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学会自知,戒除骄躁(1)
人不仅要对他人了解,更要了解自己。有道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贵有自知之明。一个人首先要对自己有一个起码的认识,这样才能明确自己的位置,找到生命的坐标,成就属于自己的事业。
在认识自己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戒除骄躁。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只会陷入骄傲自满的境地,惹来他人的厌恶与蔑视,失去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大量的机会。在职场生活中,绝对不能骄傲自大、自以为是,更不能为一时的成绩而沾沾自喜,蒙蔽了往前看、往下看的双眼,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打击。
人贵有自知之明
人在职场,要明白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会做什么,短处是什么,千万不要自以为是,骄傲自满。无论是选择职业目标,还是与同事相处,都应该有自知之明,既不能好高骛远,也不能骄奢轻狂、看不起别人。因为在职场里,喜欢“耍大牌”而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只会讨人嫌。
有些人从来不考虑自己有多大本事,便对工作要求这要求那,完全不知天高地厚,这种人确实有“厚”的条件,可惜没有领略“厚”的精髓,因为他们只会异想天开,而不现实。
真正懂“厚黑”的是那些智者,他们会思考,懂衡量,最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从实际出发去想问题、做事情。这是“厚黑”的一个基础——现实。
了解现实,从实际出发进入职场,少不了对职位的定位。求职时,应该稳慎,从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而不能只考虑大公司、高职位,或者只看薪水的高低。这山望着那山高,这是不现实的表现,而异想天开地要求高薪高职,则是没有自知之明的表现。
美国国务卿赖斯读中学时,有一次去参观白宫,回到家后,她信心十足地说:“将来我要争取在白宫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赖斯终于如愿以偿。
由于政绩突出,赖斯深受人民的拥护。在一次民意测验中,美国国内民众发出强烈的呼声,要求她参加2008年的美国总统竞选。
然而,面对这种情况,赖斯却毅然地说:“NO。”后来,赖斯说:“我深知自己擅长什么、能做什么。”
确实如此,赖斯是学者出身,国务卿一职就是专家式的工作,很适合赖斯,而总统之职则属于政治家的工作,赖斯很清楚自己的特点,因此她拒绝了竞选总统的提议。
人贵有自知之明,虽然放弃是痛苦的,但比起失败的痛苦要小很多。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理想,只能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暂时明智的放弃,是为了将来获得更大的成功。
除了职业定位与选择需自知之明外,在打理职场人际关系的时候也要有自知之明。
《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监察御史,文笔不好却很喜欢写文章。由于他的职位是言官,平时可以究劾他人的行为,因而没有人去得罪他,只要是他的文章,不论写得怎样,大家都奉承他。
被这么一奉承,他一开心,就要请客。这个时候,他的夫人劝他说:“你并不擅长写作,一定是那些同僚在拿你寻开心。”监察御史还算有些自知之明,自己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于是,以后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也不轻易地应承了。这样一来,他反而得了个好名声。
人都喜欢听好话、奉承话,尤其在职场应酬中,奉承话、客套话太多了,那些不自知的人听到这些话便会信以为真,飘飘然,觉得自己很伟大,往往没有考虑这些话的背景,说话者的目的是什么。而有自知之明的人就会对这些话冷静地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在《战国策》中,有一篇《邹忌讽齐王纳谏》,其讲述的道理就是:人要有自知之明。邹忌没有被旁人的吹捧弄昏了头,他说:“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在邹忌心中,早就把吹捧者的内心看透,因而不至于被他人欺骗,这与他的自知之明有关。
后来,邹忌把自己的这一番道理讲给齐王听,便是提醒齐王:在赞扬声里一定要保持头脑的清醒,特别是居于领导地位的人,更要有自知之明,不能迷失方向。
有些人一旦获得一点成绩就忘乎所以、得意忘形,就以为全知全能了,这样干工作、作决策,少不了会有主观性、片面性、危险性的行动。这实际是一种不自知的表现。
唐太宗李世民是历史上有名的明君,他具有远见卓识,又身为皇帝,然而每次接见大臣都非常虚心。有一次,他对萧瑀说:“我小的时候就喜欢弓箭,自以为非常精通。今日得到十几张良弓,拿给做弓的工匠看,工匠说:‘都不是好材料。’我问为什么,他给我解释,我才懂得了。我手持弓箭平定四方,用过的弓很多了,仍然不懂弓的道理。而我享有天下的时日太短,所懂得的治理之道远远不及对弓的了解。评价弓尚且不得要领,何况治理天下呢?”由此可见唐太宗有自知之明。
在职场中,做领导的有自知之明,才能获得更多宝贵的意见,并得到下属的支持。一来,可少犯错误;二来,可得人心。
当然,不仅领导要有自知之明,下属也应该有自知之明,这样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稳定自己的职场地位。
总之,职场生涯少不了自知之明,生活也少不了自知之明,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职员,都应该有自知之明;从职业的选择,到职场关系,再到职场定位,都不能没有自知之明。只有真正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避己之短,扬己所长,才能对自己的人生坐标进行准确定位。当你看清自己的不足时,也就是进步的开始。
做错了,就认错
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再聪明、再能干,也总有犯错误的时候。问题不是犯错与否,而是犯错之后认不认错。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死不承认,或者直到被逼得没办法的时候才极不情愿地说句道歉的话。这样的人很难得到大家的谅解。
换句话说,如果做错了而不认错,就会失去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人际关系对职场人士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如果不想自己的人际关系糟糕,不想被扫地出门,那么做错了就应该真诚地认错。
有个人跟一位同事吵架,骂得对方当众下不来台。后来,他越想越不对,便找到那个同事,想私下认个错,求得对方的谅解。
那位同事对他说:“你愿意认错,证明你很看得起我,不过,多大的脚穿多大的鞋。你当面伤害了人,背地里赔不是,这合适吗?”
那人听了同事的话,于是便在办公室里当着所有同事的面,郑重其事地向对方赔礼道歉。他的做法不仅修复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也赢得了其他同事的尊重。
正视错误需要真诚,需要坦荡,更需要勇气。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维持良好的职场关系,就必须坦荡地面对自己的错误,拿出勇气真诚地认错。
有人认为,领导不应该认错,因为错误可能授予潜在竞争者以把柄,让对方借题发挥,领导也会因此降低自己的威信,丧失公司高层对自己的信任,对自己产生恶劣的影响。其实不然,作为领导者,如果能够勇于认错,一来可以影响手下的员工,培养员工的责任心;二来可以获得人们的赞赏与尊重,收获人心。
高盛首席执行官亨利·鲍尔森,在2003年一次投资者会议上谈到裁员时说:“在我们的几乎每一项业务中,实际是15%到20%的人创造了80%的价值。”
这话引起绝大部分员工的强烈不满。不久,鲍尔森就向全公司两万多名员工发出语音邮件道歉。
鲍尔森这一行动受到人们的高度赞赏。博雅公关公司首席执事和研究官莱斯莉·盖恩斯·罗斯认为鲍尔森认错是“力量之举”而非“软弱之兆”,并“将有助于提升高盛的外部声誉”。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一个领导者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就能够让别人更信任自己。对于领导来说,该不该认错很关键,认错的方法也是需要注意的。
对于在目标实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作为领导应该公开承认错误,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而对于战略层面的失误,就不一定适合公开地说给团队成员听了。
在承认错误时,要控制接收对象的范围,比如单对单的问题就没有必要让两个人知道,小部分的问题就不必让所有人清楚,除非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团队的凝聚力。
勇于承担错误是成功的前提之一,即使所犯的错误微不足道,也应该承担起来,若是持逃避的心态,则会让自己陷入担心之中而心力交瘁,而且永远不可能从错误中学习经验。更可怕的是,如果自己逃避错误,正巧被有心计的同事发觉,可能就会成为对方攻击你的把柄。
因此,不慎犯错的最佳对策便是勇敢承认。一个人对待错误的态度可以直接反映出他的敬业精神和道德品行,敢于承认错误可以使人更伟大,而不肯认错的人则迟早要被公司清除出去。
郭旭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工程估价部主任一职,专门估算各项工程所需的价款。有一次,在他的结算中,被一个核算员发现其中估算错了2万元。
老板知道后,便把郭旭找来,指出他算错的地方,请他拿回去更正。谁知郭旭就是不肯认错,也不愿接受批评,反而大发雷霆,表示核算员没有复核其估算的权力,更没有权力越级报告。
老板见他不认错,本想发作一番,但想想,他平时工作成绩不错,便和蔼地对他说:“这次算了,以后注意点。”
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郭旭的估算再次被核算员查出错误,这次他还是不认错,反而说核算员有意跟他过不去,故意找他的茬儿。
这次,老板发火了,气愤地对他说:“你现在就另谋高就吧,我不能让一个永远都不知认错的人待在公司里。”
在工作中,最大的失败就是明知自己错了却不肯认错。松下幸之助说:“偶尔犯了错误无可厚非,但从处理错误的做法中,我们可以看清楚一个人。”
如果免不了会遭受责备,何不抢先一步,自己先认错,自己谴责自己总比挨别人的批评好受。
布鲁士·哈威错误地核准了一位请病假的员工全薪。事后,他发现了这个错误,于是,他找到那位员工,并告诉员工他要纠正这项错误,表示在下次薪水支票中将减去那位员工多领的薪水金额。
这位员工了解情况后,请求分期扣回他多领的薪水。然而,这样做哈威必须先获得上级的核准。
哈威知道这样做一定会使老板大为不满。于是,哈威决定先一步承认自己的错误。
哈威告诉老板,自己犯了一个错误,然后他把整个情形说了一遍。
老板大发脾气,说:“这应该是人事部门的错误!”
哈威说:“不,老板,是我的错误!”
老板看了哈威一眼,又大声地指责:“薪水出问题,应该是会计部门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