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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与当代中国体育伦理建构研究

导论

体育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活动,是“人文”和“人本”的有机统一。而“人文”乃是体育的核心与灵魂,它引导和统率属于人类自身的体育活动。可以说,体育运动的兴旺发展之途也即人类追寻人文体育之路。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现代奥林匹克创始人顾拜旦先生以一首《体育颂》赞曰:“体育就是美,体育就是正义,体育就是勇气,体育就是进步,体育就是和平。”然而,从体育的人文真义并不能推出人类在体育活动中必然自觉积极地追寻并实现灵与肉的和谐统一。因此,面对已经发展到历史上前所未有高度的当代世界体育运动,人类必须要考察它的核心与灵魂是否及时接受了新的洗礼,获得了新的净化。也正是在这样一种考察中,体育伦理得以新生。

实际上,世界体育的蓬勃发展,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长盛不衰,不仅说明人类一直在努力通过活动展示体育人本的现实存在,也同时昭示了它们不是那么的完美。被置于市场经济中的当代世界体育,一方面在应用和展示着新的技术革命成果,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日益加重的新的精神和道德危机,从而使体育伦理学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当然,接受这种考验也是体育伦理学的应有责任。正如国际社会学协会主席伊曼纽尔·沃勒斯坦(1930——)所言:任何社会科学研究都有一个客观性和责任感问题;根本不存在不具有责任感的社会科学。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还认为,在如何对待责任感的问题上,我们应当看到,真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的。面对不同的彼此冲突的场所或矛盾,分属于不同的群体,“常常不得不按照忠于群体的要求作出优先选择”。【1】因此,面对中国体育飞速发展的事实和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当代中国体育伦理学学科及其学者,应当肩负起自己的责任,立足于当代体育发展的实际,着眼于未来体育的发展,遵循批判继承和超越创新有机结合的精神,建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体育伦理。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在现代科技引领下的世界经济的前所未有的发展,人类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都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革。然而,作为实践的总结而又指导实践的人文社会科学,却未适应时代的要求而得到应有的发展,往往存在着与现实脱节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脱节,造成了在当代科技赋予人类的全新的行为可能性及这种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的威胁面前,人们丧失了人文的基本导向:我们既不能用传统的宗教、艺术观念为发展了的社会实践提供行为指南,又不能应时甚至超前建立完整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法律法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应用伦理学应运而生。

一、什么是应用伦理学

伦理学,一般说来,可以划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两大类型。理论伦理学发展到当代,已十分成熟。理论伦理学可以概括为三种亚型:第一种被称为描述性伦理学,即伦理学史,其任务在于对某一特定的文化共同体历史上存在的道德定律与价值进行纯经验上的描述,并分析特定的地理环境、宗教文化传统及经济发展水平对某种道德意识的形成与演变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种被称为元伦理学,“所谓元伦理学也就是关于伦理术语的意义和道德判断的确证的科学,因而也就是分析道德语言的科学。”元伦理学的任务在于分析道德对话的语言与逻辑,研究伦理论证的方法;第三种被称为规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主要研究优良道德的制定和实现问题,是关于优良道德的制定和实现的科学——关于优良道德的制定之研究属于规范伦理学;关于优良道德的实现之研究属于美德伦理学。”【2】规范伦理学的任务在于探索为了实现“好的生活”所应当遵循的正确的道德和行为的准则。

应用伦理学是20世纪60、70年代兴起于西方,80年代末引起我国重视、90年代才渐入研究高潮的新兴学科。鉴于当代应用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理论运用的多样新,以及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和独特性,当代一些伦理学家认为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是伦理学发展的一种新形式或新阶段。然而,作为一门生命力旺盛的学科,在究竟什么是应用伦理学,以及其特征、范畴等基本理论问题上,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综合分析当代应用伦理学已有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应当这样来理解和把握应用伦理学。

(一)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

从学科性质上看,应用伦理学是不同于理论伦理学的一种应用性学科,是一组新兴的交叉学科群,是作为元伦理学的对立面而发展起来的新规范伦理学,是一种实践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不只是已有的道德理论的单纯应用和推广过程,而且也是再研究、再创造和再建构的过程;应用伦理学的研究主题具有“现实应用性”,其主要工作是将道德理论应用到具体的道德问题和道德情境之中,使理论和应用互动;其任务应当说是在分析现实社会中不同分支领域里出现的重大问题的伦理维度,并为这些问题所引起的道德悖论的解决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为赢得相应的社会共识提供伦理上的理论支持。

(二)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与目的

由于应用伦理学针对的是伦理学中的现实问题,是对现实生活实践中道德问题的科学解决,因此,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与伦理学原则相关的“公域”的行为,而且还包括不同层次的制度;不仅包括道德境遇的判断方法和伦理规范的选择原则,而且还包括伦理道德行为的实施技巧;不仅包括将普遍的道德规范直接应用到具体的行为空间和职业领域的职业道德,也包括对新近出现的道德悖论与伦理冲突的科学求解。应用伦理研究的直接目的是给人们在某一实践中的特殊行为选择,提供具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以及道德评价的标准。因此,作为整个应用伦理学而言,其目的就在于如何使道德要求通过社会整体的行为规则与行动程序得以实现。

(三)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就研究方法而言,首先,应当肯定传统规范伦理学的方法对应用伦理学都是实用的;其次,基于应用伦理学的交叉应用学科性质,交叉应用学科方法已经在研究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成功应用,如社会学调查法,实验法和案例法等。由于应用伦理学将伦理原则应用于行为与事实的方式是一种双向的思考过程,用罗尔斯的术语说就是“反思平衡”,因此,权衡、协商和体验等方法在研究中也是必要和可行的。从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看,大多是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结果。

唐凯麟等先生基于以上分析认为:“应用伦理学是一门以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难题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的分支学科,它以把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于实际生活的具体规律为研究主题,但这种‘应用’又不是伦理学一般理论和普遍原则规范简单延伸和机械套用,也不直接就是各种具体部门的职业伦理学,而是介于理论伦理学与职业伦理学之间的一种带有规律性、实践性和一定抽象性的伦理学理论范式”。应用伦理学的任务是要探讨“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制约因素及其相互关系,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结构及其运行模式,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被人们普遍接受并达成共识的规律,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操作原则、操作方法、操作方式,道德理论和原则规范应用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矫正机制及其优化方式,等等”。【3】

二、作为应用伦理学分支的体育伦理学

清华大学哲学系卢风教授总结认为:应用伦理学目前已在经济、环境、科技、生命、网络、法律、宗教、社会、婚姻家庭和行政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实中我们也不难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伦理的义利之辩开始为个人和企业的合理牟利行为进行道德辩护;面对经济增长和工业发展等带来的生态破坏,环境(生态)伦理开始探讨能否为自然生态增加一道道德屏障,并结合企业伦理探讨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如何担负自己的社会责任;面对人类基因与辅助生殖技术等引起的道德疑难,生命伦理试图在微观层面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面对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用所带来的种种新问题,网络伦理开始探讨“鼠标下的德性”;面对科技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繁荣与问题,科技伦理开始为科学研究及其成果应用制定规章;随着改革开放及中国社会的迅速转型,制度伦理开始为思考我国社会制度安排的合理性、正当性和正义性,谋求建立和提供新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面对中国法制化日益加快的局面,中国的法律伦理在探究立法程序与法律规范本身的道德性问题,以期伦理的要求在相应的社会机制中得到体现;面对日益加快的国际化进程,我们开始思考普世伦理和国际伦理的建构问题。【4】至此,我们还可以加上:面对“法轮功”所提供的教训,宗教伦理在反思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之后还需要什么;而对于中国的公共健康危机等问题,所有的应用伦理分支学科都要审视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然而体育——作为人类最大之“公域”之一,还徘徊在我国应用伦理学的“应用”研究核心之外。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体育伦理学研究虽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由于其定位在职业伦理学进行研究,仍然不能对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做出有力回应!面对当代体育充斥着的商业化、贵族化、锦标主义、兴奋剂、非公平竞赛、种族和性别歧视、体育黑幕与潜规则、非人道的运动和比赛等问题,我们不能不感叹:世界体育追寻人文理想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我国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树起人文奥运的大旗,希望在有限的时间内将体育高度发展的有形活动与相对滞后的无形精神协同建构起来。实际上,后者的建设比前者的难度要大得多。因此,我国著名的哲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文教授意味深长地说:“奥运会最难最难的问题,其实不是体育运动比赛本身,而是其背后的意蕴”。“奥运会虽超越政治,但亦与政治、经济、科技相联系;换言之,即与世界现实的社会文化相联系。现实世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每个时代都面临着不同的冲突,而需要人类对其做出化解的回应。只有把奥运会体育比赛运动理解为对人类在每个时代所面临的冲突所做的回应,奥运会才会不断焕发其生命智慧,人文奥运精神才会得以彰显,和合诠释也可得以实现”。【5】

不可否认,当一个学科还不能科学分析和解释自己领域中的许多重大现实矛盾和悖论时,这一学科就不能算是成熟和完善的,应用伦理学的分支——体育伦理学,就是这样。从学科成长和成熟的角度考虑,这一方面是由于它在独立发展的广度与深度上都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它还来不及或不能全面地进行理论总结和系统建构。所有这些都表明,研究与建构当代具有中国特色体育伦理学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既然应用伦理学的整体建构有赖于其各个分支的继续丰富和发展,那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体育伦理学应当主动甚至可以率先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虽然体育学本身是一个巨大的综合性交叉学科,体育伦理尤其与体育法律存有众多的交差而缺乏独立性,体育的概念、本质和范畴等尚有争议,体育伦理和体育伦理学如何界定也尚未统一,但中国体育伦理学的建构可以,且应当能够在学习或遵循其它较为成熟的分支应用伦理学建构的相同或类似的路径的基础上进行,即我们应当抓住现实和未来的重大体育问题进行伦理的反思与求解,而暂时不强求对体育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完整打造。

三、当代中国体育伦理建构研究的意义

经过多年发展,当代中国体育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最为活跃的力量之一,我国有关体育的研究在不断加强,逐渐深入到体育的各个方面,如体制与机制、伦理与法制、教育与训练、经营与管理、生产与消费、投入与产出、结构与功能特征、市场培育与可持续发展等等。从纵向发展来看,无庸置疑,我国体育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十分巨大的成就。然而,从横向上看,我国体育之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平与效率、质量与速度等要求相对照,依然存在较大落差;与国际先进的当代体育文化相比,多方差距十分明显。这种差距不仅证实了我国现代体育在很大程度上是毫无选择地被置于大社会中,与其它领域一样艰难地发生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而且它逻辑地反映着体育人文研究的相对滞后。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实质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完善的市场经济应该表现出它的一般完整特征:自由的企业制度、完善的市场体系、发达的市场契约和开放的经济关系,以及与之相契合的人文精神。由此可见,我们发展和完善当代中国体育及其市场,既要考虑发展经济的要求,更要思索如何保证正确发展。因此,处在建设与发展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体育与社会主义市场规范相互契合的问题尤其不能脱离我们研究的视阈。“当代中国体育伦理与法律规范的协同建构”也自然而然地成为其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中国北京2008年奥运会提出“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个引人注目的理念,既考虑周全,又意蕴深远。然而,它们既未得到完整深刻的阐述,也没有得到具体完整的落实。本文就当代中国体育伦理(结合法律)建构进行研究,旨在既探求中国体育良性发展之道,又发掘和展现其深远意义。具体说来,其意义可以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有助于建立完整的体育规范体系

以往我们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体育科技领域,较少涉及体育伦理和法律规范。而社会主义体育市场的良性发展,首先必须树立市场主体的规范意识,并把它同现代的科学技术、现代的宏观管理以及现代的国际市场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将其转化为一种习惯化的行为方式。只有科技、法律与伦理三位一体协同建构,才能形成完整而良性运行的体育体系。

(二)有助于体育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中共中央提出的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使全面、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新的发展思路,这昭示着中国对国家发展战略的认识在不断提升,人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不断彰显。因此,体育在当代中国成为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产业的事实与过程,并不意味着改变着我国体育是国家发展中之一项重要事业的根本性质,相反,是要通过适用市场部分的产业化,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将体育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和协调起来,必须要把市场主体之自我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优化结合起来。唯有如此,才能既反映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价值之根本取向。当然,这一理性目标的确立,既可充分地发挥市场主体之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形成最佳的微观经济效益,又能够使微观效益正向放大,促进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可以使市场主体摆脱对私利和金钱奴仆似的追求与依赖,避免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所造成的人本的失落和理性的迷雾,使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过程成为一个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展现才华,成就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过程。

(三)有助于对体育文化的扬弃

市场经济既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运行方式,也是人类一种能动的活动方式。因此,为了保证中国体育规范化发展,我们必须在研究和借鉴西方行之有效之市场方法(契约化等)的同时,努力学习唯物辩证法,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合理成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理性精神。由此可见,中国体育规范化过程,必然是我们对中外体育文化的扬弃过程,尤其是一种中西融合基础上的体育伦理与法制文化创新过程。

(四)有助于对社会主义体育市场发展进行合理的理论解析与辩护

目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新旧体制的摩擦仍很严重,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和矛盾,往往容易错误地归结到市场经济之上。体育伦理与法制规范化发展之理论与实践的相对贫乏,一时又难以做出透彻解析并进行有力辩护,这势必要影响到体育发展的历史进程和人民的信念与决心。对当代我国体育伦理之研究与合理建构,其目的就在于区分伦理与法律两种最主要的规范,对我国体育市场的合理性进行理论的解析与辩护,为其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