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珍常常想,快乐街真是名不符实。她敢肯定,这条街是多伦多最令人伤感的街道……不过,当然啦,在她11年有限的人生阅历中并没有见识过太多多伦多的街道。
珍本以为,快乐街应当是一条充满快乐的街道,街边应当是快乐、友好的房子,周围鲜花围绕,当你从旁边走过时,它们会高声说:“你好!”,街边的树木也会向你挥手致意,房子的窗户在暮色中冲你眨巴眼睛。但事与愿违,快乐街闷闷不乐、邋里邋遢,街道两边是一排排烦人的老式砖房子,经年累月积满了污垢,那一个个关闭的、密不透风的高大窗户永远也不会想到冲人眨巴眼睛。快乐街两边林立的树木又老又大又威严,简直让人很难相信它们还是树,充其量也就是对面街角上汽车加油站门旁的绿桶里那些可怜的小东西。那边街角上老亚当家的房子被拆掉了,原地建起了一座红白色的新汽车加油站,这让外婆一直耿耿于怀。她从来都不愿让弗兰克到那儿加油。可是,珍觉得,那地方才是这条街上唯一的快乐之地。
珍住在快乐街60号。这是一幢巨大的、城堡结构的砖房子,入口处的门廊上有柱子,窗户是乔治王朝时代那种拱形风格的,四周凡是能安插塔楼或角楼的地方都建了塔楼和角楼。房子四周被高高的铁栅栏围起,大门是熟铁的……在早些年的多伦多,那种大门很流行……夜里那些门都会被弗兰克关起来锁上,这让珍感觉很不舒服,觉得自己是一个被锁在里面的囚犯。
快乐街60号周围的空间要比这条街上大多数房子周围的空间都大。房子的前面有一小块草坪,不过草坪上的草由于受栅栏里面那一排老树的影响,长得一直都不好……这地方倒是房子侧面和布鲁尔街之间一块相当不错的空间;可是这地方还不够宽,还不足以消减从布鲁尔街上传来的无休止的哗里哗啦叮叮当当的噪音,布鲁尔街和快乐街交汇的地方尤其嘈杂、繁忙。人们都觉得奇怪,老罗伯特·肯尼迪夫人腰缠万贯,本来能在森林山或者京士威大道买一幢漂亮的新房子,那她为什么还一直住在那儿呢。像快乐街60号这么大的地要缴纳的税肯定非常非常多,那房子还破旧不堪的。跟肯尼迪夫人说起这事儿时,哪怕是她儿子,威廉·安德森跟她说起,她也只是不屑一顾地笑一下,她第一次婚姻所生的孩子中唯一让她心服口服的就是威廉,因为他生意上很成功,靠自身的能力发了财。她从来都不喜欢他,不过他的所作所为一直让她不得不佩服他。
肯尼迪夫人对于快乐街60号的房子满意极了。她跟罗伯特·肯尼迪刚结婚就来到了这里,那时候快乐街60号还是街道上的新生事物,是罗伯特的父亲修建的,也是多伦多最精美的“宅邸”之一。在她看来它始终都精美无比。她在这儿已经住了45年,还要在这儿度过余生。谁要不喜欢这房子,那就不必待在这儿。这位夫人瞥了一眼珍,那眼神既带着讽刺意味,又让人觉得好笑,珍可从来没有说过不喜欢快乐街的话。不过,珍很久以前就发现了,外婆有一种神秘的能耐,总能搞清楚你的想法。
有一次,一个天色昏暗、死气沉沉的早晨,周围白雪皑皑,珍坐在卡迪拉克车里等着弗兰克像往常那样载她去圣阿加莎,这时她听到站在街角的两个女人在聊这栋房子。
“你见过这么荒凉的房子吗?”年轻一点的那位说道,“看上去就好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30年前,罗伯特·肯尼迪去世的时候,那房子也跟着死了,”岁数大点儿的那位说道,“那之前这儿可是个热闹地方呢。多伦多没有哪家像这儿这么热闹了。罗伯特·肯尼迪喜欢社交生活。他长得一表人才,待人又热情。人们都觉得纳闷,他怎么会娶了詹姆斯·安德森夫人……一个寡妇,还带着3个孩子。她原来的名字是维多利亚·摩尔,嗯,她是老上校摩尔的女儿……那可是一个非常有贵族气派的家庭。她那个时候漂亮得就像画上的人一样,而且迷上了他!天啊,她爱慕他。人们都说,她一刻都不愿意让他离开她的视线。他们还说,她对她的第一个丈夫可从来没有那么上心过。他们结婚15年,罗伯特·肯尼迪就去世了……我听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刚出生,他就去世了。”
“她就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堡一样的大宅子里吗?”
“哎呀,不是。她的两个女儿和她住在一起。其中一个女儿好像是寡妇……没错,她还有个孙女。他们说,老肯尼迪夫人是个可怕的暴君,可是那个小女儿……就是那个寡妇……喜欢寻欢作乐,《星期六晚报》上报道的那些活动她可是样样不落。她长得特别漂亮……还很会穿着打扮!她是肯尼迪家的人,负责照顾她的父亲。她一定是反感带所有她那些时髦朋友们来快乐街吧。这比把房子废弃了还糟糕……房子都朽坏了。不过,我还记得快乐街过去可是城里其中一条最时尚的住宅区街道呢。瞧它现在成什么样儿啦。”
“现在就是强撑着门面。”
“门面都要撑不下去了。就因为快乐街上的58号是寄宿公寓。肯尼迪夫人倒是把60号房子保养得很好,不过,你应该也注意到了,阳台上开始掉漆了。”
“嗯,还好我不住在快乐街,”另一位咯咯笑着说道,随即她们便跑去赶车了。
“你们说的可能没错,”珍心想。虽然,假如把这个问题抛给她,她也很难说得出来,如果不住快乐街60号,还有什么她喜欢住的地方。她坐车去圣阿加莎学校的路上经过的大多数街道都寒酸破旧,很不起眼。外婆送珍上的圣阿加莎是一所学费昂贵的新式私立学校,如今这所学校忽然发现自己在此地已经不受追捧,风光不再了。不过,圣阿加莎对此并不以为意……你必须明白,即使是在撒哈拉沙漠,圣阿加莎还是圣阿加莎。
威廉·安德森叔叔在森林山的房子非常气派,带有景观草坪和假山庭院,可是她不喜欢住在那儿。它让人简直不敢从草坪上走过去,唯恐踩坏了威廉叔叔珍爱的天鹅绒一般光滑柔软的草坪,就只好走平坦的鹅卵石小路,而珍又想跑着玩。在圣阿加莎也不能跑,只有玩游戏的时候才可以。珍不太擅长玩游戏。每次玩游戏她都觉得自己笨手笨脚的。她才11岁,可是个头已经跟大多数13岁的女孩一样高了。她比班里的女孩子们都高出很多。这让她们颇为不满,也让珍自己觉得无所适从。
至于说在快乐街60号跑着玩……有人曾经在快乐街60号跑着玩过吗?珍觉得,好像妈妈应该是有过……妈妈步履轻快地走在上面,都让人以为她的双脚长着翅膀呢。可是有一次,珍大胆地从前门跑到后门,径直穿过几乎有一半城市街区长的房子,一路放声高歌,她本以为外婆当时不在家,没想到她从餐厅冒出来了,两眼注视着珍,她那惨白的脸上挂着一丝让珍反感的微笑。
“维多利亚,你怎么突然间这么兴奋,怎么啦?”她问道,声音软绵绵的,让珍更加反感。
“我这样跑只是觉得好玩,”珍解释道。这样似乎太傻呼呼的了。不过外婆只是笑了一下,然后说道(只有外婆才这样说话):
“维多利亚,如果我是你的话,是不会再这样干了。”
从此,珍就再也没有这样跑着玩了。外婆对人的影响力就是这么大,虽然她那么矮小,还满脸皱纹……她长得特别矮小,体型瘦长,腿也长,珍长得都快跟她一样高了。
珍反感别人叫她维多利亚。但是除了妈妈人人都这么叫她,妈妈叫她珍·维多利亚。珍也知道,外婆讨厌这个名字。她也明白,由于某种她所不知的原因,外婆痛恨珍这个名字。但珍喜欢这个名字,一直都喜欢这个名字,她向来都认为自己就叫珍。她知道,自己是随外婆的名字叫维多利亚,不过她不知道,珍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肯尼迪家和安德森家都没有人叫这个名字。在她11岁时,她开始怀疑,这个名字可能来自斯图尔特家族。珍为此感到难过,因为她不希望自己最喜欢的名字归功于她的父亲。珍痛恨她的父亲,这个幼小的心灵本不该痛恨任何人,哪怕是外婆,可却对父亲恨之入骨。有时候,珍担心自己会恨起外婆来,这太可怕了,因为外婆给她吃,给她穿,培养教育她。珍知道,她应该爱外婆,可是这似乎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儿。然而,妈妈觉得这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归根结底,是因为外婆爱妈妈。她爱她,就好像世上她只爱她一个人。不过,外婆并不爱珍。这一点珍一直都心知肚明。如果说珍还不十分肯定,那她也能感觉到,外婆不喜欢妈妈那么爱她。
“你对她真是操心过头了,”有一次外婆傲慢地说道,当时因为珍的嗓子发炎了,妈妈很担心。
“我就只有她了,”妈妈说道。
听罢这话,外婆那苍白的老脸突然涨红了。
“看来,对你来说我什么都不是,”她说道。
“哎呀,妈妈,您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妈妈可怜巴巴地解释道,说这话的时候还摆动着两只手,那样子常常让珍想象成是两只白色小蝴蝶在动,“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她是我唯一的孩子……”
“你爱那个孩子……他的孩子……胜过爱我!”
“我对你们的爱没有差别……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妈妈祈求似地说道。
“忘恩负义!”外婆说道。她只说了一句,但是这一句话里蕴含了她多么大的怨恨呀。然后她就走出了房间,脸色依然发红,在满头灰白头发下,那双浅蓝色眼睛燃烧着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