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大有可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同新中国一起诞生,与共和国一起成长,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作出了不懈努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政协使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了中国人民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坚强团结。人民政协事业已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融会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之中,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50年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10月在银川隆重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政协经历了宁夏省协商委员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三个阶段。在宁夏解放初期,宁夏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宁夏各族各界群众,在反对国内外敌人,实行民主改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五六十年代,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改造、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在发扬人民民主、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宁夏各级政协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探索政协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宁夏的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工程进行了论证和咨询,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认真履行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团结各族各界人士为宁夏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宁夏政协走过的50年,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宁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同奋斗的50年,是发扬民主、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50年,也是广大政协委员、各级政协机关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的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50年。宁夏政协50年的发展历程,见证了宁夏半个世纪的沧桑巨变。宁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凝聚着全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广大政协工作者的心血与汗水。这一切,中国共产党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历史不会忘记!
50年的光辉实践,也为今后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供了重要启示。
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制度的首要前提。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才能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
始终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是人民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只有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为推动宁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搞好协商监督、建言立论,才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体现人民政协的作为,巩固人民政协的地位。
始终坚持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职责。坚持在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下履行职能,努力促进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实现更紧密的团结,努力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做好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汇集民力的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构建和谐宁夏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政协发挥优势、体现作为的重要途径。
始终坚持发扬积极主动、开拓创新的精神,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不竭动力。政协工作贵在主动、重在创新。只有主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履行职能,主动使政协工作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适应,敢于突破陈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领域、新途径、新方法,才能扩大和丰富政协工作的内容,始终使政协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始终坚持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是恒久保持政协工作水平和优势的重要法宝。自身建设是政协有效履行职能的关键。只有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注重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重要作用,注重加强界别建设、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注重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才能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责任感及使命感。
50年的实践十分丰富,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这些宝贵经验,是自治区政协工作长期实践的总结与升华。总结、丰富这些经验,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宁夏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政协肩负重任、大有可为。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宁夏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推动政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高举旗帜、同心协力,坚持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人民政协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政协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政协工作新的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使人民政协事业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要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以自己良好的素质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群众,要把理论学习与推进宁夏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与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组织,要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增进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深厚情谊,推动融洽和谐、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不断发展,不断巩固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各级政协要紧紧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动员和团结各方面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宁夏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协组织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出矛盾,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解决好跨越式发展这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中有不少同志是学有专长、贡献突出的专家学者,不少同志是长期担任重要职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许多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政协委员是同我们党长期合作、风雨同舟的诤友、挚友。大家要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努力使政协工作与发展第一要务结合得更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联系得更紧,为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加强团结、发扬民主,为建设和谐宁夏发挥积极作用
宁夏是民族自治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对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十分重大。人民政协海纳百川、汇聚各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切实做好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积极整合政协组织中的各种政治资源,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使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形成广泛共识。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了解、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团结工作的新内涵、新形式,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新的社会阶层人员)的沟通,正确反映方方面面的利益,真正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注入新的力量、增添新的活力。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联系人、团结人的工作,促进不同党派、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之间的合作共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充分运用提案、建言等渠道,及时向党政部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积极主动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多做解疑释惑、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在加强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广泛团结的同时,要广交海内外朋友,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不断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要切实做好团结(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为促进宁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增加社会财富多作贡献。
四、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
各级政协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政协章程,准确理解和把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科学内涵,不断提高做好政协工作的能力。要重视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为人民政协事业的更好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要进一步落实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形式,使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效。要继续建立健全与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种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各级人民政协组织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加强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他们关注民生、参与国是、致力发展、奉献社会,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团结共事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树立政协委员、政协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善于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各级党委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政协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把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同积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结合起来,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鼓励政协委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要主动、定期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政协开展调研、视察等工作,认真对待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对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及落实工作。要着眼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选拔、交流和任用,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的政协干部队伍。人民政协中的中国共产党党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使党的主张成为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团结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扎扎实实地完成党所赋予的各项任务。政协中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决议,带头遵守政协章程,真心实意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摘自2008年9月17日在纪念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成立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