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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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老爸战争历险记

1861年4月,也就是内战爆发的那一年,老妈年仅八岁。她的四个哥哥年纪稍大,其中两个去了前线。布鲁特斯·斯托克韦尔是最小的那位,正在法国上学。奥尔登是长子,忙于生意脱不开身,那时大湖区的第一批矿石正开始运达克利夫兰市。李维接到了海军的委任,加入了法拉格将军的舰队。诺里斯则成为了与谢尔曼往格鲁吉亚行军步兵队中最年轻的军官。四兄弟都是一头红发,骨子里个个活泼好动。

斯托克韦尔家住在俄亥俄州,戴伊家住在纽约。在六十年代,这两个家庭从未听说过彼此。但从本质上说,他们其实很相似。老爸一样活泼好动,也是一头红发,但战争爆发时,他只有十六岁,而爷爷不想让他去参军。爷爷虽然支持林肯,但还是不希望战争的发生。当战争真的爆发时,他非常反感,那时他已经五十岁了。老爸并不讨厌战争,反而兴致盎然,高兴得不得了。那时他在纽约市中心工作,为格温戴伊公司打工,他哥哥是公司的新合伙人。晚上下班回家后,他就待在卧室里,就着台灯,认认真真地在学生用的笔记本上画美国大兵,画得真是精细。多年以后,我翻他的书和本子,找出来一本厚厚的、方方正正的、制作精良的旧白纸簿,里面写满了算术题,还有关于内战的剪报,然后就是老爸画的大炮和大胡子佐阿夫兵[1]。

不过,老爸的爱国精神还带着点诙谐的成分。爷爷总是取笑那些爱国者“太崇高”,他似乎对此一点也不反感,反而无比开心,无论如何,他还把爷爷发表的很多讽刺文章都做成剪报,贴在他那本厚厚的白纸簿上,旁边是自己关于战争的画作。

老爸十七岁时,决定加入当时的第七民兵团。在做任何事之前,老爸都要提前考察一下情况,然后再采取自己觉得最好的方式。这就是典型的老爸。当时,第七民兵团是全国公认最好的兵团。老爸从兵工厂得知队伍都满员了,但时不时会出现一些空缺,因为新的军队缺军官,而第七兵团的老兵甚至小士兵都需要这些工作。在六十年代,最方便的就是去军官训练团。老爸在后备名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回了公司办公室。

在纽约,有一半的优秀年轻男性都想进入第七兵团。就连伦敦的报纸都提到过“世界著名的第七兵团”,字里行间透露着钦佩之情。林肯大选前,时任总统布坎南向第七兵团发表演讲,他感动地说道:“你们表现出了坚毅果敢、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面貌,说明在战争之时日,你们必将冲到最前线。”

战争爆发后,第七兵团确实试图冲到最前线。萨姆特堡要塞开火后,第七兵团就立即全副武装,赶去守卫华盛顿。不过一周之后,华盛顿的所有致命威胁全部解除,大批其他部队到达华盛顿,第七兵团觉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不如干脆打道回府。

这个时候,政府却要求他们在军队里再待三个月。这对第七兵团似乎不太公平。他们开拔时,一直都被告知肯定只需待两周。于是,他们立即召开了一次会议,投票决定此事。结果是,他们决定共同留守三十天。

三十天一过,他们就坐上火车回老家了。“下层人民”对他们的返程批评声不断,但是所有懂明理的市民都格外欢迎他们的归来。

1862年,斯通威尔o杰克逊[2]将军带领军队挺进雪兰多山谷,眼看就要攻陷华盛顿了,政府于是要求第七兵团再次伸出援手。这一次,老爸已经成为了第七兵团的一员。他向格温戴伊公司请假出发,成了志愿军D连中的一个二等兵。

很遗憾,至少老爸觉得很遗憾,史东旺·杰克逊没有继续挺进,第七兵团也就没有去前线作战,而是把军营驻扎在巴尔的摩附近。这还不是最糟的,战争部长随即要求兵团待命,这次不是三十天,而是三个月。

没有人愿意待在军营里整整三个月。老爸写信给他的母亲,说他所在的连队被派到了蒙特克莱尔车站,他们在那儿露天而睡,阴冷潮湿。他写道:“我好想您给我寄一顶彩色睡帽和一些雪茄。”

兵团是否愿意继续留守并不确定。“我觉得我没法待下去,”老爸在信中写道,“考虑到我在公司还有业务,我觉得格温戴伊公司不会让我离职如此之久。”(老爸当时十七岁,即将年满十八岁,但是他已经这样子说话了,而且还抽“雪茄”。)

他后一封信就显得比较像年轻人了。

他写道:“我希望能尽快结束,我不能在这儿待超过一个月,这可不是说我想家了,我自己也可以过得很好。

“我昨天收到您寄来的那一盒东西了。那个蛋糕什么的,我们’这堆人‘非常喜欢,还有柠檬,我昨晚用它们做了些柠檬汁,喝起来真是一级棒,我在这儿实在太渴了,这里的水质不太好,是石灰水,这样说也不太准确啦,但就是这个意思。前日午夜12点开始下雨,昨天白天也一直倾盆大雨,昨晚也基本没有停过。我的帐篷都被浸透了,开始漏水,大约一小时后,地面也湿了,我们只得抱成一团免得被淋湿,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弄得全身湿哒哒的。告诉您,母亲,在这儿,木板简直就是奢侈品,至少当我们在潮湿的稻草堆里睡了两三个晚上,上星期日刚用木板铺好地时,我是这么想的。

“我们把帐篷装得非常漂亮,门对着的是火枪机架,上面放了一个架子,架子两边分别有两个床铺,我睡的是那个正前方的铺位。另外,床上都放着背包,背包里有一个枕头和毯子,可以在地板上摊开成床铺。我们在帐篷的顶部悬挂了两个架子,一个在上,一个在下,我们把餐具放在里面,在帐篷中间摆了一张桌子,这一切都是我们自己一手做的,所以我们非常珍惜。

“您能寄些柠檬、橘子、生姜片和蛋糕过来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寄一个香喷喷的派?我离开纽约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等奢侈品了,还有雪茄,我只剩两根了,哦,还有些糖。我比较想要普通的红糖,不是您之前寄过来的那种。那几双鞋又大又舒服,真是太棒了。希望尽快收到家里回信。

爱您的儿子。”

6月19日,老爸从克莱尔车站来信:“我们将于今天下午宣誓。”然后他下面又写道:

“四小时之后。

“我们宣誓入职了,我现在就是一个’志愿者‘,一个’底梁‘。我们连有单独任务,所以单独宣誓,兵团则在前线宣誓。

“我们连只有一个人退出,就是布伦戴奇。

“那些留在营地的兵将被移交至纽约州的副官依法进行处理。”

因为同意在军队留守三个月,老爸补充道:“我想我应该保不住我在格温戴伊公司的职位了。好吧,这是我参加战争的代价,但我觉得那些够公司并不是非常爱国,因为它们几乎都为自己参加兵团的员工保留了职位,继续给他们发工资。至于我的衣服,都给那些上前线来洗衣服的女人洗了。我有时会去城里,好好洗个澡,吃一顿丰盛的晚餐,总之过得还算不错。有时我们的口粮供应时间很短,好几次,我们的晚餐只有面包和茶。

“今天我跟着我们连队的一个人去了一个怀南分离主义者(Winans the Secesh [3])的家里,我战友跟他们很熟。他们家(怀南)支持联盟政府,而他支持独立政府。我在那儿吃到了很不错的樱桃,还受到邀请以后再来。希望尽快收到您的来信。信再短,只要是家里来的,我都万分感激。

“爱您的儿子。”

三天后,老爸跟着连队回到了军营,他收到一个盒子。但是:“我打开盒子,发现派都发霉了,好失望,”他写道,“我吃了上面的一两个之后,就吃不下第三第四个了,这些连黑鬼都不会吃,我只好都扔掉了。

“父亲寄给我的雪茄还可以接受。我想我应该不会卖给别人了,因为我的背包里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装下。(很显然,那时候雪茄不像现在的香烟那样可以随意分享)。

“我真的不会保管我的餐具。除了我从纽约带走的那个盘子,其他的都不见了。我已经丢了两三套刀叉汤匙了,还有一个杯子,现在我只能用一把缺了柄的刀,和一只断了一半齿的叉。

“您寄来那个用来装派的桶的确很有用,不过我希望您给我寄一个完整的碟子,那个都碎了。”

联邦山堡,

巴尔的摩,1862年7月15日。

亲爱的母亲,

今天真是太热了,昨天也很热。

昨天,我们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营地训练,八连有个人晒得中暑,其他连也有人热得晕倒,这时中校才让我们暂停训练。我没有去训练,这么热的天,我也不会去训练,我以为今天会惩罚我站岗,但是没有,尽管其他士兵对我有很多意见。上校莱弗茨不在,由普莱斯中校指挥,我认为他有些滥用权力了,从昨天的演习就可以看出,因为如果是上校在这里,他是不会在如此炎热的天气开展任何演习的。

您寄给我的泡菜确实很不错,就着晚餐吃太美味了。

有人偷吃了我大半个蛋糕,还有您寄来的那些油饼和饼干,我最后剩下不到二十个,还得我们四个人分着吃。

老爸的下一封信就是关于普莱斯中校的,根据当时的记录,他是一个性格顽固、个子矮小的人,声音很刺耳。他出生于伦敦,对自己的生活习惯很计较,动作干脆迅速,下巴留着小胡子,嘴巴上方刮得干干净净,曾经在房地产业工作。

“其他士兵都很鄙视他,”老爸写道,“他要么总搞错自己要处理的人,要么总想炫耀自己的权力,但他要想在士兵面前出人头地,还得再聪明一点。今晚,他放了几个被关押在警卫室的囚犯,让他们在军队撤退时拉倒旗子,就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些囚犯把旗子、绳子等所有东西统统拉了下来,结果需要大半天才能恢复原样。除非士兵们自己愿意,否则他们是不会去替他把旗子升起来的,因为他们没法逼任何人爬到那么高的旗杆上,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特别还不是在战时!)

“另外,”父亲还写道,“昨天晚上,那些士兵聚集在上校的宿舍旁边,大声念写给中校的十四行诗,诗的内容对中校不太恭敬。我刚刚收到父亲的来信,请您让他把《匹克威克在异国》(Pickwick Abroad)寄给我,或者其他比较好的平装小说。”

1862年8月16日

亲爱的父亲,

我今日收到了您的信,里面装有4巴尔的摩美元。

昨天是我站岗,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站岗。从门罗堡又回来一船的伤员。如果爱尔兰人想征召一支公正中立的特派部队在纽约引起骚乱,我觉得他们还不如干脆将暴乱中所有相关人员送到战场上,根本不用应征。

另外,不用寄《韦弗利报》了,寄《星期日泰晤士报》吧,请把周一的那份寄给我。

一两周后,兵团的三个月期限到了,他们回到纽约,再次受到热烈欢迎,虽然没有前那一次那么热烈。

后来,老妈翻到了老爸的这些信,她当时的语气多少有点嫌弃,这大大出乎老爸的意料。一天晚餐的时候,她问老爸:“克莱尔,你那时候就做这些?他们后来没有再召第七兵团了吗?”

老爸说是的,第七兵团在1863年的时候去南方待了大约一个月,但他和其他很多人都只知道要待一个月,却不清楚什么时候开战,直到他们弄清楚兵团是去驻扎营地还是参与战斗。他们想,如果没看到任何行动的可能,就不值得他们走这一趟,后来发现又是同样驻扎在巴尔的摩营地,他们就都留在家里了。

老妈说,她的兄弟除非有休假,平时从未回过家,就算李维被抓进监狱又被释放后,都是回到自己的舰艇上。

老爸回答,对于李维和诺里斯来说,没有理由让他们不去服兵役——他们或许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至于他自己,他不光是忙于办公室的工作,也善于运用常识,他在军营时就对战争的运作方式颇有微词。他说,老妈只是个女人,什么都不懂,而且,如果不让他执掌什么事情,让他亲自来指挥这该死的战争,他才不会再去服四年的兵役。

老妈说她就是搞不懂第七兵团为什么一直回老家。“他们就不能安心待下来打一场仗吗?”

老爸发现没有任何答案能让老妈满意,就结束了话题,说反正他也不是法国农民。他说他是个美国人,可不想像一个棋子一样任人摆布。他称赞列克星敦和康科德的农民,说他们一拥而上,像一窝大黄蜂一样,做完自己的工作,然后打道回府,这和他当初做的事情没什么两样。他似乎很满意自己做了只优秀的大黄蜂。

注释:

[1]佐阿夫兵:一种轻步兵,尤指美国南北战争时穿华丽服装的义勇军。(译注)

[2]托马斯·斯通威尔·杰克逊(Stonewall Jackson):美国内战(1861-1865)时期南方最成功的将军之一。(译注)

[3]Secesh:意指secessionist,意为分离主义者,美国内战便是由于美国南部的十一个州退出/分离(secession)联邦而引发的。(译注)