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述曰。神用莫方称之为妙 具缘诸法自共相等名为观察。筹量境相妙用胜故 摄观无量总持定门者。总持门者陀罗尼门。定门者三摩地门。虽余三智非无此德。入出诸禅总持差别胜余三智。此智能摄藏故名为摄亦常观察此总持定门故名为观 功德珍宝者。谓六度.道品.十力等法 作用差别者。谓现通等。
论。四成所作智至所应作事。
述曰。所作之成。成所作即智故。佛地论第七说。变化三业者。瑜伽第九十八说。不能化根.心。言三业者似意业转。如后当知名似心故。以上并是第一出智体。以作用显体故辨差别门。
论。如是四智至以智名显。
述曰。第二释相应多少门。得智名非识所以 二十二法者。遍行.别境善法并取心故。准前寻.伺因通无漏。即妙观察二十四法。今从因果二位通论故二十二。此二十二者体。能变者是见分。所变者是相分。或识自体名能变。相.见二分名所变 或能变是种。因能变故。所变谓现。果能变故 智者。决断了达之义。彼位决断了达相显。故智用增。
论。故此四品至功德皆尽。
述曰。第三以体摄用。故佛地论第三卷初具明功德相摄。故此四智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智为主故说智用增。诸余功德智差别故。
论。此转有漏至而得此四智。
述曰。第四转何识得何智门。八.七.六.五等如次而得。无性菩萨.及庄严论说。且观智转五识等。此中唯转第六识得。佛地论中有二师说。彼非次故。说法断疑非五用故。广如佛地。不能繁引。与此无违 转识得智所以。此中有二复次。初释可解。第二释中。识是分别有漏位强。智为决断无漏位胜。转强得强故言得智。此中因解舍识得智因更成名智所由。
论。大圆镜智至净种识故。
述曰。第五转识得智位次。此第八识初说可解。若金刚心无无漏识有漏已舍。无漏未生应无能持净种之识。如前所转舍中诤。
论。有义此品至不相违故。
述曰。无间道与异熟识等俱灭故。既非障法故不相违。又对法第十解金刚喻定无间尽智等生。不言金刚心时尽智等起。如何说无间道位圆镜智生。此唯正义。种现同时.种现异时复有别释。
论。非障有漏至令不生故。
述曰。即前所言余有漏是。谓善.无记体非障有漏之法。无间生已四智圆明无所熏识。诸无漏法更不增长应成佛故。悲.智无穷故尽未来际。前师解对法尽智生时文云。彼言无间位后尽智等圆满而生。不言此时此尽智等未起。又无间者是俱无间义隔越尚称无间。俱时宁非无间。如异念言俱有等。佛地论中无此二说。彼不分辨何位心生故。
论。平等性智至尽未来际。
述曰。见道初位现在前者。真见道中此智即起。第六引生非自力起。二障顿断妙观察智.平等性智起必同时。若渐次断平等后起。然诸见道.十地间起如上数明。法云地后尽未来故。第八决定与一俱故。自力既胜不由六引。六入生空七恒法空。平等转故。亦不同地。不同因位一切皆同。
论。妙观察智至皆容现起。
述曰。此即初解生空观品 渐悟入者至解行地终 顿悟者至无学位 或至上位者。谓至菩萨十地位中顿.渐皆尔。既不障法空。明法空观必带生观。加行入心虽独法空。入必细故带其粗意。此非有漏及无心通上诸位。
论。法空观品至皆容现起。
述曰。法空观品要菩萨见道位方初起。法空观品准前应释。若至佛位唯生空观。或唯理非事。有唯事非理。或二俱观。皆自在故。余文可解。
论。成所作智至亦得初起。
述曰。如前四缘中已解。第一师云。菩萨修道位中。第六意识后得引故亦得初起。于净土中起五识故。佛地论等亦有此义。虽言初地即亦得起然非见道。见道已后修道得智方起。真相见道中不缘外事起粗识故。
论。有义成佛至作意起故。
述曰。第二师说。如前四缘中已解。无别文义故不叙之。此中比量。简过及释妨难具如前解。佛地论有评。义取后解。
论。此四种姓至胜后佛故。
述曰。第六种性本有始起门。地前种增。入地二增。地前用增。入地体增。现起别故。余文可解。唯护法义。
论。大圆镜智至不可知故。
述曰。第七所缘何境界门。初师可解。所以如文。
论。有义此品至亦缘俗故。
述曰。庄严论说于一切境皆不愚迷故。有俗不知非不愚故。余文可知 言诸处者。谓内六处。境者六境。识者六识。此十八界。或十二处。六根.六识并名识故。身.及土定须缘故 会不可知言行缘微细者。行相.所缘也。因既微细果亦难知。非不缘俗。
论。缘真如故至准此应知。
述曰。言二智者。体是一用为二。何故俱生缘俗名后得者。了俗由证真。证真为先缘俗智生。故名后得。佛地论又说。或似后得名后得。后得不证真故。或如后得因中缘俗真观后生故。下准此解。余所引文勘佛地论。因有二类种。果恒唯一种生二用现行。
论。平等性智至于理无违。
述曰。此中三说。所以如文。缘十平等故通缘真俗。第三说也。
论。妙观察智至二智所摄。
述曰。文义易了。
论。成所作智至后得智摄。
述曰。引论文等皆勘卷数如前已显。同类境故说缘五境。不定唯尔故不违也。五识皆能缘六境不违理故。行相浅近缘事智故。但遮无为如文证成。
论。此四心品至利乐有情。
述曰。第八缘境作用门。成事智通现净秽土。妙观察智通二土说法。
论。如是等门差别多种。
述曰。第九指例门有多。如是等门差别多种。佛地有四分心缘境。如前第二解。诸智相.见分别门。即前第九卷解讫。相应心所多少门。如前第三卷解第八识。第四卷第七识。第七卷解六识中。及次前二十二法中解。善无漏门。如随识中辨。假实分别门。及摄诸功德门。此论虽无总明处。然随诸识已明讫。故不繁叙其间。智依何定起。何受相应。转何界后识后智生等。佛地虽无。如前已解。
上来总是第二别解所生菩提讫。自下第三即结是所生得。
论。此四心品名所生得。
述曰。此为结也。就解所转得有三。初总举所转得出数。二别解所显所生讫。三总结故。
论。此所生得至名所转得。
述曰。总结前也。
就解转依中有三。上来第一解转依讫。自下第二明本颂所说转依之言。
论。虽转依义至转依言故。
述曰。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余三转依不可证故。设有真如.及无漏道。不是证义故不说之。
论。此修习位至因位摄故。
述曰。自下第三明此十地能证二转依。非已证得要成佛方证故。此十地无间道断障为因。解脱道方证于彼故。
上来解五位中第四颂。虽有广略不同。总是解十地修习位讫。
论。后究竟位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解第五位。谓究竟道。于中初问。次答。此即问也。
论。颂曰至大牟尼名法。
述曰。颂中有三。初一句出位体。次七字显胜德。余八字简二乘显三乘别。
论。曰前修习位至究竟位相。
述曰。初解颂文。后诸门分别。初释四句文即为四段。义乃为三。如判颂意。初中有二。初正解颂初句出体。后问答分别解本颂中。初总判。次出体。后别释。此显位相也。
论。此谓此前至无漏界摄。
述曰。此下出体 无漏界摄。即菩提.涅槃二转依果是究竟位 言究竟者。略有二义。一简前四位名究竟。二简二乘名究竟。二乘虽得菩提.涅槃。非究竟义。非高胜故。此略释第一句颂中上此即字。兼解无漏界讫。
论。诸漏永尽至故名无漏。
述曰。下释无漏义 诸漏永尽者。能除漏义。能证.所证皆能除漏。此即离彼相应缚义 非漏随增者。即是显非所缘缚义 又诸漏永尽者。显离杂彼烦恼 非漏随增。离二缚义。又初是染法自性断。后是离缚断。初性唯染。后通一切有漏 言性净者。简二乘无学善有漏等蕴。虽亦离二缚。而性非净。前有漏类故。有第七所知障漏俱非性净故 言圆者。简一切有学无漏。因未圆故 明者简二乘无学无漏。显彼虽圆果之极故而非是明。非胜妙故 又净简有漏。圆简二乘。明简菩萨无漏。具五义性名无漏界余无漏等虽亦名无漏。非究竟无漏。此中虽解无漏之言。长读尚字。意乃为远也。
论。界是藏义至利乐事故。
述曰。界者藏义。无为功德涅槃所藏。有为功德菩提所含。或是因义。或为所缘。或为增上。展转传说为利益等。谓体能生五乘世出世间利乐事业。或为缘生他利乐事 何故经云在缠名如来藏。出缠名法身。此中出缠方名为藏 彼约位此约体。或彼依有障.无障以辨法门。此明本末故不相违。即是总解第一句讫。
论。清净法界至如何唯无漏。
述曰。下明问答中有二问答。此为初问。外人问云。清净法界可唯无漏。是理法故。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岂如来身皆唯无漏。此除大众部等余小乘难。法界理法既同择灭可许无漏。非佛身中有为功德皆无漏摄。如何唯言是无漏也。
论。道谛摄故至已永舍故。
述曰。此论主答。六十六说。佛智.通等一切功德道谛所摄。前已成立大乘圣教。所以为量。
论。虽有示现至道谛所摄。
述曰。如来示现叱呵身.语。现起入灭。现有背痛。似苦集谛而实无漏。
论。集论等说至五外界等。
述曰。外人问云。集论第三等说十五界.十色处等唯是有漏。今言佛身唯并无漏。既尔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 等者等取十有色处.法处少分等。今论主言如来一切皆是无漏。论说十五界有漏摄相违故难。
论。有义如来至理不相违。
述曰。答有三义。此第一说。如来身.土离能所分别.三七分别。绝名言戏论。非蕴处界有情等所摄。不可言此五根.此五境等。今大般若大有此文。今三论诸师多为此解。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为问。彼言有漏明非佛身。佛地第一卷说。此师当第三义。彼亦无评。
论。有义如来至性散乱故。
述曰。此第二说。文中有五。一申宗。二外诘。三释难。四重问。五解征。第三段中有二解。初解中有五。一外问。二复征。三又解。四复问。五复释。如来根.境皆以意识妙定为先方变。本识随变。设第八变妙定生故法界所摄。非佛以外所余菩萨.及异生等。虽依此佛所变上变为佛身.土。然佛变细。余变者粗。佛变细者非五境摄。他之所变义有二途。一色或定收。如来第八胜定所引住故。何故第八定所引即彼五识不尔。五称散五常缘故。理亦少难熟思之也。根.境既无如来五识亦非五识界。根虽非实似其根相故佛现有。他不变根但变似境。以相粗故。或可受用故。无垢称经.及十八不共法中。如来之心恒在定故。大众部计亦恒在定。对法第一说五识身性散乱故。
论。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述曰。此外人问。既无五识。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论。第六相应起化用故。
述曰。论主答。第六识相应。能起化用故。非余识俱。
论。与观察智性有何别。
述曰。此外人问。既与六识相应。与观察智体性有何别。不可一识二智生故。
论。彼观诸法至故有差别。
述曰。此论主答。彼观察智能观诸法自相.共相。此成事智唯起化用故二智别。
论。此二智品至不俱起故。
述曰。外人复问。此二智品应不并起。余论等说无处无容同身同类一身二识许俱时生。今既一类第六识者应不俱起。
论。许不并起至俱亦无失。
述曰。此论主答。许不并起于理无违。前后刹那别异起故。然行迅速似二用俱。第二解。同一识体义用分二。说二智俱亦无有失。如一意识见色.闻声。一体义分。此亦应尔。此第一解成事智品与第六俱。
论。或与第七至成事品摄。
述曰。此第二解。或成事智与第七俱。依根缘境是平等智差别用故。此平等智既能变起受用.变化二身。能为根.境而依之故。依此化他根.境之识唯平等用。起化用粗化异生类名成事智。起化用细化地上类名平等智。
论。岂不此品转五识得。
述曰。此外人难。岂不今此成事智品转五识得。何言七俱。
论。非转彼得至不应为难。
述曰。今者但以彼生死灭涅槃得显。名转生死而得涅槃。非涅槃性即是生死。今此亦尔。由转去因五识灭已。此缘粗事境识品生。说成事智转五识得。不以因中五识转。作果中成事智品。成事智品即是五识。此师若谓转五识得成事智品。便违庄严.摄论等说。即是第二师解。佛唯三界是实余虚。十五界等文为正也。
论。有义如来至有漏无漏。
述曰。有三。一标宗。二会违。三结正。此初也。第三师说。彼蕴.处.界等皆通有漏.无漏。故佛蕴.处.界等三法皆唯无漏。
论。集论等说至所知境摄。
述曰。以下会违有二。初会第一师。二会第二师。会初师文。集论第三等说十五界唯有漏者。且依粗恶之境体浅识智之境体说。或粗境体。浅是识用。即二乘等.及十地菩萨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说一切凡.圣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
论。然余处说至理必应尔。
述曰。大般若经及处处经说。显非如彼界等相故。表非下智所知境故。
论。所以者何至解脱身等。
述曰。有为皆蕴。说一切法皆处界摄诸论通文。说十九界等无垢称经之所遮故。非如来根.境非十八界等摄。此遮第一师计如来根.境非界处摄。若绝戏论故非界等者。亦不应此颂说如来功德即无漏界.是善.是常.亦是安乐。亦不应名解脱身等。解脱身等既可名者故。蕴.处.界理应可名。
论。又处处说至是密意说。
述曰。又涅槃经.庄严论等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胜鬘等说。如来妙色身等。故诸经中说为非色等是密意说。密意说者。显非粗浅智境界故。以上皆是破前第一师计。
论。又说五识至非佛所成。
述曰。文意可解。破前第二师。
论。故佛身中至而纯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