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襄公(起元年,尽十一年)(2)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曷为殊及陈袁侨?据俱诸侯之大夫也。言之大夫者,辟诸侯与大夫皆盟。为其与袁侨盟也。陈、郑,楚之与国,陈侯有慕中国之心,有疾,使大夫会,诸侯欲附疏,不复备责,遂与之盟,共结和亲,故殊之,起主为与袁侨盟也。复出陈者,喜得臣国也。不重出地,有诸侯在,臣系君,故因上地。
为其,于伪反,注同。不复,扶又反,下同。重,直用反。
[疏]注“陈郑”至“国也”。
解云:即宣十一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是也。知有慕中国之心者,正谓使大夫如会是也。且僖八年“郑伯乞盟”之下,注云“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柬,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然则郑伯无慕中国之心,抑言乞盟,又不录其使,则今不言乞盟,又录其使,则有慕中国之心明矣。又知有疾者,非直以其不自来,又见下四年三月,“陈侯午卒”矣。云复出陈者,喜得陈国也者,欲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之经。彼不重言齐,今重言陈者,喜得陈国故也。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是以僖四年传云“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故此注云“复出陈者,喜得陈也”。《春秋》意必如此者,正以楚人强盛,诸夏微弱,陈侯背楚,故喜得之。所以夺夷狄之势,益诸夏之荣也。
注“不重出地”。
解云:正决襄二十七年“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以下“于宋”,“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彼所以再出地者,正以上无君故也。今诸侯在,臣系於君,故因上地矣。下十六年春,“公会晋侯”以下“于溴梁。戊寅,大夫盟”之下,不重出地者,亦以为诸侯在,臣系于君,得因上地,故彼注云“不重出地者,与三年鸡泽大夫盟同义”是也。
秋,公至自会。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四年,春,王三月,已酉,陈侯午卒。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弋氏薨。
弋氏,以职反,莒女也,《左氏》作“姒氏”。
[疏]“四年”至“夫人弋氏薨”。
解云:《左氏》经作“姒氏”,字声势与此同。
葬陈成公。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弋。定弋者?襄公之母也。定弋,莒女也。襄公者,成公之妾子。
定弋,《左氏》作“定姒”。
“定弋者何”。
解云:欲言君母,谥不言成;欲言是妾,卒葬并见,故执不知问。
[疏]注“定弋”至“妾子”。
解云:正以鄫世子巫者,莒之外孙,下五年传意以为与襄公为舅出,故知弋氏为莒女也。
冬,公如晋。
陈人围顿。
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晋郤克与庄孙许同时而聘于齐,不书。
巫,丘扶反。
[疏]注“据晋”至“不书”。
解云:成二年传云云者是也。然则臧孙许不书者,自是耻之故也。而郤克聘齐不书之者,是外相如例不书故也。是以据之。若然,桓五年“夏,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何氏云“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何氏彼据蔡侯,此据郤克者,欲逐其相类故也,何者?彼齐侯、郑伯是君,且事不于鲁,故据蔡侯卒于楚不言如矣。此鄫世子巫事非亲,且叔孙豹率之,故据晋大夫与臧孙许俱行者,所引譬连类,得其象也。且其齐、郑如纪,州公如曹,皆得书者,彼文悉有成解。
为叔孙豹率而与之俱也。以不殊鄫世子,俱言如也。
为,于伪反。
[疏]注“以不”至“如也”。
解云:正以不言及鄫世子,与叔孙共作一文,故知叔孙率之矣。
叔孙豹则曷为率而与之俱?据非内大夫。盖舅出也。巫者,鄫前夫人、襄公母姊妹之子也,俱莒外孙,故曰舅出。
[疏]“盖舅出也”。
解云:谓巫是襄公舅氏之所出,姊妹之子谓之出也。言盖者,公羊子不受于师,故疑,若下传“盖欲立其出也”之类。或言此盖宜训为皆,若隐三年传云“盖通于下”,似盖云归哉之类。言襄公与巫,皆是一舅姊妹之子也。
莒将灭之,故相与往殆乎晋也。殆,疑。凝谳于晋,齐人语。
凝谳,鱼竭反。莒将灭之,则曷为相与往殆乎晋?据当以兵救之。取后乎莒也。其取后乎莒奈何?莒女有为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时莒女嫁为鄫后夫人,夫人无男有女,还嫁之于莒,有外孙。鄫子爱后夫人而无子,欲立其外孙,主书者善之。得为善者,虽扬父之恶救国之灭者可也。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不殊卫者,晋侯欲会吴于戚,使鲁卫先通好,见使畀故不殊,盖起所耻。
善稻,《左氏》作“善道”。好,呼报反。
[疏]注“书者善之”。
解云:六年秋,“莒人灭鄫”。然则不能救灭而得善之者,虽不能救,有言之功故也。
秋,大雩。先是襄公数用兵,围彭城,城虎牢。三年再会,四年如晋,逾年乃反。
又赋敛重,恩泽不施所致。
数,所角反。敛,力验反。
[疏]注“先是”至“所致”。
解云:“围彭城”在元年春,即经云“仲孙蔑会晋栾黡”以下“围彭城”是也。其城虎牢者,在上二年冬,“遂城牢”是也。云“三年再会者,盖为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下云“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是也。虽是一出行,频有二事,停车费重而致旱,缘是之故,得作然解。云四年如晋,逾年乃反者,即上四年“冬,公如晋”,五年“春,公至自晋”是也。其元年夏,“仲孙蔑会齐崔杼”以下“次于合”;二年秋,“叔孙豹如宋。冬,仲孙蔑会晋荀罃”以下“于戚”,於此诸事,岂不为费?而注不言之者,正以元年“举围彭城”,二年举“城虎牢”,三年举再会,四年举“如晋”,年举一事,粗而言之,见其致旱之由而已。其馀不足举者,文略不悉耳。其三年再会并举之者,以其皆会事,可以一言而尽故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媵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吴何以称人?据上善稻之会不称人。
[疏]“楚其大夫公子壬夫”。
解云:《春秋》之内,君杀大夫,皆至葬时别有罪无罪。今吴、楚之君,例不书葬,不作他文以别之者,盖以略夷狄故之也。
吴鄫人云则不辞。孔子曰:“言不顺,则事不成。”方以吴抑鄫,国列在称人上,不以顺辞,故进吴称人。所以抑鄫者,经书莒人灭鄫,文与巫诉,巫当存,恶鄫文不见,见恶必以吴者,夷狄尚知父死子继,故以甚鄫也。等不使鄫称国者,鄫不如夷狄,故不得与夷狄同文。
恶鄫,乌路反。不见,贤遍反。
[疏]注“所以抑”至“不见”。
解云:经书言莒人灭鄫者,在下六年秋。其经称人,似贬黜之。云文与巫诉者,即上文“世子巫如晋”是也。许之诉,即合存之义。然则上下二经皆非鄫咎,故曰恶鄫文不见也。
公至自会。
冬,戍陈。孰戍之?诸侯戍之。曷为不言诸侯戍之?据下救陈言诸侯。
[疏]注“据下救陈言诸侯”。
解云:谓历叙诸侯,即下文云“公会晋侯”以下“救陈”是也。
离至不可得而序,离至,离别前后至也。陈坐欲与中国,被强楚之害,中国宜杂然同心救之,乃解怠前后至,故不序,以剌中国之无信。
解云:七合反,又如字,十年注同。解,古卖反。
[疏]注“陈坐”至“无信”。
解云:其与中国者,谓欲得与中国,即上三年“陈侯使袁侨如会”是也。其被强楚之害者,正见诸侯戍之故也。
故言我也。言我者,以鲁至时书,与鲁微者同文。微者同文者,使若城楚丘,辟鲁独戍之。戍例时。
[疏]注“与鲁微者同文”。
解云:以不载名氏及国,直言其事者,若庄公二十八年“冬,筑微”之文,故云与鲁微者同文矣。云微者同文者,使若城楚丘,辟鲁独戍之者,城楚丘在僖二年,彼时亦直言“城楚丘”,作鲁微者之文。鲁之微者,焉能独城乎?明其更有馀国,是以书月,见其非内城。今此戍陈之经,亦作鲁微者之文。鲁之微者,焉能独戍乎?明其更有馀国矣,故曰使若城楚丘辟鲁独戍之。云戍例时者,正以此文直书冬;十年冬,“戍郑虎牢”,故知例时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救陈。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
辛未,季孙行父卒。
[疏]“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
贾氏云“月为下卒起其义也。”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始卒,更名、日书葬者,新黜未忍便略也。
[疏]注“始卒”至“略也”。
解云:案僖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杞子卒”。而於此言始者,彼注云“卒者,桓公存王者后,功尤美,故为表异卒录之”。然则传闻之世,小国之卒未合书见,非其常例矣。至所闻之世,始合书卒,是以於此言始矣。文十三年夏五月,“邾娄子籧篨卒”;宣九年秋,“八月,滕子卒”,其名、日与葬皆未书,今此尽录,故解之也。言新黜未忍便略也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朝”,注云“杞,夏后。不称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以《春秋》当新王”者,以其禀气先王,圣人胤嗣,虽其微弱,未忍便略之。
夏,宋华弱来奔。
秋,葬杞桓公。
滕子来朝。
莒人灭鄫。莒称人者,莒公子,鄫外孙。称人者,从莒无大夫也。言灭者,以异姓为后,莒人当坐灭也。不月者,取后于莒,非兵灭。
[疏]注“莒称人者”。
解云:从莒无大夫,即庄二十七年传“莒无大夫,此何以书”是也。
注“不月者”。
解云:凡兵灭者例书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今此非兵灭,故书时矣。以此言之,即知僖二年“晋灭下阳”,僖十年“狄灭温”之属,皆蒙上月矣。僖十七年“夏,灭项”,彼注云“不月者,桓公不坐灭,略小国”;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夔”,何氏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以此言之,则知僖十二年“夏,楚人灭黄”,文五年“秋,楚人灭六”之属,亦是略之故也。其“卫侯毁灭邢”,“楚子灭萧”,“蔡归生灭沈”之属,皆当文自释,不劳备说。
冬,叔孙豹如邾娄。
季孙宿如晋。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曷为不言莱君出奔?据谭子言奔。
曷为,于伪反。
[疏]注“据谭子言奔”者。即庄十年“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是也。国灭,君死之,正也。明国当存。不书杀莱君者,举灭国为重。
重,直用反。
[疏]注“不书”至“为重”。
解云:欲决定四年“四月,庚辰,蔡公孙归生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文也。彼注云“不举灭为重,书以归杀之者,责不死位也”是也。
七年,春,郯子来朝。
郯,音谈。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小邾娄子来朝。
城费。
费,音秘。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虫衆>。先是郯、小邾娄来朝,有宾主之赋,加以城费,季孙宿如卫,烦扰之应。
<虫衆>,音终,一音锺。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于鄬。
鄬,于委反,《字林》:凡吹反。郑伯髡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戍,卒于操。操者何?郑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据陈侯鲍卒不地。
髡原,苦门反,《左氏》作“髡顽”。操,七报反,一音七南反,《左氏》作“鄵”。
[疏]“郑伯髡顽如会”者。
解云:正本作“顽”字,亦有一本作“原”字,非也。
“操者何”。
解云:欲言郑邑,封内不地;欲言外邑,文不系外,故执不知问。其“鄵”字者,非正本也。
注“据陈”至“不地”。
解云:即桓五年“正月,甲戍,已丑,陈侯鲍卒”,传曰“曷为二日卒之?怴也。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是封内卒不地者,故据而难之。
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其大夫弑之。曷为不言其大夫弑之?据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书。
杀也,音试,下及注皆同。
[疏]注“据郑”至“夷书”。
解云:在宣四年夏六月书者,谓书大夫名氏矣。
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据归生弑君,不为中国讳。
为中,于伪反,下及注皆同。郑伯将会诸侯于鄬,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郑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则伐我丧。”据城虎牢事。
[疏]注“据城虎牢事”者。
解云:上二年经云“遂城虎牢”,传云“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曷为不取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讳伐 丧也”是也。
以中国为彊,则不若楚。言楚属围陈,不能救。
属,音烛。
[疏]注“言楚”至“能救”。
解云:即上文云“楚公子贞帅师围陈”,终无救文是也。
於是弑之。由中国无义,故深讳使若自卒。
由,音祸。郑伯髡原何以名?据陈侯如会不名。
[疏]注“据陈”至“不名”。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五月,“公会晋侯”以下“于践土。陈侯如会”是也。
伤而反,未至乎舍而卒也。舍,昨日所舍止处也。以操定邑,知伤而反也。未见诸侯,尚往辞,知未至舍也。云尔者,古者保辜,诸侯卒名,故於如会名之,明如会时为大夫所伤,以伤辜死也。君亲无将,见辜者,辜内当以弑君论之,辜外当以伤君论之。
处,昌虑反。见辜,贤遍反。
[疏]注“以操定邑知伤而反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