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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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庄公(起元年,尽七年)(3)

解云:以襄公淫泆,行同鸟兽,而言事祖祢之心尽,故执不知问。

“卜之”至“分焉”。解云:卜之者,谓襄公之辞。

注“龟曰卜,蓍曰筮”。

解云:《曲礼》文。

“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百世,大言之尔。犹《诗》云“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君子万年”。

几,居岂反。嵩高,息忠反,本亦作“崧”。

[疏]“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

解云:皆齐侯之语,故注云“答卜者之辞”。所以谓死为吉事者,以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也。

注“百世”至“万年”。

解云:盖以百十者,数之终,施之於彼则无罪,施之於已则无义,故谓之大言耳。

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据家不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先君谓哀公,今君谓襄公,言其耻同也。国君何以为一体?据非一世。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虽百世,号犹称齐侯。今纪无罪,今纪侯也。此非怒与?怒,迁怒,齐人语也。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

怒与,音馀。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无说,无说怿也。

无说,音悦,注同。怿,音亦。

[疏]“古者”至“天子也”。

解云:从康王已下历宣王之世,而言无明天子者,盖以宣王之德,驳而不纯故也。

“号辞”至“相接”。

解云:正以号辞必称先君之故,是以齐、纪不得并立于天下。古若有明天子,则须去其不直,是以上文云“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也。

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若,如也。犹曰得为如此行乎?

将去,起吕反,下及注同。若行,下孟反,注同。

[疏]“故将”至“纪也”。

解云:若不去纪,则有纪侯故也。

“襄公”至“行乎”。

解云:行读如有子行之之行。

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而无益於治曰无,犹《易》曰“阒其无人”。

治,直吏反。阒,苦鵙反。

[疏]注“犹易”至“无人”。

解云:《丰卦》上六爻辞也。缘恩疾者可也。疾,痛也。贤襄公为讳者,以复雠之义,除灭人之恶。言大去者,为襄公明义,但当迁徙去之,不当取而有,明乱义也。不为文实者,方讳,不得贬。

[疏]“缘恩疾者可也”。

解云:时无明王贤伯以诛无道,缘其有恩痛於先祖者,可以许其复雠矣,故曰缘恩疾者可也。

注“贤襄”至“之恶”。

解云:擅灭同姓,合书而绝之。今不书者,以复雠除罪故也。

注“不当”至“义也”。解云:谓但当推逐而已,不当取而有之,明其乱正义矣。然则襄公乱义而不恶者,王已复雠除之。

注“不为”至“得贬”。

解云:凡为文实者,皆初以常事为罪而贬之,然后计功除过,是以僖元年经云“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者,是文实之义耳。今此若作文实,经宜言齐师灭纪,或言齐人灭纪,传曰孰灭之?襄公灭之。曷为不言襄公灭之?不与诸侯擅灭,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擅灭。诸侯之义不得擅灭,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若其如此,即经不免贬恶襄公。若贬恶襄公,则不名为之讳,是以不得作文实之义矣。而后桓公得作文实者,桓公非灭人,其罪恶轻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据鄫季姬也。

[疏]注“据鄫季姬也”。

解云:即僖公十六年“鄫季姬卒”,卒无葬文是。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於齐尔。徒者,无臣子辞也。国灭无臣子,徒为齐侯所葬,故痛而书之,明鲁宜当闵伤临之。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

[疏]注“徒者”至“临之”。

解云:正以徒诂为空。

注“卒不”至“於葬”。

解云:卒不日者,即上经书“三月,纪伯姬卒”是也。《春秋》之义,内女卒例日,而纪伯姬卒不日,故如此解。其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日者,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者,自施於诸侯,非夫人之例,故此文虽不及五月,不得以渴隐解之。

此复雠也,曷为葬之?据恩怨不两行。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以为者,设事辞而言之。以大敛而徙棺曰殡。夏后氏殡於阼阶之上,若存;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宾主夹之;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宾之也。称齐侯者,善葬伯姬,得其宜也。

敛,力验反。夹,古洽反。

[疏]注“夏后”至“宾之也”。解云:《檀弓上》篇文。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据与高傒盟讳,此竞逐耻同。

[疏]注“据与高傒盟讳”。

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

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

注“此竞逐耻同”。

解云:谓与微者竞逐禽兽,与大夫盟不异矣。

齐侯也。以不没公,知为齐侯也。

[疏]注“以不”至“侯也”。

解云:正以大夫盟即没公,此不没公者,齐侯故也。

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礼,父母之雠不同戴天,兄弟之雠不同国,九族之雠不同乡党,朋友之雠不同巿朝。称人者,使若微者,不没公。言齐人者,公可以见齐微者,至於鲁人皆当复雠,义不可以见齐侯也。

以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礼父”至“巿朝”。

解云:皆出《曲礼》上篇与《檀弓》上篇,何氏差约而为此言也。《檀弓》云“从父昆弟之雠”,故此何氏以九族言之。《曲礼》云“交游之雠”,故此何氏以朋友言之。定四年传云“朋友相卫,古之道也”,义亦通於此。郑氏云“交游或为朋友”是也。

前此者有事矣,溺会齐师伐卫是也。

[疏]注“溺会”至“是也”。

解云:在上三年春。后此者有事矣,师及齐师围盛是也。

[疏]注“师及”至“是也”。

解云:在庄八年夏。

则曷为独於此焉讥?於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狩者上所以共承宗庙,下所以教习兵行义。

共,音恭。於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馀从同同。其馀轻者从义与重者同,不复讥,都与无雠同文论之,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凡二同,故言同同。

胜,音升。复,扶又反。

[疏]注“其馀”至“者同”。

解云:谓皆是与雠交接矣。

注“不复”至“论之”。

解云:谓更无贬文矣。

注“所以”至“义矣”。

解云:一则省文,二则达其异义矣。其异义者,围盛不称公者,讳其灭同姓;溺会齐师伐卫不称氏者,见未命大夫故也。若不省文,无以见此义,故曰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

注“凡二同,故言同同”。

解云:轻者不讥,见与重者同,一同也;都与无雠同文论之,一同也;故曰凡二同矣。考诸古本,传及此注“同”字之下,皆无重语。有者衍文,且理亦宜然。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秋,倪黎来来朝。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国。

倪,五兮反,二传皆作“郳”。黎来,力兮反。小邾娄,力居反,二传亦无“娄”字。

[疏]“郳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而言名,欲言非国,经言来朝,故执不知问。

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郳者,小邾娄之都邑。时未能为附庸,不足以小邾娄名通,故略谓之倪。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据僖七年称子。

[疏]注“据七年称子”。

解云:即僖七年“夏,小邾娄子来朝”是也。

微国也。此最微,得见者,其后附从齐桓,为僖七年张本文。

见,贤遍反。为僖,于伪反,下文注同。

[疏]注“此最”至“本文”。

解云:时未能为附庸,故谓之最微矣。言为僖七年张本文者,即彼注云“至是所以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是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据纳顿子于顿言纳,下朔入公入致伐,齐人来归卫宝,知为纳朔伐之。

[疏]注“据纳顿子于顿言纳”。

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也。

注“下朔入公入致伐”。

解云:即下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至自伐卫”是也。然则“卫侯朔入于卫”之下,即言“公至自伐卫”,亦一隅也。

注“齐人来归卫宝”。

解云:即下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辟王也。辟王者兵也,王人子突是也。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别何之者,称人序上。又僖八年王人不称字,嫌二人。

[疏]“王人者何”。

解云:欲言微者,书其美字;欲言其贵,连人言之,故执不知问。

“子突者何”。

解云:称字尊卑未分,故执不知问。

注“别何”至“二人”。

解云:所以不言王人子突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称人,序在子突之上。又僖八年“公会王人”以下“于洮”,单称王人,不称字,问者之意,嫌此王人与子突别人,故别何之。然则言嫌二人者,犹言疑二人矣。

贵也。贵子之称。

称,尺证反。贵则其称人何?据王子瑕不称人。本当言王子突,示诸侯亲亲以责之也。

[疏]注“据王子瑕不称人”。

解云:即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是也。

注“本当”至“之也”。

解云:言王子则是王之亲亲,所以责诸侯违王命之深。

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据不以微及大。

[疏]注“据不以微及大”。

解云:即定二年传云“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是也。然则彼不以微及大,而此以子突系诸人,故难之。

王人耳。剌王者,朔在岱阴齐时,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而缓,令交连五国之兵,伐天子所立。还以自纳,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遂为天下笑,故为王者讳,使若遣微者弱愈,因为内杀恶。救例时,此月者,嫌实微者,故加录之,以起实贵子突。

使,所吏反。令,力陈反。为王,于伪反,下“因为”、“不为危录”皆同。

[疏]“王人耳”。

解云:欲道子突,但是微者矣。

注“剌王”至“可诛”。

解云:即桓十六年冬,“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者,是其朔在岱阴齐时之事也。言当尔之时,微弱至甚,一使可摄取,一夫可就诛,故曰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耳。

注“而缓”至“自纳”。

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者,是其交通五国之兵矣。言伐天子所立者,在上三年耳。彼注云“天子新立卫公子留”是也。

注“王遣”至“能救”。

解云:王遣贵子突者,此文是也。卒不能救者,下文朔入卫是也。

注“因为内杀恶”。

解云:谓犯微人之命恶浅,犯贵者之命恶深故也。

注“救例时”。

解云:即僖六年秋,“诸侯遂救许”;僖十八年“夏,师救齐”之属是。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入于陈仪不名。

[疏]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襄二十五年秋。

绝。曷为绝之?据俱入也。犯命也。犯天子命尤重。其言入何?据顿子不复书入。

不复,扶又反,下皆同。

[疏]注“据顿”至“书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