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疏:前章明貴身為患,令兼忘而不有。此章明妙本無象,故在用而皆通。首三句言不可求之於色聲,次六句尋責必歸於無物。又五句示妙用之難測,後四句結引古以證今。○義曰:前示忘身忘患,為修證之基。此表非色非聲,宣至道之妙,既視聽之不得,乃混一以指,名雖皦昧難窺,隨迎不睹,執之以理身理國,為成化之根源矣。
視之不見,名曰夷。
注:此明道也。夷,平易也。道非色,故視不可見。以其於無色之中能色,故名之曰夷。
聽之不聞,名曰希。
注:希者聲之微也,道非聲故聽之不聞,以其於無聲之中獨能和焉,故名之曰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
注:搏,執持也。微,妙也。道無形,故執持不得,以其於無形之中而能形焉,故名之曰微。
疏:此明道也。夫視之者以色求道,聽之者以聲求道,搏之者以形求道。道非聲色形法,故竟求不得。以不得,故欲謂之無,乃於無色之中能應眾色,無聲之中能和眾聲,無形之中能狀眾形,是有無色之色、無聲之聲、無形之形,故謂之夷、希、微矣。夷者,所謂明道而非道.也。夷者,平易也。希者,聲之微妙也。搏者,執持也。
義曰:目之所視者,但見平易而不能見道,道無色也。耳之聽也,但惟希寂而不能聞道,道無聲也。手之搏也,但惟微妙不能得其形,道無形也。以神視之,見無色之色;以氣聽之,聞無聲之聲;以慧照之,識無形之形。而眾色之具,眾聲之和,眾形之立,非道不能生,非道不能成。道也者,獨能應眾色,和眾聲,狀眾形,故強名之曰希夷微爾。道不可言,言之非矣,所以明道皆強為之容,而非道也。莊子曰:無視之以目,而視之以神,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能以微妙而合於道矣。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注:三者將以詰道,道非聲色形法,故詰不可得,但得夷希微爾。道非夷希微,故復混而為一也。
疏:三者夷也、希也、微也。致,得也。詰,責也。混,同也。妙本微妙,精一難名,色聲形法,焉得詰責?欲以色聲形詰,但得夷希微爾。謂夷希微,則三也。夷希微但假名,欲明道用道,非色聲形等,則夷希微復混同為一矣。
義曰:夷希微三者,假標以名道,亦皆無也。三者凝化為三境,次為三界,下為三才,明為三光,於身為三元,於內為三一,皆大道分精運化之所成也。混而為一,復歸於妙本之道也。三境者,三寶君之祖氣所凝,其色青黃白亦名也。玄元始三氣,乃諸天之祖宗,萬化之元本也。三界者,欲界六天以統九仙,色界十八天以統九真,無色界四天以統九聖。三才者,天一地二人三。《沖虛真經》云:清浮之氣為天,濁滓之氣為地,冲和之氣為人。謂之三才也。三光者,太陽之光為日,太陰之光為月,日月之餘光為星辰,謂之三光也。三元者,人身之中腦為泥九宮,以主上元;心為絳宮,以主中元;臍下為丹田,以主下元。三元尊神各統陰陽,萬二千神氣以養於人。三一者,上元所主謂之元一,中元所主謂之真一,下元所主謂之正一。三一元神主運氣固精,寶神留形。上清有迴風混合,修三一之道。昔黃帝以寧先生所教,詣峨眉山,謁天真皇人,以受之,遂精思千日,與三一上真,統三萬六千神,乘黃龍而昇天矣。天浮於上,地結於下,人生其中。三者互相生化,未始有極。列子云:天積氣也,地積塊也。日月者,氣中有光耀也。三一乃有中之無,三元乃無中之有,以有無相感,而為精神氣。三者共生於人,故世人得之則生,失之則死。神者天之陽氣所生,人之動靜對答、運用計智是也。精者地之氣,百穀之實,五味之華,結聚而成是也。氣者中和之氣也。道一妙用降人身中,呼吸溫暖以養於人是也。三者混合而成於身,是謂混而為一也。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注:在上者必明,在下者必昧。唯道於上非上,在上亦不明,於下非下,在下亦不昧。
疏:皦,明也。昧,暗也。夫形質之物皆有定方,在上者則明,在下者則昧。惟妙本恍惚,不可定名,則在上亦不明,在下亦不昧,而能上能下,能明能昧。非天下之至嘖,其孰能與於此乎?
義曰:其為明也,必皦然在上,謂積陽也。其為暗也,必昧然在下,謂積陰也。陰陽有定分,明昧有定相,是則有形有質,皆有定方也。惟夫大道處於上,不皦然而明,道非陽也;處於下不昧然而暗,道非陰也。故曰非陰非陽,而能陰能陽,不可以定相暗,不可以定分求。天得道而能清,是能上也。地得道而能寧,是能下也。陽得道而能動,是能明也。陰得道而能靜,是能昧也。故為天下之至賾。《易?繫》曰: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乎?言至道功深如此,若非天下萬事之至極精妙,誰能叅與於此也?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注:繩繩者,運動不絕之意。不皦不昧,運動無窮,生物之功,名目不得。非物能物,故常生物,而未始有物。妙本湛然,故云復歸於無物矣。疏:繩繩者,運動不絕之意。妙本生化,運動無窮,生物之功,強名不得。物物而不物,生生而不生,尋責不得,妙本湛然,未曾有物,故云復歸於無物。
義曰:道惟妙本,生化萬殊,運用生成,繩繩不絕。物物而不物,物自物也。生生而不生,生自生也。道之無迹,不恃其功。深妙湛然,不可為有,是無物也。物者象也。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
注:是謂無形狀之狀,無物質之象,不可名有,不可名無。無有難名,故謂之惚恍。
疏:狀,形狀也。象,物象也。言妙本混成,本無形質,而萬化資稟,品物流形,斯可謂有無狀之形狀,有無物之物象,不可名之為有,亦不可格之於無。無有難名,故謂恍惚。
義曰:道以生育,動植成形,故能於無狀之中成其形狀,無物之中作其物象。謂其無也,則狀象資生;謂其有也,則杳冥難暗。非無非有,為恍惚焉。恍惚者,非有非無之謂也。《易》乾卦象曰:雲行雨施,品物流形。言品類之物,流布成形也。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注:無始故迎不見其首,無終故隨不見其後也。
疏:至精無形,至大不可圍。故迎之者不得其首,隨之者不得其後。無首則無始,無後故無終。無始無終,故非隨迎所得。
義曰:至道獨立,無始無終,既非前後可窮,莫得隨迎之所,故曰長於上古而不為老,生於末代而不為少。先萬物而不為始,後億劫而不為終。由此而言,豈隨迎得也。況充塞天地,周遍虛無,無處無道,無往無來,不今不古,何者為始,何者為終,固非先非後矣。凡物有往則隨之,有來則迎之。道無來往,非隨迎可求矣。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注:執古無為之道,以御今有為之事,則還反淳樸矣。
疏:此明古先帝王,常以無為道化以化人。故戒云今能執守古之所行無為之教,以御理今之有為之事,則不言而化也。
義曰:御者,制也。古之化者無為無事,今之化者有體有名。無為故易理,有體故難化。若今之帝王執用古之大道無為以理,自速太平也。玄古之君,上德不德,是無為也。季葉之化,約名約器,是有為也。以無理有,庶可向方。以有制有,亂玆兆矣。
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注:能知古始所行,是謂道化之綱紀。
疏:前云執古之道,將引之使行。此云能知古始,明道行叉化。故重云帝王能知古始,無為而理,當抱守淳樸,爰清爰靜者,是知為理道之綱紀。
義曰:恐帝王難於用古,不遂執行無為,故重舉斯文,再加勉勵。能知無為易化,古道易行,弘之在人,豈惟澆淳之異?理道綱紀,其在玆乎。故曰引其綱,萬目張,引其紀,萬目起。理身理國,亦猶此歟。爰清爰靜者,《太玄經》之辭也。理國執無為之道,民復樸而還淳。理身執無為之行,則神全而氣王。氣王者延年,神全者昇玄,理國修身之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