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上古史(16)
再看《公羊》宣十五年《何注》:
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十月事讫,父老教于校室。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其有秀者,命曰进士。行同能偶,别之以射,然后爵之。
这里头“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八个字,是错误的。为什么呢?乡学就是庠,《仪礼·乡饮酒礼》:“主人拜迎于庠门之外”可证。所以《汉书·食货志》这地方只说“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于国学”,并不说乡学移于庠,庠移于国学。再看《学记》郑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于门侧之堂,谓之塾。《周礼》五百家为党,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郊之外”。那么,《学记》所谓“塾”,就是何休所谓“校室”,也就是《尚书大传》所谓“余子皆入学”的“学”,“党有庠,术有序”的“庠”、“序”,是因所在之地而异名,不是另有等级。这一级,和孟子所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的“校”、“序”、“庠”相当。至于学记“家有塾”的“塾”,就是何休所谓“校室”,伏生所谓“余子皆入学”的“学”,孟子没有提起。那么,古代平民所入的学校,是两级制:一级在里,所谓“塾”,“校室”,“余子皆入学”的“学”。一级在乡。所谓“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记》所谓“党有庠,术有序”。伏生所谓“十五始入小学”,“十八入大学”,措语有些含混。不如何休说“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清楚。这是一个“校室”里,因其年龄之大小,而所学各有不同;好比一个小学校里,分为初等、高等两级,并不是一个“里”的区域里,还有“大学”、“小学”两种学校。
这两级学校,都是平民进的。进到乡学里头,就有入国学的机会了;入了国学,就仕进之途也在这里了。《王制》上说:
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尚齿,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不变,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如初礼;不变,移之郊,如初礼;不变,移之遂,如初礼;不变,屏之远方,终身不齿。
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将出学,小胥、大胥、小学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大学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才,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这里头,从乡学里升上来的俊士、选士等,和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都是同学的,而且是“入学以齿”,注,皆以长幼受学,不以尊卑。很为平等的。所争者,乡人须“节级升之……为选士、俊士、至于造士。若王子与公卿之子,本位既尊,不须积渐,学业既成,即为造士。”《正义》。有些不平等而已。
选举的法子,虽然如此,然而实际上:[一]乡人能够升入大学得为进士的,恐怕很少;[二]就是得为进士,也未必能和贵族出身的人同一任用。俞正燮说:
周时,乡大夫三年比于乡,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出使长之,用为伍长也;兴能者,入使治之,用为乡吏也。案《周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注》:“郑司农云:……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这是另一种选举法,和《王制》无从牵合,俞说推而广之,误。其用之止此。《王制》推而广之,升诸司马曰进士焉,止矣;诸侯贡士于王。以为士焉,止矣。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上士、中士、下士、府、史、胥、徒,取诸乡兴贤能;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故孔子仕委吏乘田,其弟子俱作大夫家臣……荀子《王制》云:王公大人之子孙,不能礼义,则归之于庶人;庶人之子孙,积文学,正身行,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徒设此义,不能行也。周单公用羁,《左传》昭公七年。巩公用远人,定公二年。皆被杀……夫古人身经百战而得世官,而以游谈之士加之,不服也。立贤无方,则古者继世之君,又不敢得罪于巨室也……《癸巳类稿》卷三《乡兴贤能论》。
俞氏此论,于古代阶级社会的情形,可谓洞若观火。我说六经原是儒家改制所托,固然不是凭空捏造,赁空捏造,也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持极端怀疑之论,也是错的。然而以意改削的地方,必然很多;竟当他是历史,原是不能的。不过比起后世人所造的古书来,毕竟又可信了许多。因为人的思想,总是为时代所囿。所以古人的胡说,也毕竟比后代人近情。譬如《王制》,就毕竟比《周礼》为近古。
讲古代学制的,还有一层,必须明白,便是古代有所谓“明堂的四学和太学”。这个固然是学校的起源,然而到后世,明堂和学校已经分开了,必不可混而为一。案蔡邕《明堂月令论》:“《易传·太初篇》曰:天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莫入西学;案此处文有脱误,《玉海》卷一百十一,引作“夕入西学,暮入北学”,是。大学在中央,天子之所自学也。《礼记·保傅篇》曰: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入大学,承师而问道;与《易传》同。案《保傅篇》如今《大戴礼》里头有的,亦见《贾子》。魏文侯《孝经传》曰:大学者,中学明堂之位也。
《礼记·古大明堂之礼》曰:膳夫是相礼:日中出南闱……日侧出西闱……日入出北闱。”这所谓东、西、南、北四学,和中央的大学,固然都在明堂内;然而后世的学校,却不是如此。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阮元说得最漂亮。他说:初有明堂的时候,是宫室制度还没有完备,天子就只有这一所屋子,所以什么事情都在里头办,住也住在这里头。到后来,社会进化了,屋子一天多一天,什么“路寝”哩,“宗庙”哩,“学校”哩,都从明堂里分了出来。然而明堂却仍旧有的,而且明堂里头还保存了许多旧制。所以已经从明堂里分出来的事情,在明堂里还是有的,不过变做有名无实罢了。这句话真是通论,把从来许多葛藤,可以一扫而空。《经室集·明堂论》。明白这个道理,“明堂之中,既有大学和四学,明堂之外,又有大学和小学”的问题,就可以毋庸争辩了。《周礼》的师氏保氏,又另是一种机关,和明堂里头的大学四学,明堂以外的大学小学,都不能牵合。参看第二篇上第八章第二节。
此外又有“贡士”和“聘士”的制度。《礼记·射义》说:“……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白虎通·贡士篇》:“诸侯三年一贡士者,治道三年有成也。诸侯所以贡士于天子者,进贤劝善者也。天子聘求之者,贵义也……故月令,季春之月,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及其幽隐,诸侯所遗失,天子所昭,故聘之也。”这种制度,在古代的选举法上,固然不占重要的位置,然而实在是后来进用游士的根本。
古代贵族、平民都有学校,似乎很为文明。然而平民学校所教的,孟子说:“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滕文公上》。正和子游所谓“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篇》。一鼻孔出气。严格论起来,实在是一种“奴隶教育”。贵族的教育,也含有“宗教臭味”。俞正燮说:
虞命教冑子,止属典乐。周成均之教,大司成、小司成、乐胥,皆主乐。周官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皆主学……子路曰: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古者背文为诵,冬读书,为春诵夏弦地,亦读乐书。《周语》召穆公云:瞍赋蒙诵,瞽史教诲。《檀弓》云:大功废业,大功诵……通检三代以上,书乐之外,无所谓学;《内则》学义,亦止如此;汉人所造《王制》、《学记》,亦止如此……《癸巳存稿》卷四《君子小人学道是弦歌义》。
原来学校是从明堂里搬出来的。明堂本来是个“神秘之地”,所以后来学校里的教科,还以“诗书礼乐”四项为限。礼乐是举行“祭典”时用的,诗就是乐的“歌词”,书是宗教里的古典。他的起源,大概如此;后来抑或有点变化,然而总是“不离其宗”的。所以贵族虽有学校,也教育不出什么人才来。所谓专门智识,是《汉书·艺文志》所谓某某之学,出于某某之官。见第十章第三节。专门的技能,则《王制》所谓“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都是世代相传的。世官的不能废,亦由于此。
东周以后,情形就大变了。这时候贵族政体渐次崩坏;做专官有学识的人,渐变而为平民;向来所谓某官之守,一变而为某家之学;民间才有“聚徒讲学”之事,有“负笈从师”的人。孔子弟子三千,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都是这个道理。民间有智识的人,一天天增多;贵族里头,可用的人,一天天减少,就不得不进用游士。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的养客,也是这个道理。当时讲求学问的人,渐渐以利禄为动机。所以苏秦说:“且使我有雒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史记》本传。可见得当时的讲求学问,大都是受生计上的压迫;所以秦散三千金而天下之士斗。可见得社会的文化,和物质方面大有关系。游士的智识,固然比世卿高,然而爱国心却较薄弱。孟子对齐宣王说:“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正是同这班人写照。
《梁惠王下》。“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多使宾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为反间,劝王去从朝秦,不修攻战之备,不助五国攻秦。秦以故得灭五国。五国已亡,秦兵卒入临淄,民莫敢格者。王建遂降,迁于共。故齐人怨王建不早与诸侯合从攻秦,听奸臣宾客,以亡其国。歌之曰:松耶柏邪,住建共者客邪。疾建用客之不详也。”《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可见得当时的游士,把人家的国家,来做自己“富贵的牺牲”,是不恤的。
总而言之,社会阶级制度,是要靠世卿之制维持的(因为如此,才是把一阶级的人,把持了社会上的大权,不许别一阶级的人插足)。然而如此,[一]贵族所处的地位,就不能不优;所处的地位既优,就不能不骄奢淫逸,就不能不腐败。[二]而且贪欲之念,是无厌的。自己有了土地,遂想侵吞别人,贵族变为平民的人就日多。贵族阶级专有的智识,就渐渐的散入平民社会。所以贵族阶级的崩坏,其原因仍在贵族社会的自身。这个很可以同马克思的历史观,互相发明。
第五节 兵制
官制和教育选举,都已明白,就得考究古代的兵制。后人讲古代兵制的,有一种误解,就是以为古代是“兵农合一”、“全国皆兵”的。这个误解,全由不知古代社会是个“阶级制度”,以致于此”。考究古代兵制的,都根据《周礼》。案《周礼》:
(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
(夏官序)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
这是古文家的说法,今文家怎样呢?案《白虎通·三军篇》:
三军者何?法天地人也。以为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师二千五百人。师为一军,六军一万五千人也。
《公羊传》隐五年《何注》:“二千五百人称师。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谷梁传》:襄十一年。“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诗》:“周王于迈,六师及之。”《孟子·告子篇》:“三不朝,则六师移之。”凡今文家言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