求勝,慕多聞而求多,苦忘勞神,役心損性,是乖於真素也,故曰失真。既乖真素,則荒廢正性,如彼美土本無穢雜,而蒿蘭荊棘滋蔓於其間,荒而穢之,傷土真性。俗學荒人真性,亦如草之滋蔓,故云荒也。《春秋》曰無使滋蔓,難圖也。蔓草不可除,是其義矣。

疏:《詩》曰夜未央,言更漏尚多也。此云其未央,言俗學傷性,無息止期,故前途尚多,云未央。

義曰:俗學之長觸類而生,若不絕除,方將日益,故荒亂渺然,殊未央止也。《周詩?小雅?庭燎篇》云夜未央,央,旦也。未央,言夜未巨央也。俗學不絕,未可盡也。

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臺。

注:眾人俗學有為,熙熙逐境,如臨享太牢,春臺登望,動生貪欲也。

疏:熙熙者,情欲淫動之貌也。此明不畏絕學之人也。夫俗學有為,動生情欲,熙熙逐境,役役終身。若餒夫之臨享太牢,恣貪滋味,冶容之春臺,登望動生愛著。

義曰:冶容者,《易?繫》云冶容誨淫,言女之容色夭冶而不精愨其行,動生淫泆。况春臺登望乎?熙熙,和悅之貌也。俗學之人動溺其性,熙熙自悅,不覺為勞,然而逐境牽情,是非相擾,吉凶得喪由此而生。則有六印垂腰,五府交辟,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息。繁華忽其滿志,富貴樂其當年。五鼎列食,猒太牢之盈味;眾芳悅性,喜春臺之縱目。至有燕妹洛豔,楚舞吴歌,八音聵其聰,五色熏其鑒。樂則樂矣,終復如何?其或泰往否來,福終禍起,變熙熙之樂為惴惴之憂也。仲尼謂顏回曰:昔吾以樂天知命之不憂,今乃知樂天知命憂之大也。聖人猶若此,況於常乎?豈若縱神於自得之場、適性於忘知之境乎?

疏:太牢者,牛羊豕也。

義曰:《禮器》云:太牢而祭,不必有餘。言稱牲之大小也。又云諸侯七牢,大夫五牢,故《春秋》吴徵魯之百牢是矣。夫牛羊豕三牲,通謂之牢,牛者,祭之牢也。天子以犧牛謂全色也,諸侯以肥牛,大夫以牽生求得即用,無所擇也。牛謂一元,大武將祭,必繫於牢,芻之三月所養,必有其式以備不常。如《左傳》鼷鼠食郊牛角,乃改卜牲也。羊者,天子舋廟,開冰告朔,皆用之,謂之柔毛。孟春食麥與羊是也。豕者,天子之祭皆用之,以備三牲。則牛曰太牢,羊曰中牢,豕曰少牢,曰剛鬣是也。禮,天子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犬彘,謂其皆祭禮所用,非祭而殺,是曰無故也。牢者,取其四固以養犧牲,故通謂之牢矣。

疏:春臺所以為愛著者,謂其卉木滋榮,禽鳥鳴匹,陽和陶然,易淫蕩也。故《邠詩》云:春日遲遲,釆蘩祁祁,女心傷悲,迨及公子同歸。

義曰:築土曰臺,又曰因高為臺。言昇高肆望也。夫春之氣也,天地綑緼,萬物交感,和風舒暖,陽景遲遲,登臺肆目,煦然蕩矣。倉庚既鳴,春之候也。釆蘩,生蠶之時,蘩,皤蒿也。祁祁,眾多也。傷悲感事之苦也,春女感陽而悲生,秋男感陰而思起,此固陰陽常理,物化使然也。迨,始也。及,與也。思歸嫁於公子,故言同歸。禮,二月為匹偶之月,女心傷春,思匹配也。《邠詩?國風?七月篇》之辭也。倉庚,箋云鵬黃也。

我獨怕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

注:我獨怕然安靜,至於貪欲,略無形兆。如彼嬰兄未能孩孺也。

疏:我,老君自稱言也。我畏絕俗學,抱道含和,獨能怕然安靜,於彼代間有為之事情欲等法,略無形兆,如彼嬰兄未能孩笑,無分別也。孩者,別人之意。莊子曰:不至于孩而始誰。

義曰:怕兮者,安靜無為之貌也。兆,形狀之初也。老君見代之人物變化云為,馳騁利名,耽營俗學,留連情欲,凋喪天和,皆歸於空,非為了出,乃教其冥視聽之域,絕思慮之源,令若嬰兄無所分別,不知不識,深含玄虛。嬰兒者,未分別於人。孩者,有分別也。萬事無形兆,忘懷之至也。《莊子?天運篇》老君謂子貢曰:三皇五帝之理天下不同,舜為天下也,使人心競。故孕婦十月生子,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此言心競者,有分別也。既有分別,和氣將離。五月能言,時漸急也。自此物多大落也。《家語?本命篇》曰:人生三月而微眴,然後目能見。八月生齒,然後能食。期而生臏,然後能行。三年間合,然後能言。今五月而言,和散而澆急也。

乘乘兮若無所歸。

注:至人無心,運動隨物,無所取與,若行者之無所歸,乘乘,運動貌也。

疏:乘乘,運動之貌。眾人動生耽著,常有所求,故若有所歸往。我本無心,怕然安靜,乘流則逝,值坎則止。若彼行道之人,無所歸趣,不汲汲也。

義曰:眾人耽著所求者,趣於俗學,有求勝之心,耽其世欲,有營為之念,運動心慮,奔逐所求,故若有歸也者。若無心不著諸見,悠悠自得,何所滯焉?喻如水也,决之則流,壅之則止,不與物競,亦無所求,故若無所歸也。

眾人皆有餘,

注:耽著塵務,矜誇巧智,自為有餘,以示光大也。

而我獨若遺。

注:常若不足,有所遺忘也。

疏:眾人俗學耽著,矜誇巧智,是法皆執,自為有餘。我獨損之,未嘗凝滯,心無愛染,故若遺忘。

義曰:眾人矜誇俗學,以立功名,巧智相高,財利相勝,於彼世法各言有餘矣。老君忘心息智,無滯無矜,恍惚任心,若遺忘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純純兮。

注:我豈愚人之心,遺忘若此也哉。但我心純純,故若遺爾。

疏:言我於諸法中體了無著,故若遺忘。豈則若愚人之心也哉?但我心純純,質樸無愛欲,故若遺忘爾。

義曰:老君為化物之本源,乾坤之宗主,萬智周備,聖德玄通。而示以無心,而泯合乎道者,所務世人淳樸其志,以反澆漓,收視滅聽,以歸道德爾。非謂本來所稟,愚冥而若遺失也。

俗人昭昭,

注:矜巧智也。

我獨若昏。

注:自韜晦也。

俗人察察,

注:立法制也。

我獨悶悶。

注:唯寬大也。

疏:昭昭者,自矜衒巧智也。若昏者,如昏昧無所分別也。察察者,於教立法,以繩下也。悶悶者,無心寬大之意也。所以昭昭矜衒,察察施教者,皆由不絕俗學與有為,故聖人畏絕若昏默也。

義曰:上惟君后,下及兆人,徇俗學之心,忘大樸之本,理國則昭昭矜其聖智,察察申其典章,聖智愈作而政愈煩,典章益明而人益弊。老君昏昏默默,不化而自行也。莊子曰:至道之極,昏昏默默。昏昏者,韜光;默默者,不言也。

忽若晦,寂兮似無所止。

注:容貌忽然若昏晦,而心寂兮絕於俗學,似無所止著也。

疏:絕學行人忽忽無心,常若昏昧,而心寂然,曾不愛染,於法無住,故似無所止著爾。

義曰:晦,昧暗也。寂,虛靜也。既絕俗學,不矜其智,不著有為,不住有法,不止於有,不滯於無,空有都忘,深入玄要矣。

眾人皆有以,

注:眾人於代間皆有所以,逐境俗學之意者也。

我獨頑似鄙。

注:頑者,無分別。鄙者,陋不足。而心實了悟,外若不足,故云似爾。

疏:凡俗之人不畏俗學,常有所以,耽滯逐境,未曾休息。我於代間獨無分別,有所鄙陋。頑者,無分別也。鄙者,陋不足也。而心實了悟,故云似爾。眾人熙熙下,皆對明也。

義曰:世之眾人,動循俗法,皆執有為,故云有以。以者,為也。老君內了萬法,深洞道源,外示昏愚,若似頑鄙。下經曰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細也夫。亦此旨也。自眾人熙熙下,六番聖行以對俗學是俗,明其必須絕除而宗大道也。

我獨異於人,

注:人有情欲,我無愛染。人與道反,我與道同爾。

而貴求食於母。

注:求食於母者,貴如嬰兄無營飲爾。故上文云如嬰兒之未孩,下經云含德之厚比於赤子。如此所以獨異於人也。先無求於兩字,今所加也。且聖人說經,本無避諱,今代為教,則有嫌疑。暢理故義不可移,臨文則句須穩便。便今存古,是所庶幾。又司馬遷云老君說五千餘言,則明理詣而息言,不必以五千為定格也。

疏:此兩句結成也。我獨異於人者,異於不絕俗學之凡人也,即上對明諸與凡人異。凡人愛染有為,我獨遺忘情欲,人於諸法分別,我獨等無是非,故云異於人。

義曰:首標絕學兩字,恐人未能頓明,相次對持,凡有十一別。一者絕學無憂,不絕學則多憂。二者唯則恭譍而為善,阿則慢譍而為惡。三者善則人所尚,惡則人所惡。四者眾人有太牢春臺之美,我則守淡泊嬰兒之行。五者眾人有所趣,我則無所歸。六者眾人矜有餘,我獨若遺忘。七者俗人曜昭而明,我獨昏昏若暗。八者俗人察察立法,我獨悶悶寬大。九者眾人有所止,我獨無所著。十者眾人皆有為,我獨若不足。十一者眾人耽榮味,我獨養元和。此十一者與俗對持,即明俗學可絕,而無為可習也。故疏云眾人有愛染,我獨忘情欲,眾人於諸法分別,我獨無是非,所以異於人也。

疏:老君戒人守樸全和,少私寡欲,絕視聽之耽著,杜聲名之奔競,令如嬰兒但求食於母爾。故云而貴求食於母。

義曰:如嬰兒之行,無外所牽,但知求食於母,而無紛競之累也。此聖旨所解,今詳其理。母者,氣也。人之稟象,因氣而生,氣為茂養,故謂之母。十一門中,皆明有為之學無益於身,習道之人俱令棄絕,行與俗異。故云獨異於人。俗學既已絕除,唯餌氣餐和,歸根復命,是所行之法爾。《黃庭經》曰:人皆食穀與五味,我食太和陰陽氣。又曰:百穀之實土地精,五味外美邪魔腥,臭亂神明胎氣零,那能反老得還嬰。何不食氣太和精,故能不死入黃寧。是也。《家語》云:食氣者,神明而壽。理無疑矣。大約理國則在於守靜默,除淫苛。人君服道而鶉居,臣下崇德而弘道。前則修身之旨,此乃理國之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