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成公(起元年,尽十年)(3)
二月,辛巳,立武宫。武宫者何?武公之宫也。在春秋前。
[疏]“武宫者何”。
解云:《春秋》之内,未有武公之文,而立武宫,故执不知问。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立武宫,非礼也。礼,天子诸侯立五庙,受命始封之君立一庙,至於子孙。过高祖,不得复立庙。周家祖有功,尊有德,立后稷、文、武庙,至於子孙。自高祖巳下而七庙;天子卿大夫三庙,元士二庙;诸侯之卿大夫比元士二庙,诸侯之士一庙。立武宫者,盖时衰多废人事,而好求福於鬼神,故重而书之。臧孙许伐齐有功,故立武宫。
复,扶又反。好,呼报反。
[疏]“立者何”。解云:置庙是常,而乃书立,故执不知问。
“立者不宜立也”。
解云:亦有直云不宜立,无在上“立者”二字也。
注“天子诸侯立五庙”至“元士二庙”。
解云:皆出《祭法》也。其文云“天下有王,分地建国”,注云“建国,封诸侯也”;“置都立邑”,注云“置都立邑,为卿大夫采地,及赐士有功者之地”;“设庙祧坛墠而祭之”,注云“庙之言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封土曰坛,除地曰墠。《书》曰‘三坛同墠’”;“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注云“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有二祧,享尝乃止”,云“享尝,谓四时之祭”。“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適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注云“適士,上士也”,“此適士云显考无庙,非也。当为‘皇考’字之误”。“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庶士、庶人无庙”,注云“官师,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之属”。然则此注云“礼,天子诸侯立五庙”者,据正礼通诸上代而言之。《祭法》云“王立七庙”者,据周言之耳。《祭法》云“大夫立三庙”、“適士二庙”者,皆据天子大夫士也。云“诸侯之卿大夫比元士”。
解云:更无正文,何氏以意当之。
注“诸侯之士一庙”。《礼说》文云。而郑注《王制》云“士一庙者,谓诸侯之中士,名曰官师者”。上士庙也,与何氏异。
注“立武”至“书之”。
解云:案《明堂位》云“武公之庙,武世室”,然则谓之世室者,世世不毁。而此传也及注讥其立者,《明堂位》之作在此文之后。记人见武公之庙已立,欲成鲁之善,故言此,非实然。故彼下即云“鲁之君臣未尝相弑也”,郑注“春秋时鲁三君弑”,而云“君臣未尝相弑”,亦近诬矣。
注“臧孙许伐齐有功”。解云:正以伐齐之由,本起臧孙故也。
取鄟。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邾娄?讳亟也。讳鲁背信亟也,属相与为蟲牢之盟,旋取其邑,故使若非蟲牢人矣。
鄟,巿转反,又音专。亟,去异反,注同。背,音佩。属,音烛。
[疏]“鄟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属相”至“其邑”。
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晋侯、齐侯”以下“同盟于蟲牢”是也。
注“故使若非蟲牢人矣”。
解云:谓所取之邑,非同盟之物然也。
卫孙良夫率师侵宋。
夏,六月,邾娄子来朝。
公孙婴齐如晋。
壬申,郑伯费卒。不书葬者,为中国讳。蟲牢之盟,约备彊楚。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丧。
费,音祕。为,于伪反。去,起吕反。
[疏]注“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者。
解云:即下文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冬,“晋栾书帅师侵郑”是也。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师侵宋。
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率师侵郑。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鼷鼠者,鼠中之微者,角生上指,逆之象。《易京房传》曰:“祭天不慎,鼷鼠食郊牛角。”书又食者,重录鲁不觉寤,重有灾也。不重言牛,独重言鼠者,言角,牛可知;食牛者未必故鼠,故重言鼠。
鼷,音兮。重有,直用反,下同。
[疏]注“角生上指逆之象”。
解云:言角在牲体之上,指于天,亦是上逆之象。
注“书又食者”至“有灾也”。
解云:重,读如烦重之重也。《异义》“《公羊》说”云:“鼷鼠初食牛角,咎在有司,又有咎在人君,取已有灾。”而不云改更者,义通于此。若然,改卜牛之徒皆言改。而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传云“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经何故不言改者?盖改卜牛之徒,皆有所由,故得言改;其葬桓王者,上未有经,是以无由言之。
吴伐郯。吴国见者,罕与中国交,至升平乃见,故因始见以渐进。
郯,音谈。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吴国见者”至“以渐进”。
解云:正以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传云“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云云。何氏不言楚言荆者,楚强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始也。然则吴、楚相敌,亦宜言扬,当以扬州言之,而经言吴者,正以罕与中国交,至今升平之世乃始见经,故因其始见于升平,故经直以渐进之。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公至自会。
吴入州来。
冬,大雩。先是公会诸侯救郑,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疏]注“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解云:即上三年“大雩”之下,注云“成公幼少,六臣秉政,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是也。
卫孙林父出奔晋。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我归之也。以此经加之,知见使,即闻晋语自归之,但当言归。
[疏]“来言者何”。
解云:语言见经,於例未有,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此经加之”至“当言归”。
解云:其自归言归者,哀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然则若自归,当言归汶阳之田于齐。今乃如此作文,而又言之,则知被晋使之,非其本情。
曷为使我归之?据本鲁邑。
[疏]注“据本鲁邑”。
解云:正以庄十三年曹子劫齐侯,反其所取侵地之时,“管子曰:‘然则君何求?’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又上二年传曰“反鲁卫之侵地”之下,其经云“取汶阳田”,以此言之,汶阳之田本是鲁物明矣。
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晋侯闻齐侯悔过自责,高其义,畏其德,使诸侯还鞍之所丧邑。鲁见使,卑有耻,故讳。不言使者,因两为其义,诸侯不得相夺土地。晋適可来议语之,鲁宜闻义自归之尔,不得使也。主书者,善晋之义齐。
嘻,许其反。丧,息浪反。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据纪履緰来逆女,不书纳币。
緰,音须。
[疏]注“据纪履”至“纳币”。解云:隐二年“九月,纪履纶来逆女”是也。
录伯姬也。伯姬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录其礼,所以殊於众女。
[疏]注“伯姬守节逮火死”。
解云:即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宋灾,伯姬卒焉。其称谥何?贤也。何贤尔?宋灾,伯姬存焉。有司复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是也。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括,古活反。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其称天子何?据天王使毛伯来锡文公命,不称天子。
[疏]注“据天王使”至“称天子”。
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是也。
元年,春,王正月,正也。正者,文不变也。
[疏]“元年,春,王正月,正也”。
解云:据始言之,其实二年三年以下之经皆如是。
其馀皆通矣。其馀谓不系于元年者。或言王,或言天王,或言天子,皆相通矣,以见剌讥是非也。王者,号也。德合元者称皇。孔子曰:“皇象元,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此锡命称天子者,为王者长爱幼少之义,欲进勉幼君,当劳来与贤师良傅,如父教子,不当赐也。月者,例也,为鲁喜录之。
见,贤遍反。应,应对之应。爵称,尺证反。为王,于伪反,下“为鲁”、“为下”同。少,诗召反。劳来,力报反;下力代反。
[疏]注“其馀谓不系于年”。
解云:何氏亦顺传文,是以独言元年矣。
注“或言王”。
解云:即庄元年冬,“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文公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三月,“王使召伯来会葬”之属是也。
注“或言天王”。
解云: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之属是也。
注“或言天子”。
解云:此文是也。庄元年荣叔之下,何氏云“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尤悖天道,故云尔”。文五年荣叔之下,注云“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召伯之下,何氏云“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隐元年宰咺之下,何氏云“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然则王是旧名,天王者,《春秋》时称耳。但《春秋》见当时之王皆系于天,是以逐本不追正,见其是非,何者?若单称王者,是其旧号;若系于天者,明非古礼矣。作《春秋》既不追正,遂以天王作其常称,是以《春秋》之内不言天者,皆悉解之,见其失所。此注云“皆相通矣,以见剌讥是非也”,言皆相通矣者,此三者皆是上之通称,但以天王者,得当时之言;王与天子者,皆有所剌,故曰以见剌讥是非也。
注“王者,号也”。
解云:言正是当时天子之号也。
注“德合元者称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