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等之名:托克维尔与《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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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两个法国人在美国(2)

大革命无法推翻的文官系统

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出生在一个波旁王朝的贵族家庭,他的祖父还曾拥有侯爵的头衔。不过托克维尔出生时,情况当然大不相同了,因为经历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托克维尔在大革命后十多年出生,大革命的翻天覆地变化还在进行着,“大革命”的记忆都还来不及整理。

法国大革命根本上是一个反对贵族、要推翻贵族的革命。18世纪的法国王公贵族也实在享受了太多太夸张的特权,难怪引起中产阶级以下的人民那么强烈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前,法国也出现了大量的宣传小册子,不过和英国、美国的情况不太一样。第一,法国的小册子几乎都是革命派写的,法国贵族自信又懒惰到不愿也不会提笔来自我辩护;第二,法国的小册子议论少、描述多,没有那么丰富的政治价值与观念的议论,而是充满了对于贵族富裕、淫乱生活的描述。

如果有机会读到那些攻击法国贵族的小册子,我们之中很多人也会成为革命派吧!小册子的内容和后来大革命的肃清,都让人留下印象,觉得法国旧政权的贵族享受特权、鱼肉乡民、荒淫无道,简直一无是处。这样的印象,不能说不对,但毕竟遗漏了革命前法国贵族一些重要的正面作为与贡献。

最大的贡献,在于他们长期是法国文官的骨干。法国是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很早就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取代地方封建势力,作为国家的管理者。中国是另一个传统的官僚大国,而中国官僚系统的人才,在唐朝之后主要来自科举考试,科举让不同地方、不同阶层的人,都能够借由考试进入官僚体系,如此一方面保持官僚体系的人才多元性质,另一方面提供了中心与边缘及上下阶层间的流动机会。

法国没有科举考试,法国的官僚体系主要是靠贵族人才来填补的。官僚系统和贵族系统有着极高的重叠性,也就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法国大革命中,许多贵族被送上了断头台,许多贵族仓皇流亡,还有更多贵族被边缘化,这样的变化也就意味着法国官僚系统的严重断层。革命委员会可以订定各种新制度,却没有人能够帮他们落实执行这些制度。法国大革命发生后,接着会有二三十年的大混乱,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

二三十年中,掌权的革命分子来来去去,这个打倒那个、那个推翻这个,政权也随之换来换去。然而在这些表面动荡下,一项底层的事实没有变,来不及改变,那就是法国这个国家如要恢复正常运作,就不能没有称职的文官,也就不能不将那些旧贵族召回来放在主要的文官位子上。

托克维尔他们家,就是这种旧贵族文官系统的成员。到托克维尔出生时,家族中有六七个成员已经是断头台下的阴魂了。然而,在这过程中,贵族的身份渐渐褪色淡出,相对地,专业文官的能力就愈形突出了。

动荡的政局,迷惘的文官

托克维尔出身这样的家庭,又在波旁王朝复辟的时代长大,很自然就设定了以进入政府担任文官公务员为其主要的人生路途。不过在他二十五岁那年,法国又来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复辟的波旁王朝再度被推翻,换成了路易·菲利普上台掌权。“又来了!”从1789年之后,法国已经遭遇过多少次的政治动荡与摆荡了?第一共和、第一帝国、波旁复辟、七月王朝……到底哪一条路才是法国应该走、能够走的路?而且这还不只是法国的问题,整个欧洲都在观望法国的走向,进而,整个欧洲都受到法国动荡摆荡的牵连,法国象征、代表了欧洲的未来。

将近半个世纪,法国看起来是个失败的政治试验场。共和之后才十多年,平民拿破仑就凭着战功变成了皇帝。拿破仑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上台,然后波旁王朝再被推翻,换了另一个王室的路易·菲利普来当国王。

欧洲人看得眼花缭乱,亲历这一切的法国人活得很迷惘、很痛苦。对二十几岁的法国年轻人来说,迷惘更深。

他们无法预见国家的未来,也就无法安排自己的人生。好像不管怎么做、怎么准备都没有把握,甚至可能都是错的。

路易·菲利普上台,换了国王,却不可能换掉整个国家官僚体系。托克维尔还是这体系中的一员。然而,他原本对于自己在这个体系中会有的前途想象,却被打破了。从个人角度看,他遇到了双重的困惑:作为一个文官,他究竟为谁效忠、为谁服务?作为一个文官,他的未来在哪里?如何看待、处理自己的文官工作,才是对的、最好的选择呢?

在这样的个人困惑之上,又加了时代的、更高层次的困惑:到底法国要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法国乃至全欧洲,有什么办法能找到一种稳定下来的方法,解决从大革命以来持续不断的动乱呢?

面对如此真实的生命困惑,托克维尔和一位好友培蒙特决定要暂时离开法国,离开这种让他们极为尴尬、不舒服的国家状况,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可能的答案与解决。两个人商量草拟了一个计划,要去美国调查美国的狱政。

为什么是调查美国狱政?因为托克维尔和培蒙特两人当时隶属于法国司法系统,是司法体系里的基层职员,所以必须找一个跟司法有关的题目。法国的监狱从大革命之后,从来都没“正常”过。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小说《双城记》(Tales of Two Cities )里可以找到鲜活的描绘。当时法国人普遍的共识:大概任何什么国家的监狱,都好过法国吧!去远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调查狱政,是个合理的选择。

他们俩人是自费去做调查的,显见家里还有一定的资产。去美国当然不可能快快回来,他们心中应该藏着合理的期待:“说不定等我们回到法国时,路易·菲利普这个政权也就不在了吧!”

两个法国人,两种对美国的观照

他们两人在1831年5月8日从船上看见了美国国土,兴奋到睡不着觉,因而真正在罗得岛上岸后,什么都来不及参观,就先睡了一整天。5月11日,才从纽约正式展开他们的调查。

从那天起,到1832年2月20日离开美国,当中的九个多月时间,他们走了很多地方,涵盖了当时美国大部分的国土。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各州,除了缅因、新罕布什尔等六个州之外,其他的州都去到了。

回到法国,路易·菲利普还在王位上,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没改变,他们的调查计划仍然有效。所以他们也就规规矩矩按照计划,将美国的狱政调查报告写出来了,仔细说明美国的种种做法,也的确对当时的法国狱政管理产生了相当的冲击。

不过在交完报告之后,托克维尔和培蒙特都愈来愈无法忍受当文官公务员的生活,这或许跟他们曾经有过九个月的美国浪游经验有关吧,两人就先后离开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两人在美国浪游时,产生过一个想法,要在狱政报告之外,再合作写另外一份报告,也许是一本书,广泛地记录他们在美国的所见所思,让法国人了解美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这个计划后来发生了变化,或许是两个人对美国的看法有很大的差距吧,合写就变成了各自分别写。托克维尔和培蒙特一直维持亲密的友谊关系,托克维尔去世前,还指定了培蒙特担任他的著作遗产执行人,这个世界上出现的第一部托克维尔著作全集,就是培蒙特编辑的。两人很要好,没有吵架,但就是没办法一起写关于美国的著作。

因为这样,培蒙特也就失去了和托克维尔享有同等历史名声的机会。培蒙特后来将他在美国的见闻经验,写成了一部小说,书名是《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度》。这本书应该没有什么美国人看过,因为直到1998年才出版了英文译本。

《玛丽》讲的是一位法国青年到了美国,爱上了一位美国女孩,就是书名里的玛丽,在爱情的冲动中,主角去跟玛丽的爸爸提亲,希望能娶玛丽为妻。玛丽的爸爸没有答应,不是讨厌主角,更不是嫌他是个法国人,而是出于好意,出于对主角的保护。玛丽的爸爸偷偷跟主角透露了秘密:玛丽不是纯种的白人,她妈妈身上带有黑人的血统,所以玛丽不可能嫁给纯种白人,被人家知道了,一定会带给那个人巨大的灾难。

主角不相信玛丽竟然有这样的血缘问题,更不相信跟玛丽结婚真的就会有灾难。为难犹豫间,他碰巧就在纽约街头遭遇了种族冲突事件,亲眼目睹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压迫,以及印第安人的反抗暴动。他大受震骇,匆忙逃离美国回到法国去了。

然而在法国,他仍然朝思暮想,无法忘怀玛丽。隔着大西洋,玛丽的形象一天比一天可爱,相对地,街头冲突的记忆一天比一天缓和。终于,两者的比重关系倒过来了,他决定再到美国,再度向玛丽求婚。

玛丽的爸爸没有料到他还会回来,还爱着玛丽,被他的爱情和勇气感动了,答应将女儿嫁给他。就在他们的婚礼上,有人公开大叫:“这个白人娶了一个血统不纯的女孩,这是违背风俗的结合!”引发了众人的愤怒,逼得这对新人只好逃到山上去,过着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

写到这里,作为一个小说生手,培蒙特八成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写下去,于是就做了一个方便却拙劣的安排,让玛丽死掉了,玛丽死了,叫做《玛丽》的小说也就理所当然结束了。

《玛丽》不是一本杰出的小说,与其说培蒙特写了一部小说,还不如说他用小说形式写了一篇社会学论文,小说情节不过是为了凸显培蒙特在美国观察到的一项特点,他觉得美国和法国社会最大的歧义之处——美国白人近乎歇斯底里的种族意识,以及美国社会高度紧张的种族关系。

两个人一起浪游美国九个月,观察、关心的却很不一样。培蒙特看到的是一个点,托克维尔相对地却看到一个大平面,而且还要对大涵盖面的美国现象追究其根底缘由。从这样的比较中,我们可以清楚托克维尔的能力,以及《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的难得之处。

为法国的民主道路做准备

托克维尔回到法国两年后,1834年,就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上卷。在这本书中,他用异常清晰、准确的文字,客观地描述了美国社会与政治情况。这里面有一种介乎新闻记者与实证研究者之间的风格,其长处在于有效的描述,以及对于各种不同现象的综合整理,以找出它们彼此之间的关联架构。

不过,托克维尔早就打定主意,这只是上卷,而不是全部。他毕竟是个法国人。法国人的基本思维模式就不是以实证描述为主的,而是分析演绎,光描述现象不足以构成合法的知识,一定要整理出现象背后的原理与组织结构,并赋予现象一份更高层次的意义,才算尽到了追求知识的责任。

托克维尔在一封写给友人的信中,明白地说了写这本书的用意。

我希望能够呈现什么是真正的民主社会,让那些狂热的民主派了解:民主不如他们想象的那么光辉灿烂,更不是一个可以容易达到的梦想。民主有其众多必要的基本条件,而且民主也有其内在诸多不方便、不快乐的面向。缺乏一定形式的政府、缺乏一定的人民习惯,民主不可能正常运作。

然而,这本书不是只为了警示民主派而写的。托克维尔在信中继续说:另一方面,要让那些反民主的人,那些认为民主就是毁坏、混乱、谋杀与贪污的人知道:民主有其自身高贵之处,只不过民主的高贵,和他们理解的高贵很不一样。民主的高贵,是让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点高贵、有一点尊严,而不是让极少数的人拥有所有的尊严跟高贵……我希望让他们了解,不管他们喜不喜欢,这个世界就是会朝愈来愈平等、愈来愈民主的方向发展。

针对反民主的人士,托克维尔要借由这本书证明给他们看:摆在眼前的现实,再也不是民主与反民主的选择了,这项选择已经成为历史,真正的选择是两种不同民主之间的选择。看是要充满混乱、暴力与非理性冲突的民主;还是稍微有秩序、有道德,可以接受理性认知安排的民主。

……我希望让大家看清楚,民主是我们无法抗拒的未来,只是这个未来中,有较好的民主,有较糟糕的民主,如果能够借由美国的例子来辨识出较好的民主,我们就可以避免犯下许多不必要的错误。

这封信的内容,加上《论美国的民主》的“前言”,都表明了托克维尔这本书,是为了当时的法国、当时的欧洲,针对当时法国、欧洲的现实问题而写的。《论美国的民主》背后贯串的问题意识是:如何在法国、在欧洲催生出较好的民主制度来?

托克维尔要写的,并不只是“民主是什么”、“什么是美国的民主”,而是进一步针对法国人解释:我们应该如何为一套较好的民主做准备。以美国有过的民主经验为本,协助法国人从中学习,替自己未来必然要走的民主道路做准备。

这是托克维尔真正的用心,也是我们两百多年后读这本书时,仍然应该记得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