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等之名:托克维尔与《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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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理解美国的两个关键词(1)

历史的方向是愈来愈平等

在《论美国的民主》的导论中,托克维尔表白了,他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沿着一条方向清楚的道路进行着,那就是:这个世界必然变得愈来愈平等。

他主张:无论历史上人们抱持着什么样的主观企图,有什么样的想法,尽管他们原本的观念、价值与平等无关,甚至做了许多看来和平等相反的事,然而所有这些作为合起来,却总是增加了平等,让人变得愈来愈平等。

例如说,国王、贵族们拥有庞大的财产,和平民天差地别。然而,为什么国王、贵族会握有这么多的土地与财富?因为他们有野心,因为他们够贪婪。于是他们的野心、他们的贪婪,驱使他们不断对外打仗,打仗耗费掉许多资源、财富,于是想要更富的国王、贵族,反而变穷了,变得跟一般人没有那么不平等。

托克维尔提到了在法国所发生的变化。13世纪之前,贵族是纯粹的血统身份,取得贵族身份唯一的方法,就是有一个对的爸爸。没有生在贵族家庭里,没有一个具备爵位的爸爸,你就绝对不可能成为贵族。然而从13世纪开始,正是因为国王、贵族们要打仗,打仗需要大笔的金钱,为了筹措打仗的费用,他们开放贵族资格,让有钱人捐了钱就可以取得贵族地位。一旦钱可以介入改变一个人的身份,社会就有了阶层流动,原来的平民升上来成为贵族,也就会有贵族穷困、没落掉下去变成了平民。

再看看宗教。打仗、变动的时代,人对于宗教慰藉的需求就会提高,愈多人需要宗教,宗教就成了在世俗国王、贵族之外另一个重要的领域。有一些人就可以进入宗教领域中,得到改变其地位的机会。出身于低贱、贫穷家庭的人,没有钱买地位,却可以进入宗教的神职架构中,循着神职系统往上爬,这里又有一个让人能摆脱不平等、趋向平等的机制。

还有另一种情况。遇上了最有野心、最贪婪的国王,会欺负贵族、侵犯贵族的财产、权利来造福自己。贵族不甘心被欺负被侵犯,他们就会选择拉拢平民来对抗国王。贵族因此而取得了较大的力量,换作国王备感威胁,于是国王也得去拉拢平民才有办法阻止贵族势力持续坐大。表面上看来,国王与贵族都是为了增进自身权力与财富,纯粹出于自私自利的用心,然而这样搞下来,却让那些原本被压在底下动弹不得的平民,有了上升的机会,平民是中间的受益者,产生了将社会拉平的作用。

这是托克维尔的历史方向论,他的主要史观。他雄辩地铺陈了他的看法:历史真正的主轴是原来高高在上的人朝下走,原来低低在下的人不断往上走,两边愈来愈接近。

写给相信进步史观的读者

《论美国的民主》写作、出版于19世纪初期,当然也就反映了那个时代主流的进步史观。什么是“进步史观”?

19世纪的欧洲之所以出现那么多奇特、突破的人类经验,很大一部分源自这样一个强烈信念:相信人一直在进步。人类的发展、人类的历史是有方向的,从愚蠢、野蛮、盲目逐渐打开眼睛来,逐渐走向开化、文明。进步史观在19世纪再重要不过,用英文的说法是can’t be exaggerated,再怎么强调其重要性,都不夸张、不过分。进步史观也是区别19世纪和20世纪最核心的元素,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人不再能够相信进步史观,开始怀疑历史是否有方向,对于前途未来变得疑沮、没有把握,那就是20世纪最重要的时代气氛。

托克维尔也相信人会不断进步。从他眼中看来,最明显的进步指标,是平等。相信人会进步这件事,他和那个时代绝大多数欧洲人一样,然而将进步的焦点放在平等上,却是他的独特之处。

其实他在这里提出了一项价值观:不平等是不好的,不平等是原始、落伍的;平等才是进步的。因而人类发展会不断地由原始、落伍的不平等状况,往进步的平等状况演进。

这正是进步史观的力量所在。进步史观一方面是一套史观,整理历史经验,从而推断出历史会朝哪个方向变化的结论;但另一方面又是一套行动选择纲领,相信历史只会往好的、进步的方向走,于是历史朝哪个方向演变,就证明了哪个方向是好的、是对的,也就是我们可以进而积极认可、推动的。换句话说,托克维尔运用进步史观,在书一开始之处,就对他的读者表明了:平等是对的、是好的。他没有从哲学或政治学角度分析为什么平等是对的、是好的,而是从历史例证上去推论:不管人类主观意志如何,实质效果上,人类社会就是会愈变愈平等,显见平等是进步的,是人类必然的未来命运。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换一个不同角度看,托克维尔的说法,会得到很不一样甚至相反的结论。换从国王、贵族等既得利益者的角度看,那么托克维尔所说的变化,是一路的沦丧、堕落。从一个王是王、贵族是贵族、平民是平民的完美平衡、秩序井然的“黄金时代”,随着时间而变坏变糟,僭越、混乱,再也分不清谁是谁,不再遵守原有的规范与制度。

意思是:如果没有当时流行的进步史观,托克维尔的论证是站不住脚,很容易被质疑、推翻的,因而我们也就可以倒过来理解了,托克维尔的书,很明显是以当时接受、相信进步史观的人为对象的。

平等是上帝的意志

接下来,托克维尔在书中谈providential fact,照字面,我们只能翻译作“上帝的事实”,或“来自上帝的事实”。不过这样的翻译很容易让我们误会、错失了他的意思。

托克维尔实际上重新定义了原本属宗教信仰与神学领域的这个概念。他主张:我们要如何认知、理解上帝的事实或来自上帝的事实,不是靠天启,不是等教宗的敕令或由教会来告诉我们,而是应该借几个条件来进行考察,凡是具备这几个条件的,就是高层次的上帝的事实。

第一项条件,It’s universal,它是普遍的,不受特定地点的限定,不是只影响特定的人群。第二项条件,It’s lasting,它延续非常长的时间,不拘限于特定时代,持续作用。还有第三项条件,那是consistently eludes all human interference,一贯地拒绝、避开人类行为的干扰,不随人类意志与行为而改变,人类做了A行为,它会发生;人类做了完全相反的非A行为,它也还是一样会发生。

很显然,在托克维尔眼中,平等就符合了这三项条件的要求,普遍、延续、不受人类意志与行为左右,所以平等是providential fact,人类愈变愈平等,是超乎人类控制范围以外,由上帝意志主宰的事实。

用这种方式,托克维尔对他的读者说:你无法反对、更无法抗拒平等的潮流,反对、抗拒平等是没有用的,平等是providential fact,所以你所做的每一件试图阻止平等、逆反平等的举措,都会反过来让世界变得更平等。

还有,托克维尔要对他的读者喊话:如果你相信上帝,那你就应该支持平等、支持民主,因为平等不是单纯的人类世俗作为,平等会有那么大的力量,因为有上帝的意志在背后。相信上帝的人当然应该服膺上帝的意志。

为什么美国比法国先享有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的首要目标读者是法国人,和托克维尔同时代的法国人,也就是同样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及大革命后大动荡的法国人。

关于法国大革命,托克维尔在1856年出版过另外一本经典著作,叫《旧体制与大革命》(Old Regime and Revolution ),完整呈现了他的看法。不过《旧体制与大革命》的一项主要历史观点,提早在《论美国的民主》书中就出现了。将近半个世纪之后回头看法国大革命,托克维尔认为那场革命的本质,是民主革命。口号是Liberté、Egalité、Fraternité(自由、平等、博爱),但真正要成就的是民主,是平等,寻找人们如何以平等的方式重新组织社会、重新安排生活。

半个世纪后,法国仍然在民主平等的路上颠簸困行,对比下,和法国差不多同时间发生了殖民战争的美国,却已经在实质享受民主的成果。这是托克维尔要点出的强烈对比。美国没有经历革命的反复破坏,没有在自己的土地上制造出一片革命的废墟,却比法国先一步拥有民主平等的成果。光这件事,就够说明为什么要研究美国,尤其是研究、书写美国的民主。这样一场惊天动地的大革命,搞了半天,在法国得不到建立民主平等制度的结果,我们没有的、我们做不到的,人家做到了,那当然值得仔细参考。

研究美国不只是为了知道美国这个新兴国家,也不是为了要知道美国这个国家的全貌,托克维尔是抱持着将美国视为民主代表的态度来研究的。这一点上,美国作为一个新兴国家,尤其有利,一切去古未远,记忆与记录都还在,可以供人将民主在美国如何建立、演变的过程,一一重建追索。

欧洲的每一个国家,跟美国相比,都是老牌国家,都有长远历史,换句话说,都已经很难清楚整理、分析国家制度的来龙去脉。老牌国家如何变强大的过程,早已在时间中黯淡模糊,也就很难准确找出其优点与缺点。但美国不一样,美国的建立与发展,尚历历在眼前。

托克维尔以历史的视角来看待美国。他写《论美国的民主》的方法,是回溯到美国历史的源头,从1620年左右清教徒们抵达北美大陆开始,整理两百年左右留下的丰富史料。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除了记忆与记录还在以外,还有另一层意义——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年轻到还来不及改写自己的过去。

美国走了两百年,一直忙着处理现实,来不及回头看。相较于欧洲老牌国家,美国不那么关心自己的过去,没那么在意历史。吊诡的是,正因为美国人不重视历史,不觉得需要去写出自己的历史来,所以托克维尔可以有机会认真、客观地追溯研究美国立国的过程。

地理与气候决定了殖民社会的形态

托克维尔笔下,美国的历史有其最高指导原则,那就是前面提到的providential fact,上帝要让人愈变愈平等,因而他讲述美国历史的方式,就是将各种不同的因素,甚至是看来完全不相干的因素,都放进来,检视其对于促成美国的平等社会发挥过什么样的作用。

《论美国的民主》书中的次序安排看来中规中矩,和我们熟悉的国别史书很类似,例如说一开头一定先介绍这个国家的地理条件,哪里有高山、哪里有大河、哪里适合发展农业等等。不过仔细读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托克维尔讲述地理的重点,不太一样。

他关心的,不是普遍的美国地理,而是地理作为一个影响美国出现平等社会的变量。他的说法是:从经济的角度看,北美大陆最适合人居住、最适合发展国家的地方,是沿着密西西比河,南到加勒比海湾,北到五大湖的这一片大平原。无论从什么角度、用什么标准去看,这一大片平原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空前丰美的优质土地。

然而,重点在:北美的历史偏偏不是起自这片丰美大平原。来到美国的清教徒,冒险犯难渡过大西洋,在今天的新英格兰马萨诸塞州南方上岸。这不是谁刻意安排、决定的,这是历史的偶然,但历史的偶然注定了美国不会有一个平顺、安逸的起源。

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挡在新英格兰和中西部大平原之间,在新英格兰上岸的清教徒们到不了大平原去,只能在天然条件很不好的新英格兰地区开始其相对困苦、贫穷的生活。北美洲大陆那么大,几乎找不到一块比新英格兰更糟糕更困难的殖民土地。

1620年,“五月花号”自英国出航时,原本从当时还很粗略的海图上找到的渡海目的地,是哈德逊河的河口。如果他们真的到了哈德逊河河口,在今天的纽约上岸,那么美国的历史会很不一样。纽约的气候条件比新英格兰好,更重要的是,纽约的交通条件比新英格兰好得多。沿着哈德逊河上行,经过今天的上纽约州,就可以抵达五大湖岸,再沿着五大湖岸西行,就是中西部大平原了,那里又有宽广的密西西比河方便顺流南下,到达更温暖的南方。

然而providential fact 却是:“五月花号”在距离目的地将近五百公里的普利茅斯上岸。而且那是深秋即将入冬的时候,他们马上就面临了生存上的严峻考验,无法悠闲地选择要留下来还是去别的地方,也没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整备开发新到的地方。

Providential fact 决定了他们在什么地方建立最早的殖民社会,地理与气候因素又决定了他们能够在这里建立什么样的殖民社会,最后,这样的殖民社会决定了他们在这块新大陆上变成一种什么样的人,长养出什么样的子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