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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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述曰。无性云。谓法外无用所以不增。诸法不坏所以不减。此即离遍计所执增.余二性减解。又一解与世亲同。云染法减时而无有减。净法增时而无有增。即断染不减。得净不增。今此复别。离增减执故。新中边云。由通达此证得无生法忍。于诸清净杂染品中。不见一法有减增故。即依如说法无增减也。二自在依。如前已解。如文可解。然无性云。前诸地中虽亦得此无差别住。然作功用后乃得成。于此地中能无功用。随用即成故名自在。新中边云。有四自在。一名无分别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第八地中唯达。初二名无增减差别如故。其相自在名无分别。如彼疏解。

论。九智自在至得自在故。

述曰。中边云。由智自在圆满证得无碍解故。余论解同 问此地已得智自在者何故十度十地修智 答无性云。谓此地中得无碍辨所依止故。分得智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义。如实成就一切有情受胜法乐。非谓全得智波罗蜜。

论。十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至皆自在故。

述曰。业即神通。及陀罗尼.三摩地三种自在。业即身等三业。中边云。随欲化作种种利乐有情事故。总持中有文.义二持。持一切法文.义。等至能持.能断。随所欲虚空藏等而能现前。此无性解。余义同此。

论。虽真如性至假立十种。

述曰。此即第三释其妨难。真如一味何容分十。真如实无别。随其所证.所生.能证胜德假立十种。

论。虽初地中至后后建立。

述曰。第四废立。初地中于十真如非不皆达。未圆满故后后建立。故立十种。行.位有十故。圆满真如名。乃至如来十皆能了。如中边释且广分别。

就解本颂中。初略。后广。就广中有二。一明证得因。二明所证得。上来虽有四段不同。谓十地.十胜行.十障.十真如讫。总是第一明证得因。自下第二明所证果。于中有二。初牒前生下以发论端。第二正解所证得果。

论。如是菩萨至便能证得。

述曰。是初牒前。起下所证二转依果 二转依者。菩提.涅槃。

就正明所证中有二。初约位辨证。二正明转依。初中有三。初总举。次别解。后料简。

论。转依位别略有六种。

述曰。初总举所证位也。此中资粮位初说。略开五位。地前为二。十地为二。如来为一。下应当知。

论。一损力益能转至亦名为转。

述曰。初二位者。在地前第一第二位。此位渐伏亦名为转。转之因故能伏转故。实证得位谓通达位.修习位等。故此非真。世亲.无性摄论并第九云有胜解者。是胜解行地。故在初二位。

及惭愧故者。即二位中。世亲等解云。有惭.愧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烦恼现行即深惭.愧。则惭.愧者是胜解行之胜相故。今又解。由习胜解者是初位。初位信唯识增故名胜解。未能伏唯识想。第二位能伏唯识想少伏烦恼。名有惭.愧。如前二位中解。又胜解者。胜解数。得决定故。信数初增久不增故。由惭.愧故崇善拒恶。有二胜德。并通二位故为能转体。此与摄论不同。不可一准。余文可知。

论。二通达转至真实转依。

述曰。即通达位。在见道中已证一分转依。未圆满故。

论。三修习转至真实转依。

述曰。谓十地中。即除初地见道。余初地及九地即修道十地中也。

论。摄大乘中至现不现故。

述曰。以有相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或真现非真不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真不现。谓出观时。令真非真现不现故。又未能即空而观于有。有相观现真不现。无相观现非真不现。由此理故说通达转在前六地。我今此论。约初通达分别二障遍行真如故说初地为通达转。世亲摄论云。前六地真如为真俗观现不现因。故说通达转在前六地。亦不相违。

论。说修习转至不显现故。

述曰。摄论。又说修习转在后四地。由纯无相观长时现前。勇猛修习断余粗重。多令非真不显现故。四十八说。由第七地犹名为杂烦恼。未名不杂烦恼。非真犹有现时。但无相观长时故。说多令非真不现。非八.九.十地非真有现时。得无相观长时种类同故。说后四地为修习转。我以十地断俱生二障粗重渐证真如义等。说修习转在十地中。亦不违也。然此论中乃言多令非真不现者。为简七地。二摄论释皆言唯有真实现非真不现。从长时说。然摄论本通得二解。不言非真定不现故。

论。四果圆满转至利乐无尽。

述曰。第四可解。彼此论同。

论。五下劣转至名下劣转。

述曰。第五亦同。通有.无学。一唯自利。二有欣.厌。三唯达生空。四唯断烦恼。五唯证真择灭。六无胜能。真择灭者谓真如。由慧择得此灭故 无胜堪能者。无一切智等故。

论。六广大转至名广大转。

述曰。摄大乘说。即诸菩萨能趣证转故。如来已转。故彼不说。此六翻前准前应悉 生死涅槃俱无欣厌者。大悲.般若常广起故。具一切智等名有胜堪能。

论。此中意说至而证得故。

述曰。第三料简。颂中所取转依体者。唯广大转。舍二粗重而证得故。不言圆满转者。圆满转对菩萨说。广大转对二乘说 又圆满转唯如来。广大转在菩萨 今明十地取广大转。要地地中舍二粗重方证得故 又解既言取广大转。明圆满转亦在其中。略举一隅故。即六转依中第一假立转。未得真故。余五真名转。真实证得故。

第一约位解转依讫。下第二正解转依。于中有三。第一总解转依。第二虽转依义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等者简别本颂所说转依之言。第三辨此修习位能证非已证。

论。转依义别略有四种。

述曰。第一总解转依名所目义。初总标。后别解。此为初也。

论。一能转道至渐顿伏彼。

述曰。下别解也为四。能伏道通有漏无漏。三智中通加行.根本.后得三智。有漏道六行。无漏者且如因第三地无分别智断定法爱俱所知障势力。令烦恼亦不现行名伏烦恼障。非别起道名伏烦恼。所知障可知。又如离第三静虑欲。伏四定以上惑入灭定。即是以后得智伏二障也 或加行道能渐伏。根本.后得智顿伏 或根本后得亦能渐伏。无加行道能顿伏者故 问加行智通无漏不 答不通。八地以上无加行智。亦无有漏心故 问若尔对法第十等如何通。金刚心有二。一加行道摄。二无间道摄 答无违也。以无漏心任运趣入根本智故。如前已说。名加行道非加行智。加行智者有趣求彼。但是前加行道。而非趣求。故加行智不通无漏。或复对法据二乘等通说金刚心有二。非谓菩萨金刚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说亦通无漏。八地等无者。无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八地以去有任运趣求故。今此初说加行唯有漏。如对法说金刚心有加行道。不简菩萨故。

论。二能断道至未成辨故。

述曰。以有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后得智。一是曾习。二相执所引。三未能泯伏灭此相故不能断惑。四或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证真如。趣求所引无分别智。未成辨故不能断惑。由无分别智是加行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证。即由所引无分别智。能证所证真如成辨故。能断二障非加行智 问若加行智不通无漏。言有漏心已摄加行。更言加行复何所须。若加行智通无漏。不须作此问答分别 答以三智中加行智亦无分别。此有漏道亦有加行.无间.解脱。前言有漏摄彼三道。后言加行为简三智中根本.后得智别故复重说。

自下明其无漏心及根本后得智。

论。有义根本至故非断道。

述曰。此中初说唯无分别智能断二障随眠。后得不然。设作无相观。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断。唯无分别智有此断能。诸经论中无说后得能断随眠。非诸菩萨见.修二道前断所知用无分别。后断烦恼用后得智故。

论。有义后得至迷事随眠。

述曰。后得无力能断迷理见.疑等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谛相。明了现前无倒证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迷理随眠行相深远。要证彼理方能断之。迷事随眠行相浅近。虽实有相观亦能断之。

论。故瑜伽说至相执引故。

述曰。第五十五说。修道位中有二种道。初即无分别智。后即后得智。后得智名世出世。如前数解此名。以有漏道是纯世间故。无纯世间道能永害随眠。以有二因。如文可解。

论。由斯理趣至俱能正断。

述曰。诸见所断虽有迷事忿等十法。见断顿断故。迷事之随眠随理观一品断此。及修所断无明.二见。及此俱根本及随迷理随眠。无分别智断。余有贪.恚.慢.无明。及此俱随惑迷事者。后得智亦能断。行相浅近故 问何为亦是根本断。亦是后得断 不违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萨。菩萨修道不断迷事随眠故。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断 烦恼障中通二智断。然为迷理身.边见等。各于自地第九品道时方顿断。而前八品既先断余烦恼。可起后得智断。第九品道时起无分别智断。以迷理惑故。此约九品别无间道断者。若不出观即断九品。唯无分别智断八品中迷事烦恼。不可一观道中前八是后得。第九是根本智故。即第六识中我见等俱生者。要第九品道方断。虽无品数非如七识金刚心断 问彼金刚方断有何妨耶 答即有色.无色界有学圣者。起无漏道却断下地我见等种过。若许尔者。即不还圣人应以现行润生妨。既许不还圣者种子润生故。先离下地欲时。其身见等并须断讫。不同第七识。不润生故。由此应作四句。有依下地断上随眠。如下地得圣。断上一切种识中随眠。有在上地断下随眠。如在上地取无学果。断下地第七识中烦恼种子。瑜伽等说要金刚心彼方断故。第三句可知。第四句者除上三相。或谓断所知障。不可说上下自他地断故。然约缘缚.相应缚故可说地断。此即在下断上。在上断下。于五.六.七识皆不能遮。不违理故。非润生故。非缚法故 又解用后得智断菩萨亦能。十地断所知障中有执.非执。非执者亦名迷事。故亦许断。以障智故。虽未断本坚执之者。何妨先断。如烦恼障俱生者。以我见为首故。先断时未能断本。先迷事者亦可断故。断所知障类亦应尔。此等分别妙绝古今。于诸论师实未闻也。即二障六.七识合各得为四句 问有漏曾习。未泯相故不能断随眠。后得亦有相。如何断随眠。又此二智并各有相。此二何别 答后得虽有相。非执所引。非缚所缘。又非曾得。取境相时分明亲证。有漏不尔。故不能断。如五通等异生.圣者所证有异。净与不净明与不明各有别故。由如是等种种理故。亦即是彼二智差别。

论。二所转依至故此不说。

述曰。前说依他总名转依。今取持种故唯第八。

论。二迷悟依至故此不说。

述曰。依他起性虽亦此依。非根本故此中不说。然无性等二摄论等。但以阿赖耶为转依。对法第十一。转依有三。一心转即真如。二道转即前能转道。三粗重即阿赖耶故。此转依略有二种。体宽摄论。彼无真如故。狭于对法无彼道故。然道是此能转道中摄故。亦不狭于彼。余文可知 持种依中体。唯在二乘.及大乘有学位唯有漏。若并佛说即通无漏。此唯约现行。种子识不能持种故。又是所弃舍中摄故。

论。三所转舍至妄执我法。

述曰。谓二障种者。此出体。舍在何时。真无间道现在前位。言真者有二义。一简有漏。不能断种故。二简后得相见道等 障治相违。如明与闇 说之为舍者。此即染中名舍依他起性。由依他种断故。不复能生现行之心妄执我法现行。由此断故说现行及种依他为断。依他既断已。

论。所执我法至遍计所执。

述曰。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似于有。今妄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所执者。义在于此。然三性中皆有舍义。一遍计所执。如此所言不对情名舍。二有漏依他。此有二种。一障法。如此中言障.治相违名舍。二非障法。下所弃舍中摄。三圆成实。此有二种。一劣法亦所弃舍中摄。二胜法唯此不舍。故总言三性皆有舍义。

论。二所弃舍至皆永弃舍。

述曰。谓余有漏者。即二障余。谓有漏善。三无记法全.异熟生少分。除法执一分故 劣无漏种。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及此种类中下品种。由金刚道转 极圆者。异前菩萨所依未圆满故 极明者。行相分明。异前菩萨智。彼不明故 或极圆。简一切有学。极明。简二乘无学 纯净本识者。净者无漏。纯者无杂。非如因位七识等善净而不纯。本识纯而不净。今此第八无漏相续故名纯净。此现行识非余有漏劣无漏种依。故皆永弃舍。

论。彼种舍已至生死劣法。

述曰。此种舍已现行彼法亦永不生。由此道理名舍生死法及劣法。此乃总言。不简何念能舍。此同对法十四说得胜无漏亦舍劣法。如得果时即舍于向。如前已说。

既言余有漏法及劣无漏金刚心舍。为此前舍。为此俱舍。

论。有义所余至俱时舍故。

述曰。第一师前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由有二种有余有漏及劣无漏。种既亡已。余有漏法.及劣无漏如何得在。又种生现。既俱时生。种随障已亡。现如何犹有。又三恶趣果与惑业俱亡。何故余有漏法不随惑俱舍。有漏既前舍。及劣无漏亦应然。由此理故。金刚道生有漏等灭。如明与闇不俱时生。此师意说。金刚心中已得镜智。仍未名佛。未起解脱道证于灭故。诸无漏初起邻近有漏未名为佛。如见道舍恶趣因果同时。此师之意。即说粗重无间道生舍。解脱道生但为证灭。

论。有义尔时至应无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