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凡例
一、本草立名,圣贤各有深意。以德、以性、以色、以味、以体、以用,为品不同,要使后人顾名思义,即一端而得其大全。如六书之指事会意,八卦之设象通变,原有至理存焉。
古之名家,精识洞彻,未有不深窥本草之奥者,故尝以一种而治多病。自药性有赋,人安苟简,执一端而遗大全。求其苦心刻意,能深探本草所以立名之义者,累十数百年,而不少概见矣。则圣贤深意,晦蚀已久。是编不揣,非敢强为傅会。务就一端而求大全,所谓其次致曲,固曲士之微诚也。
一、是编皆就本草纲目以为阐扬。盖纲目一书,李氏父子,博集精研,近代之笃志本草者无出其右矣。第良工苦心,惟恐挂漏不无泛爱。盖以后人而推求前人之所未尽,自易为力,然意在相成,以惠养后世,总欲立欲达之一念也。如有肆然思盖前人之意,则鬼神将呵责之矣。况是编之未尽实多,千里比肩,端祈指驳。
一、是编所重在 。原夫本经立名居要,其主治亦独挈纲宗。乃后人未达深旨,故隐居有别录之述,正从纲宗中,再加演畅耳。所以愚窃谓别录为本经之衍也。然愚所以窃重于者,惟能 本草之真德用,斯于古人立方之意,随病之轻重缓急,而尝变不一处,始堪措手。
今一、君臣佐使之说,圣有明谟,较若画一,无可移易。然亦借国体喻之,如人主清境内而授之将,则君且委责于臣矣。顾此适足以彰主之明而成主之重。又如人臣出疆,有利社稷安国家者,专之可也。此适以见使之不辱,而君之善任耳。凡此皆所以措国于不倾者也。然则本经立名,虽有定品,苟不精 以妙其时措之宜,亦鲜济矣。
一、药产古今不同。姑以人参言之,相传皆称上党。往时皆用辽之清河,若上党,则绝无矣。间有朝鲜者颇不适用,今则大率皆鲜产矣。古人用药,取之中原而有余。今多采之遐方远裔,其近产者绝不足用。至于良 不侔,更宜甄察。然以良较 ,其贾往往倍蓰什百,是其取效亦必倍蓰什百。世人类多畏良取 ,无力者不必论;奈何有力家,视身之轻也。至于医者亦苟就之,直欲制梃而挞坚利,愚窃于此,颇三致意。
一、所附诸方,颇有得将在外及大夫出疆之义者。设方与证合,取效甚捷,然取效之后,尤宜加谨培养,所谓逆取而顺守也。方中不能一一备陈此义,惟精 而严辩之,毋拘毋忽。
一、先人肆力本草,着有博议,盖没齿无倦也。然于诸款之下,有予有夺,故曰议。其议或一或二,至于六七,不局局然为定额,故曰博。今亦备列编中,不敢言洲源,聊以明不贤之识小。至于家授诸方,间亦附见,统公海内。
一、诸说中间引释典。缘先君与王绍隆先生,皆从绍觉法师讲惟识论,因有所悟,愚小子窃聆绪余,遂知仲景立论之法,暗与惟识相契,且其妙有超于先天者。用是不敢避流俗讥嫌,略取一二,以俟跃如。
一、药产苟非目击,徒取耳闻,不无尽信书之蔽。即愚数十年来,所睹稍多,盖不俟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矣。所望高明深心遐览者,有以命之,不妨刊正。
一、愚之 ,囿于知闻,犹之井观已耳。况数千年未抉之奥,岂易备阐。然先儒训诂,实后儒之藉。惟是异时有因之触发者,获为之藉,其幸大矣。
一、姬公尔雅,专为释名。后之曰翼、曰埤,种种称述,其说始广。是编虽主于顾名思义,而或翼、或埤,亦妄意窃取云尔。
一、药品虽有德性色味体用之不一,然其要,惟在能妙其用。若识其妙用,斯于升降出入之法,可以大投,可以轻取,无不如意矣。主治立论,实与内经相表里。愚于 中,颇引内经者,以此。然有一病而有数药兼用,及可互用者;亦有一病而必赖一药独治者。夫善事必先利器,固矣。苟器之未习,而徒抱临渊之羡;俾病者、医者,两蒙讥焉。恶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